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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五篇(2023年)

时间:2022-12-28 20: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各项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各项规章制度五篇(2023年)

各项规章制度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二条 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各线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二)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一律报财务总监审批,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方予借支。凡职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一条第一款。

  (四)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五)各项借款金额3000元以内按上述程序办理,超过3000元以上的需报请财务总监审批。

  (六)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三条 出差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一)住宿 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均每天不能超过80元,主办业务不能超过60元,业务员不能超过45元。高层领导因工作需要住宿费超过80元标准后经财务部总监批准后可予报销。

  (二)出差补助 按出差起止时间每天补助30元。

  (三)市内短途交通费 控制在人均每天30元以内,凭票据报销。

  (四)其他杂费 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五)车船票 按出差规定的往返地点、里程,凭票据核准报销。

  (六)根据出差人员事先理好的报销单据,先由主管会计对单据全面审核,同时按出差天数填上住勤补贴,然后由部门经理签认报有关各线主管领导批准,财务经理审核后,方能报销。

  (七)出差坐飞机,需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三个月亏损单位人员出差,一律不准乘坐飞机(特殊情况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一)总公司本部各业务部的业务招待费,控制在各部门完成的营业收入的2。5‰之内,由部门经理掌握,总公司本部的各行政职能部门,按总公司分配下达指标使用,由财务部经理掌握,下属公司根据完成的营业收入,控制在4‰内,由经理掌握开支,超过一部分一律在年终利润分配留成公益金中予以扣除。

  (二)属指标内的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数字分明,先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用途,部门经理加签证实,再报财务经理审核,然后由各线主管领导审批,方能付款报销。

  (三)超指标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董事长批准,方能报销。

  第五条 福利费、医药费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职工本人医药费可按公费医疗待遇,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实报实销;临时工凭区级以上医院发票报销50%。

  (二)公司职员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子(女)凭区以上医院证明享受医药费待遇,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只准一个孩子享受医疗费全报待遇,其余子女享受半费待遇。职工无职业的父母凭以上医院单据报销一半医药费(家属名单由人事部门核定)。

  (三)职工子女学杂费,凭有效发票,经人事部经理签认,财务部经理审核,给予报销。

  (四)煤气瓶购置费凭有效发票一次性报销200元,夫妻双方在本公司系统工作的,只能报一方。

  (五)其他福利及医药费开支,50元以下由财务部经理批准,50元-500元由总会计师批准,超过500元的开支一律报财务部总监批准。

  第六条 其他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一)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元以内的凭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先由经办人和部门经理签名后,报分管领导批准,然后送财务经理审核报销。超过20**元以上的须报财务总监批准。

  (二)属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费用,20**元以内的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20**元-5000元的,报财务总监批准,超过5000元的报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 补充说明

  如经费开支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各项规章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其内部运行机制,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县人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农业、财政、畜牧、监察、人保财险公司为成员的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五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即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财税所所长、农服站站长、兽医站站长、村委会主任为成员。村委会组建成立工作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农服站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为工作组成员。

  二、奇台县农村各种补贴和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领导小组依政策规定按时、有序兑现各种补贴和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三、各乡镇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掌握行政补贴项目进展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对村、组、农户各种补贴的审核、复查和督促落实;村委会工作组上报各类数据的审核;受灾面积的核查和理赔资金的督促工作;及时上传社情民意,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监督运行程序,做到公开、公*、公正、透明,真正把国家的惠农政策用足用好。

  四、村委会工作组负责宣传国家及区、州、县各种优惠政策;所在村各种补贴的兑现、登记和公示工作;种植业面积和各类牲畜数据的统计核实,种植业、畜牧业台帐的建立;种植业和畜牧业投保户、保项的登记、保费的收取和公示工作;种植业和畜牧业受灾面积的核实上报和理赔资金的公示、登记和发放工作。

  五、各乡镇领导小组组长均为奇台县农业保险灾害损失鉴定及理赔工作组成员。

  六、保费收取。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保费收取,农服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保费收取,登记好投保户、保项花名册,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七、灾情上报。村级防疫员负责畜牧业受灾情况统计,农经站工作人员负责种植业受灾情况统计,受灾情况汇总经张榜公布后交村委会工作组长(村委会主任)把关签字报乡镇领导小组,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分类报畜牧兽医局和农经局,由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汇总后报县人保财险公司。

  八、保险理赔,人保财险公司接到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受灾情况后3个工作日完成核灾,履行赔偿义务。具体由县人保财险公司根据核查结果,分类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拨付理赔资金,畜牧兽医局、农经局分类拨付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乡镇领导小组审核后分类拨付村委会工作组,由村级防疫员和农经站工作人员直接发放至农户,并做好发放公示、登记工作,一式四份,一份存档,一份交乡镇领导小组、一份交畜牧兽医局、农经局,一份交人保财险公司。

  九、工作运行经费按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提取,具体标准以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为准。

  十、本管理办法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各项规章制度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当天值日校级领导执行,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政教室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管线领导请假,课务调整单报教导室,请假条报政教室。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委托人填好课务调整单、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证明。

  3、请假一天经处室主任批准,三天内经管线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校长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3天。女性年满23周岁,男性年满25周岁为晚婚,晚婚假为18天(节假日应计算在内)。

  产假:暂定为半年(一学期)。在假期内只享受个人账户和70%的绩效工资,不得享受学校任何福利。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4天。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下午上班前找值日领导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3天、事假1天扣5元,旷工1天扣15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一天及以上的事假每天扣10元。本月全勤奖不够的从下个月扣除。

  7、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10元。

  8、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9、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政教室,便于统计。

  10、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1、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小学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年级组长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小学领导蹲点包年级制度

  一、学校校委会成员都要实现包年级、包组,协助年级组长和组织本年级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会议精神,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蹲点领导必须保证一月两次到所包年级坐班办公,参加备、教、改、辅,维护办公秩序,协助清点坐班人数,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小于两小时。

  三、蹲点领导每周、每期听课不得少于上级规定的节数。

  四、蹲点领导要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切实了解师生的学生、工作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教师的思想、情绪、家庭生活等情况也要了如指掌。

  五、蹲点领导要强化所包年级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向上、遵纪守法、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会待人、做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六、蹲点领导要及时处理好本年级、本组的偶发事件,协调好本年级的有关工作。

  七、蹲点领导所在年级的教学成绩应稳步提高,领导参与教师教学质量奖惩。

  八、召开本年级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批评不良倾向,部署新的工作。

  **小学值周领导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工作管理,有效地发挥值周领导的主观能动作用,建立良好的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秩序,发挥调控、指挥、监督的效能,特制定本职责。

  一、校级领导实行轮流值周制,凡当周的值周校领导负责当周学校日常工作,做好接待上级检查和维护日常正常工作的运转。

  二、负责督促值日干部和教师按时到岗,工作不折不扣到位。

  三、负责处理当周偶发事件和外围协调工作。

  四、负责抽查教师考勤工作。

  五、负责流动红旗颁授工作。

  六、做好一周工作小结,督促校务日志记载。

  七、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后,教师方能离校。

  **小学值周教师职责

  为了搞好学校值日工作,明确责任,发挥值日教师的作用,为学校领导的决策和计划实施提供第一手材料,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供保障。特制定本职责。

  一、负责督促值日生按时到岗到位。

  二、负责管理好学校校纪、校风、校容、校貌及安全工作.

  三、每天早晨、中午,必须由一名值日教师带领导部分值日生对学生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记载。

  四、负责教师的考勤并及时公布考勤情况。

  五、负责每日两次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对整队情况进行记载。

  六、每天早操放学、集合时间(或特殊情况学校偶尔集合)值日老师要按指定的楼道口负责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工作。*时上下课时也要维护好楼道口秩序。

  七、值日教师课间活动时间要到室外巡视,负责安全、纪律、环卫等工作。

  八、协助值日领导处理当日偶发事件和日常琐事。

  九、值日老师到岗时间为:上午、中午提前40分钟到校,放学推迟20分钟后离校。

  十、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值日教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全部离校校后,教师方能离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室、教导主任、总务处、德育室、师训室、各学科教研组长、学校信息中心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证,持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狠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附小网站

  2、建立附小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准开设网吧和歌舞厅。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楼梯、楼道、栏杆、扶手、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学楼、教工宿舍的走廓、楼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操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楼梯梯道、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插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操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药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上下楼道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性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消防法》,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门房要安排专门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中小学安全须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刀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各项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精神,推进《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在地税部门的落实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地税系统重点岗位监督工作,根据《XXX省/市地税系统强化重点岗位监督的办法》,结合我县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岗位监督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反腐倡廉*署要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重点岗位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管理,进一步促进制度落实,增强监督实效,防范岗位风险,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我县地税部门惩防体系建设。

  第三条开展重点岗位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原则,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原则,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地监督和案头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岗位监督工作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县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落实,纪检*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纪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

  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重点岗位重点监督事项监督到位。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岗位是指系统内税(费、基金)执法、财务资金(包括国有资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资金,下同)管理,涉税行政审批、物资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管理、票证发票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执法和廉政风险相对较高的岗位。

  本办法所称的重点监督事项是指系统内重点岗位上权力相对比较集中、存在较高风险、疏于监管容易引发严重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

  第六条我局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督促重点岗位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增强自律意识,切实完善监督措施和手段,适当进行轮岗交流,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岗位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自我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监督事项和内容

  第七条税(费、基金)执法岗位监督:重点对税(费、基金)管户管理、征收管理、资金安全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事项

  包括:

  (一)管户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将辖区内应登记的管户登记并纳入征管信息系统管理;是否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是否认真落实管户巡查制度,是否对假停业、假注销、假失踪纳税人进行巡查,有效防止漏征漏管现象;是否按照县局划分范围进行登记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况。

  (二)征收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征收各项税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缩小征收范围的情况,有无不征、少征、多征税费现象,有无违反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摊派税款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核定税款;是否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清理欠税。

  (三)税费资金安全管理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限期限额”结报规定,是否存在截留、积压、贪污、挪用、转引税费等问题;已结报的税款是否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规费、基金是否缴入规定账户并进行及时核算、对账和按时上解、划缴;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预算级次、入库级次或混库现象;是否存在违规设臵税款过渡户和税款私存现象;税款退库是否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人为延迟退库、随意退库问题。

  (四)税务稽查方面:重点监督举报案件和转办、交办案件是否按规定及时受理,是否存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

  问题;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实施检查,是否按规定标准收集证据,查处问题是否定性准确;是否按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是否严格执行大要案件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程序受理和组织听证;是否按规定及时送达执行文书,是否按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是否按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涉嫌犯罪案件是否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五)行政处罚方面:重点监督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及处罚权限是否合法,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具体处罚裁量是否合法适当,行政处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是否存在违规越权处罚或处罚严重失当等问题。

  (六)税费政策落实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具体税收政策规定,是否存在随意变通政策规定等行为;监督是否认真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存在落实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执行规费、基金相关规定,是否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及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计征基金;是否按照规定做好已缴证明自开票、代开票和换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免缴基金认定。

  第八条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监督:重点对经费收支、经费管理、经费审批、装备及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包括:重点监督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开设及使用账户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各种手段套取财务资金(包括国有资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资金),隐瞒资产处臵收入、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私设“小金库”问题;是否存在贪污、挪用、转移财务资金或套用单位各类资金用于炒股、投资及违规借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项目开支不按规定标准程序审批的现象;装备及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财务管理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核算、登记管理、使用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否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第九条涉税行政审批岗位监督:重点对审批内容、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审批条件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包括:

  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开展具体审批工作,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情况;监督是否对减免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资料不齐全、涉税文书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减免税审批决定是否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作出;有无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而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是否按规定设立纳税人减免税登记台账。

  第十条物资服务采购岗位监督:重点对采购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包括:重点监督物资服务采购是否编制购臵计划,并纳入当年预算;对应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服务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办理集中采购;是否存在违反采购程序或不按规定

各项规章制度5

  一、口啼疫

  育肥猪:28-35日龄初免,隔一个月加强免疫,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种猪:种公猪每年免疫2-3次。种母猪空怀期和怀孕前期免疫,每年2-3次。

  二、猪瘟

  育肥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种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育肥猪:35日龄首免,1月后加强免疫母猪配种前免疫,每年2次。公猪每年接种2次。

  四、其它免疫病种

  育肥猪:丹、肺二联苗、伪狂犬病苗、猪副寒苗、链球菌苗。种公母猪:前述可加细小病毒苗、乙脑苗。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阅读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1)

——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1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

  2、在上级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燃油炉的操作、维修及安全运行工作和日常管理。

  3、负责燃油炉及其所属各设备及所有油路管道阀门等的维修保养和故障检修。

  4、严格按照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巡视制度上岗经常巡视和检查所有设备防止缺油和超压、超温现象的"发生。

  5、做好日常各项设备的保养工作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保证燃油炉正常运行。

  6、按时抄表巡视燃油炉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7、负责燃油房内的清洁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8、燃油房值班人员重点检查项目有:燃料、油箱温度、燃油炉油位、油泵运转情况及电机温度、供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做好计划用油进油工作搞好技术革新节能工作尽量减少油的损耗并注意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及报表。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准睡觉以及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任何事情。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2)

——微机室各项规章制度

微机室各项规章制度1

  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微机的"作用,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作以下规定:

  1、学生进入进入微机室,必须列队并有秩序对号入座。

  2、要听从指挥,举止文明,保持室内安静。

  3、开机后首先检查机器,填好使用记录,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4、讲究卫生,禁止在室内、走廊乱扔乱吐,及时清扫,确保室内外整洁卫生。

  5、关心爱护机器设备,严禁触摸搬动。严禁使用耳机。按要求正确进行上机操作,严禁学生随意操作微机。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微机损坏,处以1—5倍的经济陪偿。

  6、爱护桌、椅,如有损坏,视情节及损坏程度处以1—5倍的经济陪偿。

  7、微机或桌、椅损坏如查不出损坏者,由任微机课教师按上述规定赔偿。

  8、学生只允许带课本、笔进入微机室,保持室内卫生。

  9、操作结束,按要求将机器关好,整理好键盘,桌椅,填好使用记录,由老师验收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微机室。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3)

——教育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教育机构各项规章制度1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1、依法审批。县级以下(含县级)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本县辖区内举办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历教育机构,或举办学前教育、其他文化教育等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严格准入。坚持审批公*、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条件和准入关。举办者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办学申请,(在乡镇办学的,中心小学要结合本乡镇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及布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并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审核申办者的材料和资格,实地考察其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后依法审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及时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县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3、加强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本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民办教育机构的变更和终止,由举办者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依法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终止的,当地中心小学要积极配合,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中心小学要加强对本辖区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教学、学籍、师资、教育统计、德育、安全、稳定等工作进行常规业务指导和管理。

  4、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

  5、实行广告备案制,杜绝虚假宣传。民办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或简章须送办学审批机关备案。民办教育机构的宣传广告和招生简章应与实际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内容相一致,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

  6、禁止有偿和超出业务范围招生。民办教育机构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有偿招生,也不得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招生。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数量应该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7、课程设置。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不得擅自删减、增加课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认真履行办学章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8、教职员工管理。民办教育机构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民办教育机构应与教职员工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组织教职员工参加相关培训,接受继续教育。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员工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

  9、学生管理。民办学历教育机构应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应客观真实地记录学生的相关情况。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须按《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要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体卫艺工作,加强法纪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并使用幼儿在园报告册。

  10、民办教育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举办者(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舍设施、设备要符合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防范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把安全管理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细小环节,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1、民办教育机构在放假期间,不得将校舍租借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办培训班或其他用途。

  12、完善财务制度。民办教育机构要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如实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新机制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并作好相关报账工作。民办教育机构要委托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每年年底将审计结果报送办学审批机关备案,并按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依法报送年检。

  13、规范收费。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县物价部门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在学校显眼位置予以公示后方能收取,并使用规定票据。

  14、严禁非法集资,规范使用教育经费和资源。民办教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其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赞助金、储备金、抵押金等,不得跨学年或跨学程收费。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不得虚假出资,不得抽逃办学投入,不得将学校的设备和资金挪作它用,也不得擅自将办学场所改作它用。

  15、等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内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等级管理。按办学投入、办学规模和办学水*评为A类、B类、C类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民办教育机构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拉开差距。两年一评,能上能下。

  16、年度评估和奖惩。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督导。每年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连续两年评估为不合格的,依法注销其办学资格。对评估为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17、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民办教育机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4)

——技师规章制度5篇

技师规章制度1

  一、出勤时间及考勤制度:

  1、出勤工作时间:白班12:00—00:00,夜班00:00—收工

  2、考勤制度

  ①员工每月规定可以休假2天,但休假必需提前1-15天向有关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休假;休假名额全天为2个。

  ②有重要的、紧急的事需临时请假者必需向有关管理人员说明请假原因,经管理人员协商批准后,填写请假条;病假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医生的休假证明和医院收费单,经核实后才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必须向当班管理人员汇报,事后要补办有关手续。)

  ④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包括参加培训、公司大扫除、会议)。违者将按下表规定进行处罚:

  ⑤如需换班或顶牌者,必需向有关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后才能换班或顶牌,否则当旷工或迟到处理。

  ⑥技师在当班时间内,有事需要临时出去一会的(30分钟内),一定要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出去,否则作擅自离岗处理,并予以处罚款20元/次。如超出规定时间按迟到双倍处罚。

  二、技师轮牌与上钟规定:

  1、轮牌不上钟或上钟时态度不好等原因是由技师本人主观行为造成被既定钟者经查实予处罚20元/次。

  2、上钟时不按规定说服务用语违者处罚20元/次,讲不标准罚10元/次。

  3、客人投诉态度不好或服务不认真经查实处罚20元/次。

  4、工作不协调、无礼待客者予以处罚20元/次。

  5、技师在钟房被管理通知上钟后,等待点钟的技师等客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间过牌不上钟者一律处罚50元/次。

  7、技师上钟时不准戴戒指和留长指甲或擦有色甲油,违者处罚10元/次。

  8、技师下钟后故意不翻牌当过牌处理并罚款50元/次。

  9、技师上钟时间不准介绍其他技师上点钟,违者扣除当事人5个点钟当排钟计算。由部长或迎宾报安排技师的,无论任何原因都算是排钟;由客人点的技师才能算点钟。

  10、技师使用的工具篮、热毛巾桶、毛巾等必须按规定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准乱放,违者处罚10元/次。

  11、私自调动牌位者罚款30元/次。

  12、技师在钟房管理叫到上钟后一律不准买钟,违者按过牌处罚50元/次。

  13、技师在上钟埋单不可吃零食或异味大的食物(榴莲、大蒜、臭豆腐等等),如造成客人投诉处罚10元/次。

  14、钟房管理叫某技师上钟时,如叫到三次该技师还未及时去上钟的情况下,当作过牌处理罚款。

  15、本公司员工在公司必须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不准打架,不准辱骂同事或者管理人员,违者一律处罚50-100元,严重的送*部门处理。

  16、本公司员工在顾客前不准议论其他员工,不准议论公司制度,经查实处罚50-100元/次。

  17、任保员工每天的工单必须自己保存好,如果工单不对,必须在开出工单的第二天核对。如果遗失工单,以公司财务出的钟数为准。当月所有的工单在次月的10号前两天交给财务,并注明排钟、点钟、加班、修脚的数量。否则后果自负。

  18、技师上钟需按顺序上钟不准挑客,否则一律处罚20元一次(注:进房后从自己的左手方向起)。

  19、技师在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在技师房内睡觉,否则罚款20元一次(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同申请)

  20、任何员工不得在公司内乱扔果皮,瓜子壳等垃圾,否则10元/次。

  21、技师点钟,加班,加钟一律不动牌。

  22、下钟时间前后误差不超过三分钟,否则处罚20元/次。

  23、任何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否则处罚20元/次。

  24、公司任何员工不准私自携带顾客的贵宾卡,储值卡否则一经发现将处罚200元/次,有私自使用者按十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部门处理。

  25、技师上钟时间非工作需要不准私自走出房间,否则罚款20元/次。

  26、上钟时接到通知有点钟等时,应及时与正在服务的客人沟通是否加钟,如需加钟请及时告知管理,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20元/次。

  27、上钟时间不准看电视或(听电话超过15秒)造成客人投诉处罚20元/次。

  28、因加班推迟上班的技师,在未到上班时间自愿翻牌上钟,一律要动牌,缺技师的情况,管理人员可按排加班不动牌。

  三、薪酬制度:

  1.薪酬管理原则

  (1)新学徒

  新学徒培训期间,公司包食包住,没有工资。经培训合格成为新技师能独立正式上岗的第一个月保底工资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1500.00元),第二个月开始保底工资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每完成一个顾客的工作按40%提成,多劳多得,上不封顶。(比如:一个月内你创收了8000元,即可提成40%,你本人应得3200元。如因客源不足,你一个月只创收了3000元,提成40%不足1500元,有公司补足1500元。

  (2)正式技师

  正式技师必须要有1年以上的实践操作经验或有公司考核认为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公司提供包食包住,每月保底工资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工资提成按照新员工的方法40%执行。

  (3)其它

  a.每位技师每开一个会员卡,其本人可提成10元。

  b.晚上12时后开始接客的提成按50%计取。

  c.会员使用会员卡时,员工的提成都是按常规50%提成。(即会员使用200元卡或350元卡时,按200元的每次是16元、350元的每次29元的50%提成给技师)

  2.薪资支付

  当月10号至15号支付上个月的工资。

  四、入职和离职的规定:

  ⑴入职规定:

  ①入职技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和道德品质,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②入职技师必须经本公司指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要经本公司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⑵离职规定:

  ①离职者,必须在离职前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上交

技师规章制度2

  足疗技师本着提高公司收益、爱护公司财物、节约公司资源的态度进行工作,打造知名品牌,做如下规定:

  1.禁止在工作场所及走廊,前厅吸烟、打电话,禁止在非上钟时间内在大厅及走廊停留违者处10元罚款。

  2.技师见客人及公司领导必须问好,违者每人每次处10元罚款。

  3.技师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者处10元罚款。迟到半小时以上示情况处理。

  4.工作时间出入公司不请假者处50元罚款。

  5.技师抢终、挑钟、不上钟,相互介绍技师上钟每次处50元罚款。(上钟不能停留超过3分钟)

  6.技师要注重仪容仪表,工作服穿戴整洁,上岗戴牌、微笑服务、违者处10元。

  7.技师被客人投诉,经核实后该技师处20元罚款。技师服务质量有问题被投诉并且客人不买单,该技师自己买单

  8.客人要求换技师,技师必须有礼貌离开,不准有情绪,不准讲家乡话骂人,违者处50元罚款。

  9.技师禁止上钟带电话,接电话违者处10元罚款。

  10.禁止使用公司座机、一次性水杯、纸巾、棉签,、私穿公司拖鞋、所有公司物品,发现一次处10元处罚

  11.技师排钟不上钟拉尾牌处理,严重者停牌整顿。示情节严重处罚。

  12.禁止非上钟时间内在大厅与客人聊天发现一次处10元罚款(经理批准除外)。

  13.上钟时间没有达到,提前下钟者,处50元罚款,上钟时间超出10分钟以上按加钟算。并先告知总台。

  14.上钟时间不能看电视,不能与客人发生口角,违者罚款20元。多与客人沟通。

  15.技师跑单,必须补单并处30元罚款,下错单遭客人投诉处30元罚款,下单字迹不工整、客号、工号不准确难以辨认做跑单处理。

  16.出现问题与上级联系,不要直接与服务员及技师发生争论如有发现无论什么原因处50~100元罚款。(下班期间给予解决)

  17.技师在开会时,遵守会议纪律违者处10元罚款。

  18.技师禁止使用矿泉水烫毛巾违者处20元罚款。

  19.技师不准代请假,不准电话请假,代打卡违者处50元罚款。(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主管批准后方能请假)

  20.技师无论何原因打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开除处理。

  21.当排到技师上钟时,不管排错否先上钟,下钟后再处理。

  22.技师对待客人不能有藐视语,不敬语,爱理不理等态度。违者处50元。

  23.在公司任意角落(走道,大厅,房间),见到客人必须有礼貌行礼(贵宾下午好),违者每次10元处罚

  24.技师不可以替客人买单,违者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示情况处理。

技师规章制度3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技师守则和国家、*法令法规及条例,执行规范技术操作;

  3、严禁在公司内进行“黄、赌、毒”行为,严禁利用*招揽客人,索要小费或其它好处,违者立即终止合作,且不作任何结算;

  4、严禁赂他人为自己谋取利益,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且不作任何结算。

  5、如在公司有盗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且不作任何结算,情况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拾到物品不及时归还者,视为偷窃行为,立即终止合作,且不作任何结算。

  二、技师岗位职责

  1、技师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运作程序,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一切工作;

  2、其他部门人员和其他合作技师团结协作,具有合作精神;

  3、当班时间不可擅自离岗、空闲时间必须在休息室等待钟房安排上钟,有事需离岗者必须由当班管理层申请同意方有效。

  三、制度章程

  1、班前会提前15分钟点到时技师之间不得互相替代报工号,违者扣6分,班前会迟到者扣2分,是指点到之后赶到和没散会赶到的,点到时间为准迟到半小时内扣5分,迟到30-60分钟内扣8分,迟到1-2小时扣20分,迟到2-4小时内扣40分,星期六、日和重节假日双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不办任何手续。

  2、班时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化淡妆(粉底、口红、腮红、眼影提供给客人用的物品(例如:纸巾、水杯等),违者扣4分;不得私拿公司物品,违者缴回物品且扣40分,情节严重者除名处理,不结算工资。

  9、客人未到先开电视者扣2分,上钟时间看电视者扣5分,打瞌睡者扣10分,以上行为引起客人投诉双倍处罚。

  10、技师必须清楚填写各种单据(房卡、服务单等),如因技师未交单或未填写清楚造成的损失由技师自己赔偿,另扣6分。

  11、不按派工单上钟,并私自串房者扣6分,上钟时拿错派工单,延误其他技师上钟者扣10分。

  12、客人在上钟期间或下钟后立刻离开,技师一定要送客人到指定地方,违者扣6分,引起客人投诉扣10分。

  13、上钟期间私自换房者,引起房态混乱者扣6分。客人换房或换技师首先需通知楼层服务人员,由服务人员了解后予以换技师或换房,若未经过服务人员证实私自换技师扣20分。

  14、技师有权拒绝客人的任何非份要求,但要注意语气,不要粗鲁,甚至辱骂客人,违者扣40-80分,情节严重十倍处罚;但如果客人强意侵犯技师时,而技师不叫楼层服务人员,被巡房时发现有越轨现象者,其技师将视为“*按摩”处理,立即除名,不给予结算任何费用。

  15、技师两个钟之内不可上洗手间,如必须去,则需在顾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员工洗手间,如私自用客用洗手间者扣6分。

  16、技师上钟时不愿为客人服务(说自己很累,不舒服,没吃饭等)并说一些不中听的言语,而被退钟的,按挑客处理。技师挑客、选客,拒绝为客人服务者,轻者扣40分,严重者双倍处罚,被客人退钟不礼貌者,视情节轻重10-40分,情节严重者双倍处罚。

  17、做钟过程中,技师之间互相聊天不认真者扣5分,引起客人投诉者扣10分,如影响隔壁客人扣20分。

  18、对公司各项消费不熟,误传公司价目表内容,导致客人在结帐时投诉者,依情节轻重扣5-10分,如因此客人不买单,由技师赔偿并处罚。

  19、技师下钟后客人在房间逗留的",应提醒客人保管好贵重物品和锁牌,如未提醒客人扣10分,因此而造成客人物品丢失,除处罚外须赔偿客人物品价值同等金额。

  20、客人未到先起钟者,3分钟内扣6分,超过3分钟,按偷钟处理。

  21、轮牌不上钟者,扣10分,并停牌一天;当班时间点钟不上者,扣20分,并停牌一天。

  22、不服从上司领导安排或顶撞上司者,扣40-100分,不服从处罚擅自撕毁公司罚款单据者扣40分,以上情节严重者将立即终止合作,不给予结算任何费用。

  23、私自骚扰休息厅、钟房、管理层工作者扣20分,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合作,不给予结算任何费用。

  24、上钟期间发现客人损坏公司物品知情不报,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25、技师在服务过程中,没按公司培训的手法为客人服务或偷工减料者,扣20分。被客人投诉手法者,一律停牌培训合格为止。

技师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技师

  2、本制度最终解释、修改权属本中心管理当局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足浴行业规律制定

  4、本制度所阐述的关于技师上钟方面的操作均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勤

  1、技师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员不得未经主管允许私自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2、技师上下班必须点到,凡点到不在者,作迟到、早退处理。

  3、技师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罚款10元,10-30分钟罚款20元,

  30-60分钟罚款30元,1小时以上罚款50元,2小时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3小时以上作旷工1天处理。

  4、技师不可无故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1天罚款200元,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且凡有旷工行为者,一律推迟发放工资(以旷工1天推迟3天计算)。

  5、技师正式上班后,每月有3天公休,出勤不满月的按每满10天可公休1天的方法计算,原则上不准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人员提前申请,每月底要提前申请下月的公休(新入职有保底的技师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须达到满勤,否则不予计算保底,病假除外)。

  6、请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的病例和收费证明并经公司核实,特殊情况(意外事件)才能请事假,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内由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2天以上当月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发放。

  第三章日常行为要求

  1、技师上钟要讲究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上班必须穿工衣、戴工牌,化淡妆,不能留指甲,戴戒指和手链等饰品上钟,违者处以5-10元罚款。

  2、技师要礼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热情问候,不能在营业区奔跑、大声喧哗,更不能在走道、房间、技师房等地议论客人、公司是非,违者除书面检讨外不处以及0-50元罚款。

  3、技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我;

  (2)打人、骂人、打架、聚众斗殴;

  (3)偷盗、拾物瞒而不交、隐藏、侵占他人财物;

  (4)制造、传播谣言给公司、他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5)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6)违反国家法律。

  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200-400元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重者交由*机关处理,解雇时扣除所有工资。

  4、技师无论何时都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中心正常运作、影响中心制度的行为,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50-200元罚款。

  5、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顶撞上司工作安排,违者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用电梯出入(除接送客人外),不准占用客房和客区,违者每次罚款10元。

  7、技师不得带有情绪上钟,若被投诉者每次罚款50元。

  8、技师因服务态度被投诉者,处以50-100元罚款;因手法被投诉者,停牌培训2天并通过老师试钟后方可上钟,一个月被累计投诉2次者,罚款100元并停牌培训7天。

  9、技师违规后,拒签罚款单者,给予加倍罚款;如不签者有2名管理人员签字生效。

  10、与其它部门同事要团结和睦、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有争吵、打骂行为;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则除书面检讨外并处以2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违约金。

技师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XX健康会所所有技师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属XX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足浴行业规律制定

  4、本制度所阐述的关于技师上钟方面的操作均本着公*、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勤

  1、技师上班分早、晚班,留牌值班人员不得未经主管允许私自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2、技师上下班必须点到,凡点到不在者,做迟到、早退处理。

  3、技师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早退10—30分钟罚款20元,30分钟—1小时罚款30元,超过一小时罚5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4、技师不可无故旷工,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5、技师正式上钟后每月有三天公休,出勤不满月的按每满十天可公休1天的方法计算,原则上不准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门主管人员提前申请,每月底要提前申请下月公休。(新入职有保底的技师每月初正常休假外,必须达到满勤,否则不予计算保底,病假除外。)

  6、请病假或因病辞职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的病例和收费证明并经公司核实,特殊情况(意外事件)才能请事假,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生效,半天以内由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2天以上工资延迟相应的天数发放当月工资。

  第三章日常行为要求

  1、技师上钟要讲究仪容、仪表、仪态和礼貌;上班必须穿工衣、工鞋、戴工牌,化淡妆,不能留指甲、戴戒指和手链等饰品上钟,违者处以5—10元罚款。

  2、技师要礼貌待客、尊重上司;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热情问候,不能在营业区奔跑、大声喧哗,更不能在走道、房间、技师房等地议论客人、公司是非,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10—50元罚款。

  3、技师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组织、煽动或参与闹事、怠工、*;

  (2)打人、骂人、打架、聚众斗殴;

  (3)偷盗、拾物瞒而不交、隐藏、侵占他人财物;

  (4)制造、传播谣言给公司、给他人造成名誉、经济损失;

  (5)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6)违反国家法律。

  有以上行为者将处以200—400元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重者交*机关处理,解雇时扣除所有工资。

  4、技师无论何时都不能与客人串通,让客人出面干扰部门正常运作、影响部门制度的行为。违者除书面检讨外还处以50—200元罚款。

  5、必须遵守“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顶撞上司工作安排,违者将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还将立即解雇。

  6、上下班不能从前厅大门或可用电梯出入,不准占用客用房间和客用休息区,违者罚款10元/次。

  7、技师不得有厌倦情绪上钟或带情绪上钟,遭客人投诉者罚50元/次。

  8、技师因服务态度被客人投诉者,处以50—100元罚款;因手法被客人投诉者,停牌培训两天并通过老师试钟后方可上钟,一个月被累计投诉2次者,罚款100元并停牌培训七天。

  9、技师违规后,拒签罚款单者,给予加倍罚款;如不签者有两名管理人员签字生效。

  10、与各部门同事要团结和睦、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有争吵、打骂行为。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否则除书面检讨外并处以2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立即解雇扣除所有违约金。

  11、技师上班时间用餐时间为30分钟,超出用餐时间一律按迟到处理。

  12、技师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叫上钟不在,除特殊情况外(需经过主管同意),违者罚10元/次

  13、下班后不可无故在公司逗留或留宿,特数情况须经上司许可,否则罚20—50元/次。

  第四章上下钟规程

  1、技师上钟必须认真做好上钟前准备,配备好足浴用品,并化好淡妆。

  2、技师在接到上钟指令,必须5分钟内到指定房间,超过5—10分钟罚款10元,11—20分钟罚款20元。

  3、技师上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上钟流程和按摩程序、时间进行。

  4、任何技师不可私自挑客、退客,违者罚20—50元/次。不可擅自窜房,违者罚10元—20元/次。

  5、技师上钟要看准时间,不得偷钟、少时间,违者按5元/分钟计算处罚。

  6、技师上钟要技师、主动向服务员反馈房间信息。如:茶水、饮品是否到位、其他技师是否到位、客人是否损坏房间物品,若视而不见引起客人投诉者相关技师罚10元/次。

  7、技师上钟要礼貌,及时询问客人按摩的感觉,接受客人合理的要求和意见

  8、技师上钟严禁帮人点钟其他技师,违者罚50元/次

  9、技师上钟不得将大量的水弄到地面上,或将垃圾乱丢影响清洁,违者罚10元/次。

  10、技师被退钟,应视视为正常情况,温和有礼的对客人讲“不好意思,请稍等,马上再帮您安排”轻轻退出,不得有不满行为,违者罚款20—50元/次,退钟或提前下钟要及时通知调配。

  11、技师上钟要清楚、准确、机智回答客人对公司消费项目的的询问,不可一问三不知。不准随意宣扬公司内部制度,跟不可泄露公司商业机密,不得向客人讲公司不完善之处,不得说有损公司名誉和他人隐私之事,违者罚款20—50元次。

  12、技师上钟,不准看电视、饮食、在沙发上睡觉;不准将灯全部关掉;禁止带手机上钟或在营业区接打电话;违者罚20—50元/次。

  13、技师上钟,发现客人有脚气、嵌甲,要主动向客人推销修脚、治脚气。

  14、技师上钟,如客人上洗手间,要主动带去带回,违者罚5元/次

  15、技师上钟,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为客人服务。做到生熟不欺、贫富不欺,不得偷工减料,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和赠品,拾到客人物品要技师上交,轻者罚50—100元,重者罚款300元并作开出处理。

  16、技师上钟必须询问客人要消费多久,是否加钟,遭客人投诉者罚10元/次。

  17、技师下钟,要收好按摩用品,胶袋、毛巾、桶、篮子等不得遗留在房间,离房是要向客人“您好,我是**号,欢迎您再次光临。”

  18、买单作假、私吞钱物者、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并作开除处理。

  19、技师不得有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要爱护公司的设施设备,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并罚款50元。

  20、技师入职即签一年的劳动合同,期间请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者合同自动延迟相应的天数。

  21、技师违规有口头警告、抄制度、罚款、停牌、解雇开除等处理方式;开除除罚款外另不退还违约金。

  第五章技师房纪律要求

  1、技师必须遵守技师纪律,爱护技师房卫生,不得在技师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弄脏墙壁,损坏公司物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书面检讨外处以10—50元罚款。

  2、在技师房不的大声喧哗、打闹、打骂,否则将罚10—100元处理。

  3、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技师房,否则罚20元/次处理

  4、技师房不得有偷盗行为违者除罚款外并作开除处理。

  5、技师非上钟时间不得离开技师房,外出须通知上司和钟房,避免叫钟不在,引起客人投诉。

  6、技师违规以批评教育为主,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为辅。

  4、足疗技师管理规章制度

  1、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每一分钟罚一元,超过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好工牌。

  3、女性技师上钟前必须化淡妆,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带戒指,男技师必须保持形象整洁。

  4.技师上钟之前必须按正规程序操作,如有不报钟造成走单的,该技师要负责买单。如有报错项目、偷钟、上钟看电视、上钟时私自串房、逗留、接听私人电话﹑带电话等

  5.技师上钟前不准挑选客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客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怠慢客人.不得私自更换技师.不得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行为。6.吧台工作人员忙时技师必须跟单送客,如没有及时跟单送客造成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

  7.不得在营业区或楼面大声喧哗,不上钟的技师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等钟或休息。

  8.如有偷窃。企管MBA贪污等行为的,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罚款三百元即当场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机关处理,拾遗不报,占为私有除赔偿一切损失外并解雇。

  9.技师休息或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申请签批方可、如请假在第二个工作日起将相关证明交给主管人员。

  10.技师一律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

  11.如技师有熟客预约可留牌,留牌要通知主管方可生效。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超过半小时取消留牌并打后牌处理。

  12.技师上钟时所用物品以及洗脚盆用完后摆放整齐,药水不准倒在指定的地方外。

  13.技师碰到客人必须主动打招呼。

  14.技师在上钟时其他技师不得向房内张望,上钟技师不得看电视,不得与其他技师说工作无关的话。

  15.上钟报他人号码取消该技师提成。

  16.不可以电话请假除特别原因以外,旷工一天200元,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17.如若有客人投诉其服务态度不好者。

  18.不得跟客人说其他技师的坏话,不得搬弄是非,更不得说有损本店声誉的话。

  19.技师不得随意离开技师房,以免上钟时找不到该技师,如有要事必须经过上司同意方可出去办理。

  20.未经允许不得在店内沐浴,不得随意动用任何公用物品(如毛巾等)。

  21.头排不上钟者一律打后排处理,如有特殊原因要向主管申请同意方可。

  22.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财物,处处维护本店利益。积极参加各项培训活动,遵守企业经营活动纪律。

  23.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保持足疗工具的清洁卫生状态,做到一客一清。

  24.迎宾时必须姿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不可嬉戏打闹,靠墙下蹲或玩弄手机之类。

  25.员工上班时一律不得沐浴,如有特殊原因须向主管级人员申请方可批准,员工沐浴时不得使用店里的沐浴产品及毛巾等。

  26.所有员工不得使用店内的公共财物。

  27.休息室不得让非本店人员进入。

  2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让任何人留宿店中,一经发现罚款300元,重者开除!

  29.不得顶撞、辱骂、诽谤领导!如有违者罚款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5)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3篇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1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随时接受上经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消防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由院长确定一名院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病房护士长是本科室、病房防火责任人,对所在科室、病房防火工作负责。各岗位的职工对本岗位的防火工作负责。

  3.医院各级、各岗位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4.任何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5.医院应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医疗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防火工作: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观念。积极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分析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的措施和方法。

  (3)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配备足够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4)制定、建立和完善医院防火制度,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并开展训练活动。

  (5)听取防火职能部门对医院防火工作的汇报,采纳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6)医院在新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对*面布局、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供水等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

  6.各级防火责任人应做好本部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教育本部门和各岗位人员遵守执行医院制定的以下防火制度:

  (1)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科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处吸烟、烤火或其他火源热源的使用。

  (2)不准私烧电炉或高温电热器具,因工作需要经医院领导批准,允许使用的科室,要加强管理,定人使用,并做到人走、停电时关闭电源。

  (3)用火、用气、用电和电器使用部门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和因素,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有贵重设备,精密仪器的科室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并经常对设备、仪器及电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压不正常时不得使用,人走、停电时应关闭电源。

  (5)各科室各部位要爱护和保管好所在科室、部位的灭火设备和器材,使之良好好用,不得随意损坏,一旦发现损坏,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查明原因,视情况赔偿。

  (6)不得隐瞒火灾,发生火灾时要勇于扑救,并报火警电话“119”。

  7、违反本制度的科室或个人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触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和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或报请上级*给予表彰、奖励。

各项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条例2

  一、 凡在项目工程内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种防火规章制度,增强防火责任心,杜绝人为火险、火灾事故发生。

  二、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区域内(施工需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 重申“六不准”的规定,即不准宿舍内照明用60瓦以上的灯泡,严禁在灯泡周围烤衣服;不准个人私烧电炉;不准吸倒床烟;不准用汽油、香胶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准在宿舍内和禁止用火范围内用火;不准在大房间内私自搭设小房间。

  四、 施工现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动用明火,确实需用明火时,必须由上级的动火批准手续。

  五、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与油类物资以及性质向抵触的物资混存。在存放地周围10米内禁止吸烟动火,在高空焊接作业时,应将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点的场所焊接时有专人看守。

  六、 施工现场的木工房间,不准熬胶、生火、吸烟,生产中留下的一切废料每天都要工完场清。

  七、 严禁在现场(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均应安装漏电开关。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超负荷用电。如火险、火灾发生,任何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119),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 严禁动用和损坏施工现场(宿舍)区内的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撕毁损坏防火宣传标语、标记、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 项目防火负责人在接到施工任务时,应将消防布局、消防给水、消防通道等统一规划,坚持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处理,在自身不能处理的情况下,应及时报有关部门,便于及时整改和处理。

  十、 施工现场(宿舍)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一律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6)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 (菁选3篇)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1

  为了加强对校区的管理,规范校区的教育教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以人为本,质量兴校,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合江小学校区管理制度。

  一、升降*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要求升降*。

  2、升*时间为每周一课间操、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

  3、按升旗仪式的程序主持。

  4、*下讲话要事先定主题,定发言人,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史和国情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高尚情操。

  5、升旗时,全体师生要肃立,行队礼、注目礼,不得做无关动作,唱*时,声音洪亮,节奏要统一。

  6、每天举行一次升降旗,遇到天气恶劣时,按《*法》的要求,不进行升降旗。

  二、作息制度

  1、要求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 学校要组织按时放学。

  2、上课不拖堂,课外不挤占学生的休息时间加班补课。

  3、不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办赢利性辅导班。

  4、教师有事要向校长或村小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三、开课制度

  严格按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类课程,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在检查中少课程的扣5元,就地进行更正。

  四、教学常规

  1、计划、总结常规

  A、计划、总结包括学校、德育、班主任、教学、辅导、安全及校务如:教研、少先队等。

  B、教学计划应含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生分析、具体措施、研究课题、进度安排等6个方面;教学总结应从教学成果、情况分析、教学反思、改进方法等方面来写。

  C、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未达到要求的一份扣1元。

  2、备课常规:教学备课应深入分析教材,钻研课标,了解学情,精心设计教案。

  质量:

  A、有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B、有重点、难点;

  C、有流程设计(含导入、展开、过渡、练习、合作交流、学法指导、教具学具的使用、板书、小结等);

  D、每单元有分析、小结、学生考试成绩单、试卷;E、三至六年级作文分开备,全期不少于16课时;

  F、备课要有日期、每两周写一篇教学反思。在检查中,缺一项扣1元。

  3、上课常规

  A、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B、不准无教案上课、迟到、早退、拖堂;

  C、上课不准吸烟、接打电话、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D、不准坐着上课;

  E、着装庄重朴素整洁,使用普通话教学;

  F、每两周至少要上一节电教课,违者一次扣2元。

  4、作业常规

  数量:语文每天一次,数学每天一次,三至六年级作文每期8篇,重点批改不少于4篇。

  质量:批改作业要细致,评出等级,标明日期,发现错误应指出或更正。作文详批详改,要附批语,并划出错别字。除作文以外其他作业应当天发给学生,不准搞惩罚性作业,提倡多写正面鼓励性批语,违反一条扣2元。

  5、辅导常规

  数量:每月写辅导记录两篇

  质量:辅导内容明确,对象为学困生、缺课生和兴趣特长生。有具体的时间和对象,每期写2次阶段性总结(原因分析、改进方法),在检查中缺一次扣2元。

  6、教研常规

  A、按时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并承当一定的教研任务,有自己的研究课题,每期写一份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或总结。

  B、每月写业务笔记2篇。

  C、每月听课任务:主人教师8节;教师4节。

  D、写政治学习笔记2篇,在检查中少一节扣2元。

  五用书制度

  1、规范用书,认真地预测学生数,订足教材。

  2、按教育局统一要求,严格按规定订书。

  3、由中心校统一征订。

  六、招生管理

  1、招一年级新生,凭户口册报名、注册。

  2、新招生要满6周岁才能入学。

  3、未入学的学生,教师要向村委汇报,并配合村委上门发动,要求其家长限期送子女入学。

  4、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七、卫生制度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三、五彻底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爱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啖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开展经常性的防腐防疫工作

  5、桌凳整齐、清洁。无蜘蛛网灰尘。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八、安全管理制度

  1、校区在开学初要制定好师生安全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认真写好总结

  2、校区要成立师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任组员,师生齐抓共管。

  3、要随时随地做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书面记录。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5、要利用思品课、时事课、社会课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守法。

  6、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对违纪学生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

  7、要关心学生,遇到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要及时通知家长,伤、病送正规医院治疗。

  8、上体育课、劳动课,开展室外活动等,教师在课前或活动前要认真强调师生安全。

  9、不准学生下河、下水库洗澡,教育学生不准在不安全的地方活动或开展不安全的活动。

  10、保障信息畅通,发现师生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1、遇到学生未按时上学、逃学、旷课等违纪现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2、节假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确保校产安全。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形象,依法办学。

  14、加强放火防盗工作,做到无相关事故发生。

  15、教职工来人来客(特别是要留宿的)一定要先登记后接待。

  16、不准学生坐无牌、无证的车辆等。

  17、搞好校园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防治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8、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十项禁令”,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各种学习用具、复习资料、报刊杂志等,严禁在职教师家养家教。

  九、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好校产管理台帐,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2、教师离校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

  3、校舍、课桌椅不准向外租借。

  4、学校校产要经常进行维修。

  5、调离时,要实行校产交接制。

  十、财务管理制度

  规范办学,按文收费。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2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1、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2、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各项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各项规章制度5篇(扩展7)

——最新食堂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最新食堂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保证xx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全体员工和客人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员工食堂(餐饮部各厨房)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堂卫生管理细则

  第三条餐具卫生。

  (1)每日使用过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擦拭。

  (2)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标明不同。

  (3)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任何环节缺一不可。

  (4)清洗时,须在水池里放入5‰-1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以40℃为宜;然后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清洗.

  (5)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消毒,蒸汽温度不低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等,应用药物浸泡消毒(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6)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冲洗、消毒后,方可再用。

  (7)消毒后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放入指定位置并加盖封闭,以防细菌侵入。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气体、污物和易燃易爆鞠品等。

  (9)下班时,有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洗碗间的柜门和房间门窗。

  第四条人员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合法有效的《健康证》,否则不予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统一办理《健康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3)食堂工作人员须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后再次体检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接触原材料

  (5)每月都要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6)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上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第五条卫生检查。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不定时地抽查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等,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食堂和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全面检查食堂、餐厅的卫生状况,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等相应的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六条食品卫生

  (1)厨师在进货验收环节要严把质量关,要除了要检查食品有效期、包装是否正常外,还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的情况。

  (2)应加强食品保存期间的安全检查,需要低温、保险保存的物品必须存入指定冷库,不得随意存放在常温环境中。

  (3)向员工或客人提供食品时,相关人员必须对所发放的冷冻、保险食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腐败、变质的食品时一律不得对外发放。

  (4)每日应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订货,库存数量不得超过2天的使用需要量,对于有日期限制的食品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坚决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品。

  第七条员工餐厅卫生。

  (1)员工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员工餐厅必须每天清洁1—3次,每周定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进行全面的杀虫消毒。杀虫剂与消毒剂分开摆放,并指派专人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应穿戴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手接触或沾染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夹子等用具取用。

  (4)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如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卫生清洁。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一律要检查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报xx安委会。

  第九条本卫生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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