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号,,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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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府办通〔2021〕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管理体制,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切实做好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范围和原则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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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查范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七星关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和房屋类国有资产,包括安置房源中未安置部分,以及已投入使用未转固的房屋类在建工程。
(三)清查原则 此次资产清查,以“谁所有,谁负责清查”为工作原则。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此次资产清查重点包含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房屋类国有资产,及安置房源中未安置部分,以及已投入使用未转固的房屋类在建工程,各单位通过实地考察、盘查,查阅文件资料和会计账簿等方式,按照“逐项逐个”要求对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资产可以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数据为基数,但是不限于资产系统数据,还应包括未入账资产和已经投入使用未转固的资产。
三、资产清查时间安排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即日起—5 月 12 日,各单位 5 月 13 日前将清查报表报区财政局汇总。
四、清查结果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清查登记表(附件)电子档和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460527974@qq.com(联系人:王洪波,联系电话:8233636、1874493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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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职责 为做好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各有关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查结果报区政府。
生态移民局:负责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商铺、门面及住房的清查并报区财政局。
区纪委监委: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纪律监督。
其他区直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并负责组织下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汇总下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报区财政局。
各镇乡街道:负责本单位辖区国有资产清查,清查内容中包括原撤区建乡之前的老政府办公楼资产和村(社区)可以明确为国有资产的土地房屋类国有资产。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重点抓,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盘点、清查国有资产存量。特别是对历年来形成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抵押担保等事项,要逐项排查,真实反映,凡权属明确、凭证完整齐全的国有资产都应及时入账。对各类国有资产损失挂账,要认真核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区教育科技局、区卫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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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局等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下属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汇总下属单位清查数据报区财政局。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清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不瞒报虚报。
七、严肃纪律 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清查工作,全面地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相关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在重点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漏报、瞒报、弄虚作假、化公为私或擅自转移、转让变卖、低价租赁国有资产或私设小金库等行为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七星关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清查登记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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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自用 出租 闲置 其他经办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填表说明:1.房屋构筑物名称,可根据房屋构筑物地埋位置或用途自行命名;
2.资产卡片编号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卡片编号;
3.购建时间:房屋构筑物指购买或建成时间,土地主要是单位购买或国家按规定对单位进行有偿或无偿划拨的时间;
4.面积:房屋构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土地按实际面积计算;
5.预计处置价值:资产市场条件下出售预计获得收益;
6.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进行决算报账的土地、房屋也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序号土地、房屋名称资产卡片编号是否有权属证明权属证号坐落位置结构购建时间用途面积(㎡)帐面原值(万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抵押是否可处置如可处置预计处置价值七星关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清查登记表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
万元其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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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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