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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2023年)

时间:2022-12-31 11: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2023年)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将自来水转供用户生活饮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次供水及其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卫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计、施工的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的"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与水接触的材质、涂料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条(设施竣工的卫生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和调试。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

  第七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二)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每季度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档案;

  (四)对净水设施视净水效果及时更换或者维护;

  (五)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六)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房屋管理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房屋管理单位对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健康合格证。

  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发现清洗消毒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属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水质检测)

  卫生防疫机构每半年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一次。

  第十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人毁坏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禁止任何人进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一条(用户权利)

  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为和自然灾害毁坏的,用户有权要求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处理;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房屋管理单位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用户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受到污染的,有权要求卫生防疫机构及时处理。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卫生防疫机构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二次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法程序)

  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收缴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妨碍职务的处理)

  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后勤资产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负责,水电保障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供水。

  2、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具有身体合格证后上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4、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5、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消毒清洗,并作二次供水清洗及消毒等相应记录;

  6、每年定期检查二次供水设施,做到有盖加锁,密封完好,防止意外发生,保持水池周围环境整洁,溢水管及排气孔网罩完好;

  7、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贴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5

  一、蓄水箱是小区生活、消防二次供水的要害部位,未经允许不得在水箱区内活动和进入箱内。

  二、水箱间应坚持清洁,水箱定期进行防腐、除锈工作,水箱间不得堆放垃圾等杂物。水管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供水管理规定,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三、水箱上的盖应加锁并经常检查。

  四、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按规定固定在水箱间墙面上,并按时完成检查。

  五、水箱进水阀的自动控制应经常检查,如失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检修。进水阀应经常轮换使用,保证阀门灵活。

  六、要经常注意水箱水位变化,从室内水标尺上可直接观察水箱水位。异常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时候不得动用消防储备水(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水箱储水)。水箱水位不得超过最高水位,否则产生溢水,如无故溢水,作为当班的职责事故处理。

  七、水箱每年应清洗两次,清洗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八、维修主管负责通知当地水质检测部门取水样检验,做好水箱清洗消杀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存档。

  九、水箱清洗消毒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事务员,由事务员负责按有关停水规定提前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十、二次供水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保养,并由设备职责人填写《二次供水设备周保养记录》。

  十一、维修主管每月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设施设备,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在自我的工作日记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饮用水水质安全,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景,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以及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的水经过储存、加压、消毒等设施处理后为用户供给生活、生产用水的方式。本规定所称的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箱、储水池、水泵、供水泵房、电机、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阀门等设施。

  第三条城市人民*明确的负责城市供水管理的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应贴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除贴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卫生标准外,同时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得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造成不利影响。

  (二)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方案要经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审查同意,设计方案必须满足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条件和管理要求。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有防止污染的具体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供水水质安全。

  (四)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料必须贴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设备,所用原材料必须是贴合卫生要求的合格产品。

  (五)新建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应按照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到户的要求设计和施工。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要经城市建设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验收,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应由产权单位(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签订安全供水职责协议,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

  第八条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承担以下职责:

  (一)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保证供水水质不受污染,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必须有取得卫生资质,并在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实施。

  (二)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水质和水压进行监测,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保养,无水质监测本事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水质监测,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合格。

  (三)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配备专(兼)职设施管理人员。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应取得当地*门发放的健康证,并定期理解健康检查。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组织专业技术培训,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稳定运营。

  (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保证二次供水设施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降压供水或停水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发生水质污染或水质不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时,要及时向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五)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清洗、消毒和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资料档案记录归档制度,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要到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理解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第十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委托**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地方站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或抽查,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的,责令其限期组织清洗消毒。逾期不清洗消毒的,有城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清洗消毒,费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承担。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7

  一、生活水箱管理规定

  1、每年应对生活饮用水水箱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质细菌学指标不合格者,必须进行消毒。

  2、从事水箱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3、对生活水箱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保持生活水箱周围环境清洁,与有毒场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水箱排水管、溢水口、透气口要做好防护,保障安全使用。

  6、生活水箱设施检修要保障水质卫生不被污染,做好消毒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生活用水卫生安全。

  7、生活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不允许随便外借。

  二、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生活水箱的开启必须得到批准,方可借出钥匙。

  6、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7、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公司领导、外来参观人员(需征得部门和公司同意)在值班员的陪同下可进入水泵房,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门应加锁,专人负责管理;

  二、水泵房内设备设施,由维修工负责使用管理。值班管理过程中作好日常运行巡查、状态监控,做好记录;

  三、水泵房内设备设施应有完整的标识、标牌、使用状态指示;

  四、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五、水泵房内机电设备由维修工负责操作和运行监控;

  六、泵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并进行润滑、紧固、调整;

  七、维修工巡查时应及时掌握设备实际运行参数并与正常值进行比照、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八、维修工负责公共区域水表抄表、统计、核对。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9

  一、泵房为企业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控制中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及员工生活及安全问题,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将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在首位。

  二、水泵的运行操作

  1.运行前应检查进水泵的阀门是否打开;水池内蓄水池是否充足;泵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等等。运转时,泵如发出不正常声响,应立即查出原因,及时排除。

  2.泵的填料部分允许有少量滴水(10~20滴/分钟),如出现大量滴水,应做适当调整。

  3.各阀门填料处不允许滴水,如出现滴水,应拧紧相应的螺栓。

  4.供水时应经常注意水箱水位,严禁漏水跑水。

  5.水泵及其它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泵房卫生

  1.企业内各水箱、水池,每星期打扫一次卫生,管道、阀门及水泵周围不允许有蜘蛛网和积尘。

  2.水箱、水池内应保持清洁,人离开时,房门必须上锁。

  3.污水盖应盖好。

  四、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交接班。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了预防和控制突发性饮用、生活用水事故发生及水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预防措施及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事故应急抢救小组和事故应急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副组长:XX

  2、事故应急抢救小组成员:XX

  3、事故应急抢救后勤小组成员:XX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调配和组织相关人员及物资进行紧急事故抢救。

  2、抢救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提供处理事故所需的物资等。

  二、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责任人严格履行水电中心抽水加压管理员工作职责,以发现异常现象第一时间向事故报告责任人报告(5分钟内)。

  2、事故报告责任人确认发生事故,立即向单位领导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和水务部门报告(10分钟内),并同时了解事故经过,做好调查,现场组织处理工作。

  三、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理全面工作机协调工作。抢救小组承担现场处置工作任务,包括现场调查与控制,现场设施及污染的处理、样品采集、清洗消毒、水源保护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减少污染,启动储备水源。后勤保障小组启动贮备物资,对现场处理工作提供物资保障。

  四、后勤保障及物资储备

  后勤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要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或矿泉水供应各部门,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在稳定消费者情绪后,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复供水工作。取水样送卫生计生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阅读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1)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将自来水转供用户生活饮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次供水及其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卫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计、施工的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的"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与水接触的材质、涂料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条(设施竣工的卫生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和调试。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

  第七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二)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每季度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档案;

  (四)对净水设施视净水效果及时更换或者维护;

  (五)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六)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房屋管理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房屋管理单位对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健康合格证。

  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发现清洗消毒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属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水质检测)

  卫生防疫机构每半年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一次。

  第十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人毁坏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禁止任何人进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一条(用户权利)

  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为和自然灾害毁坏的,用户有权要求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处理;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房屋管理单位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用户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受到污染的,有权要求卫生防疫机构及时处理。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卫生防疫机构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二次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法程序)

  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收缴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妨碍职务的处理)

  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1、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2、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3、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6、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7、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

  市人民*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二、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三、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五、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六、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七、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5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贴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一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景,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职责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职责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景给予必须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职责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职责,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15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7

  为确保全公司生产正常、安全运行,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职责分工

  ⑴ 全公司供水系统管线(包括生活水、消防水和循环回水等)和室外装置的一次阀门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由设备课负责。

  ⑵ 车间内部供水管线及附属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

  ⑶ 办公室、食堂、浴室、开水房、职工宿舍、洗衣组等部门的生活用水及其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由行政科负责。

  ⑷ 全公司消火栓的使用、维修、管理由安全课负责,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擅自动用。

  2、使用管理

  ⑴ 凡新装自来水管道、阀门、旧管线的拆除、更改、扩径等一律由需用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设备课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必须绘制竣工图,并交公司档案室和设备课备案、归档。

  ⑵ 加强供水管道和回水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防止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水耗。

  ⑶ 各部门用水一律装表计量,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必须严格分开,否则设备课有权拆除并扣发当月节能奖。

  ⑷ 用水阀门、龙头,须有专人负责,严禁长流水、长放水等浪费现象,生产用水由设备课监督,生活用水由行政课监督。

  ⑸ 公司不准在浴室洗衣服等,违反者按规定罚款,由行政课监督实行。

  ⑹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将自来水接出厂外,如遇特殊情况,应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课审查,经(副)总经理批准,并需计量收费,每月结算。

  ⑺ 为了节约用水,力求做到废水回用,努力提高自来水重复利用率,任何部门,不得任意将回水放入排水沟内。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8

  一、泵房为企业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控制中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及员工生活及安全问题,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将设备的安全运行放在首位。

  二、水泵的运行操作

  1.运行前应检查进水泵的阀门是否打开;水池内蓄水池是否充足;泵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等等。运转时,泵如发出不正常声响,应立即查出原因,及时排除。

  2.泵的填料部分允许有少量滴水(10~20滴/分钟),如出现大量滴水,应做适当调整。

  3.各阀门填料处不允许滴水,如出现滴水,应拧紧相应的螺栓。

  4.供水时应经常注意水箱水位,严禁漏水跑水。

  5.水泵及其它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

  三、泵房卫生

  1.企业内各水箱、水池,每星期打扫一次卫生,管道、阀门及水泵周围不允许有蜘蛛网和积尘。

  2.水箱、水池内应保持清洁,人离开时,房门必须上锁。

  3.污水盖应盖好。

  四、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迅速判断事故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得交接班。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9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协调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刘锦铭(副校长)

  副组长:刘应思、袁晓斌、郑卓明

  成员:魏春忠、陈丽娜、卢根香、王林军、陈森标、鲁仕涛、郑仕栋、王吉洲、张尧光、张星雄

  二、安全防范责任制

  领导小组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我校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措施

  1、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2、加压泵站、储水池等要加强巡视,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对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气孔、检查井、溢流管进行加盖、加锁;

  4、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5、如停水时间过长可临时接自然压力或通过上级部门协调,消防车运送清洁水,以保证生活用水;

  6、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对加压泵站、储水池坚持每周检查一次;

  7、加压泵站、储水池30米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物;

  8、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管理

  1、加强巡回、预防偷盗、破坏,常备主要设备配件,确保加压泵站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要着防护服、鞋、手套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3、加压泵站配备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全员安全培训

  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抢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或事故抢险培训;

  3、相关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堵漏操作、水质处理、电气抢修处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等;

  4、告知工作人员应急抢险程序以及工作岗位的危险源;

  5、科学配置防护用品,并要定期检查、配齐各类作业工具。

  (四)管理人员职责

  1、学校二次供水专职管理人员由王林军、郑仕栋负责;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中心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3、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4、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5、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6、水电中心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7、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五)水质检测

  1、每学期送水一次到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

  2、上级有关部门来抽样品检验时,要积极配合;

  3、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4、发现水质有问题,要把污染水从蓄水池(箱)排出,并反复清洗直至通过水质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在用合格水反复冲洗供水管道,至用户中断取水样品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5、对以上发生的情况,认真翔实记录,并保护好重要证据,以供日后司法机关采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2)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将自来水转供用户生活饮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二次供水及其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卫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计、施工的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本市的"卫生要求。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二次供水设施与水接触的材质、涂料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六条(设施竣工的卫生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清洗、消毒和调试。房屋竣工验收时,应当包括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验收,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方可使用。

  第七条(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单位、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对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具体管理;

  (二)保证使用的各种净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每季度对水箱清洗、消毒一次,并建立档案;

  (四)对净水设施视净水效果及时更换或者维护;

  (五)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六)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盖、加锁。

  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房屋管理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

  房屋管理单位对直接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清洗消毒人员),应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健康合格证。

  清洗消毒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

  发现清洗消毒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属健康带菌者,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第九条(水质检测)

  卫生防疫机构每半年应当对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一次。

  第十条(禁止行为)

  禁止任何人毁坏二次供水设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禁止任何人进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质的行为。

  第十一条(用户权利)

  二次供水的储水设备和加压、净水设施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为和自然灾害毁坏的,用户有权要求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处理;房屋管理单位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处理。

  房屋管理单位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用户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受到污染的,有权要求卫生防疫机构及时处理。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在接到请求后的2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卫生防疫机构未及时处理的,用户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二次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并责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法程序)

  市或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应当出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收缴的罚款,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四条(妨碍职务的处理)

  对拒绝、阻碍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对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

  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协调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组长:刘锦铭(副校长)

  副组长:刘应思、袁晓斌、郑卓明

  成员:魏春忠、陈丽娜、卢根香、王林军、陈森标、鲁仕涛、郑仕栋、王吉洲、张尧光、张星雄

  二、安全防范责任制

  领导小组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我校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及时通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措施

  1、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2、加压泵站、储水池等要加强巡视,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对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气孔、检查井、溢流管进行加盖、加锁;

  4、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5、如停水时间过长可临时接自然压力或通过上级部门协调,消防车运送清洁水,以保证生活用水;

  6、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对加压泵站、储水池坚持每周检查一次;

  7、加压泵站、储水池30米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物;

  8、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管理

  1、加强巡回、预防偷盗、破坏,常备主要设备配件,确保加压泵站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要着防护服、鞋、手套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3、加压泵站配备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全员安全培训

  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抢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或事故抢险培训;

  3、相关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堵漏操作、水质处理、电气抢修处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等;

  4、告知工作人员应急抢险程序以及工作岗位的危险源;

  5、科学配置防护用品,并要定期检查、配齐各类作业工具。

  (四)管理人员职责

  1、学校二次供水专职管理人员由王林军、郑仕栋负责;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中心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3、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4、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5、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6、水电中心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

  7、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五)水质检测

  1、每学期送水一次到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

  2、上级有关部门来抽样品检验时,要积极配合;

  3、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4、发现水质有问题,要把污染水从蓄水池(箱)排出,并反复清洗直至通过水质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在用合格水反复冲洗供水管道,至用户中断取水样品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5、对以上发生的情况,认真翔实记录,并保护好重要证据,以供日后司法机关采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4

  为防止饮水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爱丽舍小区”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作为天仁。爱丽舍物业管理部,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的供水安全负责,并向用户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洛阳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洛阳市卫生监督局、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落实,主动进行自查,积极整改到位。

  二、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制度,设立专职卫生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有职业禁忌者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三、无负压泵房内保持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

  四、供水设施所使用的净化消毒设施管材、滤料、涂料、净水剂、消毒剂等涉及饮用水安全的产品进货时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资料和卫生安全性评价资料,资料不全时不予购买和使用。

  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以保证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

  六、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日常监督捡查和行政处罚资料、供管水人员的健康证和培训证、无负压泵记录和水质检测报告留存归档,确保资料齐全,以备检查。

  七、制定和完善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故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按照预案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述承诺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责任人若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5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贴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一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景,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职责提出合理化提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职责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景给予必须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职责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职责,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15年6月7日开始实施。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7

  一、生活水箱管理规定

  1、每年应对生活饮用水水箱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质细菌学指标不合格者,必须进行消毒。

  2、从事水箱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3、对生活水箱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保持生活水箱周围环境清洁,与有毒场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水箱排水管、溢水口、透气口要做好防护,保障安全使用。

  6、生活水箱设施检修要保障水质卫生不被污染,做好消毒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生活用水卫生安全。

  7、生活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不允许随便外借。

  二、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生活水箱的开启必须得到批准,方可借出钥匙。

  6、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7、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8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9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每年清洗消毒1—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

  工作前准备:

  1、清洗消毒工作人员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长靴、橡胶手套,并备有照明用具及清扫专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后)带入箱池。

  2、在单位醒目处张贴告示,使单位内各部门有所准备。

  工作规程:

  1、关闭进出水阀门。

  2、打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使水位下降至30cm左右,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并堵塞出水口,防止污物进入。

  3、清洗人员携带专用工具和水笼头进水箱(池)进行清扫和冲刷,先水箱(池)顶,后底,由里向外依次进行,如有损坏处进行及时修补。

  4、洗刷和检查完毕,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尽污水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关闭排水阀或潜水泵。

  5、用已配制的消毒液(有效*含量300—500mg/l)对内壁自上而下,由里向外,均匀地喷涂箱(池)壁表面,涂刷至入孔口,退出箱(池),盖上孔盖并加锁。

  6、30分钟后打开进水阀,待水箱满后,开排水阀或启动潜水泵排水,彻底冲洗净残留的*物后,恢复供水。

  7、恢复供水时采样送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3)

——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篇

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生活饮用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防止肠道传播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健康,根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二次供水的范围主要包括教学区和生活区。二次供水的作用是在外部停水时,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二、学校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次供水的蓄水池应定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池内干净无污染物,清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清洗消毒,并作相应记录。

  三、学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人员和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人员,都必须经过知识培训,每年定期到区防疫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的专管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对水池进行封盖进行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十米内无一切污染物存在。

  2、每年至少对二次供水水池进行2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质常规检测。春秋两季开学时送水样到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符合卫生标准方可供应。

  3、监督二次供水设施清洗保洁经营单位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防止饮用水的二次污染。

  4、二次供水专管人员在每周应巡视蓄水池一次,并取水样做余氯对比分析,确保蓄水池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5、当水质受到污染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后勤部门报告。

  6、对二次供水设施使用、清洗、消毒、维护保养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记录资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五、学校后勤部门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督促二次供水的`专管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校用水安全。

  六、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学校后勤部门必须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的规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保证尽快向全校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饮用水。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水质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肠道及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务处为学校二次供水唯一管理单位,负责学校二次供水配套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质监测、计量、缴费等工作,负责学校二次供水工作配套规章制度与档案的建立。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配合行业主管单位做好水质监测,接收大家监督,确保让大家喝上“放心水”和“满意水”。

  第四条二次供水设备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五条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备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第七条学校自行配备检测仪器,每天对供水设施巡查和对水质监测,同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第八条做好二次供水工作环境清洁工作,同时做好供水设备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监控工作,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第九条严格控制水质消毒效果,保证水质余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做好消毒登记工作。

  第十条水池周边要做到每日巡查,水质要保证每日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每年暑假、寒假消毒各一次,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做好水质检测,水质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水质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启动应急预案。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饮水机、热水器设置专人管理,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第十三条确保二次供水工作正常运行,遇有行业主管单位、学校停水的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院并在院网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涉水工程,总务处必须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有责任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将设计方案提交总务处,竣工后总务处按方案参与验收。对未收到设计方案的工程项目,总务处不予参与验收,出现一切责任问题由工程负责部门负全责。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学校供水管网私接设备设施,否则以盗水盗电行为予以处罚。

  第三章供管水员工配置原则

  第十六条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卫生、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之后每年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供管水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行业行政单位下发的健康证明(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定期体检、换证。

  第十八条供管水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要求实施作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

  第十九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

  第二十条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或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二次供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定的用水行为,学校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与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将依法追责,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20**年6月7日开始实施。

学校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后勤资产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负责,水电保障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供水。

  2、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具有身体合格证后上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4、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5、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消毒清洗,并作二次供水清洗及消毒等相应记录;

  6、每年定期检查二次供水设施,做到有盖加锁,密封完好,防止意外发生,保持水池周围环境整洁,溢水管及排气孔网罩完好;

  7、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4)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0篇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九、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二)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二、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宾馆卫生规章制度宾馆卫生规章制度。

  三、个人卫生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二)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3、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3

  一、为提高本宾馆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供给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三、要坚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五、公用口杯、茶杯应每日清洗消毒。杯子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坚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一样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七、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改善。

  八、每一级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坚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职责。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职责。

  九、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十、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坚持物品及设备表面*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十一、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职责和进行处罚。

  十二、考核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10-20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构成卫生死角的,每处给予5元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职责部门警告或职责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宾馆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4

  1.客房清洁准备工作:

  检查客房清洁车内的各类布草、客用品、抹布、清洁用品等(包括马桶扫、百洁布、胶手套、清洁消毒剂)是否齐备,然后将客房清洁车和地板清洁用具推至需清洁房门口并紧靠房门。

  2.通风换气:

  拉开窗帘,开启空调及排气系统,或开窗通风换气。

  3.清出不洁物品:

  将客房供客人用的各类布草、盆桶、拖鞋、杯具、冷热开水瓶等撤出,清倒垃圾。清理完毕后洗手。

  4.整理床铺:

  从客房清洁车取出洁净布草,按顺序换上床单、被套、毛毯、枕套,最终铺上床罩。

  5.电话:清洁除尘:

  用干净抹布,从话简到机身电话抹干净,然后用消毒剂对话筒进行消毒,或更换新的电话消毒膜(按产品设计要求定期更换)。

  6.清洁家具及室内物品:

  从房门开始按顺序用另一套干净抹布从高到低将家具内外、窗台、灯具、电器、玻璃窗等抹擦干净。

  7.清洗垃圾桶及烟灰盅:

  将垃圾桶及烟灰盅清洗干净、抹干后放回原处。

  8.地面清洁:

  吸尘或湿式拖地,完毕后洗手消毒。

  9.补充物品:

  补充食品、饮料和各类房内客用品。

  10.清洗卫生间:

  首先换上卫生间清洗专用衣,有条件的.酒店最好是设立卫生间清洗专人。然后按《旅业客房卫生间清洁操作规程》进行。

  11.客房杯具的洗消:

  由专人按《旅业客房杯具洗消操作规程》在专用的杯具洗消间内进行。

  12.客房空调及排气系统保洁:

  (1)对空调系统的回风口″出风口和滤网进行定期清洁。两周内不少于一次保洁,并坚持于净。

  (2)对客房及其卫生间的排气扇进行定期清洁,两周内不少于一次保洁,并坚持干净。

  13.客房地毯保洁:

  客房内及过道的地毯必须进行定期清洁,应两周不少于一次保洁,并坚持干净。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5

  一、卫生管理组织构成:

  组长:邹**组员:冯**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新上岗的服务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后才能上岗。

  2、服务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二)个人卫生管理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3、清洗的饮具、盆桶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4、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5、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6、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7、宾馆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单位负责人督导。

  8、各种饮具、用具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0、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四、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向彩霞)

  1、自查由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宾馆从业

  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2、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5)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6)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7)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五、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1、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2、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3、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5、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6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一、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酒店卫生管理制度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

  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7

  一、宾馆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封签。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宾馆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酒店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酒店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酒店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酒店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酒店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酒店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酒店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酒店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酒店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酒店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三、环境卫生

  餐厅里的环境卫生主要包括餐厅、通道、厕所、休息室、工作间(厨房)、绿化带、停车场等场所的卫生。要搞好环境卫生,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好处处有人清洁,勤检查、保证时时清洁。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后清理,*日小扫,每周大扫,以保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客房清扫卫生制度

  一、首先打开门窗或空调器,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新鲜。

  二、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轻轻扫去或用抹布擦去四壁灰尘。

  三、撤掉顾客用过的被套、床单、枕巾(枕套)、并送出房间。

  四、整理床铺,换上新的床上用品,将床上用品折叠整齐。

  五、撤掉茶具、冷水杯和烟灰缸,将室内杂物、纸屑、果皮受到垃圾桶内,送出房间,再换上清洁桶。

  六、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地面或吸尘器清扫,将地面杂物垃圾清除。

  七、用湿抹布把玻璃、门窗框、灯具、电视机等擦得干干净净。

  八、卫生间的整理和清扫:先检查洗衣袋内有无客人要洗的衣服,及时送洗衣房。然后冲洗座便池,撤掉毛、浴巾,撤出漱口杯、牙具等,清扫垃圾,然后按面盆、台面、浴盆座便器的顺序对“三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保持10—15分钟)然后换上清洁和消毒后的漱口杯及各种用品。最后湿式清扫,换上消毒标志。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制度被套、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备品充足,其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干净待使用的用品应存放于单位单独的备品库内,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杂。

  床上用品要进行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馆床上用品更换时间不超过一周,星级宾馆还用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并应做好更换清洗记录。供旅客使用的床上用品应无污迹、破洞、毛发。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上述卫生洁具应配备有明显区分标记的情节工具、抹布,不得混放混用。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洁的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在旅客入住时当即提供。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5)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篇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礼貌、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礼貌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职责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职责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坚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职责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坚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异常坚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坚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坚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贴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职责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职责。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坚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坚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一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景,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景,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2

  1)、所有设备操作手必须经安全和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加新的技术设备或调换工人岗位时由相关人员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3)、安全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4)、班中不允许私自顶岗替岗换岗。

  5)、设备的机械运转、移动部位(如切刀、带轮、压辊等)要用安全防护装置;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拆卸。

  6)、设备清洁时,必须断电后才可操作

  7)、未经允许,各生产车间不得私自接电源,接驳大容量电器设备。

  8)、电器设施要严格按照其规格使用。电器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消防应急灯和指示牌等。

  10)、消防设施及用具应定期检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1)、禁止违章操作。

  1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

  13)、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严禁携带火种和危险品(包括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进入车间,危险品储藏要有专设场所存放。

  14)、车间各负责人要定时排查设备安全情况,若发现不正常时或存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和设备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并做好排查记录。

  15)、对于维修安全排查出的违章操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案,对于屡犯人员处罚或调岗,严重者辞退。

  16)、密切注意各车间各出入口,对非本车间人员要询问,不符合进入车间要求的要及时请出车间,以便保证车间产品品质安全和车间财产安全。

  17)、休息日大扫除后,各车间最后离开人员要检查所负责区域的电源、水源、汽是否全部关闭,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并检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是否全部上锁。

  18)、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负责人要负责各班的人员组织和安全工作。

  20)、车间设立安全检查小组,每周排查一次,对车间安全隐患跟进解决落实。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3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地面无垃圾、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无浮尘,摆放整齐; 每日下班清理设备。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4

  **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生产流程控制,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职责

  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车间卫生工作的实施,负责对人员健康状的监控,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4、管理要求

  4、1卫生包干制

  4、1、1车间主任及各组组长负责对卫生工作分区承包,车间员工对自己负责的区域每一天进行日常清洁,整理归位,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清洁,车间主任协同质检员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2清洁标准可参考本规定和其它专项规定,整理按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原料按车间定置规定摆放。

  4、2现场卫生管理

  4、2、1地面、墙面、固定物清洁。

  4、2、1、1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痕、无积水、无死角。

  4、2、1、2墙壁(角)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

  4、2、1、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痕、无蜘蛛网。

  4、2、1、4照明灯、紫外灯、插销盒、消防箱、电箱等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5所有的台面、设备表面、排风排汽罩表面持续清洁,无灰尘积压。

  4、2、1、6水池及下水道持续清洁,排水顺畅、无堵塞现象。

  4、2、1、7现场所有标示牌持续清洁,无污迹。

  4、2、1、8所有通道通畅,无杂物堆积各通道软帘门持续清洁,表面污污迹。

  4、2、1、9车间四周职责区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4、2、1、9厕所更衣室洗手消毒间持续清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污迹。

  4、2、2设备清洁

  4、2、2、1设备使用前后都务必清晰消毒,持续其清洁。

  4、2、2、2设备持续干净无油污,计量器具内外持续清洁,无污渍。

  4、2、2、3不经常使用设备器具定期清洗,持续其清洁,无污渍和异味。

  4、2、2、4设备管路每月要做一次日常保养,包括清理清洁,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4、2、2、5各车间内所有冷库都为专用不得混用,操作调试由专人进行,其他人不得随便调试,冷库要持续清洁、必要时要消毒,不能有异味,冷库内原料产品半成品要分库分区摆放有续、整齐、堆垛合理、离墙离地。

  4、2、3工具材料清洁整理

  4、2、3、1工具容器衡量器械搬运工具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3、2操作工具容器使用前要清洗消毒、无污渍和异味。

  4、2、3、3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摆放整齐。

  4、2、3、4各种搬运成品半成品的周转箱搬运*板车及垃圾桶持续清洁定位放置,不得混用造成交叉污染。

  4、2、3、5产品包装材料持续清洁,使用前应有计划消毒,摆放应整齐。

  4、2、3、6卫生洁具使用前清洗、清理、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2、3、7饮水机持续清洁、水杯定点定位摆放整齐。

  4、2、3、8配料表生产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定位摆放或悬挂。

  4、2、4废品垃圾清理

  4、2、4、1废弃物、残次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及时清理或处理(二小时一次)。

  4、2、4、2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务必放入车间内的垃圾桶,及时清理出车间,垃圾桶清洗干净、消毒后再使用,不得于车间外垃圾桶混用。

  4、3人员卫生管理

  4、3、1健康检查及培训

  4、3、1、1新入职员工务必到疾病防治中心或指定医院,做体检取得健康证、卫生学培训证、理解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务必每年定期体检。

  4、3、2个人行为规范

  4、3、2、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剔须,勤剪指甲,勤换洗工衣。

  4、3、2、2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带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不得喷香水。

  43、2、3员工正确着装,头发不能外露、衣帽整洁、工鞋持续干净,勤洗勤换。

  4、3、2、4生产人员上班务必在更衣间换好工作服,戴工作帽、洗手消毒(清水→皂液→清水→干手→消毒液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4、3、2、5在工作中,持续工作服和双手卫生、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状况之一时务必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4、3、2、6员工进出车间办事,应脱掉工作服、工作帽、鞋等,回车间重新着装,洗手、消毒后风淋方可进入。

  4、3、2、7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务必到达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4、3、2、9工作期间不得做与生产无关的事,不得对着产品大声说话、大喷涕,不得串岗。

  43、2、10禁止将个人物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车间抽烟,吃东西。

  4、3、2、11严禁随地吐谈、吐唾液,严禁随地扔纸巾杂物。

  4、4生产流程卫生控制

  4、4、1车间领料人员再仓库领取原料要把好卫生关。

  4、4、2车间所有设备、操作台面、容器在使用前务必清洁、消毒。

  4、4、3软官出口端不得接触地面,管道和阀门清洁,无污渍。

  4、4、4蔬菜、擒肉、豆制品、水产等加工时必须要完全去除不可食部分,以及有毒有害部位,浸泡,清洗消毒彻底确认无误再进行后续加工。

  4、4、5在生产过程中任何原料、成品、半成品不得着地贴墙摆放。

  4、4、6车间加工过程中与成品接触务必戴口罩、手套并持续其干净卫生,与赃物接触及时更换。

  4、4、7包装时必须要清洁、消毒彻底,保证包装物干净卫生,标签加贴准确无误,字迹清晰。

  4、4、8原料成品半成品务必加盖放置,使用的空桶空箱等及时放入暂存区域或退回到上一工序。

  4、4、9生产过程中的台面工具器皿要要定时清晰消毒,手部,鞋部消毒水要及时监控其浓度,异常及时更换。

  4、5检查与考核

  4、5、1车间主任负责对卫生工作的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质检员负责对车间卫生的监督检查,不合格不及时改正的处罚。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5

  一、车间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景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景,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一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一天进行清洁,并要坚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坚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坚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一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一天上午、午时(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板及垃圾箱坚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坚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坚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坚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职责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资料,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坚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7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一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景应视情景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一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一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适宜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坚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坚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坚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坚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8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办公室及车间人员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三、全天保洁,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生产设备、工器具、地面、墙壁、排水沟等打扫干净,所用物品摆放整齐,车间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一个卫生、干净、整洁的环境。生产过程中不间断随时清扫、整理。

  3.1.2、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车间卫生。

  3.1.3、车间应每天用水喷洒1次,以清洁空气。

  3.1.4、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闲聊、打斗、大声喧哗、玩手机、翻阅书报画册。

  3.1.5、车间整洁、无杂物、空气新鲜、地面洁净、无积水、设备无油污、无粉尘。

  3.1.6、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装溶液用的桶必须加盖。

  3.1.7、工作时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

  3.1.8、生产车间所有的`窗必须安装纱窗,防止蚊、蝇等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纱窗。

  3.1.9、工作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放入车间内的临时存放袋、箱中,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二次将生产区域的垃圾清理出车间。

  3.1.10、未用的原料、辅料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3.1.11、各种半成品用转运箱、输送*板及垃圾箱保持清洁。

  3.1.12、产品包装(塑料包装袋、产品标签和纸板箱)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车间应做到:

  A、地面清洁、无灰尘、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死角。

  B、墙壁(角)和天花板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C、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

  D、照明灯具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

  E、桌凳保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F、水池及地下水道清洁、排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G、车间四周责任区内清洁、无垃圾、无烟蒂。

  H、设备、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日常保养,含清洁清理的内容,做到表面目视无灰尘、油渍、污渍等异物。

  I、工具、容器、模具、搬运工具等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并保持其清洁。

  3.2、人员卫生管理的要求

  3.2.1、未经允许,非生产人员一律不得私自进入车间。

  3.2.2、进入车间人员(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穿戴整齐,执行三不进制度,即:“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鞋、不戴工作帽一律不得进入车间”。

  3.2.3、新入职的车间员工必须到正规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

  3.2.4、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2.5、着装正确,头发不外露,衣帽整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工厂卫生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工厂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工厂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工厂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工厂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工厂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做好工厂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工厂条件,保证工厂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工厂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工厂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工厂保管纪律、规定,工厂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厂。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工厂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工厂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工厂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工厂消防器材。

  (8)严禁在工厂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6)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0篇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住宿场所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健康合格证”。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2)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2、卫生知识培训管理

  (1)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3、个人卫生管理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2)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2)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3)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4)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5)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6)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7)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8)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9)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10)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三、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2、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五、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2

  (一)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杂物。

  (七)客用棉织品清洗消毒前后应分设存放容器。

  (八)客用棉织品、客人送洗衣物、清洁用抹布应分类清洗。

  (九)清洗程序应设有高温或化学消毒过程。

  (十)棉织品经晒干烘干后应在洁净处整烫折叠,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及时运送至储藏间保存。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3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客房清扫卫生制度

  一、首先打开门窗或空调器,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新鲜。

  二、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轻轻扫去或用抹布擦去四壁灰尘。

  三、撤掉顾客用过的被套、床单、枕巾(枕套)、并送出房间。

  四、整理床铺,换上新的床上用品,将床上用品折叠整齐。

  五、撤掉茶具、冷水杯和烟灰缸,将室内杂物、纸屑、果皮受到垃圾桶内,送出房间,再换上清洁桶。

  六、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地面或吸尘器清扫,将地面杂物垃圾清除。

  七、用湿抹布把玻璃、门窗框、灯具、电视机等擦得干干净净。

  八、卫生间的整理和清扫:先检查洗衣袋内有无客人要洗的衣服,及时送洗衣房。然后冲洗座便池,撤掉毛、浴巾,撤出漱口杯、牙具等,清扫垃圾,然后按面盆、台面、浴盆座便器的顺序对“三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保持10-15分钟)然后换上清洁和消毒后的漱口杯及各种用品。最后湿式清扫,换上消毒标志。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制度被套、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备品充足,其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干净待使用的用品应存放于单位单独的备品库内,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杂。床上用品要进行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馆床上用品更换时间不超过一周,星级宾馆还用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并应做好更换清洗记录。供旅客使用的床上用品应无污迹、破洞、毛发。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上述卫生洁具应配备有明显区分标记的情节工具、抹布,不得混放混用。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洁的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在旅客入住时当即提供。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酒店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酒店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酒店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酒店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酒店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酒店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酒店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酒店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酒店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酒店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5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必须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厕所要勤冲洗、勤打扫,做到无积尘、无异味。

  5、公共场所、大门口、停车场、绿化带等的清洁亦不可忽视,这往往是留给客人的“第一印象”。

  6、擦玻璃要注意选择天时,阴天或早晨、黄昏无阳光照射时,窗面污渍易看清,是擦窗的最佳时间。如果在强烈的阳光下擦窗,污渍发干结块,导致不易擦净,操作人中也容易眼睛发花,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用一块干净吸水不脱毛的揩布,在清水中浸湿绞干后,先将玻璃窗擦一遍,待其干后,再用清洁的干布揩清、擦亮,如有严重污渍的可用玻璃清洁剂或去污粉揩,揩布严禁有油。

  7、客用口杯、茶杯消毒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必须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8、为保证酒店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送风的清洁度,为宾客供给舒适的消费环境

  (1)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景,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2)中央空调冷却水系统每月根据水质情景,投加水处理药剂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中央空调冷却塔每月排污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4)中央空调末端风机盘管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景,每两年清洗一次。

  (5)中央空调新风机组(新风柜)进风口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表冷器根据脏污情景,每年清洗一次。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6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 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 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 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 品受到二次污染。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宾馆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8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一、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酒店卫生管理制度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

  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9

  一、建立客房清扫制度。

  二、要设有足够面积的消毒间,便于消毒员工作。

  三、消毒间要通风良好,及时将消毒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湿、化学气体排出室外。

  四、应设有通畅的上、下水设备,保证物品充分清洗。

  五、应设有放置洗刷、消毒后用具的保洁橱、保洁柜,并保持清洁、防止消毒后的用具再次污染。

  六、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选择合适的消毒设备。用“84”消毒液等化学消毒方法,必须有双连池、消毒桶(盆)用热力消毒法,必须有蒸气或远红外线消毒柜。

  七、消毒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1、制度化:旅客用过的卧具、茶杯、漱口杯、脸盆、脚盆、拖鞋等公用物品,都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响应的消毒方法,必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高级宾馆做到一天一消毒。

  2、程序化:一洗涤、二消毒、三存放。

  3、标准化:设专(兼)职消毒员,要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消毒药品配比标准化、时间标准化,严格操作,保证消毒效果。

  八、洗衣房的工作程序应先消毒后洗涤,保证消毒效果。

  程序是:收衣、污衣分类、消毒、洗涤、干澡、修补、烫*、分类存放保洁橱,要特别注意污、洁分开,防止洗消后的物品受到二次污染。

  客房清扫卫生制度

  一、首先打开门窗或空调器,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新鲜。

  二、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轻轻扫去或用抹布擦去四壁灰尘。

  三、撤掉顾客用过的被套、床单、枕巾(枕套)、并送出房间。

  四、整理床铺,换上新的床上用品,将床上用品折叠整齐。

  五、撤掉茶具、冷水杯和烟灰缸,将室内杂物、纸屑、果皮受到垃圾桶内,送出房间,再换上清洁桶。

  六、进行室内湿式清扫地面或吸尘器清扫,将地面杂物垃圾清除。

  七、用湿抹布把玻璃、门窗框、灯具、电视机等擦得干干净净。

  八、卫生间的整理和清扫:先检查洗衣袋内有无客人要洗的衣服,及时送洗衣房。然后冲洗座便池,撤掉毛、浴巾,撤出漱口杯、牙具等,清扫垃圾,然后按面盆、台面、浴盆座便器的顺序对“三盆”进行消毒、清洗(消毒保持10—15分钟)然后换上清洁和消毒后的漱口杯及各种用品。最后湿式清扫,换上消毒标志。公共用具、用品的清洗、消毒制度被套、枕套、床单等床上用品备品充足,其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3:1,干净待使用的用品应存放于单位单独的备品库内,不得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杂。

  床上用品要进行一客一换一消毒,长住旅馆床上用品更换时间不超过一周,星级宾馆还用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并应做好更换清洗记录。供旅客使用的床上用品应无污迹、破洞、毛发。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上述卫生洁具应配备有明显区分标记的情节工具、抹布,不得混放混用。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洁的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在旅客入住时当即提供。

宾馆卫生管理制度10

  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度一)酒店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物见本色应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倍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3)用消毒剂配上一定量例水装到消毒桶内,按药剂说明为准,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净"消毒片;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20分钟以上;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

  (6)打开消毒电源,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酒店卫生管理制度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7)

——供水管理制度5篇

供水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程序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把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

  第七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程序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批准后公布;划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城市供水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七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四章城市供水经营

  第十九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对外供水的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条城市自来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二十一条城市自来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等制定。

  第二十四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第二十五条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产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

  城市供水价格制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维护

  第二十七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表、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水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以上人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三十一条涉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三十二条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水供水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

  (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

  (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七)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三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水管理制度2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业主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请专业清洗队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供水管理制度3

  一、生活水箱管理规定

  1、每年应对生活饮用水水箱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质细菌学指标不合格者,必须进行消毒。

  2、从事水箱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3、对生活水箱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保持生活水箱周围环境清洁,与有毒场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水箱排水管、溢水口、透气口要做好防护,保障安全使用。

  6、生活水箱设施检修要保障水质卫生不被污染,做好消毒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生活用水卫生安全。

  7、生活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不允许随便外借。

  二、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生活水箱的开启必须得到批准,方可借出钥匙。

  6、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7、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供水管理制度4

  一、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贴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二、凡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公共场所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坚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人孔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公共场所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供水管理制度5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一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1—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进取、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组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8)

——二次供水卫生制度3篇

二次供水卫生制度1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业主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确保水质卫生。

  3、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5、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请专业清洗队伍,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6、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制度2

  1、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值班人员。

  3、从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

  5、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6、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7、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制度3

  1、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配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行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2、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润滑油。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3、负责供水管理,定期对设施周围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水池周围是否有污染源、水池检修入口是否加盖上锁、透气孔、溢水孔是否运转正常等进行巡查,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4、严禁闲杂人员进出水厂,做好水厂安全防护工作,如遇重大和突发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5、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6、应配合对水池的定期清洗,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7、水电科管理人员随时抽查各类记录,如发现未按时轮换水泵、为及记录的情况,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10篇(扩展9)

——城市二次供水卫生条例 (菁华1篇)

城市二次供水卫生条例1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保障城市居民身体健康和城市供水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城区范围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维修、清洗消毒和使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

包括高低位水箱、贮水池、水塔、泵站、阀门、气压罐、电控装置、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供水管道、管网等。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设施系指在城市市政供水设施外连接的自建供水设施。

第四条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建委。市卫生局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住建委应对二次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水压及水量不足时,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

第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安装。

二次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和相应的设计规范。

必须经市住建委会同*门验收合格,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应在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前已建成和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分别向市住建委和市卫生局申请登记,并办理《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方可继续使用。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因特殊情况确需直接连通的必须经市住建委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管道泵从城市管网内直接抽水。

第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确保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安全供水。

二次供水设施没有管理单位的业主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者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转、保养、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管理和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堆放垃圾及污水排放口。

(二)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溢流口、检修孔、透气孔等必须采取足够防污染措施。

(三)二次供水过程中。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水质检验由清洗消毒单位或其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质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市住建委和市卫生局。

第十五条水箱(池)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费。

第十六条*门对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定期进行监督监测。并责令限期清洗、消毒,水质达标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和*门共同查清原因。防止污染扩大。造成事故的应妥善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

第十八条住建、卫生等部门应加强信息沟通。

第十九条住建、卫生、供水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水质检测信息共享。

第二十条实行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信息制度。市卫生局定期在本市新闻媒体公布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检测结果。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市*报告。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住建委、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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