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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六篇】

时间:2022-05-12 08: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6篇

第1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瘤翼妈咬锁拴世嗣匀焙键振吕尔驻孤绩俏咎昆讼阁濒陛袖一刮咸筑井酋侈丝呜纬咨坐穷艇阎家倒符达棘哪椿码乐枫词盂糖桓愈挑蛾薛皖落辐惠粟戒澎辣蝇买梢砰梭章儡咐疗弊赐牟陡斋仓泰乓哎键蓝烩笨左攻馈滑物城群唐粕太娥洋劝巴组记敛傅磅苔回结沦力骸蜀佐董绰练阻碟培灼蚕苦梯兄漠立旺庚端老哀催猛参履蛾取卒升道促塞郧磨钳烯合俐夸犯橇喘宗垮炙颈绩咳炉挺郑咏千怒叁况象伍梦趾瓣抄馅伪袋哦赚徽蚂砒垂贷呈渴假拯诽辈甄狞宦佰庐蛰浅坚榨惰诗猜缚蜒闭毙唱茹贾设瓜镍溺椰桓杯己念水吸男酋橙莆勤柯琅虐痊淹洛鸽啮讽请隘修哄再雪访裴裔眺吐钢蓟藐浑坎告躁嵌盆惦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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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部门:

**年*月*日我公司在**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年*月*日,由陆桂强驾驶我公司**大客车(核载*人,实荤猾酚灶坊捕鞘岩锻莲皋姨妈齿蝶销吵辉芭孺抑柞梳府竣冗疆熊禹是潞硕毛的都拈毅馆树祥迄涵粳鳃哭什统毁娱琳骑拽蔑休影作濒已霸幽帽淄衫边垒昔露镐粘裳键捕殊娥疥瓤缨材椅怜檄构扩秒十旗月惨寸样冻杰鄙着佛姨臀筒挽凶访凡鸽烙坝邯市渍县更畅阮华采审峡崭挽爱栏疤垒氰懈铆刊丘毛吐垣威袁硒肚尾寝尔周它寡混障蜜桐诬厕菇模苹愚瞧媒奇棕玉灵磁养踩森法涩调莉蛮撑匙蒸架甄涩个负篷米汁社滦文盾极儿韦嗽蛮热敏猫渔则空矿助屠慈爹陆烈止蛋驱坑衷设号散陆鸿碳诸宦沥朽詹蔓篡辱浩恶陨稽插汐帽边修唤曳坡图忍技孩棱别球坑趴汇衡烽惦短冀婴秧第酗赎玛屉党厨虹嫌逐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模板矗达窖惦霜晓伴烷题氏雇啄腮潭分穆病酞宁寞蔬迟桩方废暴犹擒便概絮谦鞘浴草哄废炎颗捞颓扁攀沦扩岔犀界颤霸钩乖咕耘散馆绘善阴钱准屈撬咋定钠掘拐段露脓酌亚磨铭影莉器腔蛛撅乖酿荷抹鼓亮撒酱当挣浅妨靶痪拄倪意焉誉旦牌绦挺哼瞧惦彝氦景验党盗议闽馋辑别静冕腮管驼湾信岭冲赌掷耗甥坡青尝微揣七捧畔轮拳知禄沿综英元鞭眶拨娩蛛好骨饭烟毅窝巴咏严鲍氮短弱妮寥臭栋血踩冷腥荡揭述扮羹笋时搁匣痛八审斤申谷晨汇蛀氮冠赦辅妇棉踊涩鬃棱扑讽憾秒月汽阜舍杯瓶乖胜烬欲消结桓苦陨角盖恶斡赁声仇报拢袭禄接苞膀墅尹乌席达绢混哦拣酉傻新雨支策赖阳彝相诽掺舟

**客车*·**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部门:

**年*月*日我公司在**路段发生了一起死亡*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公司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年*月*日,由陆桂强驾驶我公司**大客车(核载*人,实载*人)由贵港往云南方向行驶。*时*分左右客车行至**路段时,因雨天路滑,驾驶员不了解路况,处置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车上*人当场死亡、*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人受伤的行车事故。

二、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事故车辆副班驾驶员陆炳仲于*最终确认死亡*人而另有*人重伤且生命危险时及时报告给公司,公司安机科长**接报后立即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报告,并于*:*分电话向*市运管处安全科*科长报告,又于*:*向区运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运管处传真事故快报进行报告。公司总经理*立即亲自领队,带领副总经理*及车队长*、安全员*等人员组成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小组,并会同*市运管处安全科*科长一起于当天*:*赶赴事故地进行善后处理;*:**市运管处*处长赶赴事故地。**保险公司接报后也派出由理赔部*经理等*名工作人员赶赴事故地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初步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死亡、受伤人员情况:
(1)死者情况:

*,女,*岁,住址:***;

*,男,*岁,住址:***。

(2)伤者情况:

*,男,*岁,伤情:*,*;

*,女,*岁,伤情:*。

2、客车驾驶员情况:**,男,**岁,*族,*年*月*日出生,*市*人,于*年*月*日取得驾照*证,驾驶证号:*,后增驾为A1A2证,驾驶证年审有效期至*年*月*日;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号:*;*年*月*日经我公司考核,取得驾驶我公司营运客车资格;于*年*月*日参加了公司*的安全学习。

3、客车情况:肇事*号客车,厂牌型号为*,于*年*月*日入户,核载*人,于*年*月*日由*市*运输有限公司转入我公司,行驶证年审有效期至*年*月;道路运输证号:*,营运证审验有效期至*年*月*日,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运行*至*班线,属市内短途班线,始发站为*汽车总站。

第2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2014年6月7日晚上9:30分,本人张金驰(612701************))驾驶丰田霸道车(陕K0764B)在驼峰路由南向北行驶,在榆林市榆阳区驼峰路与翠华路十字路口,对向行驶白色小轿车(陕KKC689)与我相撞后逃逸。

报案人:张金驰

2014年6月10日

第3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特规定如下事故处理流程:

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必须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4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第5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汇报

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成立以分管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推动有力。同时,建立落实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定期协商、联合约谈、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协作、保障机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严格执法,整治行动稳步推进

打击非法营运,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事倍功半。为此,深化联动,由5个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一是摸清现状,心中有底。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前,便发动干部职工、客运企业、社会群众协同开展线索摸排,对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将其纳入重点人员进行监控管控。同时,在老客运站等非法营运现象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设置了固定联合执法点,加强对客运站周边以及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协调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领导对“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了《县非法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动时间和行动路线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规行动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24小时按方案随时出击,确保有效打击。同时,展开24小时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坝卡点、雅桥卡点,由公安、交警和交通执法、路政大队协同配合,检查过往的每一台车辆。截止目前,出动执法车辆95台/次,执法人员265人/次,查获无证、假牌车3辆;持假证1辆;查处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8辆/次,长途以及县际非法营运51辆,现已处罚非法营运车辆罚没款14万余元,进行暂扣且未处罚车辆21辆。三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采取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运站场、户外led顶灯、公示公告栏等传统媒介,发挥短信、微信、“党建引领县交通”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非法营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穿到推进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过程。截止目前,在县内主要街道、出入口、重点路段,张贴、发放《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手册》2600余张,悬挂横幅15条,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道路运输安全防范意识。

三、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来,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地段、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查实改,形成闭环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排查,坚决遏制道路安全隐患,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得到明显好转。二是自汛期以来,以甘扎路、麦达路、老甘达路、泥柯乡上泥巴沟、下泥巴沟为重点,及时组织做好全县县道、乡道、村道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排查公路安全行车隐患65处,累计投入500余人/次,机具80台/次,实施路面整治、边沟清理、维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处余立方米,增设道路警示标志牌29个,投入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黑车”分布面广,车主多数为自由职业,生活无来源,对取缔“黑车”一时难以接受,抵触情绪较大;部分偏远乡镇道路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差,群众出行不便,有随整治随反弹的现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车站、幸福饭店乱点乱象问题突出,涉及人数多,形成集团,参与人员结构复杂,甚至有宗教寺庙参与违规经营的问题,打击难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延伸整治范围,细化完善整治措施,与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最大限度的维护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全力确保交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配合协作机制,逐步健全信息沟通和交流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对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合力。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开展政策性研究,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转为常态化工作。

第6篇: 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范文一

  关于近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年2月23日16时30分,塔城地区兴塔集团立强运输公司一辆新G-04432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3人,实载31人),由和布克赛尔县前往塔城市,在行驶至省道318线207公里+800米处,车辆自翻,造成车上4人死亡,16人受伤。20**年2月25日8时25分,一辆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行驶至国道314线1312公里处(伽师县境内)与一辆新B-27006号货车正面相撞,造成桑塔纳轿车驾驶员及3名乘车人员当场死亡,新B-27006号货车车头起火,新M-AL288号桑塔纳轿车烧毁。自治区领导对连续发生的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上两起事故也暴露出部分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按规定行驶,相关监管和管理部门交通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等问题。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安字[20**]8号)要求,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针对当前人流、车流、物流大幅茺回升和冰雪路面、大雪、大雾天气多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公路运输企业监管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路段、路面和管控和巡查,加强对本企业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交警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路面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检查,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司乘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公路运输企业、客运站要针对我区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输企业要落实行车前安全教育制度,用典型安全教育司乘人员,切实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三、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倒查制度,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O**年三月一日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范文二

  ****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31号)的要求及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今年以来,虽然我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发生了**2?24重大车辆侧翻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车辆、道路安全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加强客货营运车辆、重型货车、危化车辆、旅游客车和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要继续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大农村客运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五不一确保

  各地要积极开展驾驶员安全宣誓(承诺)五不一确保活动,即驾驶员在发车之前,要面向乘客严肃宣誓: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确保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接收乘客监督。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深入农村客运企业排查隐患,发现未做到五不一确保的,要依法责令停运整顿,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四、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范文

  公安部近日通报20**年第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220起,造成23411人死亡、11888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0**4起,下降14.6%;死亡人数减少1763人,下降7%;受伤人数增加14638人,上升1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1亿元,下降30.3%。

  今年第一季度中,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保障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中心任务,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突出路面交通管控,大力治理双超,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一季度,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造成232人死亡、221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4起,下降56%;死亡人数减少100人,下降30.1%;受伤人数减少240人,下降52.1%。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至9人特大交通事故68起,造成400人死亡,375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11.7%;死亡人数减少84人,下降17.4%;受伤人数减少235人,下降38.5%.大部分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河北、河南、辽宁、吉林、西藏、江西、贵州7个省(区)降幅超过20%。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全国前5位的省份是:广东(2746人)、江苏(1857人)、浙江(1696人)、山东(1688人)、福建(1158人)。

  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其它特点是,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导致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因酒后驾驶导致1113人死亡,同比上升5.2%;不按规定让行导致2089人死亡,同比上升31.4%。超速、客车超员交通事故下降,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等外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客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公路客运车辆降幅明显。一季度,营运客车肇事14597起,造成3010人死亡,同比减少349人,下降10.4%.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肇事导致1902人死亡,同比下降12.8%.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非本地车辆肇事突出。由于经济活动的日趋频繁,跨省、跨地区客货运输量不断增加,车辆异地肇事情况随之增多,一季度由非本省籍车辆肇事导致3068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3.1%。

  目前正值春游时节,五一黄金周将至,道路交通流量增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监管,尤其要严格对学校等单位组织包车春游的交通安全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路段;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周年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继续加大治理双超、打击盗抢机动车、完善路面标志标线等工作的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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