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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期间街道方案,菁选3篇

时间:2023-02-19 19:50:06 来源:网友投稿

高考期间街道方案1  为加强20**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稳、顺利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高考期间街道方案,菁选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高考期间街道方案,菁选3篇

高考期间街道方案1

  为加强20**年全国普通高考期间我县各考点和考生住宿点周边建筑施工噪声的管理,积极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我县20**年全国普通高考安全、*稳、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6月23日召开的和*县20**年高考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年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监控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徐朝晖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高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组织人员对县城内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并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落实专人负责各工地高考期间的施工现场监督。具体监督人员详见附件。

  三、分时段对在建工地的施工时间进行管理,根据高考时间安排和各工地的实际,为确保高考考生的正常学习、休息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各在建工地禁止在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1时至次日早晨8时)进行施工作业。

  四、7月6日18时至7月9日18时,全县各在建工地全天禁止开展施工作业,严禁泥头车进出工地。各商品混凝体企业停止生产及运输、供应商品混凝土。

  五、根据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要科学安排,合理调整工期,做好高考期间建筑工地停工事宜,停工期间建设工地必须落实值班制度。

  六、从7月6日至7月9日,监理单位人员必须驻守工地,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县质安站监督组要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七、对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停工及噪声治理的工地及企业,一律严肃追究处理。

高考期间街道方案2

  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试招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应范围和时限

  县城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时限

  实施时间从今年6月1日至6月9日学考结束。

  三、实施内容

  1、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考试结束期间,所有在建项目的工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停止一切夜间施工,白天施工噪声均不得超标,为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2、建管股、质安站要做好各考点周边在建项目施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抓好考点及住宿场所周边在建工地的噪音整治,对有可能影响考场安静的在建工地,安排专人做好监管工作,防止考生考试时受到噪音的.干扰;督促项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整齐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侵占场外交通道路,确保场内道路畅通,为考生赶赴考场提供顺畅的交通环境。

  3.加强项目督查力度,确保工程各项安全,维护“高考”考试期间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考期间施工安全县住建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建管股股长、质安站负责人为组员,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具体负责高考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

  2.加强执法监管。建管股、质安站要迅速组织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存在产生施工噪音的`分部分项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降低、消除施工噪音措施。凡发现在噪音管制时段内出现施工噪音超标的工程项目责令立即停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应急管理。建管股、质安站要督促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助力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高考期间街道方案3

  20**年普通高考、学考、中考分别于6月7日~9日、6月19日~21日、6月26日-28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好我县今年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招生委员会《关于成立黄梅县20**年高考、学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黄梅县20**年高考、学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要求,坚持公*、公正,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不出现重大事件;强化*行为,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对高考、学考、中考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确保我县高考、学考、中考*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20**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站,由李建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整治及协调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整治范围。县城区范围内(含国际育才中学周边)所有的建筑工地。

  (二)停工要求。6月1日至6日每天中午12:00—14:30、晚上21:00—次日06:00停止施工,6月7日至6月9日全天停止施工;中考(6月19日至21日)、学考(6月26日至28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建筑工地不得产生噪音污染,原则上全天停止施工。

  (三)宣传督办。

  1、高考、学考、中考前在县电视台发出停工时间和范围通知;

  2、由各在建项目监理人员于6月1日前将本整治方案传达到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四)巡查监督。巡查共分为2组,人员从局市场站和县监理公司抽调,负责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建筑工地施工巡查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为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考试期间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协调处置”的原则,各巡查小组人员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妥善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落实本《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未停工的项目,巡查组将联合其他执法机构强制停工,并列入20**年建筑质量、安全、市场检查从严监管对象,对其不配合主管部门监管的行为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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