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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报告3篇
第一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报告
邯郸市丛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邯郸市丛台区预算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现将邯郸市丛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区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配合市有关单位,搞好拆迁旧城改造。
(三)负责辖区内街道绿化、庭院绿化的管理和协调。
(四)负责辖区内破坏环境绿化设施的行为及违章、违法建筑的依法调查处理。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防汛和交通战备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经费保障形式包括:财政拨款(行政)、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事业)、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向补助(差额事业)、财政性资金零补助(自收自支)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66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5.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6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76.1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1.14万元;项目支出378.43万元,主要为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建设、公路养护、住房保障支出等。
3、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665.68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74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5万元,主要为减少为人员退休和人员经费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733.57万元,主要为无征收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行车补后,油修费用预算安排减少,但由于我局交通、路网、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农村危房改造等多项工作需深入乡村、工地,车辆运行费用支出不可避免。
五、绩效预算信息
1、总体绩效目标:
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实现“六个突破”为目标,各项工作坚持“提速、提质、提效”,把握全局,突出重点,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实力魅力平安新丛台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积极推进房屋征收改造。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房屋征收改造,确保按时完成市、区政府确定的改造任务。
(一)串城街南部区域征收项目。串城街是赵国时期都城邯郸城内一条南北大街,明清时期邯郸县城的中心大道,是邯郸城市发展的重要载体。串城街人民路以南区域位于城东街以西、陵西大街以东、城南街以北、人民路以南,占地约237.34亩(其中道路占地16.9亩),其中串城街以西至陵西大街部分50余亩。目前,区域内有居民1990户(平房居民1253户、楼房居民737户),公建单位17家(市属以上单位9家),各类建筑面积179017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43230.82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81795.9平方米、门市房屋建筑面积12000.1平方米、公建单位建筑面积41990.16平方米。该区域拟采取货币化安置的措施实施征收,目前该区域已进行了初步测算和摸底工作,明年我们将根据区政府的安排适时启动该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
(二)做好东区征迁项目工作。我局将在东区征迁工作指挥部领导下,继续依法依规知道乡镇进行征收补偿,严把政策关,并配合其他工作组开展土地收储等工作,着力解决三路一场项目物业费问题、西军师堡村委会回迁问题、东军师堡村自留地问题和北陈庄剩余户补偿工作。
(三)汉光西厂区域征收项目。该项目位于联纺路以北、油漆厂路以南、中华大街以西、邯郸德源纺织公司以东。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2014年10月11日,区政府启动了汉光西厂区厂前区(S1、S2地块)征收工作,截止目前,厂前区已全部征收完毕,补偿到位。明年我局拟启动剩余区域的征迁工作。我局将完善汉光西厂区的征收前期手续,完成评估公司的选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方案论证,待征收手续完善后,报请区政府适时启动该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四)春厂新村征收项目。我局将继续做好春厂新村的模拟签约工作,待签约居民户数达到区政府要求比例后,报请区政府发布该区域的房屋征收决定,完成补偿安置工作。
二要扎实推进路网工作。一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争取完成梦城路照明、交通设施安装工作和东柳大街南延(和平路—地铁路)、耒荣路(滏河大街—滏东大街)道路建设工作。二是积极与市财政对接,争取将我区范围内的新建和续建道路征迁资金尽快拨付我区,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启动道路征迁工作。三是积极与市建设局对接,争取将我区辖区内景明街(果园北路—北环路)等4条续建道路、油漆厂路(中华大街—幸福街)等8条新建道路、荀子大街(新区纬五路—人民路)等10条东区续建道路列入全市2017年路网续建工作计划。
三要全力抓好交通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我区地方道路及桥梁的管养工作,积极与市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处对接,待省交通厅确定上报时间后立即将我区道路修建计划上报。二是积极与农发行对接,待贷款准入条件由7亿元降为1亿元的文件正式出台下发后按程序申请农发行贷款;权利下放承接工作,三是待我区交通组织机构成立后,尽快进入新的岗位角色,从而实现平稳过度,顺利交接。
四要强力推进回迁房项目建设。2017年计划帮扶竣工项目8个,分别是黎明街1号院、益兴旅馆、朝阳路24号院、君合大夏、十五里铺、丛台新村、光明桥北院、华煌二期,涉及回迁房2968套,面积29.4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工项目2个,分别是朝阳公司铁西片、东军师堡二期,涉及回迁房1409套,面积14.94万平方米。我局将按照一企一策定方案,积极帮扶解决项目建设期间有关问题,保障居民顺利回迁入住。
五要严格抓好大气扬尘治理工作。2017年我局将继续抓好拆迁工地和拆而未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加大对主城区及环保监测点周边拆迁工地巡查力度,一是严格标准设置围挡建筑垃圾覆盖,更好的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落实到位,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为全面促进城区环境全面整治和发展为目标,按照“集中整治、重点突破、限期治理、长效管治”的方法,对辖区中的拆迁现场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 “六个100%”为目标,突出产业优势、优化产业资源、全力推进综合整治,确保营造碧水蓝天的城区新环境。
六要加大“两拖欠”排查力度。一是加大对“两拖欠”单位重点隐患的、恶意讨薪的项目排查如发生欠薪情况及时报送劳动监察部门解决。二是积极与市建管办对接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并掌握情况及时反馈,督导乡(镇)街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有关工作。三是全面摸排农民工工伤险参保情况,并配合区人社局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未参保的企业进行督查、催缴。
七做好“美丽城中村”创建的督导工作。我局将按照创建规划方案,做好对王安堡村、汉霸庄村、南苏曹社区、新东庄社区、安庄社区、串成街南片“美丽城中村”创建的督导工作,确保按照创建规划要求及时限完成“美丽城中村”的创建工作。
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认真推进各项既定工作,把任务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全力推进我区城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建设实力美丽平安新丛台奠定良好的基础。
2、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3.24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丛台区住建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7.36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0万元,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2、、“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出国(境)的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和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二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报告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劲达临时综合停车楼设计方案
联审会议纪要
根据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加快我市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泉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元月17日下午在交通科研楼A栋602会议室会同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质监局、市消防支队、交警支队、丰泽区住建局、丰泽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召开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劲达临时综合停车楼设计方案,相关业主单位及设计单位参加会议。
该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坪山路与沉洲路交叉口北侧,拟建1栋4层机械式停车楼,总停车数量为432辆,为I类汽车库。
我局于2017年元月23日根据各部门会议书面意见出具建筑方案联审纪要,元月25日收悉各部门关于联审纪要的修改意见函,元月25日收悉设计单位的修改图纸,按闽建城〔2016〕6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元月25日至元月31日进行公示,现纪要如下:
一、总体评价
该立体停车库的建设,有利于缓解了项目周边停车难的问题,符合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文件和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文件有关精神,也符合市政府关于鼓励民间力量投资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有关政策,会议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泉州市劲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利用向中国外运福建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福建省泉州市对外贸易公司的租用土地建设该临时停车场项目。
二、消防方面
1.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20067-2014)第3.0.3条规定“I类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现设计停车楼未明确钢结构的燃烧性能等级,也未进行相关的阻燃设计,应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相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设计,采取必要的措施使钢结构构件达到相应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从而确保该项目钢结构达到耐火等级为一级的建设标准。
2.消防扑救面侧要结合立面考虑消防救援窗口的设计,满足净尺寸及材质要求。
3.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20067-2014)第5.1.4条规定,该车库应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考虑喷淋1.0h的消防用水量,要考虑防排烟等。
4.车库三、四层的器材库未设计人员疏散楼梯,一层人员安全出口数量不足。
5.该停车库应进行防火分区设计。
6.该车库设计说明中有柴油发电机系统,但在平面图中未设计柴油发电机房。
7.设计依据应有《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
8.建设单位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后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以书面意见为准。
三、其他意见和建议
1.该项目共有432个停车位,属单独选址的公共停车设施及200个车位以上的机械式停车设施,按照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建城〔2016〕6号)文件有关精神,应当开展交通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交通组织过于简单,出入口建议设置为一进一出,需增加停车场内部的交通组织设计。补充交通组织专篇,进一步明确坪山路仅作为入口,尽量减少对坪山路的影响,北侧道路入口段双车道作为排队车道,要合理组织沉洲路出入流线,与泉秀路、坪山路交通组织通盘考虑。
3.沉洲路出入口离支路交叉口太近,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交叉口附件开设机动车道口,原则不应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受地形限制或交叉口无展宽段时,主干路距离平面交叉口不应小于60米、次干路上不应小于50米、支路上不应小于30米(自外缘石曲线末端起)”,应往北侧调整距离交叉口30米以上,且应采取措施保证行车出入及沉洲路行车安全,做好减速带、减速标志设计及视距分析。
4.项目北侧规划支路东接坪山路,坪山路定位为快速路,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不宜开口,但若取消该出入口,将对项目西侧沉洲路(6米宽)造成过大的交通压力,因此建议保留项目北侧开口,对项目北侧道路东段进行渠化展宽,作为项目北侧车行出入口,同时结合东北侧绿化带增设停车等待车位。
5.项目北侧出入口道路坡度较大(坡度4.0%),建议将坡度调整到3.0以下。
6.项目周边现有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仅有34个桩位,不足以满足项目建成后(432个停车位)的公共自行车使用需求,建议在该项目北侧出口附件结合绿化带增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或结合项目南侧绿化带,对现有自行车租赁点扩容。
7.项目建成后建议加强对项目周边违章停车的管制力度,取消温秀街临近项目路段部分地面临时停车位。
8.项目东北角泵房门与相邻地块建筑的防火间距应大于10米。
9.一层平面的人员与汽车的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数量及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人员等候区应设置一个对外人员出口。二层消控室应有防水淹措施。三、四层器材室等房间不应设置,人员不能到达,且不允许停留。消防水池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水池中的钢柱应做相应的防护。
10.该项目四周外墙设计为全封闭,不利于车库的通风、排气、排烟等,应重新设计。该项目为机械式停车库,根据闽建城〔2016〕6号文件要求,基础以上应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应为钢结构主体,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
11.该项目位于坪山路与沉洲路交叉口,属城市景观面,立面设计应参照市规划局审批过的立面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以确保符合城市景观要求。
12.建议项目投入使用后应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方便周边市民停车,缓解停车难问题。
13.施工期间,要做好施工车辆防尘和防洒漏措施;采取严格的粉尘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大气环境的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宜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影响现有路面交通;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降低对周围住户等敏感点的影响。
14. 省住建厅等7部门《关于简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的通知》(闽城建〔2016〕6号)文件第八条,明确了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工作要求。该机械式停车设备应采用有相应制造许可资格企业的产品,并由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企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按规定进行施工告知,办理安装监检手续,接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15.请业主单位抓紧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优化,修改后的主要图纸将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施工图审查后的图纸及审查意见、合格书等应送我局备案。
16.请泉州市劲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劲达临时综合停车楼按审批功能使用,擅自变更停车功能将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并依法实施处罚,甚至予以拆除。
参加会议人员:
市住建局 王顺福
市规划局 黄海塔
市国土局 傅 航
市行政执法局 陈继伟
市环保局 蔡璐璐
市质监局 洪贵煌
市消防支队 康 涛
市交警支队 黄连躬
丰泽区行政执法局 杨建平
业主单位 丁坤明
设计单位 潘鹏鹏
记 录:吴伯涛
附件:劲达临时综合停车楼设计方案(主要图纸)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元月25日
第三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商环境报告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县(市)和村镇建设、建筑业、建设开发业、勘查设计咨询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协会工作。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房产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共同拟定房地产监管政策,并按职责分工落实;负责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房产交易、房屋登记、房屋租赁和房屋面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评估机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并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市房屋修缮、安全和装饰装修等使用管理,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
7、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指导、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指导、鉴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
8、制定工程建设市场方面的各项规划、措施;负责全市的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对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本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对全市建设市场中介机构、监测机构的管理和资格认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9、承担建设施工行业管理的责任。对本市建设行业各类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负责建筑装修业的管理;负责进出市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管理,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中的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
11、承担指导县(市)及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
12、负责全市供热、燃气事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实施供热、燃气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13、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公司的资格审查、认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
14、管理建设开发、施工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组织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
15、贯彻执行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粉煤灰及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6、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机关
正处级
财政拨款
2
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3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4
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5
唐山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6
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7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局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8
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9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0
唐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1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2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3
唐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4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3、项目绩效决算信息情况
2018年项目资金年初结转结余1944.8万元,支出67126.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227.75万元。
项目绩效决算信息情况
801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项目名称
实际支出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绩效评价综合等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新建、维护、管理等支出
2682.63
自2016年起,我局保障性住房小区底商租金上缴非税实行收支两条线。2017年起,局属经营性房产(包括保障房小区及其他直管旧小区经营性房产)租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共涉及经营性房产281套,建筑面积约11万平米。年初预计租金收入约2000万元,后根据实际情况预算调整为1600万元。影响租金收入的主要因素一是大部分底商租期尚未到期,二是近年来受电商冲击,实体市场经济整体下滑,实体商业用房出租率下降,致使底商空置率上升。截止2018年12月底,实际租金收入1598.4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房(旧公房)等小区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及环境提升等。
尽快落实省审计厅整改意见,落实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好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租金收入
优
商户满意度
完成时限
是否保证出租房屋正常使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保障补贴资金
369.2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促进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家、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规划和我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实际情况,轮候期间,发放保障性住房保障补贴。2018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货币补贴保障,每个季度末及时按季度发放到位。我市中心区享受保障性住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四个季度平均为2257户,共发放市级财政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合计369.20万元。
享受货币补贴家庭应保尽保
在保家庭满意度
优
发放补贴家庭户数
发放时限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工程
314
市中心区12636套保障性住房的维修。已全部完成拨付到位。
为彻底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保证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户正常居住。
维修总投资
优
维修面积
效果居民满意度
维修质量
完成时限:1-7天。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
12786.55
①河联园项目。震后危旧平房改造项目,总占地664.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4.4万平方米,已建总建筑面积77.39万平方米,共建住宅7802套、56.72万平方米。本项目C、E区(地块三)总建筑面积45.05万平方米,已竣工36.28万平方米,其中:危改安置房面积17.97万平方米(住宅15.83万平方米,地下室2.14万平方米)。配套公建1.89万平方米。该项目于2012年陆续竣工交付使用。该项目由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目前,中冶置业投资部分工程及部分财务费用决算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核定11.7亿元,现已拨付建设资金10.57亿元,欠拨资金1.13亿元。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7290万元。
该项目土地手续为划拨性质,为给危改居民及配套公建办理出让性质不动产证,需将该项目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经市国土局核实缴纳土地出让金2826.87万元,路北地税局核实缴纳契税及印花税114.49万元,土地评估费38.1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目前,已为危改居民办理不动产证566户。
②高各庄项目。震后危旧平房改造项目,总占地65亩,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共建住宅1516套、9.5万平方米,其中:危改安置住房394套、3.2万平方米,廉租房1122套、6.4万平方米,配套公建3.5万平方米。该项目2010年12月开工建设, 2016年3月竣工交付使用。该项目土地手续为划拨性质,为给危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办理出让性质不动产证,需将该项目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经市国土局核实缴纳土地出让金2517万元。目前,正在协调路北区税务局核实缴纳契税及印花税事宜。
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按期入住居民满意度
优
办理保障房土地证及房产证
抗震烈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内装修
8542.46
①唐山市“以购代建”公租房内装修工程。上年结转8360万元。计划装修房源共计3000套,总建筑面积20.9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回购限价商品房807套(旭安园),回购经济适用房2193套(旭安园805套、瑞安园1388套)。共分成五个标段,中标总价7311.27万元。现已全部竣工。目前已拨付至92%。旭安园小区1612套保障房已于2018年6月入住,并开始收取租金。
②河联园廉租房内装修工程尾款120.06万元。河联园1890套廉租住房内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0.77万平米,共分三个标段,总中标价4155.51万元。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现已全部入住。
③高各庄廉租房内装修工程尾款5.27万元。522套保障房内装修,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已全部入住。
④和顺园廉住房内装修工程尾款及保证金57.13万元。和顺园316套公租房内装修,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
保证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户正常居住。
装修面积
优
财政装修资金支出额度
抗震烈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以购代建”3000套限价房、经适房用于两租房项目
12212
原拟建孙家庄和女织寨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土地征收、手续办理等问题制约,截止2016年底两项目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同时唐山市保障房供应面临较大结构性库存。我局为**上述矛盾,提出“尚未开工建设的两租房不再开工建设,在库存两售房、商品房中采购”的建议,得到省住建厅认可。 2016年9月12日市政府正式下达《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区两租房“以购代建”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孙家庄、女织寨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租房共计3000套不再建设,任务指标采用“以购代建”的方式解决。采购房源3000套,总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其中:经适房2193套(建筑面积14.21万平方米),包括学警路旭安园805套(建筑面积5.11万平方米)、边各寨瑞安园1388套(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807套(建筑面积6.69万平方米)。合同总价款97900万元,其中,学警路旭安园经适房23543.27 万元、边各寨瑞安园经适房42384.75 万元、学警路旭安园限价房31971.98万元。
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回购公租房按期入住
优
回购数量
财政资金支出额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骏安园、瑞安园两项目公租房延迟交付补偿资金
114.69
骏安园项目和瑞安园项公租房延迟交付补偿资金支出114.69万元。
享受延期付款应保尽保
在保家庭满意度
优
发放补贴家庭户数
发放时限
综合业务管理
直管旧小区物业管理补助
293.5
主要是市管小区日常环境的清扫保洁维护的补助费用。我局市直管旧小区26个、建筑面积243.4万平方米。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甬路、楼前楼后硬化等进行清扫保洁。该项补助资金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及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整体面貌,发挥市管小区的在全市物业小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及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整体面貌
测评满意率
优
验收合格率
任务完成率
综合业务管理
集中供热补贴
4525
主要是对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运营亏损的补助,城市供热关系民生。我局供热工作始终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社会保障,承担社会责任。唐山市热力总公司运营的城市热网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提前、延期供热。2017-2018年度采暖季,供热时间138天,较法定供热期多供17天,供热面积也由上年的4360万平米增加至4673万平米。新增供热区域包括凤城天鹅湖、新野静园、恒大华府二期、渤海豪庭、瑞莎学院一号以及世纪龙庭b、d区等。2017-2018采暖季,供热收入10.27亿元,直接供热成本12.13亿元(不含三项费用),供热亏损1.86亿元,直接供热成本25.97元每平方米,单平米亏损3.98元。其中支付各热源厂热费6.03亿元,占供热总成本的50%。供热补贴虽然不能全部弥补供热亏损,但缓解了热力总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市热力总公司全面完成1376项大修更新改造。
为维持城市供热的正常运营,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节能减排,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还居民碧水蓝天。
供热温度
优
社会满意度
供热面积
供暖期
综合业务管理
热力还贷准备金
925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企【2002】368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1994年12月31年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规定,市财政应对市热力总公司2016年10月-2017年9月期间缴纳的税款予以部分返还,用于归还亚行贷款(实际缴纳1025万元)。2018年热力总公司实际支付亚行贷款本息1276万元。还贷准备金不仅弥补了市热力总公司营运资金的严重短缺,缓解公司生产运营资金不足现状,保证了热力总公司及时足额归还亚行贷款的本息。截止2018年12月底,该公司已按时、足额全部还清亚行贷款。
保证热力总公司及时足额归还亚行贷款的本息。
市级财政资金支出
优
完成时限
完成项目
完成标准
综合业务管理
唐山市住建系统信息安全建设项目
170.77
随着网络安全威胁的不断增多及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我单位信息安全建设已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对我局网络体系按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重新设计和部署,分级分域安全防护设计,安全可视简化运维工作,实时监测业务风险和威胁,提高单位整体安全防护能力。对唐山市数字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通过,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数据的安全性,防止业务系统中各种房产数据泄露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有效保护市民的房产数据安全。
依据唐山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并完成满足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信息系统。确保唐山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整体信息化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并迈向新的台阶。
信息安全莸得有效保障
优
安全防护体系运转有效、平稳
综合业务管理
市管小区沿街坡屋面加固工程
1955.54
①主体钢架处理:对主体钢柱、钢梁等主钢架结构进行除锈,并刷防锈漆;部分破损严重的主体钢架进行更换;②屋面板铺设:拆除原有檩条、彩钢瓦、老虎窗,重新加设檩条,屋面板采用树脂瓦,老虎窗采用推拉塑钢窗;③附属部位:更换上人孔盖板,上人爬梯,屋面保温防水,挑檐、雨篷防水,对原有钢结构挑檐进行改造加固处理,通风孔出屋面结构及其盖板,变形缝的处理,女儿墙加高及压顶,顶层阳台板处理,太阳能热水器垫高;④防雷设施:在屋顶明敷接闪带,设置专设引下线及人工接地装置并进行检测。
保持城市形象的整洁、美观的同时保证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环增提升情况
优
居民满意度
综合业务管理
市中心区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
7852.6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三改一建一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对市中心区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落后、配套不全的老旧小区,分批实施综合提升改造。
唐山大地震后,政府为尽快安置受灾居民,以满足居民基本需求为目的,组织建设了一大批楼房,这些楼房经过近40多年的使用,室内上下水管网、庭院外网、供电设施等设备老化严重。为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造户数
优
群众满意度
财政资金投入总额
维修改造面积
完成进度
综合业务管理
祥富里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3925.73
包括坡屋顶加固修缮、基础设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住宅楼76栋,改造户数4074户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落后老旧小区融入中心主城区进度,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完成建筑面积
优
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居民满意度
综合业务管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0638.57
①外墙基层处理,外墙保温,抹聚合物砂浆,沿街楼栋面层为真石漆,非沿街楼栋面层为涂料;②屋面基层清理,铺挤塑板,浇筑细石砼找平层,做SBS防水卷材防水;③水落管拆除安装;④阳台罩及窗罩拆除、改制、除锈、油漆、安装。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落后老旧小区融入中心主城区进度,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完成建筑面积
优
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居民满意度
四、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4个,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预算单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个预算单位,为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分析
(1)本年收入88433.96万元,上年收入33795.7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4638.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293.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42.2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项目。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69489.2万元,决算收入88433.96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27.26%,主要因为追加了祥富里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合计17625.84。
(2)本年支出75915.02万元,上年支出33517.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397.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369.6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29.28万元,原因主要为增加了老旧小区环境治理项目。
(3)年末结转和结余14939.58万元,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18.4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1万元,主要为老旧小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4947.2万元,调整预算数91130.81万元,决算数75912.49万元,结余14803.19万元。决算数比调整预算数少15218.32万元,主要为老旧小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75.31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办公取暖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局机关及12家财政拨款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6.88万元,较预算减少69.22万元,上年实际支出57.96万元,较上年减少38.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67万元,较预算减少27.11万元,上年实际支出57.14万元,较上年减少7.47万元,主要原因为各单位加强了公车管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9人次,共发生公务接待费1.86万元,较预算减少3.46万元,上年实际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为45.35万元,较预算减少2.65万元,较上年增加45.35万元,原因为购置皮卡车,用于市区及外县、市、区工程质量巡查,材料抽检及商混厂检查等;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51489.67万元,决算数51243.87万元,比年初预算节减245.8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数384.8万元,决算数378.44万元,比预算节减6.36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数1769.49万元,决算数1765.82万元,比预算节减3.6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数49335.38,决算数49099.61万元,比预算节减235.78万元。
九、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8年末,部门资产总额126229.78万元,较年初增加7031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85.7万元,较年初增加12632.39万元;固定资产89704.55万元,较年初增加50636.79万元;无形资产200万元,较年初增加133.72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18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因此部门决算中相关表格数据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