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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通用3篇)

时间:2022-05-17 13: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3篇

第一篇: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年广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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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9年广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09年,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治理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发展生产和经济积极性,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民增收、农村稳定。2009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290亿元,同比增长3.0%,农产品增加值达170亿元,同比增长3.0%,农民人均纯收入11067元,同比增长12.6%。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减轻农民负担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委、市政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坚持把农民减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完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2009年,我市农民减负工作以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农民减负工作“五项制度”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为重点,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专项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不断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五项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在2004年取消农业税,实现农民“零税赋”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力度。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农收费文件的审核,2009年,我市各职能部门出台新的涉农收费文件数为0。同时,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比较规范,大部份地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较好,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职能部门违反规定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全市没有发生违反规定强行收取农业税费尾欠的情况出现,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发生,农民对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持满意态度。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能够从源头上杜绝和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的一项有效制度。年初,我局会同市政府纠风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对上年度我市21个涉农收费部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的考评和总结。结合我市实际,3月,我局会同市政府纠风办联合印发了《广州市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农〔2009〕60号),明确了今年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务和要求。会同市政府纠风办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工作会议,部署了2009年市直涉农收费部门与市政府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通过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各涉农收费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增强了各部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会后,我市各涉农收费部门分别与市政府签订了2009年广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各区(县市)涉农收费部门及所属镇(街)的主管领导也分别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番禺区还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一票否决”内容,增城市、从化市也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到市委、市政府对镇街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认真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广州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部门职能,通过层层抓落实,预防和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行为,最大限度保障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做好年度农民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总结工作,2009年12月31日,我局会同市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和部门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穗农〔2009〕199号),成立了由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部署开展2009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和检查考核工作。各涉农收费部门十分重视做好本年度本部门农民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检查和总结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写出年度本部门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自评。今年2月5日,由市减负办牵头,专门召开考核组联席会议,对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对2009年度各涉农收费部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组共同审定,全市21个涉农收费部门中,全部被确定为考核优秀单位,优秀率达100%。同时,各区(县级市)农民减负办也精心部署,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本级农民减负工作检查和部门责任制总结考核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农民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是治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市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效保障了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要,切实减轻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负担。2009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523万元,其中市级3807万元,省级2716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穗字〔2009〕1号)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切实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2009年,市本级涉农资金投入55.9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4.5%,极大促进了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制定实施加快中心镇建设、北部山区镇建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城乡户籍一体化等政策,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如今年市财政专门安排600万元资金用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增收。番禺区从2004年起界定和理顺了政府对村级五项公益性支出的责任和范围,明确民兵训练经费继续由区政府负担,计划生育支出由镇政府负担,其余“三费”(即农村义务教育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的支出,按照村级经济的承受能力,对年可支配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村,由区、镇财政分档次、按比例实施税费改革补贴。2009年,区、镇两级共安排农村税改补贴资金达1326万元,安排发展缓慢村财政扶持资金1333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农村集体负担。

此外,我市按照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2006〕131号)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农民税费尾欠暂不追收,对税费改革期间农民的税费尾欠不得组织小分队追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规定,引导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等原则执行,建立和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的镇初审、区(县级市)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复审的管理制度,防止把“一事一议”筹资变为固定的农民负担项目。目前,我市暂无“一事一议”筹资情况发生。

(三)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1.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五项制度”落实。一是推进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及时进行审核,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过时的收费项目。目前,我市没有出台新的涉农收费文件。二是推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加强涉农收费行为的监管。目前,全市累计设立涉农收费公示牌627个,全市有农村的七个区的镇、村、学校、医院,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向农民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公用事业价格和经营性收费,都按规定制作了公示牌或价目表,公开明示。三是推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按照《关于全面实行村级实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64号)要求,推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自实施“限额制”以来,没有出现订阅费用突破限额标准以及向村级组织、学校以及农民、学生强行摊派报刊征订的现象发生。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在2006年向农民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66万份的基础上,近年,我市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卡使用宣传工作,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电话投诉的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监督作用,督促各有关涉农收费部门在向农民收取费用、向农户发放政策性补贴资金以及村级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时,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如实做好登记。全市设立农民负担监督投诉举报电话52个,2009年,累计处理涉农案(事)件100宗,其中来信26宗、来访74宗,增加农民负担投诉和案件数为零。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信息投诉监督反馈机制,加强农户负担情况监控,落实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资金,继续做好白云区和增城市60户农户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工作,对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监管,防止转嫁给农民的新的负担出现。

2.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各地专门成立由农业、纪检、物价、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2009年9月和12月,我局与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先后组织了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情况检查和全市农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我们以抽查方式,进村、入户、进校,对各地在农村义务教育、涉农收费公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一些地区逐步建立和完善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制度,有重点开展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工作。如花都区建立涉农收费审计制度,每年定期对镇(街)所属涉农收费部门、村(居)委会、农村中小学等涉农收费单位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对象以及收取款项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2009年,花都区累计完成了对全区24间初级中学和8个镇(街)属涉农收费部门及4个区级部门,以及全区188条村和89间小学的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审计总金额达11192万元。通过审计,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有效预防农民负担反弹。同时,各地还把农民负担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以及涉农收费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年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减负政策的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在农民群众中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农民减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深刻认识,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意识有所淡化,个别涉农收费部门对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不够重视,随着农民减负工作不断深入,涉农收费项目由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主向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主转变,收费主体从涉农行政部门向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为主转变,农民减负监管工作难度加大。

三、2010年工作思路

2010年,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我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农民权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此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农民减负工作部门责任制落实。按照《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

(二)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心任务,继续贯彻执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改革配套措施,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五项制度”,加强对涉农收费文件的审核和涉农收费行为的监管,促进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以及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跟踪落实。继续开展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对农民反映负担问题的投诉,做好督查、督办,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广东省农业厅等〈转发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切实解决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的通知〉》(粤农〔2009〕333号)文件要求,重点抓好计划生育、殡葬、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村义务教育违规收费、农村道路修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证等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

(四)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发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探索农村兴办集体公益性事业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和程序及政府进行奖励补助办法。

第二篇: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太尉镇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自查报告

根据舞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舞农监办[2007]3号文件精神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和标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无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无村组另行向农民收取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1、镇政府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2、在镇村设置有涉农收费公示栏,公示规定的内容。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没有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4、在执行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5、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

6、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三、村内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

1、按时公布村级财务,特别是村民自愿筹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2、有民主理财组织,且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3、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

4、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没有按人口、劳力或田亩平摊现象。

5、本级政府采取了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能专款专用,无跑冒滴漏和截留现象。

四、村级组织收费及乡村债务管理情况

1、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规范合理,没有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

2、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单位没有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现象。

3、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坚决制止新债发生。

4、审慎化解镇村债务,没有将镇村和政策债务转嫁给农民承担。

五、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

1、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的,群众对镇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

2、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

3、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规范,发放及时到位,无棚架现象,入户率达到100%。

4、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积极开展农民负担监测,设立有本级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

7、取消村组招待费。

8、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

9、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六、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优善。

3、涉及农民负担的信访结案率达到100%。

4、对交办的信访案件能及时查处,按照上报查处结果,没有无故延期,重访率为零。并且把信访解决在基层。

七、党委、政府对农民负担工作重视情况

1、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镇政府普遍签订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

2、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

3、按照省市县规定,年内组织开展2次农民负担检查。

4、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并有专人负责。

6、政府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提供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包括农民负担档案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案件查办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

2、定期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简报,及时报送年中、年末农民负担检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本镇发生的重大案件。

3、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统计表、农民负担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季报表等报表,及时完成其它统计事项。

4、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对农民负担政策熟悉,掌握政策无偏差,工作方法得当,工作思路清晰,有创新。

5、积极组织明察暗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关系,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和重视。

总之,我镇将根据上级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篇: 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某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材料

某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材料【内容摘要】某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材料,根据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标准,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一事一议”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走过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立了以乡长李宗泽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账户,避免发生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杜绝村组另行向农民收费现象。
某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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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根据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标准,经常性的开展自查自纠,并将“一事一议”工作纳入其中,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走过程。现将**年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立了以乡长李宗泽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乡辖区内所有的涉农部门均为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二)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种粮补贴、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得到落实,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账户,避免发生截留、挪用现象。
2、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村级组织能正常运转,杜绝村组另行向农民收费现象。
3、征、占用农民土地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无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专项治理到位l、乡政府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
2、在乡村设置涉农收费公示栏,公示规定的内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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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教育部门没有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知分解项目、分段收费及代收费用、摊派课辅资料等现象;乡政府从不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
4、在执行农民建房、农村土地、殡葬、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艰村电网改造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5、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6、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7、针对村集体征订报刊突破限额较多问题:乡党委研究后决定,除党报党刊外,其他订阅的报刊谁订阅谁付款,严格要求包区、包村领导对非党报党刊严禁签字报销;同时,要求乡三资办严格把关,对非党报党刊报销单据一律不予下账。发现职能站所强行下村摊派订阅报刊杂志的,全乡通报,年终评议确定为人民不满意单位。
(四)村级组织收费及乡村债务管理程序严格
1、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规范合理,没有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
2、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单位没有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税费现象。
3、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和“两项制度”坚决制止新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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