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合同1经营方(甲方):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合同,菁华2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合同1
经营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型号: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租车用途:_________
租车费用:_________元/天,(大写:_________)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手续不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配备的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照,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
8、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9、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三、争议解决方法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二、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三、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四、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五、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二、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三、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四、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五、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六、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八、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二、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三、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四、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一、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二、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三、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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