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事项整改专项督查报告 巡察事项整改专项督查报告一、整体情况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四大项共计20条,针对反映的问题,所有责任人都采取了一定的行动和措施,问题总体有所改观,但整改标准不高,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察事项整改专项督查报告 ,供大家参考。
巡察事项整改专项督查报告
一、整体情况
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四大项共计20条,针对反映的问题,所有责任人都采取了一定的行动和措施,问题总体有所改观,但整改标准不高,部分未按确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完成整改。
二、存在问题
1、制定了相关制度、工作方案,但未经相关会议研究,决策支撑材料缺失,也未进行印发,如《党员先锋岗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
2、部分委托第三方事项仍在进行,未取得实质性成果,如薪酬体系制定、租赁费律师意见、基金退出方案、中长期财务规划等。
3、个别问题已有整改方案,但未明确意见落地执行,如企业负责人薪酬等。
4、历史遗留问题依然存在,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如一期标准厂房退出企业问题。
5、整改不全面,未按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如中介咨询费、服务费问题,仅完成工程类项目的梳理整改,其他类项目尚未梳理;部分制度制定不全等。
6、部分需上级主管部门确定事项还在沟通中,如集团及
二级公司董事、监事人选事宜等。
7、涉及资金类问题还有部分未解决完成,如向私营企业借款
万未收回;向城建的借款利息未收回;利润分配方案未确定。
8、部分问题有整改但未形成常态化,如认知迭代活动、廉政工作等。
9、部分工作未与国企改革同步进行调整完善,如原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未进行调整。
10、部分问题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如降低债务风险、提高自身造血能力等。
三、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督察部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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