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31 1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范文推荐)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2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1)

——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3篇

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1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导处或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考核扣分。

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2

  1、电视演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传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关设备应存放在保险柜里。

小学学校考试管理制度3

  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2)

——考试管理制度3篇

考试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考试管理制度2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考试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3)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1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2

  考场规则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的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草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各种形式的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面清查干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监考员工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中学考试管理制度3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双减政策下考试管理制度3篇

双减政策下考试管理制度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项管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作业与考试管理,解决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过多、学生作业量过多、作业质量不高、作业与考试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莆田第二中学落实“双减”作业与考试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学校育人方式改革,坚持学生为本,构建有利于促进学生充分、全面、终身发展的作业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的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培养习惯、形成能力,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作业设计

  1.各教研组要将作业设计作为学科校本教研的重点内容,要基于课程标准,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充分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认知规律和个体差异,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科学设计符合新时代育人要求、体现学校特点、适合学生实际的作业,凸显德育实效、促进思维发展、提升体质健康、强化美育熏陶、培养劳动习惯。

  2.各备课组要以实践性、层次性、目的性、创造性为原则,以单元、学期或学年时间为单位,系统化设计具有校本特色的作业。包括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

  3.各教研组要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把作业校本化研究作为提升课堂教学能力的突破口,以学科备课组或教研组为单位,采用骨干引领、集体研讨的方式,探索最符合本学科特点、最能体现本学科核心素养培养要求的作业。教研室要设置校本研究课题,引导教师对课堂作业、课后作业和课堂教学进行系统化、一体化研究,通过作业发现学生在知识掌握、理解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作业反馈为依据,改进教学内容设置及课堂教学方式。

  (二)严控作业总量

  1.要适时适量安排课后复习作业或拓展性作业、自主选择性作业、预习性作业,减少学生的无效作业。坚持“三布置五不布置”原则,即“布置发展学生思维的作业,布置引导学生探究的作业,布置迁移拓展、提高能力的作业;不布置简单的重复性作业,不布置强制的惩罚性作业,不布置占用学生时间超过合理限度的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不布置手机作业”。

  2.各班主任需掌握本班每日学生作业总量,形成作业清单,定期向年段报备,并协调不同学科课后作业的具体*衡工作。

  3.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三)严把作业难度

  1.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布置难度水*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的作业。

  2.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合理设计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实施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以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3.要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确保作业水*难度符合学生的实际,创新“研判试做+精讲精练+精选分层”作业形式,推出基于校情和学情的“三单”(预习单、学习单、练习单)作业体系。

  (四)严肃作业批改

  1.加强对作业批改的"管理,所有学科布置的书面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教师批改作业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标注批改时间,统一批改符号。鼓励实行等级制方式和使用个性化评语,评语应明确简练,富有激励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2.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五)严谨作业反馈

  1.教师要对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归因分析,采取集体讲评、面批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反馈指导。要帮助学生定期查找、分析作业出错的原因,给学生留足纠错时间和空间。

  2.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帮助学生在完成作业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要特别关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础作业的学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教育管理和个别化辅导,为他们顺利完成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作业与考试管理

  1.校本作业管理

  ⑴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至少完成1次校本作业(用极课系统改卷),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见附件)上传学习通。

  ⑵语文、英语每两周需提供1份阅读材料供学生使用;数学学科每周可编制2套校本作业;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生涯规划)、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周一次活动性纸质(Word)作业。

  ⑶将校本作业管理纳入学校教育常规管理,通过极课系统数据统计、阶段性抽查并结合学生问卷调查进行综合评价,活动类作业测评主要以学生问卷调查为依据,逐步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2.考试管理

  除初中毕业生升高中考试(学业水*考试)外,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

  ⑴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学期只组织期中与期末两场考试,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其他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至2次模拟考试,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⑵义务教育阶段期中、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⑶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分工

  各年段、各教研组要认真总结前期校本作业设计的做法和经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作业与考试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统筹管理,确保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整体落实。

  (二)强化经费支持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要创造条件,为推进校本作业管理工作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要充分认识到校本作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人员投入、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上把校本作业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强化监督落实

  1.将“作业与考试管理”纳入学校教育常规管理,把作业工作情况作为对学科教研组、班级以及学科教师教学常规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年段要加强作业与考试全过程管理,每学期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做到学生作业可跟踪、可监测、可评估,逐步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2.严禁将教辅作为校本作业的替代品,严禁一科多辅,严禁在规定目录外通过家委会等渠道统一征订教辅并用于教学。各年段要特别关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础作业的学生,及时组织教师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并调整作业量,做好培优辅差、学困生帮扶工作。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小学双减下的考试管理制度 (菁选3篇)

小学双减下的考试管理制度1

  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小学双减下的考试管理制度2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

  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

  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

  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小学双减下的考试管理制度3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4、试卷管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扩展6)

——考试档案管理制度 (菁选3篇)

考试档案管理制度1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七、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考试档案管理制度2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各环节中的漏洞,保证考试成绩的公正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考务与监场

  1、布置考场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监考老师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场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职业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蓝色钢笔或圆珠笔,按要求写上自己的姓名、考号,无考号无名的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4、严格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班级扣5分。

  5、英语听力统一使用广播,广播不好的班级班主任准备录音机并上报教导处。

  6、每场考试请副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2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后送回,如试卷不整理乱七八糟或遗漏试卷,扣个人考试2分。

  7、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在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帮助学生借用必须的学习用品,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二、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区教研中心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如有疑问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2、批卷工作实行批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实行分级部集中批卷制,如未经允许私自更换批卷地点,每人扣5分。

  4、批卷人员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批卷,一般情况下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老师重新分工安排批卷。

  5、试卷批完登分后,批卷组长立即将成绩单上交教导处,否则扣组长5分。

  6、批卷时各位老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登分位置批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楚。总分时要求三人一组,一人念两人用计算器相加,尽最大限度降低出错率,并在试卷上用①、②、③……标示该登分小组,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备课组每人扣1分。出错严重的登分小组或批卷教师每人加扣2-10分。

  7、电脑统分的老师要求一人念一人登分,同样,出错率允许在1%以内,每超0.1个百分点,每人扣1分。

  三、其他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教导处或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关处分或考核扣分。

考试档案管理制度3

  一、考试组织

  1、适用范围

  本考试管理制度适用以下各种类型的考试:

  (1)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教务科组织入学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二、试卷命制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三、考试实施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2、所有考生必须按学校或班主任教师要求按时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学生考试规则》;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4、试卷管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四、考试阅卷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五、考试成绩管理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六、补考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小学 考试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3篇 小学考试管理制度1 双减小学考试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