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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人工程劳务合同,菁选3篇(2023年)

时间:2023-03-30 12:4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个人工程劳务的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个人工程劳务合同,菁选3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个人工程劳务合同,菁选3篇(2023年)

个人工程劳务的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单价含完成所承包工程的一切必要及附属工作(即交付完整、合格产品,具体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并维修到缺陷修复期满。

  4、承包范围: 工程项目。

  5、合同签约地点:

  第二条 工期

  本合同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个月;除发生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外,每推迟一天罚3000元,但最多不能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同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6款办理。

  第三条 工程数量

  1、数量的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测量资料,如图纸数量大于实际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如实际数量大于图纸数量,只有在业主认可且已计量的情况下,才能以实际数量为准。

  2、具体工程数量的计算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办理。

  第四条 工程造价或单价

  1、工程项目单价在工程量清单表中。

  2、工程项目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采购、来料卸车看管、消耗、损耗、超耗、施工机械、现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费用含在相关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

  4、新增工程项目与本合同同类或相近项目依据原合同单价,无单价或近似单价的,在施工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不交乙方施工,乙方直接施工的按原合同工程的附属工作考虑,不增加费用。

  5、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物价指数的影响,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更,致使劳务、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其合同单价均不调整。

  6、乙方应根据图纸、地质报告、以及在当地了解或施工的经验,判断地址有无变化的可能来进场相应设备(如路基挖方、钻孔桩、隧道等),否则,出现设备不配套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所有单价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上缴,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出据纳税证明。

  第五条 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确认

  1、工程变更与签证数量的确认采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原则,由经办人、施工技术部、现场负责人签字,交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予以认可,否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1款办理。

  2、工程变更与签证单价确定,采用原合同单价或近似单价,无单价、近似单价,由甲方计划合同部根据原合同作价原则确定一个新的价格。同时复核该变更或签证是否与以前重复,并根据合同否定不合理的或与合同矛盾变更签证。

  第六条 计量、支付、结算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和材料预付款。

  2、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暂时计量支付,每月下旬为计量上月完成工程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工程数量与单价按本合同第三、四、五条办理。

  3、工程完成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办理结算。

  4、每次支付当月计量的80%,扣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工程全部结束,办理结算,返还10%;剩余10%,在甲方整个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瞒,业主质保金到位一个月内,扣除应承担保修费后全部无息返还(以上百分比是以计量或结算为基础计算的)。

  5、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6、如业主对工程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拨款相应延顺。

  7、对乙方的支付,必须用于本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金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停止下期支付,并按当期计价的20%罚款。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2)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3)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4)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5)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及其计算的采用等)。

  11、双方协商同意:凡对工程数量、工程变更、临时工程签证、综合劳务单价、材料数量及工程总价款等的认定需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其余人员均为过程中的签认,不产生法律效力,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12、计量(验工计价)只是暂验或估算,作为*时 拨款的依据,不作为计算的依据,对验工中的错误在后期的验工计价或结算中均可以修改。

  13、甲方对乙方下达的施工计划等文件只是对施工的预估,具体能否完成、完成多少,还要看实际真正完成的数量,因此以上文件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14、监理、业主等对变更的签字只是变更审批工作的中间环节,是为变更做的工作的一部分,并不一定真正批复,只有变更批复文件才是真正对变更的批复。双方承认,变更签证等中间环节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 质量、验收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乙方承担工程部分不得影响整个工程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此费用已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技术交底、技术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每发现一次除罚款10000元外,并自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另外为了避免偷工减料,如材料节约不给乙方任何奖励和节余的材料费,对乙方材料如超用按本合同材料供应相应条款办理。

  4、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甲方提供的砼强度不够即试块不合格、钢筋、锚具等原材料不合格除外)达不到标准,一律返工,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费用外,另罚款2000元/次;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杜绝隐瞒不报,致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按甲方要求,自费做好贯标工作,否则,影响甲方贯标认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6、按甲方要求,乙方自费做好本辖区内迎接上级检查的整理、准备工作。

  7、甲方根据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合同签定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3、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4、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5、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5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7、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8、乙方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特别是付款事项,必须由合同签定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委托证明签字、按手印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否则不予办理。

  10、乙方各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九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永久性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

  2、负责临电设施、运输便道到工地(支线便道及分电线路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一份,并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技术指导。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负责砼试件的压试工作及各种甲方提供材料的抽检、试验工作。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据罚款票据。负责联系监理等对每道工序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地方各级*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有关乙方引起的协调,协调中支付第三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0、负责按《甲供材料表》中统计材料的有偿供应。

  11、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和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2、在工地范围内,含取、弃土场,以及与工程有关的临时征地,施工出产物、衍生物均属甲方所有,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填于路基或堆弃(运距不超过1km),乙方无权自行处理或占有(比如隧道出碴、石质路堑弃碴、钻孔桩出的矿物等等),否则,乙方除承担损失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第十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自费负责乙方调遣及自己生活区和施工辖区的场地*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恢复等工作和费用,修建地点、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上足设备和劳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根据当地要求,自费为自己的职工办理暂住证。为其特种设备(如龙门吊、吊车等)办理施工许可证。

  3、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件制作(承担试件的材料费)、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义务为其他队伍提供方便,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5、负责填写竣工验收等的基础资料。

  6、根据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目标计划要求,合理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和各项目标计划按期实现;合同签定后20日内上报给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7、按期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9、乙方处理好来自任何一方发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

  11、清理和环境保护按甲方与业主的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费用进行扣款。

  1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3、乙方服从甲方发放民工工资的安排,由乙方每月上报《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由甲方审批后分次发放,第一次在申请表递交后三个月内按实领工资的30%发放,剩余工资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后一次性发放,所有工资合计不超过验工、结算工程款的90%,否则一点都不得发放;发放后,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或相当于付乙方工程款。

  14、所有工资的发放要看甲方从业主计量支付情况而定,如业主支付延后,甲方付乙方民工同样延后。乙方管理自己所带民工,不能因工资延迟发放而出现*、聚众闹事,如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因起的*、聚众闹事,影响业主、监理、项目部(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情况给予乙方20000-50000元罚款,同时按上报工资表的20%对参加闹事民工进行罚款。

  15、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剩余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代乙方支付,并有权对乙方作出一定处罚。

  16、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等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采购;不论乙方是否从甲方领取,甲方将按设计用量和合同所附材料单价(或其注解)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种及收费价格见一览表(供货到现场仓库,验收、卸车、看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材料的管理:严格按甲方要求(或贯标要求)进行分类堆放、标识、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供材料按计量情况逐月扣回(如验给乙方),如乙方使用甲供材料在其承担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消耗量内(不计损耗)按合同所附材料单价计算;当市场价高于所附单价时,用量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加10%的费用计算。乙方使用甲方机械台班费的扣留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5、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乙方自备,费用自理。

  6、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7、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临时互相调用零工及机械设备,按附件-3《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第十二条 安全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作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自费在泥浆池、弃淤塘、深挖路堑等周围设栏杆和标志,在高压线前后设限高架等等)。同时作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自费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

  购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方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4、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工程范围内外开挖、砍树、挖草、烧火、搭建结构物、弃物、堆放等等所有工作,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赔偿。

  第十四条 工程缺陷责任修复

  1、根据业主要求,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为2年,自业主给甲方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2、在此期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应立即派足人员进行维修。

  3、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力但在维修前首先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其维修工程量和费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扣除,不够乙方应按实赔付。

  4、乙方无力维修的,参照第3款执行。

  1、 合同签定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交纳保证金后,5日内签定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另行选择劳务合作队伍。进场后,将抵押进场 等设备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另签一份设备抵押履约质保金协议),没有甲方签字不得退场。待乙方工程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清算无息返还,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罚金,超额部分按实赔付。

  2、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手他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且被转手的施工单位(个人)将被清除出场。

  3、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4、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为保证整体计划不受影响,甲方测量计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和项目,并核实进行处罚。

  5、对于由于工期、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或有关规定要求或不听从甲方领导等原因而被清理出场,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退出现场,否则按5000元/天罚款;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结算,只能按原合同价的80%对乙方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且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措施费。

  6、乙方承担工程结束,乙方设备应及时为甲方下道工序腾出施工场地,如悬浇梁挂蓝影响跨河运梁、架桥机影响桥面施工、摊铺机影响路面切缝、开通等,如果出现影响甲方下道工序施工,自甲方通知乙方起按10000元/天对乙方罚款。

  7、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中止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结算,剩余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单价或总价采用人民币。

  2、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向国家有关机关单位反映。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山洪、地震、非寻常阴雨等非人力所能阻挡的自然、社会灾害,如遇以上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4、因业主、监理、设计、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原因造成停工,根据业主补偿情况,适当考虑给乙方误工补偿,其他情况均不考虑误工费。

  5、双方的经济、技术来往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无效。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本工程项目和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争端和解决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议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为了便于纠纷解决的简化、方便,经双方同意约定,如本工程发生诉讼,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在其他法院起诉。对本条单独签字、按手印:甲方 ,乙方 。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发生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1、 序单价承包一览表及说明。

  2、 甲供材料清单。

  3、 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

  4、 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

  5、 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缺陷修复期满,工程结算后必须签订结算协议(附后),质量保证金等结清支付后连同结算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个人工程劳务的合同2

  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 **×工程

  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分工合作,保证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签订本合同,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文件

  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共同组成合同文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项目施工技术规范、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图纸;

  2、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3、本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5、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含节点计划);

  6、业主、监理和甲方的文件;

  7、甲乙双方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

  三、工程项目期限

  基础交付后70天完成筒体混凝土及内衬砌体、隔热层;90天内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工期不含农历春节工人返乡探亲和天气占用时间)

  四、工作内容

  从基础及烟囱筒壁的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浇筑;负责内衬砖的砌筑、预埋件、爬梯、*台、油漆、*台用木方、木板、脚手板、安全网、隔热层材料、密目网等主要材料,砌筑;筒壁预埋件、外钢*台、钢爬梯、内安全爬梯、螺丝、电缆、航空障碍灯、避雷针、烟气检测孔钢管、烟道口连接法兰、钢*台爬梯材料的购买和制作、安装刷油漆;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的焊接、留设,航空色标漆施工等图纸以内达到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内容。

  五、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六、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或总承包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统一对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与协调;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手续、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

  2、甲方提供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混凝土、砌筑内衬水泥砂子(除此以外,其他为完成本合同所需要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烟囱内、外地面安全防护材料(钢管、扣件、木板等)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有关资料及设备仓库场地。

  3、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物资需用量计划、月进度施工计划的编制。

  4、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乙方的生产临时设施及特定情况下的.生活临时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及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和运行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有关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8、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质量、作业质量、现场文明施工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查看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修复、返工、清退的指令。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

  乙方职责:

  1、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乙方人员迟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市要求必备的证件,并将其人员按甲方要求登记造册进备案。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上岗,并为工人办理保险业务。

  3、甲方具备施工条件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时进场,按甲方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甲方工期。

  4、负责提供烟囱施工所需要的钢模板、提升井架及设备、吊架、电焊机、台钻、切割机、立式砂轮机、磨光机、乙炔、氧气及表带、电缆电线及照明装置、手推车及施工用的一切小型工具和手用工具。

  5、负责烟囱施工模具的制作及组装,施工过程中的调试控制及完毕后的拆除。

  6、负责提供烟囱施工组织设计两份,并进行烟囱施工技术交底。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7、乙方严格按照现行的《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及其他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烟囱筒壁混凝土应达到设计要求观感良好,模板接缝应*整且不漏浆,不允许出现气泡、麻面等情况,保证混凝土外表面清洁无污染,若发生质量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8、材料耗费必须在定额规定范围内,超出定额规定损耗的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若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

  10、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3、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以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承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7、乙方人员住宿及其他日常生活治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8、因道路阻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造成的不能及时到现场而影响施工,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19、依据《劳动法》,乙方应按时、足额(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劳动报酬。甲方有权监督,必要时甲方有权代付,直接发放到乙方员工手中。

  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承包价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税金)方式计算;

  经双方协商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

  包干总价含乙方完成烟囱整体所需要的设备运输、安装、拆除费用;钢筋及混凝土工程施工;电焊条、8#铁线、绑线、铁钉、氧气、乙炔、模板油等以及合同规定乙方购买的所有辅材材料费;内衬砌筑施工;预埋铁件及钢爬梯、钢*台制安;避雷装置、沉降及倾斜观测点、航空障碍灯安装、航空色标漆施工等一切人工费、机械费。

  春节期间工人返乡探亲往返差旅费和工地看守保安费等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包含在包干总价内。

  本工程的劳动报酬,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

  九、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十、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结算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设备、机械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支付10%工程款;钢筋混凝土筒壁浇筑完每10m甲方支付10%工程款;内衬施工完毕,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内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做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为出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量核算提交甲方项目负责人核实、签署确认,经甲方项目部核实签署后,乙方可据此向甲方申请本阶段工程款。

  4、余款在工程完成满一年后支付。

  5、结算程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预算员→公司经理→财务。

  6、办理财务结算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规定,因乙方违约所至的各种罚款;

  (2)乙方领用甲方的用品,乙方丢失、损坏设备的赔偿费用;

  (3)使用甲方机械的租赁费;

  (4)甲方已支付的生活费;

  (5)甲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6)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7)其他费用;

  十一、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间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此工作属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担的全部工作项目。

  2、保修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保修期限;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保修办法,保修期为一年,由甲方对业主正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天内进行修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按甲方要求完成修理工作,否则,甲方可组织修理。此种情况下的修理费用和乙方未按时到达情况下的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值的2%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6、保修金结算;保修期满后,工程保修金一次结算。

  十三、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十四、其他

  1、乙方不得超级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和开展经营活动,否则按乙方工程结算的3%处罚乙方。

  2、对甲方委托的工程,乙方不得再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计10%的违约金。

  3、乙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有一定资历的技术人员相一致,特殊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4、在施工中出现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通知单两次,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有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办理缴纳当地主管部门收取的其他有关税金、基金,治安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等。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工程劳务的合同3

  甲 方(全称):

  乙 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

  2、工程地点:四川省古蔺县

  3、工程内容:道路上部结构施工

  4、分包工程范围: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水稳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

  5、分包工程期限: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双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甲方承建的土丹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按上述条款中第一条中第3、4、5款的内容,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机械、设备、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及安全设施和防护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至竣工投产、保修期满为止,双方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本合同中尚未涉及的条款内容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2.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均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执行。

  3.乙方进驻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安排,处理好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工作关系,做到让用户满意、监理放心、建设单位认可的合格工程。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常抓不懈,避免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伤人、亡人事故。

  三、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乙方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2.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的协调、监督与管理。

  (2)负责监督本工程的周、月进度计划、并对已完工质量进行审核、申报预结算、预算外经济签证办理、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作。

  (3)负责监督乙方对工人工资和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等工作。

  (4)负责监督施工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达标等诸多问题。

  (5)负责及时发现与协调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不足现象、并要求乙方及时解决,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发包人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及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种的作业人员,更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否则,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为零。

  (3)必须安排有职称的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并对特殊施工工序和关键部位严格管理,做到严细认真,满足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协调,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达到优良标准。

  (6)必须强化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中要有防护措施,对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引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做到人员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和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影响发包人声誉的,甲方可责令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剩余工程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工程竣工并移交业主投产使用,保修期满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和供应商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发生之相关费用。

  (9)违约责任:乙方不按上述约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工程结算

  1.本工程中标价格贰仟捌佰玖拾陆万零捌佰陆拾贰元(28960862.00元)。

  2.工程价款结算的要求和时间:执行建设单位所规定的结算时间。每月25日按工程已完形象进度,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已完工程量结算书,工程竣工后三十天内乙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书。

  3、工程取费标准:甲方收取管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1.2%,在业主拨款时甲方派一名财务人员到达通辽负责办理相应手续,乙方应提供前1-2天通知甲方作出相应的准备,财务人员工资按6000元∕月,期限为乙方正式开工后至工程竣工(如不能按月开支,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4、管理费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业主拨款时收取50%,在第四次业主拨款时收取另50%,此款由甲方财务人员自动在工程款中扣除。不需再通知乙方。

  5、资金管理:在通辽设立一个工程款专用账户,业主将工程款拨付后,甲方在拨款中自动扣除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在扣除其费用后,将剩余的工程款在三日内全额拨付给乙方账户,以便施工使用。甲方不得将工程款拨付到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账户,如甲方将资金转到其他账户,由甲方负全责(如果甲方不及时拨付到乙方的账户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全责)。

  6、乙方必须专款专用,若乙方因挪用工程款,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设备供应范围

  执行总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单位要求及约定。除建设单位要求的甲供材料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价格,质量要求执行总承包合同。进场材料和设备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工程上。如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及结算方式

  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不严,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满足施工图要求和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规定标准,双方约定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质量有求。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时,违约责任确定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无偿负责返修,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全部费用。由乙方原因所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费用,并无条件及时抢修,视事故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2、违约责任:执行总承包合同。

  七、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金

  1、乙方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考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按照建设方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等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同步进行,相关资料要及时、准确,相关人员必须认可签字盖章。

  2、业主质量保修金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支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组织维修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若在保修期内。如果通知甲方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内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进行修复,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支付给维修方。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签订,尚未说明的相关事宜均均按承包合同执行。

  2、乙方应及时支付现场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要按时支付,不得拖延,甲方有权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将查看工资发放表,直至在拨付工程款时预留工资费用实行联合发放,确保农民工队伍稳定。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或托欠工资所导致的施工人员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集体*闹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因此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乙方将无条件赔偿。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特殊要求和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标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组卷成册,并与工程同步。

  5、如乙方需甲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5%的结算费用:如乙方对本工程进行结算工作,但需发包人配合时,收取乙方工程造价0.1%的结算费用。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因乙方挪用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税金及各种应上缴的规费(三险一金)和各种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如乙方需要甲方必须提供大庆市税务局开据的(外出施工证明),按甲方企业所在地大庆税务局规定必须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标准收取,此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9、甲方不定期派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所有差旅费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等,如出现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11、本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三份,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及担保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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