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供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企业供销合同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企业供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采用乙方产品;
3、(1)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颜色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乙方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甲方须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权责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乙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提*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料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3、甲方应于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订货要求,常规货品,并提供送货地点。
4、(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重大项目施工,对在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2)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样品。
(3)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第三条供货及结算方式
1、供货方式(乙方垫付):
常规产品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提前预约,并由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
2、结算方式:
甲方确认货品到达并查收后,一个月为货款结算周期,每月6日结清上月货款。
3、产品订货数量和金额:单位:25公斤/桶,单价:200元/桶。订货量:2吨,总计1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变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履行合同有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议补充或另行约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乙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章:合同章: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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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供销合同3篇(扩展1)
——企业供销合同_企业供销合同3篇
企业供销合同_企业供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采用乙方产品;
3、(1)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颜色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乙方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甲方须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权责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乙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提*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料等;乙方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3、甲方应于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订货要求,常规货品,并提供送货地点。
4、(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重大项目施工,对在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2)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样品。
(3)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第三条、供货及结算方式
1、供货方式(乙方垫付):
常规产品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提前预约,并由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
2、结算方式:
甲方确认货品到达并查收后,一个月为货款结算周期,每月6日结清上月货款。
3、产品订货数量和金额:单位:25公斤/桶,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变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履行合同有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议补充或另行约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章: 合同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企业供销合同_企业供销合同2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本合同适用于需方根据本合同所签发的所有订货单项下商品交易。
第一条、商品的类型、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及生产厂家、
特别约定:
1、上表所列商品指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商品品种系列。供方供应的同品名的商品品种系列,如在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等方面有区别,均应单独列出。
2、需方将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品牌或商标、规格型号(或成份配比、质量等级)、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产品执行标准的不同组合对商品进行统一编排并给予货号。订货单只标明货号,不再重复上述内容。
3、产品执行标准指该商品原产地依当地法律合法有效的标准,如该标准系国际组织、外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范围外的地区所制定,则均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有效标准并已为*法律确认有效。产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适用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某一区域的当地*对上述商品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有特殊要求或市场准入条件规定的,应符合全部要求或条件,并向需方提供证明文件。
5、供方所供商品,含供方免费提供的样品、附带品、赠品等。
6、以条形码为区别依据,供方首次进店的商品品项数为项。如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后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销存货按退货处理。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供应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商品,应向需方提供报价单。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指定地点的费用。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修改报价单。报价单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为有效报价单,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未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的报价单无效,不得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异动,供方应即以书面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确认。若供方商品供货价涨价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需方,新报价单自双方确认后生效;若供方商品供货价降价,则需方收到新价格通知单次日生效。如涨价,需方库存商品仍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在新报价生效日前下订货单项下商品按原报价单结算货款;如降价,需方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供方需补库存差价。且在价格变动之前,不得限制需方的订货量。
3、节庆促销期间(本合同“节庆”包括法定节假日,中外传统节日,需方店庆、司庆和新店开业贺庆等),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促销商品进价为结算依据。如双方对价格存在对帐差异,则
4、供方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供方在本合同适用区域内对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供货价格,如需方能证明供方对其他第三人的供货价格比对需方的供货价格低,则自动适用供方对其他第三人的最低供货价格进行结算。
第三条、商品订货
1、需方要求供方供货,应向供方提供需方统一制作的《订货单》。供方签署本合同,即表明供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报价单确定的条件和需方所下订货单的要求向需方供应商品。
2、供方应在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向需方送达订货,订单有效期为同城3天,异地7天,但紧急订单除外。
3、需方可以在订货单送达后要求变更或撤销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原订货单规定的送货日期到期前通知甲方,紧急变更和撤销除外。
4、供方应全面履行订货单,如不能在订货单规定的时间内按订货单的要求的商品、数量和质量等内容送货,视为供方不供货,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供方应按该订货单项下货款的百分之十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同时有权立即从第三方进货。
5、因不可抗力导致订货单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变更或终止订货单,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如双方对供货数量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商品的包装、标识及随附文件
1、商品的内外包装均应符合*法律要求的标准。
2、供方同意其商品在内外包装上按需方要求贴上或预印有关的货号标识及条码标签,并同意需方作特殊包装的要求。
3、商品及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应全面完整,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4、商品的随附文件,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商检合格证、中文说明书、保修单和准予进入特定区域销售而由该区域*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等单证应全面完整,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如为专利产品,应附专利证书。
5、因上述事项导致需方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供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按需方所承担经济责任总金额的50%赔偿需方商誉损失。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时间、方式及地点
1、供方应按乙方所下订货单指定的时间一次性送货到指定的地点。
2、送货地点:。
3、送货所需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各项运杂费用)由供方承担。
4、关于交货方式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商品的验收
1、商品验收标准如下:
(1)供方所供商品符合本合同第一条至第五条的约定。
(2)有保质期的商品,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少于商品明示的保质期的80 %(促销商品
2、验收合格的商品即可入库,入库手续办理完毕,由供方确定需方出具的验货清单后,即视为供方已经交货。
3、上述验收,不表明需方认可商品内在质量符合其适用的产品标准和/或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除可以归责于需方的原因外,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退换货
1、下列商品无条件退换货(退或换由需方选择):
(一)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
(二)需方发现商品侵犯他人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
(三)需方收货后30个工作日内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验收标准的;
(四)滞销商品(本合同“滞销商品”指超过同类商品的在卖场的*均陈列时间而未销出
2、下列商品有条件退换货:临近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商品或残次商品,供方原则上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3、退换货由需方书面退货单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3天内书面确认;无正当理由拒不确认退货单的,需方以邮寄送达的邮戳发出日期,经过7日后视为供方收到。供方在确认退货单后,
第八条、货款结算
1、商品结算数量:以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收货数量扣除收货后需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要求的退换货数量为准。
2、商品结算价款:以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商品进价扣减有关折扣后的实际价款为准。
3、结帐时间:每月 日至 日。
4、付款时间和付款日期
(1)货款以 天为一期支付一次。但如该期限届至时仍不具备本条第4项约
(2)双方协商的其他付款方式:
5、付款条件:
(1)与订货单或供应商对帐单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2)经供方书面确认的验货清单、供应商对帐单和付款通知单及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价
(3)需方以书面形式要求的其他条件。
6、付款方式(选项打“√”): □现金 □转帐支票 □汇票 □电汇
7、付款金额为商品结算价款扣除截至付款日根据年度贸易合约约定应扣减的各项金额及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供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额和费用的余额。
8、上述付款条件、结帐日期、付款时间和日期、货款结算、增值税发票开具、年度贸易合约各项金额的收取及票据开具与财务处理等办法,由需方依法专项规定,并以需方制定的规定为准。
9、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需方有权扣留未付货款三个月,期满需方确认无潜在的质量责任后,将未付货款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第九条、促销员管理
1、供方促销员为供方派驻需方门店并代表供方协助商品销售的专职工作人员,与需方没有劳动关系,供方应与促销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需方向需方提供有关资料。需方对甲方促销员,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不承担与其劳动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供方促销员应遵守需方各项规章制度,按需方要求统一着装。
3、供方促销员违反需方管理规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行为,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撤换;如因此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供方保证事项、侵权责任和处理方式
1、供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交易行为(包括生产行为、销售行为、进口行为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章的规定。
3、供方保证其商品及其包装和对商品的交易行为没有侵犯他人的物权(如所有权、担保物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名称权、名誉权和对其他特殊标识的专有使用权,并不得损害公序良俗。
4、供方保证对其所供商品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5、供方对需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包装式样等负有保密义务,与这些资料或包装式样有关的知识产权属需方所有,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
6、供方所供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构成对包括需方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的侵犯,或因任何与其所供商品有关的其他事由可能导致需方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任何第三人投诉或索赔,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二条:自需方收到执法部门的调查通知、第三人投诉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需方承担法
第三条:供方必须配合需方就有关事项进行的主动调查处理、接受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或
第四条:如导致需方承担实际的经济责任(如行政罚款、民事赔偿等等),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需方因调查、处理、诉讼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第六条:上述所有赔偿金额和费用,均可从需方应付供方货款中抵扣,不足部分,由供
(1)为维护需方商誉,供方所供商品发生查证属实的质量问题和侵权事件,供方除按上述约定处理和承担责任外,还应按下述约定另外赔偿需方商誉损失:
1、发生客诉,每次赔偿人民币500元,两个月内发生两次客诉,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导致媒体爆光,如属地方性媒体每次赔偿人民币10000元,如属全国性媒体每次赔偿人
3、导致行政处罚,如属市县级及其以下行政机关处罚,每次赔偿人民币30000元;如属省
4、上述客诉、媒体爆光或行政处罚,如发生于同一事由,则合并适用赔偿。
第十一条、反商业贿赂
1、本合同商业贿赂是指供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供方取得比供方对其他供应商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供方员工个人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置产、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的好处。
2、供方如有本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经需方查证属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停止与供方的一切商业合作,供方并应按需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十倍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或其工作人员举报需方员工索贿、受贿并查证属实的,需方按受贿金额的50%分别奖励给供方或供方举报的员工个人,并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供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4、需方将对受贿或索贿人员按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供方。
第十二条、所有权
一旦需方或其指定受商品者收到商品并经检验后,商品的所有权即转移给需方。所有权与付款与否无关,亦即供方不得以未付款为由而保留所有权。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
需方停止订货或供方停止供货时,供方仍须对需方未售完之商品承担所规定的售后服务责任,直到最后售给顾客之商品保证期届满为止。
第十四条、抵兑
需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从应付帐款中抵兑供方欠需方同等数额的款项。
第十五条、条款之无效
若本合同的"任何单项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确认无效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2、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即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因其他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 种方式解除纠纷:
⑴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指需方住所所在地或订货单指定的送货地点;
⑵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它
1、本合同所涉及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寄发挂号函件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或传真件由被通知方书面确认后,即为送达。因需方在需方指定地点为供方设有供应商专用的投单柜,故如需方确将对供方的各种通知投入该柜,亦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供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商品,是供需方选购,需方无义务必须选购或持续选购。
4、本合同书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至需方已无销售供方任何商品且供方已完成其应履行的责任为止。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生效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下列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方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合法、有效、真实。如供方提供虚假、无效的证明文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生效。
8、本合同为年度合同,期满如继续合作,本合同按年度计继续有效,但双方应按年度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书续期确认书》。
9、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两份。
第十九条、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
供方全称: 需方全称:
年月日:
企业供销合同3篇(扩展2)
——企业供销合同-企业供销合同3篇
企业供销合同-企业供销合同1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 ____ ____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 _
身份证号码:为全面开拓甲方产品市场,加强甲方产品在省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经销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经销的方式
1.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即只能在省__ _地区内进行销售。乙方销售区域限于。
2.乙方的经销行为均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销甲方的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经销价格:见附表(价格表)
4、结款方式:乙方当日货款汇至甲方,甲方确认货款到帐之后,24小时内发货,发货量超过200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5、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伍千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合同正常终止乙方有权提出甲方退回保证金,如合同续约,保证金继续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在销售区域范围内进行企业及产品宣传。
2.提供乙方所经销产品的宣传资料。
3.公司对所有经销商人员提供统一的企业形象、专业知识培训。
4.按甲方规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进行售后服务及问题协调处理。
第三条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及服务规定,维护树立甲方在所负责区域市场的形象。
2.认真做好产品宣传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经销合同期内,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经销合同。
4.甲方根据对乙方经销区域的界定及对市场的评估,规定乙方合计最低销售任务为________万元/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5.销售价格由甲方与乙方商议后制定,制定后乙方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如发现自动调价,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有权不退回保证金。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可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一周续签。
第五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经销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补充与变更
未尽事宜,本合同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附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至乙丙的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和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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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供销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需要,在*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权责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采用乙方产品 ; 3、(1)甲方应及时以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规格、颜色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 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终止日结清乙方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甲方须 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权责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1)乙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提**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其他相关资料等; 乙方应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3、甲方应于48小时前向乙方提出订货要求,常规货品,并提供送货地点。 4、(1)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完成重大项目施工,对在施工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2)根据甲方要求,免费提供样品。 (3)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第三条 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供货方式(乙方垫付): 常规产品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提前预约,并由甲方支付30%的 预付款; 2、结算方式: 甲方确认货品到达并查收后,一个月为货款结算周期,每月6日结清上月货款。 3、产品订货数量和金额:单位:25公斤/桶,单价: 200 元/桶。订货量: 2吨, 总计 16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依法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终止;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擅自变更和解除; 3、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变更和解除合同,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后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履行合同有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议补充或另行约定;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合同章: 合同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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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供销合同1
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后,签订本供销合同。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授权乙方为“XX”品牌系列藏成药的 (区域)代理商(其中:全国总代理商不含*自治区、四川省的授权)。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指定的代理范围: 乙方指定的代理地点: 第三条 授权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年。乙方的授权代理资格,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双方如需续签本合同,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如不协议终止前不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进行债务清理。
第四条 授权代理药品清单
第五条 市场保证金
全国总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省/自治区级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市级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直销药店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万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天之内,将必须缴纳的市场保证金转到
甲方账户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市场保证金后,由甲方市场营销部在 天之内向乙方提供药品相关上市手续资料及其授权证书。
第六条 药品质量标准
甲方按照已获得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品批件》和《*自治区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并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授权代理药品的订货要求及供货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首批订(提)货量为 万元。从第3个月开始,每月最低订(提)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全年订(提)货量不得低于万元。年订(提)货量从首次订(提)货量开始算起。
乙方订货必须提前天下订单,并将填写好的《X藏成药订货清单》送至甲方(可传真),甲方将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反馈至乙方,并根据订货清单安排生产计划,并在天之内安排供货(供货时间以出厂日期为准,不含路途运输时间),不得拖延。
第八条 交/提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甲方原则上只负责将乙方订购的药品运输至乙方注册所在地。若乙方提出要求,将药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乙方必须在《X藏成药订货单》中注明,同时将加盖鲜章的指定送货书面说明送至甲方(可传真),甲方收到书面说明后安排指定人员负责将药品运输至乙方指定收货地点,因此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将乙方订购的药品转交由指定物流公司负责运输至乙方注册所在地或指定提货地点。其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和铁路运输。若乙方因急需药品提出变更运输方式的要求,如航空运输或指定快递公司运输,乙方应将加盖鲜章的书面说明送至甲方(可传真),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送货时,必须做到货单同行(含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其期限
结算方式为:现款现货结算、银行汇款结算、银行汇票结算和现金结算。其具体结算方式由乙方自由选择。
乙方下单后,在3日之内将其所下订单货款的30%以订金的方式结算给甲方,在签收所下订单的所有药品后的7天之内,乙方必须将剩余70%货款结算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市场策划、市场推广、广告费和其它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其代理产品合法、有效的上市手续,提供相关产品的宣传材料,协助乙方做好广告宣传工作。同时,严禁乙方对代理产品的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归口管理,并将有意代理我厂产品又在乙方代理区域范围内的经销商介绍到乙方处,其具体经销资质由乙方全权考核。
4、乙方有义务定期(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代理产品销售进展情况,双方建立市场营销、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5、如甲方产品出现质量原因,乙方必须借助甲方完成相关药品的召回工作,因其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和试验中发生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条例》规定,由标准化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只能在各自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批发、零售,杜绝恶性串货和未经我厂允许擅自调整产品市场价格的行为,一经查实,违约方将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次。若乙方违约且造成后果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市场违约金,同时乙方将承担因违约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其违约金=未付金额X20%X逾期天数。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且未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并从拒货之日起按逾期付款处理。
4、乙方须按季度完成提货量,如连续2个季度未完成约定的提货量,甲方有权单方面降低乙方授权代理无权限,并赔偿甲方违约金,其违约金=未提货量金额X30%,违约金在市场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除完为止;连续4个季度未完成约定的提货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乙方授权代理,并扣留乙方所缴纳的全部市场保证金。
4、在乙方正常订货情况下(甲方生产所用的藏药材缺货除外),因甲方原因未能准时供货(其供货时间以或转交物流公司时间/出厂时间为准,路途运输时间不计),甲方将赔偿乙方的违约金,其违约金=订货金额X2%X逾期天数。
5、甲方所交付的产品外观、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到货的10天之内提出书面异议,并在书面异议中说明其订货申请单单号、运输物流车号、发货日期、到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合格证号、数量、包装、检验情况、检验证明等,提出对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双方商定必须说明的事项。经甲方核实且情况属实,由甲方负责调换,其具体调换供货时间需在核实后推迟15 天,否则按不能正常供货处理。
6、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破损,乙方有权拒绝收货。若在收货后发现破损情况,应在到货后的3天内向甲方提供运输部门的现场勘测证明和书面异议,应说明订货单单号、运输物流车车牌号,发货日期、到货日期、破损情况,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以及双方商定必须说明的事项。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物流公司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协商,补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
1、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方可变更。
3、本合同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法》。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供货方):X 乙方(代理商):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供销合同2
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后,签订本供销合同。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授权乙方为“**”品牌系列藏成药的 (区域)代理商(其中:全国总代理商不含*自治区、四川省的授权)。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指定的代理范围: 乙方指定的代理地点:
第三条 授权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年。乙方的授权代理资格,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双方如需续签本合同,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签订合同。如不协议终止前不通知对方,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双方进行债务清理。
第四条 授权代理药品清单
第五条 市场保证金
全国总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省/自治区级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市级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直销药店代理商应缴纳市场保证金为 万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在 天之内,将必须缴纳的市场保证金转到甲方账户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市场保证金后,由甲方市场营销部在 天之内向乙方提供药品相关上市手续资料及其授权证书。
第六条 药品质量标准
甲方按照已获得批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品批件》和《*自治区制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并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第七条 授权代理药品的订货要求及供货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首批订(提)货量为 万元。从第3个月开始,每月最低订(提)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全年订(提)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年订(提)货量从首次订(提)货量开始算起。
乙方订货必须提前 天下订单,并将填写好的《****成药订货清单》送至甲方(可传真),甲方将签字确认的订货清单反馈至乙方,并根据订货清单安排生产计划,并在 天之内安排供货(供货时间以出厂日期为准,不含路途运输时间),不得拖延。
第八条 交/提货地点和运输方式
甲方原则上只负责将乙方订购的药品运输至乙方注册所在地 。若乙方提出要求,将药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乙方必须在《****x成药订货单》中注明,同时将加盖鲜章的指定送货书面说明送至甲方(可传真),甲方收到书面说明后安排指定人员负责将药品运输至乙方指定收货地点,因此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将乙方订购的药品转交由指定 物流公司负责运输至乙方注册所在地或指定提货地点。其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和铁路运输。若乙方因急需药品提出变更运输方式的要求,如航空运输或指定快递公司运输,乙方应将加盖鲜章的书面说明送至甲方(可传真),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送货时,必须做到货单同行(含增值税发票)。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其期限
结算方式为:现款现货结算、银行汇款结算、银行汇票结算和现金结算。其具体结算方式由乙方自由选择。
乙方下单后,在3日之内将其所下订单货款的30%以订金的方式结算给甲方,在签收所下订单的所有药品后的7天之内,乙方必须将剩余70%货款结算给甲方。
药品供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药品供销管理,明确责任,做好药品供应工作,确保药品质量,更好地为全民健康服务。根据有关药品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药品内容
1、甲方提供的药品,其名称、型号、数量必须与乙方要求的相一致。
2、甲方所供药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供货期限
乙方提出用药计划,甲方应在两天之内提供供货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须在三天之内供货(对急救特殊药品必须在24小时供货),不得拖延。
第四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的限价供货,乙方应按照国家价格法相应规定销售甲方所供药品。
3、乙方于每月的25-30号之间结清甲方当月所供药品货款,当月回款5万≤当月回款<8万时,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1%。当月回款≥8万时,甲方返给乙方回款的2%。(注:逾期回款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第五条验收方法
甲方送货时必须做到货单同行。
第五条质量与责任
1、双方必须是证明齐全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严格执行GSP、GMP确保药品质量,保证全民用药安全、有效。
2、药品供销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相关规定,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认真执行医药服务规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未付金额的3%/日计算。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按货物总金额3 %/日计算。
4、甲方所交药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甲方负责调换,否则将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七条其他
1、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方可变更。
3、本合同未尽事宜请参照《合同法》。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供销合同3篇(扩展5)
——设备供销合同3篇
设备供销合同1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计费):P=ah+M+cm。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设备供销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等、资源、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太阳艳牌软体沼气,规格 立方,价格 元,大写: 。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供货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半套)。
四、甲乙两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乙方图纸、尺寸要求建好软体沼气发酵袋存放池(甲方自建)。
2、甲方严格按照乙方安装说明书要求完成整个建造过程,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对照沼气发生器进行使用维护,严禁烟火、严禁锥刺,未按照要求进行的各种不当操作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责,未按照要求进行使用,致使效能达不到乙方所述的情况,其责任自行承担。
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的地形规划布局建池,负责指导农户在地面或地下砌发生器的池体(本项由农户自建),和农户签订保险卡,保证产品质量建后维修服务,同时培训农户安
全、正常使用。
2、太阳艳牌软体沼气发生器(袋)已投保五年,保险卡随产品质量交给用户,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前五年内因产品技术质量出现漏气(损坏),用户凭产品合格证和保险卡索赔以旧换新,保障用户正常使用,(因人为损坏和不可抗拒力或化学物质侵蚀引起不良和损坏的,不在质保期限范围)。其他配件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3、在农户未正常使用前,乙方需无常提供技术指导,直到正常使用为止。
4、乙方在甲方付款后,向甲方交5%的保证金,一年后支付。大姚县农业局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执行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 %的预付金。
2、货到甲方所在地,甲方接收清点数目和规格型号后在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3、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接货后暂替乙方垫付运费)。
六、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供销合同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签订时间:
注:交货时间:根据需方要求,确保安装工期。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标执行,质保期一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工地验货,如有异议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20%定金,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20%,安装结束后(安装工期为一个月)再付50%,留10%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讼法院。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供销合同3篇(扩展6)
——供销合同样本3篇
供销合同样本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称:
订货时间:
交货日期: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
二、付款方式:
1、现款现货:乙方须以现金、电汇等方式支付货款,可直接交给甲方财务人员或者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他任何未经甲方认可的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方式。(可选项)
2、按比例支付:出货前支付_____%,出货_____天支付_____%,出货_____天支付剩余款项。比例款应于出货前按约定比例金额开出期票给甲方,甲方于到期日轧入银行兑现。(以第一次出货日起计算)(可选项)
三、订货手续: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应于订货单上注明货品名称、数量、供货时间、到货地点、收件人、负责人签名。
2、凡办理订货不得随便变更或取消,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追加货物低于30桶,以二次为限,第三次起该追加单之总金额需加30%货款给供方补贴制造成本。
3、其它特殊情况则由甲、乙双方协议处理。
四、交货事宜:
由乙方至甲方工厂直接取货。或由乙方指定货运公司,甲方代为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五、瑕疵品退换:
1、乙方签收之货品,除因甲方制造上所发生之瑕疵由甲方负责更换补足外,乙方不得要求退货。
2、若乙方于施工时发现有瑕疵者,应“即时停工”并联络甲方前往处理。施工后始发现者,双方应会同现场研议处理,若非产品品质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如确为产品品质之问题,甲方将迅速提供其合格材料贴补乙方。双方对品质有所争议时,应将产品委托检验机关检查认定凭办。
六、协议及裁决:
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上海市仲裁委员解决。
七、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之修改、删除未经过双方签署者,则对甲乙两方不发生效力。
甲方签署:
法定负责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
法定负责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
企业供销合同3篇(扩展7)
——供销合同12篇
供销合同1
供需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就需方销售供方的酒店系列产品,经双方协商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合同管理规定,签定如下供销合同:
一、供需双方陈述并保证,双方均拥有全部的权力和授权,使其能够订立本合同。
二、需方同意销售供方系列产品,具体品种、规格、核准单价及展架数量及单价见下表格;(单位:元)
注:如以上表格不够填写或无法填写产品详细信息,则由供方另行提*品报价单供需方确认,单价及其它具体要求按双方确认的报价单执行,此报价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三、订货约定
1、需方向供方订货,应当提前天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
A、电子邮件;
B、传真;
C、订货合同;
D、电话通知;
E、其它 。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名称、品牌、型号、计量单位、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埋单、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供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
4、商品价格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四、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产品交期应当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日期计算标准:供方送货上门的以需方签收日期为准;委托物流公司运输的,以物流公司发货单日期为准;自提的,以供方通知需方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供方在发出提货通知中,必须留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供方货物交付后,需方在送货回单上签字盖章。
3、供方送货上门的供方需将货物送至双方事先确认的需方仓库。委托物流公司运输的供方需发送至双方事先确定的物流公司。
五、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订购合同及报价单规定的.质量要求、双方确定的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双方对生产的产品的品质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按照国家最新颁布技术标准为准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供方所提供之产品,如不符合国标及国家质量法要求的,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供方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不良后果,由供方负责。
2、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需方销售需要的所有合法有效的产品相关证件及检验报告。
七、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要求
货款结算以供方送货单据为依据,货款结算有多种方式,经双方协商,需方同意按 项方式结算货款。
A、月结:每月
B、批结:当次送货结清上批货款;
C、购销:货到即付清货款;
D、货到之前付清货款;
E、实销实结:供方提供足够需方每月消耗的铺货,由需方根据上月销售量向供方订货,供方根据需方订货数量送货并结清当次货款。
F、供方因需方要求,特别为需方定制的产品,首批货款需方应付订货总额的 订金给供方,余款 付清;
G、其它结算方式:
以上结算方式,段凭贷方正式票据,以银行转账方式或贷方派专人持送货回单和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方可结算,其它任何结算方式需方均可视为无效,否则造成供方货款流失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货后须按供方要求展示产品,且不摆放同类产品。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损耗,由需方负责。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产品无损坏,未过期可调换产品。供方本着陈列产品用的展示架,如有个别损坏可退换,合作终止须如数退回,丢失照价赔偿。(注:此产品调换条款仅限供方通用产品,不适用于供方为需方定制的产品)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它双方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是供、需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最后唯一依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介绍、备忘录、协议、合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 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 3%,其它指 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 段内时单价:
运至 段内时单价:
以上单价含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 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 支付一次。不开具发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 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委托联络人 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时间、地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 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 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一式两 甲乙双方各执一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及价格:按上一星期存档甲方报价及乙方的定单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蔬菜的产品质量按无公害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甲方应按定单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乙方指定的武汉市内地点 。
(二)货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30日内支付货款。
第四条 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5%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 1%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 0.5%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壹年后无异议可顺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销售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安排交货,在交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供货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零售价以甲方规定的执行,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厂家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甲方严格按进口食品的规定执行。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货物调换问题,应根据双方协商规定按每次送货的%进行执行。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XXXXXXXXX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简便快捷,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XXXXXXXXX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XXXXXXXXX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乙方时,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XXXXXXXXX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XXXXXXXXX日内作出答复,要在XXXXXXXXX天内处理完毕。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执行,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XXXXXXXXX%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货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XXXXXXXXX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XXXXXXXXX份,甲、乙两方各执XXXXXXXXX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XXXXXXXXX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供销合同5
甲方: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氏面食(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晋城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顺利运行,让广大市民真正吃上卫生、营养、价廉的放心早餐。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20**年月日至年&nbs月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应商,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伍仟元,并一次性缴纳品牌使用费伍仟元,有效期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执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产厂房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有关证件手续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使用的包装物、周转箱必须卫生、无毒。乙方要保证所提供食品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能随时接受大众传媒的检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因食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出示技术监督局的“质检报告”,市(区)卫生防疫站的“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单”。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须有包装,并且包装应根据甲方指定的产品包装类型、图案、标识,统一印刷“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或“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产品”字样,乙方生产厂名、厂址、电话统一使用晋城富威华天放心早餐工程有限公司冠名、厂址和电话。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及应注明的其他内容,都应在包装上标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包装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样及图案的包装物自用或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侵权责任,乙方负责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将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种、规格、数量等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联系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将甲方所需食品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码整齐,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签字。如订单有变化应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甲乙双方购销的产品品种严格按照附表中约定的规格、单价执行。如果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上下波动超过15%,双方应另行商定价格,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订单提供质优、量足、新鲜、无损坏、无挤压的合格的食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负责将产品保质保量地按约定时间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共同对供应品种作相应的调节,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品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抽查检验,如发现有异味、异色、异样(不属产品本身味道、颜色、规格、重量与标准的),甲方有权对整批产品拒收,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根据食品销售规则或食品本身的特点,乙方应承担甲方1%的损耗率。乙方所供应食品在甲方开业后十日内应予以退货。十日后可不予退货。退货方式:甲方每天把当天没有销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给乙方并填写退货单,乙方人员验货签收,并在财务上抵消甲方的进货款。
十一、乙方在生产供货过程中连续发生食品质量问题或在市场销量大幅度下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在整顿期间,甲方另行组织供货。乙方经整顿达到市场要求时可恢复生产供应。经三次整顿仍不能达到市场要求则应终止合作关系。
十二、结账方式: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15日—20日),乙方必须带齐相关的结算凭证及发票与甲方结账。
十三、食品包装周转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己部分。
十四、乙方提供的马夹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种规格。上市前两个月,乙方按三种规格各3万个的数量用于自身食品的包装。以后,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另定。
十五、开业促销:为了成功地启动晋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场,提高乙方产品的销量,乙方应根据甲方“开业三天买一增一促销方案”,配合促销活动,促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进入甲方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应严格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厨房所使用的场地、水电气费用全部自行承担,并由甲方按月在货款中扣除。租金、装修费、水电气费用按乙方实际使用量计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产设备,应按月支付租金或折旧费。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晋城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南氏面食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20**年月日
注:本合同附产品价格表、产品质量说明书。
附表一:双方确认品种和价格表
食品编号
品名
单位
规格(克)
甲方:晋城XXXX有限公司
乙方:
20**年月日
供销合同6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项目名称:供需双方经*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160000.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本货款总价不含税。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用以下方式付款,即:
(1)本合同签订后在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购货定金(即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2)货到工地支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60%货款。
(3)消防验收通过后3日内支付至发货总额的25%货款。
(4)货款总额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后3日内付清。
供需双方确认,需方以转帐支票或汇款方式汇至供方银行帐户。供方确认,供方的开户单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时代分行;账号:*********************。
四、关于现金支付的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如不接受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方式付款,如需方向供方业务员支付现金或者以供方业务员为收款人开具现金支票,须我司开具收款委托书,否则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货款未付清时货物所有权仍归供方所有。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交付定金、预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需方交付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采
用以下第(2)方式交货,即:
1、需方自提;
2、供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托运方式:汽运。
3、其他: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
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三个月,其他省市六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分为
二种:1、属供方自行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
2、属供方外购的配套产品享有为期一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
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
及滞纳金。
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需方应向供方及时付清所拖欠的货款本金及相应的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项目所在地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需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方(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公司代表:
委托代理:(签字):
签约日期:
供销合同7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等协商,就陕西XX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乙方为一家具有本合同中所述货物销售法定
资质的企业法人,乙方拟向甲方供应本合同
第一条中所述货物用于其开发的给排水项目,乙方愿意供货,为此,甲乙双方就供货中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供货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和技术、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2、货物规格和尺寸:(详见合同附件)
3、货物制造厂商及产地:高XX咸阳XX公司(XXX)
4、货物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货物数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计算。
6、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
第二条 货物价款:
1、产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根据生产厂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保留价格调整权利,如需调价,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共同协商。
2、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型号、规格以合同附表单价结算。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合同货物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2、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 产品订货与交货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货物送到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如甲方要求供货的规格型号或供货数量超出本合同,以乙方的送货单及甲方签收确认为准,同时甲乙方签订超出部分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与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第七条 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1、验收依据:货物检验和验收应以该货物的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要求,合同所规定技术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依据。
2、验收程序: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交接,并做验收交接记录,此验收交接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公*、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产品:
乙方必须每日供给甲方方坯100吨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95%付给乙方,另外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付给乙方。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四、货物验收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9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石渣、石粉
二、价格:石渣价格为
石粉价格为 元/立方米; /立方米。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石渣、石粉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石渣、石粉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石渣、石粉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合格石渣、石粉。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 日内换送
乙方材料的%支付。余下的 %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 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表: 代表:
角石购销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角石
二、价格:角石价格为/立方米;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角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角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角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角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
甲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甲方材料员提供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乙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代表: 代表:
碎石购销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
二、价格:碎石价格为/立方米;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大坝新型建材基地工程施工现场;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碎石的质量视为完成合格。经双方确认碎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碎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日内换送合格碎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
供销合同10
需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销合同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供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含泥量应小于3%,其它指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__元/立方米以上单价含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1、计量: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扣除一车费用作为保证金,余款全部支付。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4、甲方委托联络人,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时间、地点。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电话: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2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