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英文名为:Emerson)是美国爱默生在1998年创作的诗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2篇
第一篇: 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2、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
3、支部支委和党员要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4、支部和党员的联系点要建立在最基层,支部负责对联系点蹲点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联系群众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批评并做出总结并向总支汇报。
乌司字[2012]22号
乌苏市司法局对照职能 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认真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我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加快建设新乌苏、争先锋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局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范建新
副组长:郭鑫
王恒
成 员:马辉、赵文浩、田伟、陈山莉、高亿文
三、主要内容
对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局“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扩大和规范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消除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盲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尝试设立信访工作专家咨询组,参与信访疑难案件听证工作等,丰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方式。为上防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来访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对法律援助范围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向社会公开,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成为服务为民的“光彩事业”。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相应的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
( 三 ) 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四进”活动为突破口,为当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免费法制宣传,覆盖面要达到 100% 。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运用法律知识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的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等公益性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大力开展公证服务。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了解,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人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要针对当前我市劳务输出的实际,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公证服务。各个公证机构要设立法律政策咨询台,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对办理公证和前来咨询的农民工,要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有关问题,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进行权利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等事宜,要坚持特事特办,及时为他们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酌情减免公证费。
(五)强化宣传措施,扩大社会影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发放宣传页、制作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宣传,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果的宣传,加强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信赖司法行政工作,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对在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建立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让群众能够长期得到实惠。
四、活动的方法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务求实效的原则。主题实践活动实行分工责任制,由宣传教育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负责牵头落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要按照确定的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深入开展。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是巩固提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载体,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检验政府各部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抓落实。要大力支持主题实践活动,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活动。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要以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确定的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政(事)务公开情况,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等评议内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把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的全过程,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率和满意率,力争政风行风评议位次继续前移。
乌苏市司法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 主题教育 实施方案
---------------------------------------------------报:自治区司法厅 伊犁州司法局 地区司法局
送: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办公室、市纪检委纪风室
发:各所、局属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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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司字[2012]19号
关于印发《乌苏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科室
负责人联系点制度(修改)》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乌苏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乌苏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
2、乌苏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安排表
乌苏市司法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司法 领导干部 联系点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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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自治区司法厅 伊犁州司法局 地区司法局
市委 市政府 市委政法委
送: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发:各所、局机关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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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和科室负
责人联系点制度(修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不断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指导,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坚持把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联系方式
在基层司法所建立和落实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我市在基层司法所建立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的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以局长范建新同志任组长的工作指导组。日常协调工作由基层科负责,联系点工作人员从科室人员中确定。具体联系点及工作人员安排表见附件。
三、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业务建设、所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联系点制度,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同当前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对联系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各项工作情况清楚;二是对联系点需要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楚;三是对面临困难、问题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清楚;四是对自治区、地区两级检查验收的标准清楚。
(三)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到联系点基层司法所专题了解、检查、督办和调研工作一次,全面掌握了解司法所建设和基层管理创新情况;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年底每位包点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写出一份联系点工作报告。
(四)落实问责制度,将司法所建设联系点的工作作为考核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五)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在联系点开展工作中,要加强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部署要求,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就我局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要意义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着眼现实要求、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拓展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组织领导的重大举措。对于把党内的创先争优与群团的创先争优融为一体,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行动;对于加强基础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群团组织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支部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搞好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
二、准确把握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以党支部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引导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形成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党群共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重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促进自身发展,基层活力增强,各类组织生活经常,主题活动特色鲜明,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推动企业经济发展。
三、明确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任务措施
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引领带动作用,找准工作着力点,指导推动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赢得群众;健全组织、固本强基;创新载体、突出特色中创先争优。以“岗位练兵”、“劳动竞赛”、“送温暖工程”等活动为载体,抓好群团组织的创先争优,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格局。
四、加强对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组织领导
乌苏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宏观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担负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指导组职责。建立党群共建创先争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具体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评价体系。
乌苏市司法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日
乌苏市司法局召开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
3月31日,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召开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会上,党支部书记郭鑫传达了全市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对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并开展好本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二是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三是“三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即: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发展进步和巨大成就,热情讴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工作者求真务实、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围绕巩固和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实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解决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认真兑现整改承诺,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好、拓展好、运用好;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构建和谐乌苏。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乌苏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
自 查 报 告
我局认真按照地区组织部长蔡启明同志《在塔城地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转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动员、周密部署
按照地委委员、组织部长蔡启明同志《在塔城地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和(塔创明电[2011]1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列入到司法行政议事日程工作中,根据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学习讨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周密部署安排,及时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宣传和动员,成立了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司法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司法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各股、室,明确创先争优重点,落实了岗位责任,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1、组织召开了司法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郭鑫作了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报告,阐述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了具体部署和要求。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 2、组织开展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和学习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学习地区、市主要领导在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为了确保学习和工作两不误,我局规定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周五集中学习,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同时要求党员干部每天挤出一定时间开展自学。通过认真学习,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意识、服务意识、先锋意识和创争意识,全面提高了司法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3、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廉政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观看了廉政录像资料;同时进行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测试,全体人员顺利通过考试。
三、立足本职,注重实践
一是结合我局实际,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相继开展了“法律服务提升年”、“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等系列实践活动,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在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项整顿教育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区**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方式创新,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开展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惩治活动。(1)立足岗位创一流业绩。(2)找差距、找问题(3)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使自己成为岗位行家里手。(4)换位思考,换位工作。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二是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学习王建功同志先进事迹。
三是打造载体,突出主题。对照“五个好”、“五个带头”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先进”和“优秀”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创造了一些鲜明、生动、具体的实践载体,开展“对加入组织有什么认识、为什么入党、创先争优我该做什么”等系列实践活动,通过生动活泼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局班子通过会议商量,结合实际工作支部作出承诺事项,并要求每一位党员结合各自不同岗位写出了一份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1、存在的不足:部分党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每年搞思想政治学习活动,作用不大,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
2、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要求每一位党员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标准,加强学习,自我加压,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良性循环发展。
五、取得的明显成效
(一)党员干部认识水平提高,全局党员一致认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是紧密相联,相辅相成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助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心聚力、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有助于增强党员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有助于更好地保持和发挥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有助于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司法行政工作明显推进,全局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了司法行政良性循环发展的进程。
(三)机关作风明显好转。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实现了政治素质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乌苏市司法局
二0一二年六月
第二篇: 党支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
密切联系群众 坚守教育信念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体会
《党章》在阐述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中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挡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用、情为民所系、以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群众意识、民主意识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实现建设目标的基本原则和策略。群众意识强不强对于党的领导的感召力和领导力有着决定性的意义;民主意识强不强对于团结广大党员群众,对于决策的科学性、执行力也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最高追求目标,她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和 目标。作为肩负着一所学校校长职责的我,应该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一责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应该自觉地执行好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明确学校的发展理念和建设目标,使学校的发展路径始终沿着方针政策的要求前行;其次,面向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客观深入地分析学校教育的现状和不足,根据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新趋势,查找当前教育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整改和改革的措施和策略,不断地注入新的内涵,实现最优化的管理科学、课程科学、文化先进;第三,紧紧扭住师资队伍建设这一关键,不但要通过体制机制的优化,最大限度的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而且要在教师专业发展上着力,使每一位教师的专业能力得到最大可能的发展。
社会的转型使人们的价值观、职业观有了深刻的变化,学校不再是与世隔绝的“净土”,教育不再是我行我素的“战场”,教师不再是被“驯服”的“孺子牛”……依法办学、开放办学、民主办学已经成为不可扭转的趋势。
首先老百姓对于优质教育的需求越发强烈,对于划定招生区域内的所谓的“差学校”不再听之任之,正为获取到优质学校的入学机会使出浑身解数;其次,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作为职业的,有作为牟利的,有作为自由的等等,在教师职业价值的要素里,教师对于经济的价值越发提升;再次,家长与教师对于学校管理的参与性、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关注和强烈。面对来至于方方面面的需求和期待,对于如何关注需求、平衡利益、优化机制等是摆在现代校长面前必须解决的课题。
坚持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老百姓期待优质教育,那理应把办“优质学校”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通过社会调查了解社区百姓对学校教育的评价,找出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百姓对学校的期待融入到办学的措施和目标中去;第二,深入教育第一线,了解教育教学的实情,客观地分析存在的缺陷,并通过措施和政策的调整“补短板”,使学校教育始终朝着“人民期待”的目标发展。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事业成功的基本要求,教师队伍积极性高不高、专业能力强不强、大局观念有没有是办好学校的根本所在。当前学校治理中,尤其要突出民主性,一项政策的出台、一项制度的形成,必须是透明的、开放的,让决策的过程成为集聚教职工意愿和智慧的过程,使制度和政策真正成为教职工思想和行为的文化自觉。
党的群众观念、民主意识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党的建设目标的必然要求。在教育改革走入深水区,课程改革更加校本化,师资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利益分配更加注重效能的学校管理,作为校长理应更加强化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带领广大教职工不断走向建设“优质教育”目标。
三林镇中心小学
潘国昌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