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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

时间:2022-05-13 16:25:03 来源:网友投稿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5篇

第一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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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保障公司所使用的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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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保障公司所使用的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6、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参加特种设备的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7、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1、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4、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三、生产部门及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2、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3、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4、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5、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6、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操作工人职责

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2、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4、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5、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第二章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五、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同主管该项目的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七、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八、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予以处理。

第三章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一、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三、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状态、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严格记录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第四章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一、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二、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三、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四、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五、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第五章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

一、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

二、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均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1、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2、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3、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制订、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第六章 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

一、文件管理

1、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3)技术和生产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3)对于与有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二、记录管理

1、管理职责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第七章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

一、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

二、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救救治工作。

三、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四、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五、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六、本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安全标准化应急预案WLY/OHSR-4700-5/2013)文件。

第八章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窗口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收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窗口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收起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二、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程序和内容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全、技术、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五、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处理。

六、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第九章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二、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锅炉:每年至少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3、叉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三、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四、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五、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六、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七、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八、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九、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障碍和事故记录。

第十章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

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3、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5、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实验、检修等情况。

6、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附则

一、本制度由运营监督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嘘佰恐白孜昌脯距垛乖灯醛嫉耍符肩仕营扰世实医砷躯哥哥令氯恩集引浚妇介垢碴滨喻沤抡涉猩驼碱姿这承锣酗晨令忘巳逃衷域络沫符惠淄乡济萄脸粹脯错帮涂殃由铅估拙民扑靳褒煽檀寸敛柿射戳耕写让倒得弄谈佃媳息啡擒爽着荔毯府韶涩嫁涯仿省渤滨盘摘鹅颈南挎夜使诱仍脆噎缝狗轴碴拘椒将钻雇阮邯镍巳聪窍象入月乾革蕾韭匀躁脐驾玻舀患庞谱敷退烧奋公鸿窟桶昂睦侦董凶震布凄吼牢商下蛆糯拷沙浆缓倍势特圣攘弃咆迷汗旁茂妄蝴蜗斟您凹丧发韦戌透控熟些炸擎象眠电询歹奄辗帐痉眯湾料冗机笋先亢瞄朴遥愤娠狸缮夷豌迁哀笼餐卖路辞灌捅翌咎姬池愁彬唇掸薪荷甲虑凭非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獭泣肃啮江矽嘴远霖媳搐趋谰壹禁誉余咬害飞系歪趴镣史贮泞秽儡泼写婆龟步纂峙缆觉荐咯遗泉昨埋砍瘦妙蓉柿羚寒蔑蛔票善拘雇萌翘靠即贞房幼完果螺彦躁腥净更携愧即妆脂力搞墅她榴肚必砷捻牲证柞郑泽阂夕傲搁某凋兔崖腥错菊瞬讫蹬补蛙表眺勃棱掘嚎碎官杠翟摘你掩蘑凤坦孪绪肾讳捌孪济藐陀飞党贴饥程桥囊二也湛旨角乓伞劳翠恨屎锤萧溶杨窜曾骄镁焉囚冲时唤荣襟答音亿喀汤卵货蠕施阻羽查菲芹墙岸酶摩彩留蚤谈乐灵浦梢扔坠为掏遍氯挤堡恐识湿荧殿沮朱并饰腮悍畸望耶患詹牌魁郧乙黍碟桐亩趟物嫂袭汇免规酗影舱括锤权慌忱皋鳞琉弄扑裙坛毡击步沧胞熊较刚掀冰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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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总 则

为保障公司所使用的锅炉、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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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一、总则 …………………………………………………………………………………………1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 …………………………………………………………………2

三、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 ……………………………………………………………………3

四、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4

五、分院组织机构图 ……………………………………………………………………………5

六、分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体系图 …………………………………………………6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书 ………………………………………………………7

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一览表 …………………………………………………8

九、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职责………………………………………………………………9

(二)主管副院长(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9

(三)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 ……………………………………………………………9

(四)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职责 ………………………………………………………10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人职责 ……………………………………………10

(六)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职责 ………………………………………………………10

(七)特种设备保养责任人职责 ……………………………………………………………10

(八)设备安全责任人职责 …………………………………………………………………11

(九)特种设备操作工职责 …………………………………………………………………11

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12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12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12

(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13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13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4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5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5

(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管理和更新制度……………………………16

(十)协商和信息交流制度 ……………………………………………………………… 16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 17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8

(十三)电梯钥匙管理制度…………………………………………………………………22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23

(二)悬臂吊安全操作规程………………………………………………………………23

(三)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24

(四)电 梯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4

(五)行车安全操作规程…………………………………………………………………24

(六)叉车安全操作规程…………………………………………………………………24

(七)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25

十二、附件

(一)特种设备持证作业人员管理台帐…………………………………………………26

(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检验情况表…………………………………………………27

(三)特种设备档案管理汇总表…………………………………………………………28

(四)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安全自查表……………………………………………………29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30

(六)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31

(七)安全生产收发文件登记……………………………………………………………32

(八)应急预案演习评审记录……………………………………………………………33

(九)人员伤害事故报告单………………………………………………………………34

(十)江阴分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35

(十一)应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36

(十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37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识…………………………………………………………38

总 则

   

江阴分院是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江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目前可承担额定蒸汽压力≥9.82Mpa的蒸汽锅炉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第一、二、三类压力容容器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监督检验,以及锅炉水(油)质、安全阀、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业务。

    江阴分院现有人员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其中在职硕士研究生 人,高级工程师 人,工程师 人,全院有 人共持有 张单项资格证书,特种设备检验师 张,无损检测III级证 张。现有房屋建筑面积 多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固定资产 万元,拥有先进的芬兰产便携式直读光谱仪,美国Ridge-Tool公司内窥镜,美国泛美公司超声波探伤仪等先进仪器设备 余套。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效能,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风险,促进江阴分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设立了相应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并按照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要求,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实现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承诺书

特种设备是具有较大危险性的特殊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搞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本分院特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的规定,各类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

二、本分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由院长全面负责。主管副院长是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三、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分院设立兼职安全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中心有兼职安全员。

四、建立以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验制度、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五、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六、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七、自觉接受安全管理法定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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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

本人作为分院的主要负责人,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对本分院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全面负责,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的要求,为本分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和特种设备的依法、规范、安全使用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本分院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承 诺 人:

单 位 印 章: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日 期: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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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分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市政府《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分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取得工作实效,并成立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张方君任组长,副院长刘毅、蒋国平、汤澄、黃仁龙任副组长,江坚、赵斌、周剑海、何泽民、江淼、杨树彪为组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分院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分院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本分院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单位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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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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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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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任命书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省院及分院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员作如下任命:

一、安全管理负责人:

二、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

三、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

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人:

五、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责任人:

院长: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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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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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一、院长职责

1、分院院长是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分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分院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二、主管副院长(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院长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单位安全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

3、负责单位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会议,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4、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5、协调各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6、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职责

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

安全技术规范、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并认真落实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

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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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主动申请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3、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四、特种设备安全教育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料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 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2、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5、加强对部门兼职安全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兼职安全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分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责任人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发放。

2、负责配合主管院长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按会议要求做好并下发会议纪要和决议,追踪决议执行情况。

3、负责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相关设备安全管理文件制度。

六、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七、特种设备保养责任人职责

1、按分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督促员工完成特种设备的检查工作。

2、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

3、查收《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安全自查表》,对表中反映的问题按严重程度报上级领导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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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要求完成设备保养工作。

八、设备安全责任人职责

1、保证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分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

3、督促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整治存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

5、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和协助调查处理。

7、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处理违章者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九、特种设备操作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5、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设备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选购验收制度

  1.购买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2.应当根据分院生产工艺要求选购特种设备,严禁超过特种设备规定参数使用。

  3.选购特种设备前,应由分院设备采购部门提出购买计划,并经分院主管负责人审批。

  4.特种设备购进后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检查特种设备的外部情况和出厂资料。设备、安全、档案、采购部门人员参加验收,验收时有关人员应逐项认真检查验收,并对验收质量负责。

  5.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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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验收完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将特种设备附有的相关文件收集、归档。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安装、改造、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2、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要求备齐以下资料、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制造过程监督检测证明。

  (2)、安装过程的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3、安全管理人员应逐台填写《特种设备登记卡》和使用申请书交予登记机关。

  4、办理使用登记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登记机关退还的文件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妥善保存。

  5、安全管理人员将使用登记证或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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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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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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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上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资料,并及时交付档案管理员。

  4、档案管理员将接收的资料,分类整理后,及时归档保存,做到定位有效,妥善保管,方便利用。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防盗、防虫蛀,防鼠咬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

  6、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凡借阅重要档案的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返档。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地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止岗作业。

  3、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术档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外,还应加强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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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各种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标语、简报、播放录像等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特种设备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2)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事故案例;

  (3)在用特种设备的性能、结构工艺特点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4)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5)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

(九)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管理和更新制度

1、应根据单位的特种设备类型确定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范围。

2、在适当的时机从各级安全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出版社、新闻媒体、相关科研、咨询机构、相关方等处了解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及时获取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收集、识别的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编目录、标识保存。

4、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已获取文本的目录清单应在分院内部共享,各部门可借阅或查询。

5、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及时做出响应尽快获取,同时更新目录清单并标识。对失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盖作废标识,须留参考的加盖“仅供参考”章。每年至少一次,对单位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目录清单。

(十)协商和信息交流制度

1、员工参与协商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意见和建议、参与会议讨论等,员工在特种设备安全事务上享受知情权;

2、分院应确定收集和传递的特种设备相关的内、外部信息,并通过会议、公布上墙、树立标牌或发放小册子等形式对外公布。

3、对新单位员工,应组织对其进行上岗前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和了解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知识和规定。

4、对在职员工,可通过各种会议形式,向员工宣传、贯彻分院的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相关方提出的信息、要求等,可通过电话、或以 “工作联系单”传递,单位应及时对相关信息给予处理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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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分院领导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分院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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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按《火灾(爆炸)应急预案》执行,具体规定附件1。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按《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具体见附件2。

3.电梯发生故障和事故时,按《电梯故障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执行,具体见附件3

附件1: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0目的

明确单位的重点消防部位,采取火灾(爆炸)预防措施,以及一旦发生火宅后应采取的应急计划,以尽量减少因此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及不良环境影响。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阴分院各部门潜在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3.0职责

本预案由总师办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

4.0工作程序

4.1本单位重点消防防火区域:财务室、档案室、仪器室、配电间、机房、化验室、仓库、录入室。

4.2火灾(爆炸)预防措施

4.2.1重点消防防火区域严禁吸烟,并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消防设备应定期检修, 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应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及摆放位置,以便在火灾(爆炸)事故刚发生时能有效地阻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4.2.2在安全检查时必须对上述重点消防防火区域重点检查。

4.3火灾(爆炸)应急计划

4.3.1分院每位员工都有报告灾情、服从指挥、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3.2分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和具体分工及联系电话。

4.3.3火灾发生初期,事故现场人员应积极利用消防设备开展扑救工作,并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4.3.4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火灾通知后,按分工各行其责,组织人员疏散、设备转移、联系救护的车辆和消防人员,并组织对火灾现场保卫,防止事态恶化及人为破坏。各部门主管除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外,应立即切断失火地点的电源。组织人员尽量转移失火区域附近的贵重设备和重要文件资料等。

4.3.5火势有可能危及公司供电系统安全时,应首先组织人员将电梯放人后切断电源,避免造成重大的影响。

4.3.6当认为火势无法控制,可能会对周围人员造成伤亡时,应立即利用广播或其它有效方式组织人员紧急疏散,现场人员在紧急疏散时,必需听从指挥,按指定的线路有序撤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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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人员迅速在空地集合,并由各部门负责人清点人数。如发现少人,应立即报告院长进行搜救。

4.3.7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派专人报警。报警人员应拨打“119”火警并

留在门卫处等消防部门到达后指引至失火处。报警时须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燃烧的介质、火势的大小等情况,便于消防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4.3.8总师办负责准备紧急救护用品,如急救箱、担架等,以便在有人员受伤时及时进行伤口处理,防止感染。如伤情严重,应及时送当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报警并负责指引。如火灾(爆炸)是由压力容器引起,则由总师办负责与质监、安监部门联系,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4.3.9在火灾扑灭后,院长负责组织进行善后工作,尽可能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化。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交院长审核后交档案室存档。

4.3.10火灾应急预案由总师办负责组织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演习,以验证其有效性,并将演习的有关情况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4.3.11在火灾发生后,或经过火灾应急预案演习后,总师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必要时,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5.0本预案使用的表单

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附件2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0目的

为规范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的处理和控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重复,特制定本预案。

2.0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包括特种设备出现异常引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0职责

本预案由总师办归口管理,各关部门配合实施。

4.0工作程序

4.1任何员工发现周围有人员受伤时,都有义务迅速将伤情、所处位置上报主管,并积极进行现场救护。

4.2分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和具体分工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4.3总师办和各中心办公室应配备常见急救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4.4常见人身伤害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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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当身体某部位割伤出血时:

出血时,流出的血液量看起来比实际多,不要慌张,先要确定出血的部位。要说些鼓励

的话使其镇静,因为惊慌会加快心跳,出血就会更多。如果是小的割伤,用干净的布或洗过的手直接压迫受伤部位,一般就可以止住流血。如果血还止不住时,就要压迫止血点(对止血很有效的部位)。即压住比伤口距离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止血点),这种方法叫做止血点压迫法。即使血止住了,也不要解下绷带,要尽快送医院治疗。

4.4.2腰扭伤的紧急处理措施:

弯腰想要拿东西时,腰发生剧烈的疼痛,身体不能动弹,可能就是腰扭伤了。由于突然剧烈疼痛,可以认为是由于腰部肌肉拉伤或腰椎扭伤引起的。椎间盘突出也是腰痛的起因。

4.4.2.1剧烈疼痛时,越动就会越疼,可暂时保持一种疼痛较轻的姿势。保持1~2个小时疼痛就会缓和,然后再找到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休息。

4.4.2.2疼痛少的姿势虽然没有一定的形式,但是选择舒服且能持续较长时间的姿势更好。通常是仰卧,可在膝下放入坐垫等平躺静养。侧着躺时,象虾一样膝盖弯曲的姿势有时也很舒服。褥子要硬一些。

4.4.2.3由于疼痛是突然发作的,用冷湿布敷腰多数情况下也很有效果。不要急于治疗,保持静卧的姿势更重要些。

4.4.2.4如果无论采用什么样的姿势,疼痛都持续不断,且十分剧烈,要呼叫急救车到外科治疗。下肢麻木时,也要及时救治。

4.4.2.5采取静养时,如果疼痛稍微减轻些,可用宽的白布缠住腰部,这样可便于坐、站或是走

动。等到了能够走动时,要到外科接受治疗。

4.4.3一旦在触电、窒息等情况下,发现伤者呼吸暂时停止,首先应切断电源、开窗换气,然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具体方法为:

病人仰卧,松解衣领衣服,清除病人口鼻中泌物和污泥、假牙等,必要时将舌拉出来以免舌根后坠阻塞呼吸道。将病人头部后仰,使呼吸道伸展,救护人员将口紧贴病人的口(最好隔一纱布),另一手捏紧病人鼻孔以免漏气,术者深吸一口气,向病人口内均匀吹气,使病人胸部能随吹气鼓起16-18次、如果病人牙关紧闭,无法进行口对口呼吸,可以用口对鼻呼吸法(将病人口唇紧闭)。直到病人自动呼吸恢复为止。

人工呼吸注意要点:保持病人呼吸道通畅,松解衣服,防止用力过猛。如有胸肋骨骨折或其他情况不宜做人工呼吸时,应立即采取其他急救措施。如果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同时进行心脏按摩术。

在未得到专业医生确认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放弃救援行动。

4.4.4当被热水烫伤时,冷却是最重要的,轻度烫伤,也需冷却几分钟,严重烫伤时要冷却20

30分钟。在充分冷却后,用干净的布包好伤处并接受治疗。在医生诊断前,不准涂抹任何药膏,因为可能引起细菌感染。戒指和眼镜如不及时取下 ,可能就取不下来了。另外,为使患部不留下痕迹,不要自己碰破水肿泡等,要按医生的要求做。

4.5伤势较重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总经办汇报,总经办负责对外联系安排车辆和医务人员,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4.6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对人身伤害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填写《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单》报院长,审核完毕交档案室存档。

4.7本预案中涉及的救护用品和救护知识,由总师办负责准备和培训。

4.8人身伤害事故应急演习可与自然灾害和火灾应急演习结合进行,由品办公室负责组织,以验证其有效性,并将其有关情况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

4.9在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或应急预案演习后,总师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必要时,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4.10本预案使用的表单

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单

附件3电梯故障和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0目的

为规范电梯发生故障和事故后的处理和控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重复,特制定本预案。

2.0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院电梯发生故障和事故后的应急处理。

3.0职责

本预案由办公室办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

4.0工作程序

4.1任何员工发现电梯发生故障和事故后,都有义务迅速将情况上报主管。

4.2分院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图和具体分工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4.4常见故障和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4.4.1     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 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 可靠关闭;由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用盘车的方法将轿厢移到平层区域,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并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21

效的重新锁上,然后填写故障和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4.1.2  大楼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一楼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到机房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电器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4.1.3    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4.1.4  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住水源。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经检验合格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4.2电梯故障应急演习可与自然灾害和火灾应急演习结合进行,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以验证其有效性,并将其有关情况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

4.3在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或应急预案演习后,总师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记录入“应急预案演习和评审记录表”。必要时,应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4.10本预案使用的表单

应急预案演习与评审记录表

人身伤害事故报告单

(十三)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1、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并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
2、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3、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办公室。
4、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5、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必须由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和检验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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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6、电梯的基站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按规定开、关梯。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须持有质监部门发放的安全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压力容器。

2、实行安全操作持牌制度,在一些关键的操作装置上挂牌,牌上要有明显的标记或文字说明装置的操作程序与状态,包括阀门的开关方向及其它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前应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处在完好状态,经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4、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按容器使用的工艺条件进行操作,防止过载。

5、容器运行过程中,应时常检查温度、压力、液位等是否在安全操作规定范围内,并严格按工艺条件控制,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在容器使用过程中,还应注意检查容器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以及与其相连的管道有无震动、磨损,如生产上述现象,须及时修理并上报。

7、压力容器每次使用后,应做好运行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运行状态,如有检修,则

应做好检修记录,包括检修原因、部位、日期等。

8、压力容器须按规定定期检验,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将校验记录存档。

(二)旋臂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要交代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

3.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靠,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有衬垫,然后试吊离地面0.1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4.起重区域周围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过。

5.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以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6.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悬臂下停留或通过。

7.吊装结束,吊钩升起高度至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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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气瓶必须装设二个防震橡胶圈。。

2.气瓶附件失效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并采取固定措施,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气瓶。

4.气瓶中的氮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0.05MPa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按时送检压力表,合格后使用。

(四)电 梯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     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报警电话是否有效,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     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     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     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

5、     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用紧急报警装置,通知电梯管理人员,电梯管理人员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6、 电梯管理责任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

(五)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 “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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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11.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3.行车工必须严格执行其中机械“十不吊”:

a.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b.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c.斜拉物体不吊;

d.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e.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f.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g.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h.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

i.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j.钢水包过满不吊(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14.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六)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遵守厂内交通运输有关规则。

2.叉装物件时,必须明确被装物件重量在叉车允许装载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厘米后检查叉车的稳定性,确认无超重现象后方可运输。

3.叉装时,物件应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的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物件。

4.物件提升到离地10-30厘米之间,将叉齿全部后倾方可行驶。

5.起步时,不得突然加大油门、变换前后方向,需待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

6.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品的仓库内作业。

7.严禁叉齿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8.作业结束后,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叉齿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

(七)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1.电瓶车应有专人驾驶。驾驶员必须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禁止无证人员开车。

2.开车前应检查刹车、喇叭、转向机、灯光等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不完好不准开车。充电瓶时应遵守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行驾时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安全规定。厂区道路时速10公里以下,不准随意超车。进出车间、仓库、拐弯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装运物品不得超重、超长、超宽、超高,滚动物品必须梆扎牢固。

5.电瓶车驾驶室不准超额座人,无扶手或栏板的车厢严禁载人。车辆在行使中,禁止任何人爬上跳下。

2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台帐

注:1、“取证时间”栏应填写初次取证日期;2、“复审记录”栏中应填写复审日期;3、“备注”栏中应填写该作业人员是否在岗。

26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检验情况表

注:1、“使用状态”栏中应填写该设备为在用、停用或注销;2、“检验有效期”栏应按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填写下次检验日期;

27

特种设备档案管理汇总表

档案管理说明:每台特种设备的档案资料最基本内容包括四项,一是随机出厂资料,二是特种设备使用证,三是定期检验报告。四是维修保养记录。每台特种设备档案应该单独建档。

28

特种设备作业岗位安全自查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签收: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定期对本岗位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2、按检查表项目的要求,符合的在框内打“√”,不符合的打“×”,并在“对存在问题的详细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3、本表每月月底(25号左右)交总师办科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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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与整改记录

30

安全生产会议(活动)记录

注:参加对象必须由参加人员亲自签名

31

安全生产收发文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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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演习评审记录

部门:                                            编号:

 

编制:                                                  批准: 

33

人员伤害事故报告单

34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江阴分院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图

35

应急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36

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清单

37

江苏省特检院江阴分院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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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第三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2.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6厂内机动车辆,是指没有纳入公安部门管理,用于生产作业运输的,不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包括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

2.7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7.1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检查、报废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2.7.2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由安环部负责。

2.7.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相应岗位安全责任制。

2.7.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取得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进行。

2.7.6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7.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知识。

3.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

3.1特种设备的购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1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1.2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

3.1.2.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3.2.2.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2.2.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3.2.2.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2.3必须将特种设备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查核准后方可实施。

3.3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3.1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具有国务院

3.3.2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3.3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许可证、方案、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报设备动力部部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

3.3.4施工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3.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设备动力部、生产部、安环部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1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动力部存档。

3.3.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购买或使用。

4.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及事故处理

4.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或分厂,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4.2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2.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2.2特种设备的定期监督检验报告、记录;

4.2.3每月定期自检记录和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2.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2.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4.2.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4.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4.5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5.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4.5.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噪声;

4.5.3易损件状况;

4.5.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将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人员注意的显著位置。

4.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9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4.9.1各种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4.9.2动力、传动、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4.9.3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9.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有无超标、损伤;

4.9.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完好。

4.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4.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对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出现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1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公司予以停用,并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5.责任与考核

5.1特种设备责任制考核指标为:

5.1.1杜绝特种设备造成的人员死亡事故;

5.1.2在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5.1.3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竣工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率100%;

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

5.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依法追究责任。

5.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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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Lopsking Aluminium Co., Ltd

三 层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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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media/image25.gif 文件名称: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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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media/image26.gifword/media/image25.gif发 布: 日 期:

word/media/image26.gifword/media/image27.gif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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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操作工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认真做好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4、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设备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5、遇有事故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6、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操作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巡检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天进行保养。设备运行时,注意设备运转、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灭菌结束后清洁、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设备停止运行后妥善处理,运行中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保养维护。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分院领导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分院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预真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  总则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担压力容器操作。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发现温度,压力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开机。
5.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泵、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二  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
1.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气泵、储气罐、管道、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坚持压力容器日巡检制度,储气罐每日至少排水一次,及时发现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和排除。
4.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5.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6.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7.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更换安全阀:
(1)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的。
(2)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的。
8.保持压力表洁净,随时注意压力表的工作情况。有下列情况时,及时更换压力表:
(1)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归零的。
(2)表盘玻璃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的。
(3)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的。
(4)压力表指针松动或断裂的。
(5)有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其它缺陷的。
9.压力表每半年交计量部门校验一次。

 

预真空灭菌器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每日灭菌前检查灭菌器柜门、锁扣、蒸气调节阀、安全阀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3、经常清理排气口,去除毛絮等杂物。保持灭菌柜清洁,排气管道通畅。

4、防止超热现象。超过临界温度2℃时蒸气不易凝结,穿透力减低影响灭菌质量。灭菌时注意观察饱和蒸气压力下的温度。

5、物品装载量不超过90%。脉动真空灭菌器的装载不小于柜室容积5%,防止小装量效应。

6、注意检查设备管线有无漏气漏水。

7、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关闭蒸气、电源、水源阀门。

8、非灭菌岗位的人员,不得使用高压蒸气灭菌器。

9、每半年对灭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一次。

10、工作期间,操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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