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劳动法1甲方:乙方:1、甲乙双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承诺双方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就安全责任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2、甲方在乙方上岗前,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有关制度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同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劳动法,菁华4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合同劳动法1
甲方:
乙方:
1、甲乙双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承诺双方在执行劳动合同期间,就安全责任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甲方在乙方上岗前,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有关制度教育,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给乙方购买意外保险。乙方如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保险理赔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在确定自己的工作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开始投入工作。一但发现甲方有安全隐患,可拒绝工作。
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因工伤产生医疗费用,未住院的全部费用由意外保险和甲方承担;需要住院治疗的,其费用先经医保报销后,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没有医保的,甲方按出院正式发票费用金额的20%给予补贴;
5、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包括请假、休假、换休假、病假、旷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违章操作程序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产生的治疗其费用,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另行研究;违反公司制度,戏闹、斗殴等所造成的事故,其产生的治疗费用由乙方或责任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或擅离岗位、办理私事、串岗、违章操作它人机具和机械、车辆、私自接触电源、安装电器,因此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在工作期间因突发病死亡或因公伤事故死亡的,按国家正常公伤死亡事故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9、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岗、替班,如有类似情况,代岗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乙双方合同劳动关系自行解除,因此产生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仲裁。
1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用工合同终止,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劳动法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概况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护士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须经双方协商。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月____日起至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其中包括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本合同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3、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劳动法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合同范本《北京劳动用工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劳动法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以下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条行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具体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时,按《劳动法》规定,应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加班,工会应协助做好加班职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十一条行政按规定每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预算、使用方案,事前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的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行政应在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改善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就餐、职工疗养、休养和文化娱乐等生活福利条件(每年具体计划纳入企业的方针目标)。工会应配合、协助行政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行政根据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四条行政按*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独生子女、退休、养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费用。
第十五条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的各项保险工作。
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六条行政应依照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行政按规定标准定期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津贴,并分别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温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条行政在新、改、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时,应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支持、协助行政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危及职工安全的现象,有权依法提出,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支持行政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发生职工工伤事故,行政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
会有权和义务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对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职工和女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两年对企业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同时每年组织部分职工疗养。工会应协助行政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续订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续执行本合同。
第八章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将修改条款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意后生效。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九章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劳动用工
1.行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择优招聘职工。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均应征求工会、职工代表意见。
2.行政依法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与本合同相悖。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3.行政解除职工个人劳动合同要按照有关劳动法规,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规定执行,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劳动法》所规定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进行。
第十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会以对等的原则派出代表,组成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的签约代表,对执行合同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
第二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申请仲裁的时效改为从发生争议起60天内)。
第十一章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有违反责任合同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二章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行政有关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应征求工会和职代会意见。工会有责任动员、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行政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
第二十九条行政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按《工会法》规定提取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应动员职工以主人翁的姿态进行劳动,尊重和维护行政生产、经营、管理权威。
第三十条行政和工会双方要不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增加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第三十一条工会*(或代表)参加行政定期召开的办公会,参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报工会重要事宜,协商处理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二条教育与培训
1.行政制定职工教育规划,应征求工会意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行政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用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3.企业应建立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培训制度,做好职工的转岗、待岗、重新上岗工作。
4.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职工教育、培训、转岗、上岗工作,配合党政在职工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术素质。
第三十三条纪律与奖惩
1.行政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经职代会审议同意后实施。工会应支持行政按规定办事,并协助做好工作。
2.行政对违规职工处理时,应征求工会意见,按有关程序办理。
3.工会应教育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悖时,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按规定在7日内报市劳动行政机关审查,同时上报双方主管部门备案,市劳动行政机关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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