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加强部内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业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部《加强部内专项资金与收费收入管理意见》和财政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菁选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加强部内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业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部《加强部内专项资金与收费收入管理意见》和财政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内卫生专项经费是指*为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及国家有关卫生政策,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国家卫生工作目标和我国*对国际组织作出的重大承诺,应付突发事件和控制重大疫情,向*提出申请,由*审核批准而确定的专项经费。
目前,部内卫生专项经费包括:防治防疫专项经费、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妇幼卫生专项经费、农村卫生建设专项经费及其他卫生专项经费。
第三条 部内卫生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检查”的管理办法。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
第四条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实行主管部长负责制。
专项经费的立项、年度综合预算安排及重大调整由部党组确定。财务主管部长领导年度综合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并对部党组负责。
第五条 规划财务司是专项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财务主管部长领导下,按照部党组确定的原则和年度预算负责各专项经费的立项、申报、分配、下达等财务管理工作,并负责部内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综合预算核定用于专项业务领域的经费,划分到相关业务司局使用,实行业务主管部长领导下的司长负责制。
各业务司局综合处(或办公室)是本司局专项经费管理的协调部门,负责本司局专项经费立项、申报、协调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专项经费的设立必须符合卫生事业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要求,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2.专项经费的分配必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分清责任,各司其职,以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鼓励先进,扶持贫困。
3.专项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部内有关管理规定,必须专款专用,依据预算确定的项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作它用。
4.专项经费的检查与评估须按照目标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要求执行,以保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
第八条 专项经费的立项必须以卫生事业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为依据,根据规划目标、战略重点、实施步骤,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经费项目计划。
第九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分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当年能完成的只需报年度计划。需要一年以上才能完成的需报长期计划,计划一般以五年为期。五年若完不成,待项目期结束后,重新申报。
第十条 年度计划编制应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和工作要点,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保证重点,准确合理编制。
长期计划编制一般与事业计划编制同步,要根据事业计划的目标和实施措施,认真考虑工作重点和经费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和节约支出的原则,并考虑计划期内国家财力可能提供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做好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申报必须注明立项依据、项目目标、工作方案、项目预算和专家论证意见。其中:项目预算中若需地方配合执行的,必须分清中央执行预算和地方执行预算;长期计划还必须有分年分项用款计划。
第十二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编制分中央执行项目和补助地方项目两部分。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应由地方经费支持的项目,中央一般不安排;对涉及全国或区域性工作以及特定项目,且经*认可的,中央专款可适当补助地方。
第十三条 中央执行项目编制必须根据项目任务和措施,依据财政有关制度和标准,分项列表计算。需分清项目中承担全国任务的直属单位的专项业务补助(即补助直属单位专项业务经费)和司局直接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司局专项业务经费。
中央执行项目用于支持全国性卫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主要包括:
1.全国性卫生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的研制补助。
2.全国性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3.全国性卫生业务活动,如宣教、改革试点等的组织、协调工作。
4.重点疾病预防与控制业务指导和省级人员培训。
5.其他经部领导批准的服务全国性的工作项目补助。
第十四条 补助地方项目编制要考虑各地区人口基数、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区别对待;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状况,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具体安排时,对灾情疫情以及突发事件地区给予必要照顾。补助地方经费也可依照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成效,实行以奖代补。
补助地方项目用于加强地方重大疫情、重点疾病预防与控制,提高卫生监督及监测能力。主要包括:
1.重大自然灾害中的疫情控制补助。
2.对甲类传染病和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疾病控制。
3.对卫生战略重点的引导,适当对重点地区或重点项目予以补助,有针对性的加强地方的卫生监督监测、疾病防治能力。
4.执行中央项目的工作补助。
5.其他经部领导批准的重点项目工作补助。
第十五条 部内各司局提出的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由本司局综合处或办公室协调统一后报规划财务司。
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司局的项目,经司局间协商,先确定主管业务司局,然后由主管业务司局负责立项工作。
第十六条 各司局将专项经费项目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长批准后报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审核汇总上报财务主管部长,经部党组讨论同意后,规划财务司统一负责向*申请立项,由*审核批准。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4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卫生专项经费项目计划,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各司局据此编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 部内有关司局于每年10月中旬将拟定的下年经费预算报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根据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各司局上报的计划,本着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协调统一,编制*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建议。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建议经部领导审核,统一向*提出申请,*核定批复后,由规划财务司综合*衡,再次报部党组审核批准,形成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中补助地方经费由规划财务司根据财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会同*统一办理经费的下拨。
地方执行预算采取划转形式下拨给地方财政、卫生厅(局),并由地方财政、卫生厅(局)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 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中中央执行预算,由*拨付我部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再根据预算项目拨至各有关单位,其中:
1.补助直属单位专项业务经费由规划财务司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联合,将任务和经费下达给承担全国任务的部直属单位。该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上报各主管业务司局,财务收支情况上报规划财务司。此项经费只能用于指定开展的业务工作,不能用于人员经费,经费使用业务司局不得干预。
2.司局管理的专项业务经费,是有关业务司局根据年度预算项目,直接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预算经费,司局专项业务经费由规定划财务司拨相关直属财务单位,由各司局负责管理,实行司长负责制,其中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支出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长批准。司局管理的专项经费属卫生事业费,应严格与执行行政经费相区别。司局业务专项经费预算必须由司务会研究决定,报规划财务司批准后执行。司局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审批各项支出,不允许处室或个人支配专项资金。各司局应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将专项经费私自转移,另开账户,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条 其他卫生专项经费由规划财务司根据项目任务和活动,确定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由定点财务单位代管,或在规划财务司报账。
其他专项经费代管单位由规划财务司协商业务司局,在部直属单位确定几个财务管理较健全的二级单位作为定点财务单位管理,规划财务司把项目经费一次拨入代管单位,有关业务司局在定点财务管理单位报账,各代管单位每年将专项收支情况报规划财务司审核。规划财务司将加强对此类项目预算的审批和定点财务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其他专项经费项目中,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局或项目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或支出不确定的项目,项目经费统一在规划财务司管理,各业务司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预算,按工作进度,经各业务司局司局长审核批准,在规划财务司报账。
第二十二条 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因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突发事件发生,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可对年度预算作调整(如需要增加经费、调剂经费用途等)。
年度预算调整,根据项目申报程序,由主管业务司局向规划财务司提出报告,规划财务司根据当年情况提出建议,经部领导审核批准后,在规划财务司协助下办理。
年度预算调整增加一般先在部内专项经费中调整。部内调整确有困难的,由规划财务司向*申请。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经费是卫生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预算内管理,严禁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存储。
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支出,专款下达以后,未经财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拨其他单位,也不得改变用途。凡是留中央的经费各司局原则上一律不得作为补助下达到地方,下拨地方补助不得调回,也不得调转划拨到其他地方。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5
第二十四条 按照预算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各业务司局每年年度终了和项目完成之后,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并按期上报规划财务司。
第二十五条 决算分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年度决算是指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反映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文件。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支出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项目决算是在项目完成之后,主管业务司局对项目最终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性报告文件。主要包括专项经费支出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项目完成总结。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各业务司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按照项目规定目标、实施计划,逐一核实实际完成情况,检查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评价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认真总结经费使用的经验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文字报告。
第二十七条 规划财务司根据各司局年度决算或项目决算,结合项目评估,及时汇总上报部党组和*。并以此作为项目继续开展的依据或各司局设立其他专项项目的参考。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阅读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1)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篇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加强部内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业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部《加强部内专项资金与收费收入管理意见》和财政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内卫生专项经费是指*为贯彻卫生工作方针及国家有关卫生政策,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国家卫生工作目标和我国*对国际组织作出的重大承诺,应付突发事件和控制重大疫情,向*提出申请,由*审核批准而确定的专项经费。
目前,部内卫生专项经费包括:防治防疫专项经费、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妇幼卫生专项经费、农村卫生建设专项经费及其他卫生专项经费。
第三条 部内卫生专项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定期检查”的管理办法。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
第八条 专项经费的立项必须以卫生事业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为依据,根据规划目标、战略重点、实施步骤,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经费项目计划。
第九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分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当年能完成的只需报年度计划。需要一年以上才能完成的需报长期计划,计划一般以五年为期。五年若完不成,待项目期结束后,重新申报。
第十条 年度计划编制应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和工作要点,充分考虑各项影响因素,保证重点,准确合理编制。
长期计划编制一般与事业计划编制同步,要根据事业计划的目标和实施措施,认真考虑工作重点和经费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和节约支出的原则,并考虑计划期内国家财力可能提供的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做好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申报必须注明立项依据、项目目标、工作方案、项目预算和专家论证意见。其中:项目预算中若需地方配合执行的,必须分清中央执行预算和地方执行预算;长期计划还必须有分年分项用款计划。
第十二条 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编制分中央执行项目和补助地方项目两部分。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应由地方经费支持的项目,中央一般不安排;对涉及全国或区域性工作以及特定项目,且经*认可的,中央专款可适当补助地方。
第十三条 中央执行项目编制必须根据项目任务和措施,依据财政有关制度和标准,分项列表计算。需分清项目中承担全国任务的直属单位的专项业务补助(即补助直属单位专项业务经费)和司局直接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司局专项业务经费。
中央执行项目用于支持全国性卫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主要包括:
1.全国性卫生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及规划的研制补助。
2.全国性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3.全国性卫生业务活动,如宣教、改革试点等的组织、协调工作。
4.重点疾病预防与控制业务指导和省级人员培训。
5.其他经部领导批准的服务全国性的工作项目补助。
第十四条 补助地方项目编制要考虑各地区人口基数、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等,区别对待;要结合各地经济发展的状况,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具体安排时,对灾情疫情以及突发事件地区给予必要照顾。补助地方经费也可依照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成效,实行以奖代补。
补助地方项目用于加强地方重大疫情、重点疾病预防与控制,提高卫生监督及监测能力。主要包括:
1.重大自然灾害中的疫情控制补助。
2.对甲类传染病和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疾病控制。
3.对卫生战略重点的引导,适当对重点地区或重点项目予以补助,有针对性的加强地方的卫生监督监测、疾病防治能力。
4.执行中央项目的工作补助。
5.其他经部领导批准的重点项目工作补助。
第十五条 部内各司局提出的专项经费项目计划由本司局综合处或办公室协调统一后报规划财务司。
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司局的项目,经司局间协商,先确定主管业务司局,然后由主管业务司局负责立项工作。
第十六条 各司局将专项经费项目计划报业务主管部长批准后报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审核汇总上报财务主管部长,经部党组讨论同意后,规划财务司统一负责向*申请立项,由*审核批准。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卫生专项经费项目计划,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各司局据此编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 部内有关司局于每年10月中旬将拟定的下年经费预算报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根据部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各司局上报的计划,本着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协调统一,编制*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建议。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建议经部领导审核,统一向*提出申请,*核定批复后,由规划财务司综合*衡,再次报部党组审核批准,形成年度专项经费综合预算。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中补助地方经费由规划财务司根据财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会同*统一办理经费的下拨。
地方执行预算采取划转形式下拨给地方财政、卫生厅(局),并由地方财政、卫生厅(局)财务部门进行财务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条 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中中央执行预算,由*拨付我部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司再根据预算项目拨至各有关单位,其中:
1.补助直属单位专项业务经费由规划财务司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联合,将任务和经费下达给承担全国任务的部直属单位。该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上报各主管业务司局,财务收支情况上报规划财务司。此项经费只能用于指定开展的业务工作,不能用于人员经费,经费使用业务司局不得干预。
2.司局管理的专项业务经费,是有关业务司局根据年度预算项目,直接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预算经费,司局专项业务经费由规定划财务司拨相关直属财务单位,由各司局负责管理,实行司长负责制,其中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支出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长批准。司局管理的专项经费属卫生事业费,应严格与执行行政经费相区别。司局业务专项经费预算必须由司务会研究决定,报规划财务司批准后执行。司局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审批各项支出,不允许处室或个人支配专项资金。各司局应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将专项经费私自转移,另开账户,挪作它用。
第二十一条 其他卫生专项经费由规划财务司根据项目任务和活动,确定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由定点财务单位代管,或在规划财务司报账。
其他专项经费代管单位由规划财务司协商业务司局,在部直属单位确定几个财务管理较健全的二级单位作为定点财务单位管理,规划财务司把项目经费一次拨入代管单位,有关业务司局在定点财务管理单位报账,各代管单位每年将专项收支情况报规划财务司审核。规划财务司将加强对此类项目预算的审批和定点财务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其他专项经费项目中,对于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司局或项目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或支出不确定的项目,项目经费统一在规划财务司管理,各业务司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预算,按工作进度,经各业务司局司局长审核批准,在规划财务司报账。
第二十二条 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因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突发事件发生,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可对年度预算作调整(如需要增加经费、调剂经费用途等)。
年度预算调整,根据项目申报程序,由主管业务司局向规划财务司提出报告,规划财务司根据当年情况提出建议,经部领导审核批准后,在规划财务司协助下办理。
年度预算调整增加一般先在部内专项经费中调整。部内调整确有困难的,由规划财务司向*申请。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经费是卫生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预算内管理,严禁将预算内资金转移到预算外存储。
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照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支出,专款下达以后,未经财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拨其他单位,也不得改变用途。凡是留中央的经费各司局原则上一律不得作为补助下达到地方,下拨地方补助不得调回,也不得调转划拨到其他地方。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2)
——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篇
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八条 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主导的大遗址保护示范工程;
(二)*引导的大遗址保护工程;
(三)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第九条 专项经费的支出内容如下:
(一)前期费用支出。指为大遗址保护项目实施所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费用支出,包括考古调查和发掘、地形测绘、资料购置、规划设计、工程方案勘察设计、咨询论证和工程监理等。
(二)保护工程支出。指对大遗址本体和遗址保护工程费用支出,包括大遗址本体、载体的抢险、加固和科学保护,保护范围内大遗址保存环境治理工程等。
(三)保护性设施工程支出。指以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为目的的工程建设、设施建设支出,包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消防工程、避雷及其他防灾减灾工程、展示设施工程等。
(四)保护管理体系支出。指为建立大遗址保护管理体系所需的工作费用支出,包括重大保护课题规划费、重大专题调研费、专家评审费等。
(五)其他支出。经*、国家*批准同意的其他项目。
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
第十条 *主要负责:
(一)确定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二)会同国家*确定实施项目库立项;
(三)审批国家*提出的大遗址保护项目预算;
(四)确定年度专项经费安排计划;
(五)下达年度专项补助经费;
(六)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对项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国家*主要负责:
(一)提出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向和范围;
(二)负责项目立项、项目方案(含预算控制数)的审批;
(三)汇总编制大遗址保护项目预算;
(四)指导项目实施;
(五)负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年报审核、分析,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负责实施项目的绩效考评;
(七)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省级*门主要负责:
(一)落实需地方承担的经费;
(二)参与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的初步评审工作;
(三)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申请项目专项经费;
(四)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五)与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项目进行初验和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会同省级*门组织项目立项、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的初审和报送工作;
(二)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与*门联合申请年度专项经费;
(三)负责本省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年报汇总、审核、报送工作,检查、监督项目实施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四)与省级*门联合组织对项目进行初验和考核;
(五)协助国家*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
(一)负责项目的立项申请书、组织项目方案和预算的编制、报审;
(二)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
(三)负责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配合绩效考核;
(四)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
第十五条 纳入国家中长期文物保护规划的"项目构成大遗址保护总项目库,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照《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1)的要求,编写立项申请书,经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省级*门后,向国家*提出立项申请。
第十六条 国家*会同*对立项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标准为:
(一)遗址须符合大遗址的界定;
(二)抢救保护工作急迫;
(三)地方*拟对项目采取保护措施并落实相应配套经费;
(四)实施保护措施后具有良好的保护和展示效果。
第十七条 通过评估的项目列入备选项目库,并在国家*网站上公布,同时向省级文物部门下达编制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的通知书,抄送省级*门和项目立项申请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第十八条 入选备选项目库的项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由项目立项申请单位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预算。方案涉及当地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产业发展规划等事宜的,报送前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方案和预算进行初步评审,涉及地方配套的项目,应征求省级*门的意见。通过初步评审的方案和预算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送国家*。
国家*组织对项目方案和预算申请数进行审核,通过评审的项目,经商*同意后纳入实施项目库。
第二十条 实施项目库由*和国家*统一规划、共同建设,并按照下列原则共同管理:
(一)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项目的轻重缓急,对入库项目进行合理排序。
(二)项目入库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三)上年延续项目和当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滚动进入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库。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3)
——浙江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3篇)
浙江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三条 科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创建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城区和科普示范县、乡、镇、村等科普单位。
(二)择优支持省级重点科普项目和科普研究课题。
(三)鼓励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科普咨询。
(四)出版科普书刊,举办科普展览,编印科普宣传资料,制作科普音像制品,扶持科普设施和科普媒体建设。
(五)奖励优秀科普工作者,建立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理论研究。
(六)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
(七)参加科技“三下乡”和科技扶贫等。
(八)举办科技讲座,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九)其他与科普事业有关的项目和活动。
第四条 科普专项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坚持社会公益性的目的。
(二)围绕全省科普发展规划,择优确定科普项目,保证重点,优先安排影响面广、示范作用大、有相应配套经费的科普项目或活动,资助欠发达地区的科普事业。
浙江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
第十条 科普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是组织管理费用和活动项目费用。
(一)组织管理费用主要是指科普专项经费的业务主管部门为管理经费和遴选项目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审查项目预算、组织项目评选、跟踪检查项目实施及绩效考评等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费用是指为开展某项具体的科普活动而发生的成本支出,包括课题研究、活动场租、科普展品、科普基地建设、科普著作出版、科普设施、科普奖励和科技扶贫等费用开支。
第十一条 科普专项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用于单位内部的个人奖励或福利。
浙江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
第十二条 科普专项经费的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一)科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当年年末书面报告科普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次年一季度报省财政厅;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对科普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追踪检查,每年抽取一定的项目检查实施情况,将项目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和对照,提出进一步完善管理的建议。
(二)*门将分阶段组织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或绩效考评,根据审计结论或考评结果指导安排下一年度的专项经费预算。
第十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科普经费全部或部分扣留未用于科普工作;不得将科普经费全部或部分截流未按规定用途拨款;不得将科普经费用于非科普工作;不得虚报科普项目和滥用科普经费。克扣、截留、挪用科普经费的,停止并缴回专项经费补助,并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科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4)
——*的工作计划 (菁选5篇)
*的工作计划1
在新的"一学期我们*全体干事齐心协力,配合默契使我们部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我们会更加积极的配合学校及学生科做好卫生工作、端正为同学们服务的态度,任劳任怨的完成学校教改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创新”二字来开展那个工作。争取把我们的校园建成“绿色校园”而努力。以下是*的具体计划:
我部常规工作主要负责教学楼教室卫生检查工作。虽然这项工作涉及面积较大,对人力和时间要求较高。但我部人员发扬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的良好作用。针对此情况我部卫生检查工作分别负责到人。针对教室卫生易出现的漏洞,如地面的整洁度、卫生工具的摆放。分别制定了具体而有效的评分标准。
1.做好部门各成员及卫生检查的管理制度,每周我都部将不定时的分配人员将进行抽查卫生工作,在每周即将结束之时进行统计,从而加强各班卫生委员的重视程度,提高各班卫生质量。
2.加强大扫除管理和监督,部分班级对于大扫除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我部对于此情况,在检查力度的同时积极配合个班卫生委员,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每月刊登选宣传报,向学校展示我们部门的积极面容,
4.做好“卫生流动红旗”的评分标准,在日常检查中加大检查力度,并在不定时抽查的基础上对发放流动红旗的班级实行不定时的卫生检查,对于班级卫生保持不好或损坏流动红旗的班级取消两周的评比资格。
5.积极协助各班做好卫生死角的清理与打扫,督促各班做好教室卫生的保持工作。
6.每周召开一次“部内成员例会”及时传达学校布置的任务,对于部内的大事共同讨论,大家集思广益,从而把事情做得更好。
7.加强与各班卫生委员的沟通协调,争取在每次大扫除时都给各班卫生委员进行提前的培训,这样就可以使各班在卫生大扫除时既保证教室卫生的整洁又能使部里工作顺利进行。
8.在部内成员之间使彼此都树立起认真检查的观念,引导部内成员能够做到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不居高自傲。在新成员加入时做好前期的培训。
9.对于各班的安全隐患予以注意,对于一些班级由于班级人数较多,导致充电器直接放于眼前的讲桌上,这就直接给同学们的安全带来隐患,对于这样的班级我们会做相应的提醒。
10.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赵老师的带领下,我们部的工作顺利地进行并且我们始终坚持以“创新”为主。以虚心进取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作为学生会的检查部门,我们以协助学校、服务同学、认真完成我们的工作。同时我们取得的每一分都离不开老师的悉心教导,在下学期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为共创*的美好明天而共同努力。
*的工作计划2
又是新的一年开始,在这新的一年的开端,我们现进行规划我们部门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上一年中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和同学们的支持下茁壮成长并成熟起来。上学期学生会*成员积极认真地完成学校的安排的各项任务,并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的文化活动,积极组织进行各种体现部门特色,有利于成员交流的各种游戏、座谈。新学期我们将继承部门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脚踏实地,争取更加好的成绩。这学期我们每个成员都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也是依次提高与锻炼的机遇。为更好的适应新学期学校、院系的发展要求,合理有效的规划进行执行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本学期的工作情况计划如下:
一、常规工作:
1、由于上学期部门内工作协调一致,所以部门内部继续设立组织组、活动组、宣传组、秘书组来协调部门相关工作,在活动中每个组都要近自己一份责任,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落实。本学期和上学期一样进行“一管多”制,即一个助理干事负责管理几个班级,这几个班级的主要的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可以找相关本班级的负责人。具体安排待学校分配的任务,再作相关的调整。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非常有效,而且效率比较高,应该继续沿袭。
2、打扫好本学期的学校安排的卫生任务,*的常规工作主要是负责全系教学楼教室的卫生检查工作。虽然该项检查工作涉及的面积比较大,对时间和人力的要求较高,但我部的全体人员将发扬不怕困难,敢于面对困难的良好作风,针对实际情况特将卫生检查工作划分为几个部分,分别负责到人;针对教室卫生打扫易出现的漏洞如“地面的整洁度;黑板及黑板槽的洁净度;窗台、窗帘、桌椅、卫生工具的摆放;桌洞内有无纸花;垃圾是否及时倾倒处理”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具体而有效的评分标准。在每周定期由部长、副部长、干事组成检查小组,根据各个教室的实际打扫情况及评分标准的相关规定,本着严格打分、决不遗漏卫生死角的原则进行检查,打出成绩,并填写扣分理由。
3、针对于教室卫生检查工作我们要制定一个详细的评分规则,让大家了解我们的工作要求,而且参与评分的人员也有打分依据。我们的卫生安排固定在每双周的星期一17:30,每班打扫自己固定教室,部门内将组织人员在其扫完后进行检查,做出评分。
4、部门工作例会和卫委会议,卫委会议定于部门工作会议之后立即召开,考虑了本部干事及各班卫生委员的上课时间,便于积极开展工作。每月开一次部门会议和工作会议,概括总结这前段的卫生工作的情况,有不足之处立即改正,并当面在卫委会议上进行纠正。会议时间临时通知。
5、思想反馈(总结):每月的月底22号之前卫委必须把思想反馈交到相应的班级负责人那里去,助理干事的思想反馈交到部门部长那,如有迟交则视为未交,本班级的月评将受到影响。还有卫委的班级工作汇报,卫委无论什么活动与其工作有关的,都可以及时和部长汇报工作情况,这样我们将会全面了解你们班级活动的进展情况。
6、针对上学期的工作上经验的积累和*时的观察,发现我们的班级每次搞完班会后的会后卫生,不容乐观,所以这学期我们将进行检查,先从每个部门要求搞班会的班级名单及班会的地点、时间。我们会组织人员在他们搞完班会后进行卫生检查,把每次的检查成绩都会拉入班级月评和卫委个人考核这上面来。进行适当的加扣分1评选出优秀的班级。
7、每个月的月评依据班上的卫生检查、到会、思想反馈上交情况进行公*、公正的上报,部长会将各个教室的成绩在qq群上进行公布,各班卫委如有疑问可立即提出,我们由当日检查人员进行解答,直到满意为止。当然,我们也会指出各班在卫生工作方面的优缺点,以便大家在日后的卫生清洁工作中能够发扬优点,弥补不足,不断完善卫生工作。
二、特色活动:
(一)、教室主题文化设计大赛
活动目的:学校环境是学生赖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土壤。环境育人又是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发挥学校环境育人的功能,充分展示学生的个性特长,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体现班级文化建设的特色,达到培养学生良班级文化的审美意识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资源环境学院决定在龙山校区,10级和11级展开“课室主题文化设计大赛”的评比活动,从而推动校园的文化建设。
活动对象:10级、11级各班
活动地点:10级、11级各班晚点名教室
比赛时间:3月4号(星期天)
活动准备:制作班级通知单、海报、制作评分表
前期宣传
1、 向各班发放通知单;
2、 在第一次卫生委员会议上通知;
3、部门内部出海报,进行海报宣传;
教室主题文化设计大赛要求:
教室美化方面要求:
1、 讲台、课桌椅、劳动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及时倾倒,天花板无蜘蛛网,灯管无积尘等。
班级文化建设要求
2、 班徽、班旗、班级口号的设置。(须与本专业有密切的关联并要有创新,有特色。班级口号体现出本班的特色与气势)
3、 班级文化要有特色--------可以设制有特色的卫生角,张贴一些卫生环保的宣传标语。
4、 建立班级博客
评选当天各班须派人讲解本班的班徽、班旗、班级口号的涵义。
评分标准(100分)
1、班级布置主题鲜明(主题内容要求思想健康、具有特色)(15分)
2、班徽、班旗、班级口号的制作(根据各班特点选择符合本班特色的内容。要求具有创新,体现出班级特色)(20分)
3、课室设计以及班徽、班旗的设计理念讲解,班级口号的涵义讲解。(20分)
4、讲解者的表现(表述清楚,语言流畅,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流利。)(10分)
5、 教室整洁(讲台、课桌椅、劳动工具摆放整齐)(20分)
6、 班级博客的建立(5分)
7、 课室整体搭配(10分)
(二)办一期春季疾病预防展报
活动目的:主要要同学们关注身边常见的疾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同学们健康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活动主题:关注疾病,关注健康
活动时间:4月7号
活动地点:校园内
活动对象:全院师生
通知宣传:
1、 在第二次卫委委员会议上通知;
2、部门内部出海报,进行海报宣传
主要流程:
1作好常见病的防止的宣传工作,如防艾、防近视、防治沙眼、防传染性疾病等工作。制作一些这些病的预防资料,以一个月为周期,分批发放一些到各班,收上来再发放下批班级。
2、会议上要求各班必须出2张关于疾病宣传及防治的手抄抱及海报。我们将选出优秀的进行张贴,并对选上的班级及个人加相应的德育分。
(三)、 环保活动
1、活动背景: 5月1日劳动节日举办以“校园是我家,卫生环保靠大家”的活动。
2、活动主题:校园共建环保先行
3、活动目的:a、向学院师生广泛宣传爱护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倡导大家从小事做起,共创洁净家园;b、为创造校园优美环境贡献大学生的一份力量,培养大学生的志愿服务理念与高度的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呼吁更多的人都投入到创建整洁的生活环境的行动中来。
活动时间:5月6号(星期六);
活动地点:校园
前期准备:
1、活动审批
2、开部门会议及卫委会议进行协商。
各班分配好任务,把学校重要的公共场所进行划分,每班负责一块。
3、 准备活动中所需物品(向嘉泰借工具)
注意事项:
1、爱护劳动工具;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预先准备一组人员作为机动小组,以备不时之需
这是本学期的我们的工作,但在开展过程中有一些不足,我们有决心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在这一学期发扬我部原有的优秀作风,发扬优点,克服困难,弥补不足,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使*的工作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能全心全意的为同学们更好服务,为全院师生的生活贡献我们自己的力量!
教科系*
XX-12-11
*的工作计划3
*本着服务同学、帮助老师的宗旨,承担着院里的卫生监督、检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学校进行每周一次的校卫生检查。新一届学生会的成立,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会,在这个起点上能否取得良好发展对以后的卫生工作将会产生重要影响。我部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将配合其他部门承办实践活动及完成各项任务,尽努力做到。现将未来几个月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迎新生前后的工作
9月份,大一新生将入校。*的首要工作便是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确保完成迎新的各项任务,例如贴床号标签、迎接新生、以及新生入住后各班宿舍、床位号及姓名的统计,卫生检查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工作安排。
二、卫生检查工作
卫生检查工作是我部最重要同时也是最辛苦的工作,通过与新任副部及卫生检查员的配合,我们将在继承原有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保证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检查,其中:
(1)、每周一至周五,我们会组织*成员进行不定时间、不定宿舍的抽查,检查结果将整理上报并公示,以促使同学们养成自觉保持宿舍卫生的良好习惯。同时,为了避免应付检查的情况发生,我部落实了严格的奖惩政策,针对抽查到的宿舍那些未起床、未叠被、存在违章电器的宿舍或同学,将扣除一定的德育分,以此督促他们进行整改。
(2)、每周四下午一点半进行卫生例检,*成员分成若个小组分别到不同宿舍楼检查卫生。例检时检查员除了要做好记录工作,还要指出宿舍卫生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改正。随后由副部及干事将各宿舍成绩以楼号为单位汇总起来,制成表格,于每周日晚七点之前在b区宣传栏上公示,通过这种方式是同学们能够及时了解所在班级和宿舍的卫生情况,并与优秀宿舍进行比较,找出差距,以便以后改正。
(3)、每周日晚六点召开全院各班卫生委员例会,总结一周以来的卫生检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对学校检查成绩突出的宿舍舍长加1.2分、其他成员加0.8德育分,对于成绩落后的宿舍除了进行通报批评外,舍长扣2分、其他成员扣1分德育分作为惩罚,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同学们的卫生意识,进而使我院的卫生成绩得到提升。
三、举行一加强团队精神以定的活动
在搞好卫生工作的同时,我部也会协助其他部门组织策划院级活动,如宿舍diy、"宿舍帮帮帮"等。希望能在活动中拉近与同学及与各部门之间的距离,顺利的的完成任务。
展望未来,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许多地方存在不足需要加以改进。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一定能将我院的卫生成绩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请相信,我们一定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更优异的成绩!
*的工作计划4
*的主要职责就是要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同学们的自身素质,增强同学们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因此在接下来的学期中,我部制定如下计划:
一、招录新生。这学期是招录新生的新学期,我们将趁大好时机进行招录新干事的工作,为我们*注入一股新的血液。为我*积蓄强大的后备力量。
二、按照"公*、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做好一个月的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
三、环保知识宣传。我部将积极开展一系列的特色活动,提醒大家注意卫生,以提高大家个人素质。
四、开展教室保洁行动。教室是我们的学习场所,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我们将发动11级新生,清扫教室,并进行评比,对表现优异的班级进行通报表扬。对保洁工作中做的不够好的班级,给予通报批评。
五、加强与院*的交流学习。积极配合其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加强团队精神以"服务他人,锻炼自我"为宗旨,开展好*的日常工作,调整好成员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合作。
七、部内人员安排。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系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需要检查的卫生区域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开会准时不迟到。
以上就是我部在新学期的工作计划。我相信在新学期里,我们*一定可以做得更出色。
*的工作计划5
一个新的学期已经开始,本学期*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努力为大家营造干净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同学们的卫生环保意识,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为学生会这个大集体的一部分,*的成员们也将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在为同学们服务和为确保学校活动的有序进行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为确保同学们能有一个优美的学习环境,我们制定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一、日常卫生工作的检查是我们部的一项工作。
认真检查各班环境及教室卫生,检查中做到公*、公正、公开。认真做好检查评分的统计和汇报,尽量减少错误。
二、向学校提出每周全校应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的建议,并组织本部相关成员进行更加严格的检查和评分工作,防止教室及环境卫生死角的出现,并公示卫生成绩较好的班级,对卫生情况较糟糕的班级给以通报批评。
三、由于我部刚成立不久,各种卫生评分规章制度还未制定,本学期我部配合学校及学生共同制定好"思茅四中卫生评比规章制度"及其奖罚措施。
四、监督好同学们的日常行为习惯,对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行为加以制止并扣除其所在班级的相应分数,情节恶劣的上报学校处理。
五、环保知识宣传。我部将积极开展一系列的特色活动如:黑板报、知识竞赛等,提醒大家注意卫生,以提高大家个人素质修养。
六、加强与各班劳动委员的沟通协调。学期初召开"全校劳动委员会"对于本学期的卫生检查制度及各方面的要求做出介绍,动员大家能够主动、积极配合我们工作。学期中旬召开卫生委员座谈会,大家互相交流经验,提出改正意见。
七、认真、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部内成员的工作能力、纠正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以便及时改正。这样既能增近我们与劳动委员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利于我们工作的提高。
八、增加卫生抽查力度,努力使检查做到真正的不定时、不定班,消除主观因素,尽量维护公*,引导各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随刻保持教室卫生整洁。
九、增强各班劳动委员的责任观念,增加劳动委员考勤制度,督促劳动委员能按时到班督促卫生打扫,按时开会与劳动委员探讨管理方式。
十、加强我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交流学习。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内组织的各项活动。
十一、加强我部团队协作能力,开展好*的日常工作,调整好成员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合作。
以上就是本学年度我校*的工作计划。
围绕卫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美化校园的同时也美化同学们的心灵。今后,我们*一定会在校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同学们的积极配合下,有条不紊的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认真做好、积极改进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作好相应工作,虽然在这其中会遇到很多问题,但也正是在这样不断的磨练中,让我们得到锻炼,走向成熟。相信以我们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认真的作风,会给*以及学校画上彩色的一笔。
愿学校的卫生质量更上一层楼,希望大家每天都能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下健康快乐的生活。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5)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菁选3篇)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1
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提出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农村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第三条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等。
第四条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级管理、统筹兼顾。在培训管理上做到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有效利用培训资源。
(二)因地制宜、学以致用。培训内容应当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培养农村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技能指导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开拓创新、提高效益。创新项目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优化培训师资,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四)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每一年度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开展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第五条 农村卫生人员在培训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有关工资、福利、职称和职务等应不低于培训前。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2
第十条 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负责制订培训规划,组织项目申报,制订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人员编写年度培训大纲,部署年度项目工作;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等。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含**生产建设兵团,下同)项目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人员编写培训教材或讲义,培训师资,开展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项目工作等。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师资,开展项目督导检查,总结项目工作等。
第十一条 项目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确定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 每年度项目结束后,项目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逐级报送本年度培训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按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将项目情况汇总并分类别填写培训情况登记表后,会同本省项目工作总结,一并报送*。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办法3
第十八条 项目省要建立完善项目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签到登记制度和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表和签到登记表等有关培训证明性文书至少保存三年以备核查。
第十九条 项目省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核。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评估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乡村医生培训和考核情况记入本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相应栏目。培训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各地发放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岗位聘任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项目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项目省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5篇)(扩展6)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菁选3篇)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1
第六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管理的各方职责与权限:
(一)*:
1.负责审批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批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审批计划管理费预算;
4.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5.负责审批年度汇总决算。
(二)归口部门:
1.负责编制年度经费总预算;
2.负责审核入选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3.负责编制年度计划管理费预算;
4.负责制定预算评估评审工作规范;
5.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负责编制年度汇总决算。
(三)课题责任人:
1.负责编制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课题依托单位的监督、检查;
4.负责编制课题研究经费决算。
(四)课题依托单位:
1.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课题研究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审核大型仪器设备费用(单件金额或一次支付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支出;
4.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的支出;
5.监督课题责任人在其权限内的各项支出;
6.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7.会同课题责任人编制课题研究经费决算。
第七条 根据课题规模以及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八六三计划课题实行成本补偿式和定额补助式两种资助方式。
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课题实行成本补偿式资助方式。
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课题实行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
第八条 成本补偿式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有能力、有条件承担课题的单位和科学家按照课题申报的统一要求向归口部门申报课题;
(二)对于归口部门评审人选的课题,由课题责任人负责与课题依托单位共同按要求填写《成本补偿式资助课题预算表》,编制详细的课题经费预算书,上报归口部门;
(三)归口部门组织专家或择优进选专业科技评估机构对课题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对于资助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下同)的成本补偿式课题,归口部门必须委托专业科技评估机构对课题经费预算进行评估;
(四)归口部门根据评审或评估的结果提出课题研究经费初步预算;
(五)归口部门将课题研究经费初步预算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处理异议,公告期不少于10天;
(六)*审批科学技术部汇总后的课题研究经费预算,实行两级管理的课题,预算批复到子课题;
(七)归口部门根据国家紧急需求确定的重大课题,可以简化经费预算评审或评估程序,但其经费预算的确定必须经过归口部门的部务会批准,并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但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可以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但必须按原程序上报审批。
第九条 定额补助式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有能力、有条件承担课题的单位和科学家按照课题申报的统一要求向归口部门申报课题;
(二)对于评审入选的.课题,由课题责任人负责与课题依托单位共同按要求填写《定额补助式资助课题预算表》;
(三)由归口部门依据评议专家组的建议和相关的财政、财务政策提出资助额度;
(四)归口部门将核定的课题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处理异议,公告期不少于10天;
(五)*审批科学技术部汇总后的课题研究经费预算。
资助额度一经核定,不能调整。
第十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包括课题研究经费和计划管理费。
课题研究经费是指课题确立后,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支出。
计划管理费是指由归口部门所使用的、为管理八六三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一般包括:规划与指南的制定和发布、课题遴选、评估、评审、招标、监理、监督检查、验收、计划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调研、会议、资料、信息管理等管理活动支出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一。
第十一条 课题责任人在编制课题研究经费预算时必须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与经费支出预算。
(一)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课题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包括从八六三计划经费获得的资助、从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从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获得的工资和补助、从企业获得的资助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二)经费支出预算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支出。
直接费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耗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修缮费及其他直接费用。人员费是指为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需将课题组成员的工资和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课题预算表》经费来源栏中列示,由课题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在课题研究经费中不得重复开支相关人员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二。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依托单位直接为课题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和其他有关费用。课题间接费用占课题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根据依托单位的性质分别核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二。
协作研究支出是指存在协作研究的子课题将协作研究工作委托给其依托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发生的支出。存在协作研究的子课题的课题责任人及其依托单位应当在该子课题的研究经费预算中确定协作研究支出总额,并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分类详细列示协作研究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拨付按照*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执行。
按照规定需实行*采购的,经费拨付按照有关的*采购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某些预期可以为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课题或课题完成后给依托单位留下较多固定资产的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应当提供课题配套资金,具体比例由归口部门在审核课题预算时核定。依托单位提供的配套资金纳入课题经费预算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未按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的课题将终止拨款并由归口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已拨款项的处理。对确需调整课题计划任务书的课题,在调整计划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恢复拨款。
第十五条 未完成课题的年度结余经费及计划管理费的年度结余,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经归口部门核定,留给依托单位,用于补助仪器设备的维护运转、人才培养及其他研究发展活动。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
第二十二条 用八六三计划经费购置(试制)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必须纳入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课题结束后,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一般由依托单位代表国家负责管理和使用(除计划任务书中另有注明外),资产的处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维护运转费用由依托单位承担。依托单位或相关单位承担国家其他科研课题需使用这些固定资产时,只能收取维护运转费用。不得收取折旧费或占用费。特殊情况下国家有权调配这些固定资产用于其他科研课题。
第二十四条 课题因故终止,必须经归口部门批准,并由归口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课题终止后,课题责任人和课题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决算报表及资产清单,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仪器、设备及材料的变价收入)归还原渠道,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第二十五条 八六三计划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按照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课题责任人、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六三计划课题形成的专利权的归属与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执行。
八六三计划课题形成的论文及专著应当标注“由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资助”字样。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执行。
八六三计划课题形成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八六三计划研究成果转化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3
第二十六条 *会同归口部门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八六三计划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要客观、公正,且不得干预课题的正常实施。
第二十七条 依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要对所依托课题(子课题)的一切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因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等客观原因发生损失时,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课题责任人提出,课题依托单位审批核销,报归口部门备案;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含20万元),报归口部门审批核销;20万元以上的,经归口部门审查后,报*审批核销。对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课题责任人和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课题、取消课题资助资格等措施。
第三十条 八六三计划经费管理将逐步建立课题经费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并对课题责任人、课题(子课题)依托单位、中介机构和评议专家的信誉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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