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5篇
第1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 不做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教材编写、教材选用、备课笔记方面严把政治关。
2. 严于律己,遵守“学术研究无界限,课堂讲授有纪律,个人言论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 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成为思想品德和学术知识的双重教育者。杜绝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4. 积极落实教书育人任务。在教书育人全过程中传播正能量,弘扬时代主旋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杜绝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5. 坚决不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承诺人:
时 间: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库车县**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6、参与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7、参与了《**博乐市托特克斜花岗岩矿详查报告》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通过以上的这些工作,我学习并具备了以下工作能力: 1、通过实习,对测绘这门学科的研究内容及实际意义有了系统的认识。加深对测量学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够用有关理论指导作业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对测量学的基本内容得到一次实际应用,使所学知识进一步巩固、深化。
2、熟悉了三、四等控制测量的作业程序及施测方法,并掌握了全站仪、静态GPS、RTK等测量仪器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3、掌握了GPS控制测量内业解算软件(南方测绘 Gps数据处理)以及内业成图软件(南方cass)的操作应用。能够将外业测量的数据导入软件进行地形图成图和处理。
4、在项目技术负责的指导下熟悉了测量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方法,并参与了部分项目测量技术总结章节的编写工作。
5、在项目负责的领导下参与整个测量项目的组织运作,对项目的实施过程有了深刻理解。通过在项目组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工作中尚存在的问题 从事测绘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工作的繁忙、责任的重大,也因此没能全方位地进行系统地学习实践,主要表现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对于地形复杂的地段理解不够深刻;理论知识掌握不够系统,实践能力尚为有限。以上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通过总结四年来的工作,我无论从工作技术上,还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我会在此基础上,刻苦钻研,再接再厉,使自己在业务知识水平更上一层楼,为测绘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2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在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深入抓好我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工作保障。一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和成员述职报告中,明确了由副主任(主持工作)总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科牵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各项任务。三是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外请专家学者审批管理规定》等3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夯实我办意识形态制度基础。
(二)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一是推进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年初,根据委的部署要求,制定好党员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支部书记具体负责集中学习活动,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理论学习落实情况。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制定学习方案、会议通知、会务组织、学习记录及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理论学习计划,组织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和会议,集中学习了/等内容,尤其突出/专题学习,通过“收看直播现场学、跟进上级实时学、班子成员领头学”的方式,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家辅导10余次,要求全办党员利用“e党建”APP学**台进行每日学习,完成每日一题,分享每日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领导干部坚持带头讲党课,全面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五是大力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围绕“我看*的变化”、“/之我见”、“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党员/体检,助力扫黑除恶”、“学习/经典著作,不忘初心跟/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围绕支部条例,查找工作差距”等主题开展交流讨论活动。系统各单位还邀请曾在原单位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党员讲党课,传递正能量,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第3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方案 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守好主阵地、会聚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为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舆论保障。依照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的相干唆使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强化思想武装,延续深入学习贯彻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依照“1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保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2、重点任务 (1)完善领导责任制,构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局党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第1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1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事件亲身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兼顾调和指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依照“1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全系统范围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一年最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宣扬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2)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结合生活会、“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3会1课”等制度,定期组织展开集中学习,及时转达学**___***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唆使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有关通报等。进1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武装头脑,牢固建立“4个意识”,坚定“4个自信”,做到“两个保护”。
(3)坚决保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委书纪要亲身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平台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各个方面齐动手的制度机制。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催促完善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舆论安稳健康,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4)展开思想舆论斗争,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毛病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勇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展开舆论斗争。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扬思想工作气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确保宣扬思想文化阵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勇于同毛病偏向斗争的同志,应当公然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的应当及时做出调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
3、工作要求 (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站位。全住建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控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__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2)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局党委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局党委要定期听取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催促各部门认真实行工作职责。
(3)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机制。局党委要把局属各级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根据,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4、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罚。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展开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1线、没有带头与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产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然发表背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行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实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遭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历。
第4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_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内容:
1、 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2、 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3、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4、 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
5、 本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明确1名分管领导抓好具体落实。
6、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7、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8、 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要做到了然于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9、 本单位本部门要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评自查,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报市委宣传部。
10、 逐条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整改, 1周内将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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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报告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文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和改进全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学校办学方向。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由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在中共X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全县教育系统下属的机关、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学校党总支、党支部要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按照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指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行为实施追究的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五条
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抓好协调指导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 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宣传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责任处室各负其责、师生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一同检查考核,做到权责明确,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本级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亲自处置。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教育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第九条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对本级单位及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责任,将意识形态领导工作作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统筹规划,强化党性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领域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及其职责范围、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分管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清单 第十条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导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革命传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重要情况和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明确工作方向,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
(四)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明确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红线。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专业教材的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审查。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在选题、开发与实施中要着重明确社会主义的主题,把握好课程实施的导向作用和质量监控。
(五)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论坛、讲座、年会、读书会、展览、展演等“一会一报”制度,由主办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经中共X县教育局委员会同意后,上报中共X县委宣传部审批,强化督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利用微信、QQ、钉钉等新媒体,引导正面思想舆论,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排查学校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建立健全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工作机制,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坚决依法制止校园内进行的传教或非法宗教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就学情况的排查,在尊重少数民族学生习惯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
(九)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德育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同教育系统内的知名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十一条
依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
(一)自觉学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指导思想,研究和把握教育发展规律,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带头讲党课,主动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优良教风学风,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敢抓敢管。
(三)主动联系分管的单位、处室、年级,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分管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
(四)主动同全系统内的知名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
第四章 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第十三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分析研判,切实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题研究与报告机制。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要对被选用对象的理想信念、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局党委每年结合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要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教育部门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议、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坚持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干部,加强对宣传思想工作的统筹指导,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研讨和交流,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主动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学校)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及业务职责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应对不力、处置不当的;
(四)对本单位(学校)发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隐瞒不报、不予重视、不予处置的;
(五)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管辖范围内的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年会、读书会、展览、展演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管辖范围内编写的出版物、学术著作、文艺作品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坚持从严治党、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和上级主管(或联系)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实施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有违规情况的,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领导干部有违规情况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