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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条款的主要意义,就是明确一点,即使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有误,并且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原审法院的执行。
扩展资料:
二审处理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审
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对其负有审判监督职能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条款的主要意义,就是明确一点,即使被执行人认为执行有误,并且申请再审的,不影响原审法院的执行。扩展资料:二审处理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审。
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等材料。另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再审申请知书以便向法院的立案庭,或者立案二庭,或者审监庭递交。
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道的规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内)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容章。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民事诉讼法》第18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
《意见》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以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意见》第201条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消、改变或维持原判决、裁定;
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消。
《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
如涉及到判决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意见》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第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消第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意见》第20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
法理上是“可以”,也就是你可选取原审法院,也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选择权在于你。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 1、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
2、申请再审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3、申请再审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4、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次数限制?(1)申请再审人就同一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理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对民事案件不得提出再审申请的几种情形?(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3)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离婚案件已经处理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6、申请再审人以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有什么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再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申请再审人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民事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经审查,如果申请再审人在申请再审提供的证据系其在原审中应当提供而且能够提供但不提供或者故意隐瞒证据直至申请再审时才提供的,不作为再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
主要包括:(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7、对民事案件提出再审请求有什么限制?申请再审人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错误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请再审人提出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申请再审人在民事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原审已反诉的除外)。
8、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申请再审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9、再审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应载明哪些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10、、?对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 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11、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再审案件如何处理?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正确的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申请再审人服判息诉。
如坚持无理申请再审的,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予以驳回。
12、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立案与再审立案是否相同?申请再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民事案件进行申请再审立案。
申请再审立案的民事案件只有经复查后,申请再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审条件之一的,案件才能进入再审程序,予以再审立案。
13、撤回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人在审查过程中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询问、听证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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