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jiē dài 基本解释:指迎接、接洽、招待,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务接待规章制度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6篇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1
酒店前台接待规章制度
1.穿工装(穿套装,佩戴头花),化淡妆,佩戴工号牌,礼貌热情待客。(如班前准备工作没完成罚款50元,特殊情况应向主管部门请示)
2.如实坐式服务,因在客班前准备人离前台3米处起立问好(先生,您好。。)热情礼貌,微笑待客。
3.熟练掌握各类房价,产品特点,热情细致的办理订房和团体开房,客人步入前厅服务区,不管是登记入住还是问询,前厅接待人员必须在30秒内问候客人,欢迎客人的到来。
4.做好开房登记和有关验证客人身份的工作,办理好客人入住登记应在3分钟内完成,熟悉当天抵店的会员及单位挂账负责人以及房号及抵离时间。
5.协调对客房服务工作,关注客人需求,做好客房销售
6.仔细阅读交班本,清点好财物和房卡。做好末班未完成的工作。有重要的事情应口头讲解清楚。
7.了解并核对当天及未来几天的预定情况,便于主动的为客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熟悉周边的环境,旅游,购物,医院,商店的线路。为宾客提供周到的问询服务。。
9.负责为宾客正确的接听,转接电话,叫早服务。做好客人遗落物品,转交物品,行李寄存的保管和交接。
10.将老住客资料存档,做好客人档案建立工作包括会员客人。
11.制作前厅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
12.前台工作人员打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客人在前台不允许接听电话,特殊情况除外。
13.前台工作人员不得在前台里嗑瓜子,说脏话,违者罚款50元。
14.前台所有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不得帮弄是非,自私自利,吵架打架,与客人发生争吵,严重者罚款200元。
15.前台工作人员应服从主管的安排,做好主管安排的工作。
二.电话接听服务
1.外线接听服务:您好,这里是帝王臻尊大酒店,有什么可以帮您?
2.内线接听服务:您好,前台。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3.内线,外线电话都要在铃响3声内接听,超过3声后接起电话则要向对方致歉:抱歉,让您久等了,这里是帝王臻尊大酒店,有什么可以帮您?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2
公务员兼职规定
公务员可以做兼职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
《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明确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同时,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并提出,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一方面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意见》也从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方面提出了若干明确的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 焦点
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同时,《意见》也明确,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充分进行论证。活动地域跨省(区、市)的社会组织比照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严审批。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并要求,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此外,《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
政府将支持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对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意见》也明确,要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同时,《意见》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 观点
社会组织可提供公共服务还能配合监管
此次意见提出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表示,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发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还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提供相关服务。
“一些基本公共服务,虽然是政府职能,但是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是可以多元化的。”褚松燕说,比如养老,有的人选择进养老院,有的人愿意在社区养老。政府通过竞标选择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养老、高龄失能老人照料等服务,既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又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降低服务收费。
褚松燕说,在政府监管方面,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专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以起到比政府管理部门更精细的管理服务。如奶粉,政府部门监管会依据国家标准,但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从营养配比上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褚松燕认为,社会组织容易形成整合的力量,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其自身也能在提供服务上创造出就业岗位。“国家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涵养‘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就是在服务中建立规则意识,建立信任关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更加和谐。”褚松燕说。
拓展阅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坚持放管并重。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一)降低准入门槛。
(二)积极扶持发展。
(三)增强服务功能。
四、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二)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
(三)完善人才政策。
(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五、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
(一)稳妥推进直接登记。
(二)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三)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
(四)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
六、严格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
(四)规范管理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
(五)加强社会监督。
(六)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七、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
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环保等交流中的辅助配合作用,在民间对外交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完善相应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新建国际性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确因工作需要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负责其外事管理的单位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如确需以个人身份加入境外专业、学术组织或兼任该组织有关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八、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一)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
(四)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
九、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
(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十、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快法制建设。
(二)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四)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3
公务员兼职规定
公务员可以做兼职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务员兼职的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
《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明确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同时,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并提出,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一方面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意见》也从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方面提出了若干明确的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 焦点
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同时,《意见》也明确,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充分进行论证。活动地域跨省(区、市)的社会组织比照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严审批。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并要求,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此外,《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
政府将支持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对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意见》也明确,要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同时,《意见》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 观点
社会组织可提供公共服务还能配合监管
此次意见提出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表示,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发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还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提供相关服务。
“一些基本公共服务,虽然是政府职能,但是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是可以多元化的。”褚松燕说,比如养老,有的人选择进养老院,有的人愿意在社区养老。政府通过竞标选择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养老、高龄失能老人照料等服务,既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又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降低服务收费。
褚松燕说,在政府监管方面,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专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以起到比政府管理部门更精细的管理服务。如奶粉,政府部门监管会依据国家标准,但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从营养配比上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褚松燕认为,社会组织容易形成整合的力量,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其自身也能在提供服务上创造出就业岗位。“国家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涵养‘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就是在服务中建立规则意识,建立信任关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更加和谐。”褚松燕说。
拓展阅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和**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坚持放管并重。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一)降低准入门槛。
(二)积极扶持发展。
(三)增强服务功能。
四、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
(二)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
(三)完善人才政策。
(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五、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
(一)稳妥推进直接登记。
(二)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
(三)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
(四)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
六、严格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
(四)规范管理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
(五)加强社会监督。
(六)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七、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
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环保等交流中的辅助配合作用,在民间对外交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完善相应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新建国际性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确因工作需要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负责其外事管理的单位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如确需以个人身份加入境外专业、学术组织或兼任该组织有关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八、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一)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
(四)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
九、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
(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十、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快法制建设。
(二)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
(三)加强宣传引导。
(四)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4
客户接待流程及制度
现场接待作为销售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尤其应引起销售人员的重视。前期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客户上门做准备。
一、迎接客户
基本动作
(1)客户进门,每一个看见的销售人员都应主动招呼"欢迎参观,东海福苑",提醒其他销售人员注意。 (2)销售人员立即上前,热情接待。
(3)帮助客户收拾雨具、放置衣帽等。
(4)通过随口招呼,区别客户真伪,了解客户来自的区域和来源的渠道(从何种渠道了解到本楼盘的)。
(5)询问客户是否与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如果是其他业务员的客户,请客户稍等,由该业务员接待;如果不是其他业务员的客户或该业务员不在,应热情为客户做介绍。
二、介绍项目
礼貌的寒喧之后,可配合沙盘模型等做简单的项目讲解(如:朝向、楼高、配置、周边环境等),使客户对项目形成一个大致的概念。
基本动作
(1)交换名片,相互介绍,了解客户的个人资讯情况。
(2)按照销售现场已经规划好的销售动线,配合灯箱、模型、样板间等销售道具,自然而又有重点地介绍产品(着重于地段、环境、交通、配套设施、房屋设计、主要建材等的说明).
三、带看现场
在售楼处作完基本介绍,并参观样板间后,应带领客户参观项目现场。
基本动作
(1)结合工地现况和周边特征,边走边介绍。
(2)按照房型图,让客户切实感觉自己所选的户型。
(3)尽量多说,让客户始终为你所吸引。
三、谈判
初步洽谈
样板间及现场参观完毕后,可引导客户到谈判区进行初步洽谈。
基本动作
(1)倒茶寒喧,引导客户在销售桌前入座,给其项目资料,并对项目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做介绍。
(2)在客户未主动表示时,应该立刻主动地选择一种户型作试探性介绍。
(3)根据客户所喜欢的单元,在肯定的基础上,作更详尽的说明。 (4)根据客户要求,算出其满意的楼层单元的价格、首付款、月均还款及各种相关手续费用。
(5)针对客户的疑惑点,进行相关解释,帮助其逐一克服购买障碍。
(6)适时制造现场气氛,强化其购买欲望。
(7)在客户对产品有70%的认可度的基础上,设法说服他下定金购买。
上述程序完成之后,客户会拿齐资料回去考虑,此时销售人员可留下其联系办法(最好询问客户何时联络方便),并表达希望其能尽快做出决定的意思(表达方式不宜太过直白,要严禁过分夸大销售状况),最后,应送其出门与其道别。
谈判
判谈是在客户己完全认同本物业各种情况之后进行的工作,其焦点主要集中在折扣及付款方式上。折扣问题上,客户通常会列举出周边一些物业的价格及折扣,此时销售人员应根据自身项目优势对比其他项目,详细向客户说明其所购物业的价格是一个合理的价格,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守住目前折扣,以留一些余地给销售经理,切忌一放到底。在付款方式上,一些客户会提出希望延迟交款及提交按揭资料时间,对此种要求,业务员应酌,情处理,处理前应征求销售经理意见,无法解决时可由销售经理协助解决。
暂未成交
基本动作:
(1)将销售海报等资料备齐一份给客户,让其仔细考虑或代为传播。
(2)再次告诉客户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承诺为其作义务购房咨询。
(3)对有意的客户再次约定看房时间。
(4)送客至大门外。
四、客户追踪
填写客户资料表
基本动作
(1)无论成交与否,每接待完一组客户后,立刻填写客户资料表。
(2)填写的重点:
A、客户的联络方式和个人资讯;
B、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条件;
C、成交或未成交的真正原因。
(3)根据客户成交的可能性,将其分类为:A、很有希望、B、有希望、C、一般、D、希望渺茫,这四个等级,以便日后有重点的追踪询访。
(4)一联送交现场经理检查并备案建档,一联自己留存,以便日后追踪客户。
客户追踪
基本动作
(1)繁忙间隙,依客户等级与之联系,并随时向现场经理口头报告。
(2)对于A、B等级的客户,销售人员应列为重点对象,保持密切联系,尽一切可能,努力说服。
(3)将每一次追踪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日后分析判断。
(4)无论最后是否成交,都要婉转要求客户帮忙介绍客户。
五、签约
成交收定金
基本动作
(1)客户决定购买并下定金时,利用销控对答来告诉现场经理。
(2)恭喜客户。
(3)视具体情况,收取客户小定金或大定金,并告诉客户对买卖双方的行为约束。
(4)详尽解释定单填写的各项条款和内容。
(5)收取定金、请客户、经办销售人员、现场经理三方签名确认。
(6)填写完定单,将定单连同定金送交现场经理点收备案。
(7)将定单第一联(定户联)交客户收执,并告诉客户于补足或签约时将定单带来。
(8)确定定金补足日或签约日,并详细告诉客户各种注意事项和所需带齐的各类证件。
(9)再次恭喜客户。
(10)送客户至大门外或电梯间。
定金补足
基本动作
(1)定金栏内填写实收补足金额。
(2)将约定补足日及应补金额栏划掉。
(3)再次确定签约日期,将签约日期和签约金填写于定单上。
(4)若重新开定单,大定金定单依据小定金定单的内容来填写。
(5)详细告诉客户签约日的各种注意事项和所需带齐的各类证件。
(6)恭喜客户,送至大门外或电梯间。
换户
基本动作
(1)定购房屋栏内,填写换户后的户别、面积、总价。
(2)应补金额及签约金,若有变化,以换户后的户别为主。
(3)于空白处注明哪一户换至哪一户。
(4)其他内容同原定单。
2、注意事项
(1)填写完后,再次检查户别、面积、总价、定金、签约日等是否正确。
(2)将原定单收回。
签订合约
基本动作
(1)恭喜客户选择我们的房屋。
(2)验对身份证原件,审核其购房资格。
(3)出示商品房预售示范合同文本,逐条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
A·转让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B·房地产的坐落、面积、四周范围;
C·土地所有权性质;
D·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E·房地产规划使用性质;
F·房屋的乎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
G·房地产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
H·房地产支付日期;
1·违约责任; J·争议的解决方式。
(4)与客户商讨并确定所有内容。
(5)签约成交,并按合同规定收取第一期房款,同时相应抵扣已付定金。
(6)将定单收回,交现场经理备案。
(7)帮助客户办理登记备案和银行贷款事宜。
(8)登记备案且办好银行贷款后,合同的一份应交给客户。
(9)恭喜客户,送客至大门外或电梯间。
退户
基本动作
(1)分析退户原因,明确是否可以退户。
(2)报现场经理或更高一级主管确认,决定退户。
(3)结清相关款项。
(4)将作废合同收回,交公司留存备案。
(5)生意不在情谊在,送客至大门外。
六、入住
客户办理入住需提交的资料:
1、合同副本
2、已交房款证明(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相关证件)
4、交清房款尾款
5、物业管理费(季或年)、公共维修基金
6、装修质押金
开发商入住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质量检验合格书
2、房屋使用说明书
3、具备交房条件的证明文件
4、物业管理公约(需每位客户与物业公司签字认可)
5、验收项目说明书
6、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七、售后服务
(1)在平时多些跟他们联络,定期向他们汇报所购买楼盘的发展进度;
(2)在节假日或客户过生日时应等向他们恭喜(可寄生日卡等);
(3)公司若举办“业主联谊会”等活动时要做到及时通知,不可遗漏;
应抽时间和他们象朋友似的交谈,交流情感从他们的口中了解购房者最新的市场需求,总结出适合自己楼盘的新意见供公司参考。方式有许多种,总而言之,要和旧顾客长期保持良好的关系。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5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文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
一、街道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信访处理台帐。
二、群众提出的问题属本级工作范围能解答的,应摆清事实,讲清政策依据,耐心细致予以答复,避免越级上访的发生。对不能当即答复的,应讲清原因并开展调查或上报,经调查核实清楚或上级予以明确回复后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应做好书面答复。
三、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依法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查处理.四、调查情况属实,应及时纠正、及时整改;情况不实的,提供有关证据,讲清政策依据,向来访群众做好说明、说服工作。
五、对群众来信来访资料要妥善保存,保守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保护来信来访群众的人身权利,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准则
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二、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处理来信来访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辖区中队具体办理。
三、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妥善处理。做到不拖、不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具体办法:
1、接待人员态度要诚恳,讲解要细心,政策要透明,工作要耐心。
2、对来信来访反映的事,要认真对待。对领导和上级转来的信访件要认真及时调查,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复。
3、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值班人员在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并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领导。
四、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本职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有关政策规定,以便在解答和处理有关信访时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五、在信访接待及案件查处的过程中,相对人员应严格做好****,否则视情节轻重,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规章制度范文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力,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访工作是机关的日常性工作,是机关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途径。本制度所称的信访是指信访人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第二条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条在处理来信来访时,既要严守国家秘密,又要注意保守来信来访中的秘密,适度掌握好知情范围。
第四条信访工作的接待范围
(一)本局及下属单位的在职与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家属。
(二)与我局管理职能直接相关的投诉。
(三)与我局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第五条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受理单位及群众反映与我局职能有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及科研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奖励、专利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对全市科技系统的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向各县(区)科技部门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交办、转办、督办来信来访事项。
(二)从来信来访中,筛选出信访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为决策者提供建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凡属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予以受理,经领导批准同意后,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信访人作出说明。
第七条对直接能答复的一般性及咨询性信访事项,应按时限要求直接办理。
第八条信访事项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或重要信访件,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信访人对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单位的上一级管理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十条对已经或者依法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十一条对已经按《信访条例》要求,经过复核终结不再受理的来信,已回复的重复来信,无参考价值、内容不清的其他来信,一般按存信处理,不予办理。存信按地区、年份打包,定期销毁。
第十三条接访人员应依据政策,秉公办事。接访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更不得接受信访者的馈赠、宴请,不得要求信访人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四条处理信访件应讲究程序,及时上报,认真做好登记、呈阅、督办、复核、统计、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承办处室(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按规定时限办理并上报,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办理期限,应及时向有关方面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接访人员应执行条例,依法接待。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依法做好来访者接待工作。遇无理纠缠和扰乱秩序的,接访人员对有关当事人的行为应进予以制止和必要的劝导,坚持以理服人,避免感情用事,必要时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位接访的领导负责相应信访问题的处理、跟踪或交办、落实,包括信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稳控,直至信访人息访。
第十八条局(院)党组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具体接待时间按领导接待日安排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及时协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篇6
[规章制度]老年协会规章制度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 __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 __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 __追认。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龙塘镇老年协会管理制度
一、开会、学习、研究工作制度:龙塘镇老年协会班子成员,每一季度组织学习一次;每半年研究工作一次,老年协会会员每年组织学习2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制度:老年协会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有计划和有关的财务款项等重大问题必须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走访、座谈、慰问老年人制度:每年的春节和敬老节,均要对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做法是:60岁—79岁的由各村民小组组织慰问;80岁以上的由镇分管领导、镇社会事务办、村委会组织慰问。
四、老年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制度:坚持每天上午8点至17点,接待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在来信来访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一般由协会出面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请示党委和政府研究解决。
五、检查落实老年人赡养制度:老年协会赡养检查落实由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成员共三人组成。订于每年的敬老节、春节到每个村民小组、分会进行检查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对个别不履行赡养责任的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调解。
六、老年福利促进会资金、老年经济实体资金及会费管理制度:老年福利促进会和老年经济实体及会费所形成的资金,实行专项管理。设会计、出纳各一人,实行会长一支笔签批,做到收支帐目清楚,每年向老年协会班子和会员公布帐目一次、接受监督。
七、工作总结,表彰制度:老年工作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并对老年“先进工作者,五好老人,尊老养老好儿女”给予表彰奖励。
八、建立“六簿”登记制度:村委会老年协会建立“六簿”登记制度,即:老年人名册簿;学习、会议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走访慰问登记簿;协会财产登记簿。
九、建立老年资料立卷归档制度:为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价值,协会必须将每年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材料进行清理档案保存。
龙塘镇老年工作协会
**年2月1日
老年协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和老龄委的指导下,围绕“六个老有”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强协会的自身建设。
(二)积极支持并配合公司党支部和公司及社区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带领全体老年人为促进 __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充分发挥协会内部设立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小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小组、维护治安小组、环境卫生小组、纠纷调解小组、文体活动小组、关心下一代小组等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余力。
(四)落实好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六)按时完成当地党政组织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
二、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是物资公司在册的干部职工,依法办理退休人员都是本协会的会员。
(二)自愿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种会议,,缴纳会费的会员,不愿参加的决不强求,要求提出书面申请。
(三)会员每个月缴纳会费拾元,一次性交清,一年壹佰贰拾元。
(四)会员由协会财务人员负责收缴。
三、学习制度
(一)每月15日,协会委员会和各会员活动小组组长,进行集中学习。
(二)每月15日,既是各会员活动小组的例会日,又是学习日。
(三)主要学习内容: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老龄工作基础知识、经验和方法,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等方面知识,以及上级统一布置的学习文件和资料。
四、民主管理制度
(一)实行民主选举。老年协会领导班子召开全体会员或会员 __选举产生。
(二)实行民主议事。老年协会比较重要的事务,由集体商议决定。
(三)实行民主理财。老年协会的经费支出须经协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实行账目公开;收支情况,每年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布,会员有权质询。
五、例会制度
(一)每月15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通报上月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安排近期工作。
(二)每月15日,作为协会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可结合协会学习日和委员会工作例会日安排,传达精神,安排工作,部署任务。
(三)每年敬老节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召开全体会员年度大会,评选表彰先进和总结全年工作。
(四)理事会每叁个月向全体代表会员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老年人 __和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六、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行协会委员会责任制,落实“三定”要求,即“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
(二)设有“一册五薄一档案”。即:老年人花名册;协会开展活动登记薄、学习情况登记薄、好人好事记录薄、调解老年人家庭和村民纠纷登记薄、签定赡养协议(责任)书登记薄;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
(三)在协会活动场地张贴协会的规章制度和老年法规,妥善管理设施及有关资料。
(四)活动室开放时间:。
(五)协会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项文体活动。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