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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 (精选文档)

时间:2023-01-01 09: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 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陆岷峰;吴建平【摘要】Developmentofinclusivefinanceisoneoftheimportantdirect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 ,供大家参考。

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

  关于创新发展普惠金融策略的思考

  陆岷峰;吴建平

  【摘

  要】DevelopmentofinclusivefinanceisoneoftheimportantdirectionofChina"sfinancialreformandtransformation.Butinthecontextofsupplysidereform,itsdevelopmentislimitedbymultipleadversefactors."Inclusive"and"profitability"targetistheinherentreasonofthedevelopmentoffinancialexclusion;regulatorydislocationconstitutesahindrancetothedevelopmentofinclusivefinancial;imperfectsharedcreditsystemisanenvironmentalbarriertothedevelopmentofinclusivefinance.Itisurgenttoseekinclusivefinancialinnovationdevelopmentpath.VigorousdevelopmentofInternetifnanceandthecontinuousinnovationofifnancialtechnologybringnewopportunitiesfortheinnovativedevelopmentofinclusiveifnancial.ThusthispaperstudiesthepathofinnovativedevelopmentofinclusiveifnanceinChinabasedontheabovetwoperspectives.Inthispaper,weexplorethewayofbuildinginclusiveifnancialsystemfromfouraspects:playingtheguidingandsupportingroleofgovernmentguidanceandsupport;guidingInternetifnancereturnstoinclusiveroad;increasinginvestmentincommercialifnancialinstitutionsofinclusiveresources;reformingifnancialtechnologytobuildinclusiveifnancialdevelopmentservicemechanism.%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金融改革和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然而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其发展受限于多重不利因素。金融排斥导致其“普惠性”与“盈利性”目标相悖是普惠金融发展受限的内在原因;监管错位构成了阻碍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阻碍;共享性征信体系尚未

  完成是普惠金融发展不足的环境壁垒,寻求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路径迫在眉睫。而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以及金融技术的不断革新为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因此本文基于上述两个视角研究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路径,从发挥政府引导与支持作用、引导互联网金融回归普惠之道、加大商业性金融机构普惠资源投入、依靠金融技术建设普惠金融发展服务机制四个角度探索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之道。

  【期刊名称】《吉林金融研究》

  【年(卷),期】2016(000)00【总页数】7页(P1-7)

  【关键词】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金融技术;路径选择

  【作

  者】陆岷峰;吴建平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46;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210046【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自2006年推行普惠金融以来,我国金融服务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服务覆盖面扩大、服务可得性增强等特点,普惠金融对于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已经初步显现。截至2016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30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69%;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8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速13.46%,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0.15个百分点①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本情况》。。但随着我国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持续降档,经济结构矛盾进一步加剧,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普惠金融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其中

  金融排斥导致其“普惠性”与“盈利性”目标相悖是普惠金融发展受限的内在原因;监管机构监管错位构成了阻碍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阻碍;共享性征信体系尚未完成是普惠金融发展不足的环境壁垒,普惠金融发展进入瓶颈期。

  现阶段,发展普惠金融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中央政府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互联网金融对于普惠金融实现体现出的不可替代作用;2015年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也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国务院2016年1月发布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普惠金融建设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以及金融技术的不断革新为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因此基于上述两个视角研究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路径,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具有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战略意义,同时能促使我国金融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加速我国金融市场转型升级进程。

  (一)普惠金融内涵研究

  对于普惠金融,国内外也有不同的理解。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对普惠金融的研究由来已久,其出版的《服务于所有的人——建设普惠性金融体系》一书中指出普惠金融是让全部人群尤其是弱势阶层拥有同样的金融权力,让金融服务能够覆盖到全部贫困人群[1];Sarma(2008)等认为普惠金融是一个成体系的概念,地区或国家普惠金融发展的度量需要用一种综合指标评估体系来进行[2];吴晓灵(2010)从普惠制税收政策角度出发,阐述了普惠金融应该致力于发展农业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经济,宏观层面要积极引导县级金融机构将增加的可用资金中的一部分投向涉农领域[3]。张平(2011)主要针对普惠金融体系的框架构建的方法及意义、亟待解决的问题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4]。

  (二)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相关关系研究

  现有研究成果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增加了小微企业

  获取金融服务便利性,有利于普惠金融的实现。谢平和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扩展了金融机构交易可能性边界,能够为传统金融机构排斥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其主流市场表现出“长尾”特征[5]。张明哲(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超低边际成本特性能够有效解决金融机构“普惠性”和“盈利性”的冲突问题,从而维持了普惠金融发展的可持续性[6]。王金龙和乔成云(2014)的研究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结合自身优势,实现“长尾"、“马太”、“鲶鱼”三大良性效应,成为普惠金融的实现载体[7]。朱民武等(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背后的发展逻辑存在诸多共同之处[8]。

  (三)金融技术与普惠金融相关关系研究

  众多学者指出金融技术是发展普惠金融的必经途径之一。王永红等(2015)指出金融科技不仅在支持和服务小微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还是服务“三农”的有效手段,金融科技拉近了弱势群体和金融服务的距离[9]。李俊强等(2016)在分析普惠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以金融技术推动数据对称及移动金融能够拓宽普惠金融的发展路径[10]。巴曙松(2016)指出普惠金融作为一种覆盖面较广、长尾特征明显、可获得性较强的金融服务方式,相较于传统金融面临着更高的成本和风险,要想有效控制风险水平,适当降低服务成本,维持经济效益的持续性,从而更好的达到“普惠”的目的,必须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金融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完善[11]。唐宁(2016)深入剖析了金融技术变革提升普惠金融的机制和原理,阐述了金融技术创新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实践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11]。

  (一)创新发展普惠金融是当前解决经济矛盾的重要路径

  2005年联合国在宣传小额信贷年时首次提出了“InclusiveFinancial

  System”,普惠金融概念正来源于此。普惠金融理念的核心在于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使得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体系致力于满足所有金融资源禀赋不足的群体,但是就目前金融服务供给来看,低

  收入群体依然是普惠金融服务的重点对象。从金融的本质上看,普惠金融应至少包括以下两个特点:

  1.公平的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一方面,“公平”强调能够为每个有能力、有金融需求的人提供发展的金融资源,公平地衡量每个人的信用,以信用资本而不是实际资本来衡量个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标准,给信用良好的个体提供公平发展的机会。另一方面,“综合化”强调以普惠金融为发展导向的金融机构不仅要开展信贷业务,还应提供服务对象其他方面的金融需求。举例来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动,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朝着多样化方向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满足小微企业股权融资、融资租赁、保险、信托等多种金融需求。

  2.提供金融服务具有可持续性。

  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有需求和供给两个层级涵义。一方面,旺盛的金融服务需求是普惠金融发展得以持续的基本条件。我国金融市场上“三农”、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历来面临着融资贵、融资难问题,资金需求缺口较大,普惠金融服务市场前景明朗。另一方面,普惠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其发展应遵循金融市场的普遍规律,追求利润最大化始终是金融机构持续供给普惠金融服务的动力之一。只有创新经营模式,提高风控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盈利性”目标,这样普惠金融行业中才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加入。

  普惠金融在解决当前经济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

  1.提高资金利用率。

  从结构上看,中小微企业、农村等对资金的需求与市场大量富余资金无法得到有效连接。一方面,小微企业、农村等的金融需求很大,根据广发银行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白皮书》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仍有22万亿的资金缺口未能通过有效融资渠道解决;小微企业由于达不到银行的信贷审批标准,接近80%的小微企

  业只能通过成本较高的民间融资渠道来获取资金,传统金融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图1显示出历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流动性充裕,居民储蓄存款不断增加,大量富余资金表示金融资源供给很大,但市场上缺少足够的渠道和出口使资金高效流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能够把市场中充裕的流动性对接到资金缺乏领域,单位资金的边际效用大大提高,资金利用率得以提升。

  2.促进社会公平。

  普惠金融高度关注被传统金融机构排斥的弱势群体,以信用资本作为资源分配依据的特性使得传统市场经济中缺乏实体资本的群体有平等的获取金融服务权利,人人都可以在市场上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间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3.推动金融包容性的发展。

  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提高金融的包容性,通过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适当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扩展到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不断强化内控、接受市场监督和审慎监管;金融业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长期提供金融服务。

  (二)当前发展普惠金融发展主要难点

  1.金融排斥导致其“普惠性”与“盈利性”目标相悖。

  普惠金融的“普惠性”目标强调适当忽略服务对象财务水平因素,为每个有能力、有需求的个体提供金融服务。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导向下,商业金融机构往往需要以“盈利性”为目标来维持其商业可持续性。在这一目标约束下,商业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资源往往倾向于高净值客户,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等受到收益风险对称规律和规模经济效应约束而被金融机构排除在服务对象之外,金融排斥程度不断加剧。金融排斥直接导致了我国金融市场金融产品的供给不足,并使众多具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如中小微型企业、个体经营者、农户等群体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对象之外,只能通过非正规的金融途径获得其需要的金融服务。

  综合来说,金融业是存在高风险的行业,“盈利性”目标提高了金融服务供给门槛,使得信贷资源偏向于高净值客户,从而导致了信贷资源分配上对于弱势群体的“挤出效应”,金融机构在维持商业可持续性的同时能进一步提升风控水平。而“普惠性”目标坚持低门槛、广范围的理念,在提升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覆盖率的同时,也增大了以普惠金融为运营导向的金融机构风险水平。

  2.监管错位。

  普惠金融是针对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排斥提出的解决方案,金融排斥本身是金融市场不完善的表现,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需要通过监管部门的适度干预。然而,现阶段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存在着一定的监管错位,具体表现为监管部门的“缺位”和“越位”:“缺位”主要表现为市场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政府对于金融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缺乏监管依据,监管的有效性降低;监管部门的“越位”指政府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这造成金融市场开放不足、市场对金融资源配置的约束力低下等问题。

  监管缺位则将使得金融市场缺乏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而这最终又将导致整个金融市场陷入运行风险加大、环境恶化、金融市场主体积极性减弱、金融市场缺乏活力的恶性循环怪圈。而监管越位将导致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空间有限,金融机构的创新不足,金融市场的活力受到严重束缚,无法为异质性社会群体提供差异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共享性征信体系尚未完成。

  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要求市场交易各方严格按照金融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开展交易活动,而共享性征信体系是交易规则的核心要素。普惠金融倚重于共享性征信体系有两个原因,首先,传统金融的质抵押增信模式将大量的社会群体排斥在正规金融之外,普惠金融要突破这一模式的缺陷,大力推广信用融资模式,就必须依赖交易主体对信用规则的遵守;其次,普惠金融所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本身所包含的信用

  风险较大,普惠金融要在这种环境下具有可持续性,就必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然而受目前我国金融交易主体信用观念薄弱、信用文化教育缺乏、信用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金融交易主体信用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还很高,图2是2010-2015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数据,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指标持续双升,在剔除宏观经济因素后交易主体信用违约是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金融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信用违约已经成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契合性

  1.互联网金融超低边际成本有效保障普惠金融持续性。

  普惠金融的长尾市场边际成本往往居高,风险敞口较大,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偏向于向高净值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成本与收益的不匹配性带来的传统金融业在金融资源分配上的倾向性,成为普惠金融的最大障碍。而互联网金融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实现了金融交易操作流程的网络化与标准化,极大的提高了业务处理速度,边际成本持续降低,为二者冲突的缓解提供了解决之道。

  第一,互联网技术手段与金融服务的结合使得金融中介的作用不断弱化,信息不对称逐渐消除,金融资源配置脱媒逐渐兴起。例如互联网金融主流业态P2P网贷平台的金融服务交易双方能够利用网络平台自行完成资金的匹配、定价和交易,原来提供对称信息服务的金融媒体不复存在,信息获取成本大大降低,金融服务交易效率显著提高。

  第二,互联网金融能够整合信息资源,降低信息获取成本。互联网金融能利用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海量交易信息存储,再基于数据挖掘与处理技术将碎片式数据转化成有效信息,继而完成海量数据价值提取。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大数据的处理技术以及云计算的高速精算能力,大幅度降低客户的信息搜集成本和甄别成本,以客户的互联网痕迹数据分析结果作为授信依据,彻底颠覆了传统依靠线下审核、抵押

  担保的授信方式。因此,互联网金融能够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业务开展的边际成本,普惠金融发展的持续性得以保障。

  第三,互联网金融通过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付成本。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利用无线通信技术来完成支付流程,新兴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社会支付效率,支付成本不断降低。

  2.互联网金融拓宽了服务边界,实现了普惠覆盖。

  首先,从覆盖的区域来看。互联网金融热潮可以克服传统金融服务难以全面渗透的弊端,即使经济落后地区没有银行营业网点,客户也能通过电脑、手机等终端工具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覆盖面更广泛。互联网的普及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基础,图3是根据《2015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调研结果显示的2006-2015年我国网民规模以及互联网普及率,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接近6.49亿人,互联网的普及率也已经达到了47.9%。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推广,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将远远超出营业网点的覆盖面,金融排斥问题将进一步缓解,金融普惠性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其次,从覆盖的服务人群来看。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创新降低了客户准入门槛,为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创造了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出于风险水平的考量,传统金融机构为自身的金融服务设置了一系列的门槛,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融大多数要在5万元以上,集合类信托计划起点更是达到了100万元,数量众多的弱势群体会因为较高门槛的存在会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然而互联网金融却另辟蹊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造了一个以小搏大的机会,大大降低了客户的准入门槛。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创新使得金融的贵族属性大大降低,平民化趋势日益凸显,体现了普惠金融的内涵。

  再次,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得便捷、高效、及时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内嵌标签,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边界进一步扩大。如图4所示,当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

  融合,有效增加了金融服务供给,供给曲线右移,金融服务价格下降,金融服务半径扩大。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运用,会推动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基础上会衍生出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普惠金融客户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金融技术与普惠金融的契合性

  普惠金融作为一种覆盖面较广、长尾特征明显、可获得性较强的金融服务方式,相较于传统金融面临着更高的成本和风险,要想有效控制风险水平,适当降低服务成本,维持经济效益的持续性,从而更好的达到“普惠”的目的,必须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金融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完善,金融技术革新与普惠金融发展契合性凸显。

  1.金融技术为普惠金融提供了基础设施。

  金融中介机构作为支持资金融通的重要媒介,最重要的功能是解决金融交易对手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在普惠金融领域,由于资金供给与需求双方主体数量多、信息透明化程度少、单笔资金供应量小,增加了信息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只有依靠计算机、云计算等金融技术打造高效的软件、硬件结合的基础设施,利用强大的计算能力和储存能力批量化处理金融服务订单,才能有效解决普惠金融进入的门槛问题。

  普惠金融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技术领域的发展与构建。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和物联网等领域的技术革新给人类提供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工具,能够有效降低普惠金融运行成本、拓展普惠金融覆盖范围、便利普惠金融的服务模式,给我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2.金融技术提升了普惠金融能力。

  金融能力指如何在最小的风险敞口下取得最大化的收益,是金融机构持续经营的重要保障。普惠金融相较于传统的金融领域更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征。利用技术手段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成为普惠金融机构的必然选择。

  第一,金融技术提升了普惠金融的风控能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解决风险控制问题,因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能力在量化放贷方面进行突破,成为普惠金融发展金融能力的重中之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能力主要通过海量的数据搜集与计算形成针对金融服务需求者的个性化的知识图谱,辨别知识图谱的相关特征来判断其风险程度。

  第二,金融技术提升了普惠金融的盈利能力。普惠金融在市场经济导向的市场环境下要想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必须利用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在普惠金融主题下,结合金融技术的信贷产品主要创新方向如下:首先,利用数据处理技术,对贷款对象进行有效信用评级,针对客户群进行更加精细地划分,进而推出符合各类群体需求和风险特征的信贷产品;其次,更多地创新流程管控与风险控制方式,并将其定义在产品之中;最后,针对客户的特征更多地使用纯信用贷款产品,并将劳动技能培训、科技推广、创业知识培训等服务与信贷产品设计结合起来。

  (五)普惠金融创新发展路径选择

  1.发挥政府引导与支持作用。

  普惠金融推进过程中,仍需政府发挥作用,适当给予方向性指导与政策性支持。第一,对金融市场实施适当的宏观调控。政府应该发挥有形手的调节作用,适当调整金融市场资源流向,减少金融服务中的各种歧视和不公平,为人们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机会。从成功经验来看,政府应主要通过宏观金融政策的制定来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持续地为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二,政府应通过金融监管机构运用多样化的监管政策工具,实施战略导向监管和信贷投向监管,将商业金融机构提供普惠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程度嵌入监管体系之中,提高投入较多普惠金融资源的金融机构的再融资额度和评级水平,逐步放宽普惠金融机构的准入审批,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的服务覆盖面。第三,提高政策性金融比例。社会弱势群体无法有效地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从商业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这被认为是金融市场

  失灵的表现形式之一。针对金融市场所具有的这种显著的负外部性,政府有必要通过提高政策性金融的比例来纠正市场失灵。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政策性金融还存在资金来源不足、功能定位单一、业务范围狭窄等问题,政策性金融对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贡献还非常有限。因此,政府应加快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建立一个能够有效整合政策性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的政策性金融支持系统,使政策性金融机构能够通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来规避市场风险,维持政策性金融发挥作用的持续性。

  2.引导互联网金融回归普惠之道。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就带有普惠性的本质特征,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依托于自身优势,充分拓展普惠性的长尾市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回归普惠之道,有效推进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进程。第一,搭建互联网金融普惠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落实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适度放宽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在分析前期国内外互联网金融发展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各层次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突破传统金融“灌溉”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高效、便捷、个性化定制等优势,以覆盖小微企业等传统金融机构放弃的长尾市场,让尽可能多的群体获得与其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第二,建立互联网金融普惠发展导向的适当风险补偿机制。普惠发展运营导向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致力于服务“三农”、城市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等被传统金融排斥在外的对象,往往不满足风险与收益相称规律。因此,政府金融服务部门要建立适当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及城市低收入群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小额信贷等业务应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来说可以对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涉农小额信贷及非营利性P2P产品给予贴息等,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助力小额信贷机构拓展业务,加快互联网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速度。第三,完善互联网金融普惠发展的征信体系。互联网金融惠及了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长尾金融市场,如何针对长尾客户开展

  适度征信调查成为互联网金融持续发挥普惠功能的关键,普惠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紧密契合对征信提出了更紧迫的需求。要加快互联网金融机构纳入征信系统的步伐。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管理,以当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商业性征信机构为借鉴案例,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对央行征信的补充功能,探索互联网金融机构参与全民征信发展之路,引导其在普惠金融中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商业性金融机构普惠资源投入。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构成我国金融市场的重点要素,其长期以来的金融排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进程,因此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普惠资源投入,加快自身转型,摈弃金融排斥做法。具体来说,第一,商业性金融机构可以创新商业模式来推进自身普惠金融发展。如商业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入股或者控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创新模式,在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向社区、乡镇延伸服务网点,来逐步提高适合低收入群体需求的微型金融产品的比重。第二,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来实现普惠金融。一方面,商业性金融机构可以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资金价格等方面进行差别化设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信贷标准,扩大金融资源投入范围;另一方面,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在重视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产品开发中的运用,通过金融技术的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金融市场需求。

  4.依靠金融技术建设普惠金融发展服务机制。金融技术的革新是推动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主导的金融技术应用能够对海量的交易支付、融资结算、资信风险评估等多方面数据的收集和积累,多维度的建立普惠金额发展服务机制。第一,应用金融技术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精准定位客户群体。大数据评估技术的应用能够覆盖传统金融难以服务到的群体,大幅提升普惠金融覆盖率。第二,基于金融技术深度挖掘信息,充分发挥客户信息价值。数据信息的分析技术能够帮助金融机构精准定位客户群体,结合普惠金融的场景化服务,为客户群体设

  计具有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的精准营销,通过优化金融服务体验的方式提高客户粘度。第三,采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风控水平,推动客户信息、行业信息与金融市场信息三者融合,提高金融资源供求双方的信息透明度,在保证风险收益对称的基础上尽力满足客户的信贷需求,提高普惠金融的风险定价、评估、识别与控制的能力。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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