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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0篇】(2023年)

时间:2023-01-05 15: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0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0篇】(2023年)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 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

  3.3 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 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 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五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8.1.2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8.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8.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2 设计人责任:

  8.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8.2.3 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8.2.5 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9.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0.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10.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10.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

  3.3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五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8.1.2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8.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8.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8.2.3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8.2.5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9.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其他

  10.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0.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10.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10.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7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本承包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为包括幕墙加工、制作、安装及相关联部位的收边收口等内容(含测量放线、埋件安装、材料/装卸、各种试验、检测的人工配合、材料的加工、制作、安装、注胶、成品保护保养、维修等所必须的各项工作),若因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材料计划的下达时间等不能满足施工总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且乙方必须在经甲方允许时间内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的工程量,若连续两次未达到甲方节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2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包现场材料卸车及转运费(包括现场内的水*、垂直运输的一、二、三次或因工作需要的其它多次转运)、包甲方采购材料到施工现场领料后的保管、包现场仓库的搭设、包配合甲方幕墙各种试验、检验人工费、夜班抢工加班费、包春节或其它法定假日加班费、包高温费、防寒费、劳保费、社保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等按国家规定应由劳务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包施工机具、设备及用于施工作业的工具类消耗性材料(如切割片、钻花、抹布、甲苯等)、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和费用。

  3、乙方的承包范围还包括成品码放、现场局部脚手架架板的固定与转移、施工过程中影响安装的局部主体剔凿及处理、甲方要求的与其他第三方的交叉收口作业、电焊作业的成品保护与火灾防范等;

  4、乙方清包工范围内的工作量以固定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见本合同第六条)。该包干单价不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物料的涨价、汇率的变动或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作出任何调整。甲方在该包干单价外不再向乙方及乙方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其它费用。

  三、工期要求

  1、本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的具体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监理、总包及业主的总进度要求。

  2、非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工期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影响的工期,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但不增加费用(含因顺延造成的窝工费用和其他损失)。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大于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3、乙方应在工期延误事实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权力。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要求质量目标为幕墙工程所有性能均应满足国家规范、JGJ102-20**、JGJ133-20**及设计图纸与合同要求。

  2、如甲方、监理、质检站或业主提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乙方必须立即整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则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每道工序完成进入下道施工工序前须书面报请甲方验收,若乙方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前未对上道工序书面报请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200~1000元/次处罚,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认为工程质量已超过合同约定标准且取得优良工程等级以上,工程验收完成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质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定,经评定情况属实者视项目的复杂程度、工程量大小给予20**~10000元不等奖励。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对设计变更进行签证。

  2、有权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CI策划等工程管理工作,对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犯错误视不同情况给予乙方经济上的处罚(详见合同附件一,关于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日常工作配合等管理条例),乙方进场14日内,甲方项目部须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与乙方签订有关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责任书,标准参照甲方相关文件,以上责任书都将作为甲方对乙方管理过程中的实施标准。

  4、协调总包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构件及机具的临时堆放场地及围护设施,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由接驳点到工作面的电缆线及电箱的配置由乙方负责),现场所需的所有配电箱、电线等用电设备均全部由乙方提供。

  5、甲方协调总包方的施工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但总包方收取的使用费除配合费以外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如总包方拆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具后,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乙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负责协助乙方在施工中与业主、监理、总包及其他交叉施工队伍的关系。

  7、负责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施工工期内提供的劳务人员名单直接代乙方发放人工工资,并在本合同价款中扣除。劳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签名时应注明“本月工资已全部领齐”或“本工程工资已全部领齐”字句,并印上手印。

  9、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乙方所完工程的交工验收。

  10、若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总包、监理、业主因种种原因未及时验收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进度不满足要求等,导致业主拖延向甲方付款,则甲方向乙方付款亦相应拖延;乙方不得停工、怠工,如有停工、怠工,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扣除其应付款项。

  11、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间,发生玻璃自爆情况或未发现损坏责任人,乙方均负有免费进行玻璃的重复安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他人进行安装,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12、若乙方在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与项目部的配合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成工程量按完工价款的80%进行结算,并扣除风险担保金。

  13、乙方(含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人力资源调配。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提供现场可行性强的安装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计划的上报和施工,不得更改设计方案,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相关规范施工,不得私自更改施工方案及施工流程。服从业主、总包方、甲方、监理的统一管理和现场的统一协调。

  3、对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配合甲方向业主签证。

  4、作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每日上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早会。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和劳务纠纷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配合甲方项目部对材料的损耗要求提出辅助材料计划,无条件做好材料和加工半成品的卸货、搬运、签收、保管(包含春节、或其它节日的材料的保管工作)、标识工作,乙方负责把加工半成品从甲方车间运输到安装位置,即乙方负责甲方车间到工地的运输以及工地到楼层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

  6、乙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的现象,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7、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工地现场的材料及半成品,因乙方材料保管失误及安装所造成的材料损坏概由乙方负责,并每月及时向甲方按实上报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甲方规定的损耗范围内(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二);材料损耗由乙方在结算书中单独列项编报(若乙方未在结算书中对材料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数据,视为乙方结算关键项目未编报,不予办理结算),先由甲方项目部根据实际计划用量及现场领料单进行审核(要求项目部的计划、领料单必须详实、完整、准确),再由甲方合约部进行复审,最终审核结果以甲方合约部的为准;若材料损耗有所节余甲方将给予乙方一定奖励,若材料损耗超出约定值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项内扣除,甲方项目部的材料损耗参照责任状实施。

  8、乙方须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制度,负责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登记备案,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幕墙加工制作尺寸,并对提供的尺寸负责,若尺寸提供有误造成一切损失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材料、设备等堆放整齐有序,保持现场的整洁卫生;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项目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并设置相应标牌。施工完工后整理好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交工验收之前,做好一次全面清洁,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11、乙方负责为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进场未按时购买,则甲方可代其购买,相关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负责在工程开工或施工队进场后两天内提供该承包项目的劳务人员名 单、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右手大拇指指纹印及工资标准给甲方委派参与该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发放人工工资办法见附件《劳务人工工资发放规定》。

  1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劳务人员停工或向业主、有关*部门投诉,一切后果都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此而遭受*主管部门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并有权按照该罚款的金额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4、风口、空调口、配电箱、开关插座面板等孔洞乙方负责预留制作,过程中进行埋件、龙骨安装部分墙壁面的剔除及恢复由乙方负责。

  15、乙方本人或乙方委派2名专职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详见附件劳务人员名单)需在现场办公,每天到项目部报到,做到随叫随到(半小时内),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工作安排,乙方管理人员按甲方制定的作息时间工作。未经项目经理同意擅自离开现场,每次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16、乙方必须绝对遵从甲方所有发出的工程指令,不得以指令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借口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17、除过程中的清洁外,乙方必须负责工程验收前统一一次外墙清洗。

  七、合同价款

  1、双方采取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竣工后按幕墙见光尺寸结算。

  2、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如下计价方式确定单价和结算价款:

  ○1、如合同中有相同类型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同类项目单价计价;

  ○2、如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参照合同约定的类似项目单价定价;

  ○3、如合同中无相同或类似项目,参照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完工价款的80%结算。

  八、付款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款按月进度,以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后置埋件完成,支付总价的 %框架龙骨安装并验收合格的,支付总价的 %;面板材料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总造价的 %收边及保洁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 。 乙方完工经监理和业主方验收合格,交付手续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决算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 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应扣除保修期间发生的由甲方代付的保修费用)。

  2、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金、罚款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扣除;保修期后的维修乙方可收取人工费。

  九、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从工程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甲方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答复并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以自行或另请第三方处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均属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工,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天(1000.00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如业主、监理因进度原因对甲方项目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4、乙方无法实现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幕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或无法实现一次性通过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对乙方收取工程款总额的1%~1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全部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十五、其它约定

  1、合同附件:三级安全教育卡、项目责任书、公司管理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它事项,其它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幕墙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文本(GF-20**-0209)及其它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发包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4 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光学性能》、《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

  3.3 有关设计事宜的函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乙方对 项目进行幕墙设计,设计费按 元/m2收取;甲方选择乙方优先参加发包人的施工招标工作,如果设计人中标,本合同的设计费作为乙方的优惠条件,免收设计费,自动转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一部分,并在工程 预付款(进度款)总额中抵扣。

  第五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发包人责任:

  8.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8.1.2 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交底。

  8.1.3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错误,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但是同设计人自身原因,造成设计修改或返工的除外。

  8.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2 设计人责任:

  8.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接受发包人和相关设计院及审图公司对图纸的审核。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8.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8.2.3 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六条规定的内容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8.2.5 设计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需派专人负责与施工方、发包人等相关单位进行配合与解决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时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百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9.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9.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9.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二。

  9.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解决。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10.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0.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三份,设计人三份。

  10.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10.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9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行业内相关文件及法规,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分包项目范围及质量要求

  1、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甲质资质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C#楼室外幕墙设计,由建设方委托原图审单位审图。

  2、乙方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单独承包C#楼室外幕墙施工,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无条件、完全履行图约内全部外幕墙施工,独立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其它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图纸施工,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合格要求。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分包合同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主楼外架要求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拆除完毕。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幕墙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审核。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公司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幕墙工程合同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合同期中的权利与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工程质量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设备,并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工人住宿与材料仓库给乙方使用。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本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所产生的相应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制作为质量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

  5.3、甲方对乙方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的质量及时检查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不及时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工程单价及数量清单见报价表:

  6.2、合同初定价款为:¥RMB)单价为320.36元/M2(不含面板),以上造价含税金,但不包含总包配合费。

  6.3、工程结算时按石材面板展开面积计算,其综合单价不变。

  *、付款方式: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1次: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2次:钢架安装完毕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3次:面板进场安装后,在三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工程款,即金额为 万元;

  第4次:面板板安装完毕,清洗干净后,在一周内支付合同剩余工程款。

  第7条 关于工程材料要求的约定

  7.3、挂件:选用304材质。

  7.4、钢材:采用Q235钢,成品外露面表面热镀锌处理。

  7.6、其他主要部件材料:均从正规厂家采购,并有质量保证书和相关资料。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文本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及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

  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9条 附则

  9.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9.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第10条 补充条款

  10.1、如有项目增加,双方可再做协商;

  10.2、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可再做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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