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 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的隐患,是免除了使人感觉难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3篇
第1篇: 2021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2018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实行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重点单位监管制度,镇政府与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
3.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改革。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针对镇实际,细化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
4.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从紧从快对事故进行调查,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建立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送和统计分析,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规范完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专项督查等制度,把“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制度化、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企业隐患排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3.强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运用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部门要督促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继续推动公路危险点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派出所要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重点抓好大中型客运车辆、大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监控管理,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要加强渡船渡口的安全监管。
2.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组织开展油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检查,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安监要督促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保障“双十条”规定,深化氯气、液氨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查。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白查自纠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加强重点时段的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强化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交通枢纽、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集中“三合一’’场所进行排查评估,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按照“依法监管”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整治。
4.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规建部门要督促开展施工现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5.深化旅游安全监管。要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旅游安全宣传。督促、旅游景区景点等落实企业安全生严主体责任,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评价,强化旅游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大员工安全培训力度。继续加强水上、户外旅游安全监管力度。强化黄金周、暑期等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强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6.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落实台阶式开采或白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和中深孔爆破;严格非煤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设施设备检测检验。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2.举办各级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省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3.推进全员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O%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4.加强在校学生安全基础教育,完善社区安全宣传和农民工安全培训机制。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强化安全生产准入工作。要严格实施安全规划,监督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2.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保障监管资金,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办公设备设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和执法交通工具、检测检验装备、宣传教育费用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操作性。要加强各级、各专业应急演练,以有限空间作业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班组、车间一线职工为对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要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设备建设。
3.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强联合应对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指挥协调和救援保障等机制建设。
第2篇: 2021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县安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八)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九)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有关事故处理决定;接到发生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乡镇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每月按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
(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二)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会,总结部署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向乡镇提出奖惩建议。
(五)协调组织或参与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长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明确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拔付到位。
(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检查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每月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七)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乡镇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辖内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每年与所属部门和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至少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实施考核。
(五)负责安委会日常领导工作,定期听取安全办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乡镇长及县区政府有关部门。
(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七)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五、乡镇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协助乡镇长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抓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二)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分管的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确保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
(五)承办乡镇长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六、乡镇安监机构工作职责
(一)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承担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重要活动。
(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三)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开展好工作。
(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上报各项安全生产月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安委会报告。
(七)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八)建立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十)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七、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二)定期向乡镇安委会、分管领导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安委会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行业控制指标,加强与县区相关部门和本级安委会的沟通协调。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动态巡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委托的范围和权限,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并及时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成员单位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八、村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要求。
(二)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同志担任安全生产信息员,加强信息报告和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三)抓好村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建立村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安监机构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信息数据统计制度。
(六)按时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村委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村委的决定。
(二)督促村民遵守安全生产公约,收集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村委领导汇报和反映。
(三)及时掌握本村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向乡镇安监部门汇报。
(四)及时跟踪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定期向乡镇安监部门汇报。
(五)负责村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收集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3篇: 2021年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乡镇是我国五级政权组织的最底层,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一项尤其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乡镇安全生产是整个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影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通过对我市部分乡镇的调研,就如何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谈谈一些个人思路和见解。
一、我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我市目前共有三县两区(包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乡镇88个,街道办事处7个;村民委员会1221个,居民委员会121个。全市总人口589万,其中农业人口524万,占总人口的90%。应当看到,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我市农业人口多,产业层次低,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初级加工业。据统计,我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农药、加油站点、食品加工业、药业、纺织、燃气、农村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多数位于乡镇,主要涉及15个行业和领域,可以说点多面广,门类齐全。具体分布及数量如下:危化品生产经营约1400家,其中生产单位8家、加油站点约400家、农药油漆经营门点约1000家;非煤矿山企业440家,其中采石企业4家、砖瓦窑厂436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3000多家,其中批发企业7家,零售网点3000多个;农村建筑施工企业约5000个;燃气经营门点280个。同时,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还有其他重点领域,如农机、渡口、中小学校以及集镇网吧、浴池等娱乐场所,数量更多。
近年来,我市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农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各乡镇都初步建立了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例会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一定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初步解决了乡镇安全生产“无人管、无人干”的问题。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同时,乡镇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乡镇安全生产基础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