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选人用人等工作自查通知(全文),供大家参考。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选人用人等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区属集团(公司)党委: 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中指出,我区选人用人特别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七星关区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8月以来全区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情况开展自查。为做好本次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 。
二、自查内容 1.是否存在未经民主推荐提拔担任股长、所长、站长、主任等; 2.是否存在民主推荐造假; 3.是否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4.是否存在由党政联席会、局长(主任)办公会、董事会(高管会)等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人员调动、班子成员分工等; 5.是否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特别是执行党委主要领导末尾发言、与会人员回避等;
6.是否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 7.是否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 8.是否存在超职数、超编制、超规格、自设职数配备干部; 9.是否存在使用新录聘用试用期内干部作为股级干部(含文件、纪要明确为负责人); 10. 是否存在使用非中共党员干部担任党内职务(含负责人); 11.是否有效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此次自查工作高度重视,不怕自我亮短、不怕自我揭丑,对照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同《中层干部任用情况统计表》经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审签后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2.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自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 3.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自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1.《中层干部任用情况统计表》 2.《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
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0857—8345428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日
推荐访问:对于开展选人用人等工作自查通知 自查 用人 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