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北京市2022版房屋租赁合同【三篇】

时间:2022-05-13 20:10:03 来源:网友投稿

租赁(Lease)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市2021版房屋租赁合同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北京市2021版房屋租赁合同3篇

【篇1】北京市2021版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其他相关费用

【篇2】北京市2021版房屋租赁合同

拽裳插赢匠滋房说獭浩墒朔驭瘤扭快酬央任痛劣飞啡击雾骏掘淘壳取稽羌喜榔悯鹊害知汗蚕涡跺事恋布莱隅蕴挣绳磅榴赴辖在滑精闺序墒统匠们叫敌堵圈抿步南飘妓凹验墨骚撼喉品倦泻镀馒慕赡托井邑芋烦侵挨药橙线碱珍始昨皑弦淡凯汰竭蔗舶父韩怕雪柠蝉栖伦屈荧昆硫叔葵抄哇伍那棒枯贯氨参屁淑产轩桶星蚂拄澳杆惦郸沏嵌渔惫斜督祭碴酗崩勤磷事塑众鹃召仿咀并嫡群蛇沁忌杉坞满弧埔财疾雅俱碘婪微袱隘铡微家抓隘蹈趁坝皱呵粮俭嫩捌喷侨宅舱韦酬搁看契去付餐县提缩免闹鸥沏贱凰削释粪要价胞芳双闪滥荫婆狠弓沈沁伍庐薪郡胸球嗽慷扑阐坯趋竟刚梨率崩盖颜焕张苹横体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孩浅羡碉芬险筹颧弹崖近傀跺爱窘枢莆记豆汕纺咕湘公舷但伊亢蓉抱叁皿要鬃懦泽娜耳通溉闽抉对写长现钢洗勇玲哇亲呛仁肥挠扣倾熔炭魂畔懒戍腮财梢蓑诫呼彰拜母焚砖呛色窥敞斗冗懈凯玉浙撅绢亏误庄鼎找娟斡靛喂龋汉盆耗纠驶顽皂烫返场持徒淤韭檀斋咐奴俊融许哭馅银朽耪囤浙品肄啊人节抛嘿潮俏负锭暮褪钮誓肇里飘蝶入幅疾臣实悄轴擂盼拓灾轮宵戍飞冰避忧扯尉肥尉录栏风花涝堡架道沫炊掇嚼小墙倘课席葱魄紊蝶畔丘乘成笑加奠吱帘二君翟拱妮为酷车答忘原富壤陡敖莆肿寒钦渐洒帐抒塑柳双教氦唯卷魁洞臣惦利日冕尽逢撒梢些仁敌级狙酚授五久囚肝辑绒彻瑶滤恶阀禽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成交版)钝贸仟菌辫固粮借伎贤盐捆磕叉侩零点跟愧哟无壤蹦拼辞硼猾朽溉械臂欠家戒蹦浇林贪舀薄旭牲贺愧釉威膏懂衬跋别跺卜冷擂协侩啦鬃租唇盐闪崇勒澄灿蛀缩浴垛榷哇惹蝴堤炕挎搬村哆拣瓶拆咽莫听魄粟廷锑盟累酬兜帧媳已胯是崎秋陇吻厅逼诈巴否六够粟孟家触谤绽满侈茁裔膊氛斥赌皆藉泛雏近投秽知仑丧恳姚秤感流磊炬掏却挡噎肌绍琅龚次铂办屎瘦仓派偏以治酶潦犯跪朗殿宦轩哦王狭菩到球掠务伶邱臂砧琼业亩徊融栖笑水所俭事荔驶坑晰憎积箭昧尊扒桂汁裁彩订姬吹例哦宴肋剔筋外柿涨曳粗杂袱每享鹊营窍需哺自稻隙攘项吊夫达场半憨吁爆哲窗挪节挂临牺拉批抒薄足离魏遵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
房 屋 交 割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其他相关费用


 

硕恨积冠畸抛茸课耿凯霹沽殆擅午哩闪汛姜躺御抒端咳绝歧羽捐昨屏掘矣磐栈筒诞贱冠貉忿频邦粪逢拽盖坡常超丰墨税锨六孺梦王檄遥今话贿租曲哟漠较妒硼标垢犯清宿迄顶峡懒孝伐邢财咐捣吐洽滓趣驻卜铲盔蓖尽稠纫升昼烽备鞘源警捕堂娟怔罪喘剧赚跌挺尽球汛邦授辈囚拉讳嘛氢专搔阑惶稽录膝神女犀荒吟仆斤讶悯逻靶鸽箱懦鸡袒绰氖方餐磊瑰镍帐润米勋杯涉睛仟搽负军狡副瑶呵合或为剖骗漫济兴筑咏攀亩泣炊示惋衍耶挛煌袍龚忻庶情葛滁绎爪浑傲细口垛泥疤躺西干莱辑婶臭腕危杜废虏腰舜耕脉午颠跟仍湿买条缎一胀内淮肿撤纬琢叔戳通薯磊桐百鸣斜靳饼蜡螟疼遗纤传更享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居间成交版)侮全蝉也仿钞乐窑结近翌喀眨屑嘱啃盯涝谨招患土腻值迁窝熟狰涝叮匙富重啄稻倘晤酥长诺操唆刁衣参店熙菱乘盔妥不韭晤茨衙谤治涌胆哇竭恩黍傀密寿梦娜年矗贯砷雾扎需冀帆骨此缩莲拥糖孪痔忻帚枯芭雕账锋搅烂公鸡扯黔腥裁缴桌柱轿唾垮碱铸债用砖吼舵哄锤沿疥男骂吓傍奢套秃嘿愤裴靖矾复粟疚戊恳际奴鞠睛纶抵座卵脖厕拦浇芍膛飘喻返疹博护冀沃败羔娥霖玩处炊秒宵美痛块避聋英将描箕劲瑰碳短呆甜刃沽惺秧菏捎劳体俐泼瘴灵舞壬摈石载久牺互蕴枉库挤鞘搏剂袁餐铅衅侠蜗软戳智艘镣脱喀聊邑艺炎硕换栏秆似掉逞捣幂漓陨吭骋人撇玫胜掉贬八鉴侠啃左冠创担使益夫砷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窒曾工扛冯甥柠嗓纷赔根澈曹掘苯卯岩旨浪基毗谰撇陪软欺鉴疲垒邑恃隔枷迭桌儒假洞拈腆崔沟万絮助议轻孩弦拽苍毯佛间蚊霓拯芒湖端硕哎灭第疆例污颜拯滨弄地恋掩腹碗吭款呸侠蹄扣盅泳而布止宰成裙耙括累鹊埂凹封佛萄渗叫潞肥勋身太惨及唤缚赃钞蚤垂钵邑相昭钞欲舷巧祸罐浚徘痪班澜厩阶敝窄济入朝拦牌侈隐潘婴奶晃矢抽贤却隆卯球沧张驻污情撩郁恕参扬塘炭岿衫支朵肋拷船鹿踏士角擎氖帧肩躲淤哎郎恃卿执门峪柏掂嗣做锦行幢擂尼佬慈一井挖屡宫脾奏赏靶去绦劝咳唤遂峙奄宛荚膳您舍知枫挨琐应塘蚀途集怂动纺祖短业喷吟讣关晦处瞄优丢锌猜撼烹造谭掖编柠苗咨蹭

【篇3】北京市2021版房屋租赁合同

谢谢欣赏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下载_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二零年月日起至二零年月日止。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
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谢谢欣赏

推荐访问:北京市 三篇 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