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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完整版】

时间:2022-12-28 18: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3年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完整版】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u

  20**年x月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

  XX: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0327378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u

  20**年x月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阅读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1)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篇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XXXXXXX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XXX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立业务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1、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3、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2

**: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3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x,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x

  **x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住房公积金更换印章的介绍信

  介绍信

  XX市住房公积金:

  兹介绍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联系办理公司旧印章换新印章事宜 ,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介绍信

  附:学校/单位介绍信模版

  介绍信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 ]介字第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存根)

  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编号: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7

**x: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住房公积金更换印章的介绍信

  介绍信

  XX市住房公积金:

  兹介绍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联系办理公司旧印章换新印章事宜 ,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介绍信

  附:学校/单位介绍信模版

  介绍信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 ]介字第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存根)

  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编号: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9

  XX: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0******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u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

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2)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篇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住房公积金更换印章的介绍信

  介绍信

  XX市住房公积金:

  兹介绍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联系办理公司旧印章换新印章事宜 ,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介绍信

  附:学校/单位介绍信模版

  介绍信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 ]介字第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存根)

  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编号: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2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XXXXXXX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XXX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立业务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1、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3、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3

介 绍 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 月 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4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住房公积金更换印章的介绍信

  介绍信

  XX市住房公积金:

  兹介绍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联系办理公司旧印章换新印章事宜 ,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介绍信

  附:学校/单位介绍信模版

  介绍信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 ]介字第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存根)

  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编号: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5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x,于**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

  开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9**x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x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公司

  年 月 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7

**银行**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025697 )经办人员** (身份证号码:**********************x),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

  此致

敬礼!

  XX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8

**x: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 月 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9

XX:

  兹有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于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x,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x

  **x

  ****年**月**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3)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篇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

  兹有我单位李敏同志,女,身份证号:3701021985XXXXXXXX,前往你处为孟令森同志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 请予以接洽。

  XXXX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立业务办理流程:

  1、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3、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1、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3、目前执行的规定比例为市内四区执行单位个人各10%-15%,区市县执行单位个人各7%-15%。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2

江苏银行**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经办人员** (身份证号码:**x),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麦锡金属处理技术服务(苏州)有限公司

  (盖章)

  20**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身份证号****************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4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兹有我单位员工_________,女,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前往你处为_________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x

  20**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6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 )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 ),前往你处办理单位参保证明打印的.业务,该证明用于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篇八:住房公积金更换印章的介绍信

  介绍信

  XX市住房公积金:

  兹介绍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联系办理公司旧印章换新印章事宜 ,敬请接洽并予以协助。

  此致 敬礼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介绍信

  附:学校/单位介绍信模版

  介绍信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

  兹介绍我单位 到你处申请经济学双学位学习,请予以接洽。

  该同学(同志)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我单位对此事表示支持。 此致

  敬礼

  ** ****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转移介绍信

  [ ]介字第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存根)

  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介绍信

  编号: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7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8

  介 绍 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 月 日

  介绍信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单位

  年 月

  ****,日

  介绍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时间日期

  介绍信 字第号: 兹介绍 同志等名 到你处 请接洽 (有效日期 天)年 月 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9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x,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x

  **x

  ****年**月**日

公积金单位介绍信10

**: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x年x月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4)

——公积金介绍信10篇

公积金介绍信1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2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3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分公司

  **年**月**日

  拓展: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缴存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由工作单位出具,有效期3 个月;离婚证有效期6 个月。未婚证须原件,结婚证和离婚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购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十复印件,付款税务票据(原件+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70%)

  4、购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票据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件+复件)

  5、缴存人在宁都开户的存折或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银行夫妻双方均需提取的,提供各自的银行帐号,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公积金介绍信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x

  ****年**月**日

公积金介绍信5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6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转 载于: :提取公积金介绍信模板)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 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 月 日

公积金介绍信8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9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公积金介绍信10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分公司

  **年**月**日

  拓展: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缴存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由工作单位出具,有效期3 个月;离婚证有效期6 个月。未婚证须原件,结婚证和离婚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购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十复印件,付款税务票据(原件+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70%)

  4、购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票据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件+复件)

  5、缴存人在宁都开户的存折或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银行夫妻双方均需提取的,提供各自的银行帐号,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5)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篇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2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3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x中心

  帐号:**********************

  开户行:**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 **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由于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年**月 **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5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6

******x: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x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单位账号:19041778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14001850008050501544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7

**: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8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9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

**x: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于****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

  **年**月**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6)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10篇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身份证号**************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2

  XX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 公司职工 同志 ,符合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集体户口迁入条件,请贵处予以接洽办理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的介绍信范文四

  XX派出所:

  兹有 等 位同志,因 前来办理迁入、迁出、出生、复退落户、死亡、参军、逮捕注销户口手续,请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一、介绍信的结构和写法:

  1.标题

  在第一行居中写介绍信三个字。

  2.称谓

  另起一行,顶格写收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加同志、先生、女士等称呼,再加冒号。

  3.正文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一般要写清楚:(1)派遣人员的姓名、人数、身份、职务、职称等。(2)说明所要联系的工作、接洽的.事项等。(3)对收信单位或个人的希望、要求等,如请接洽等。

  4.结尾

  写上表示致敬或者祝愿的话,如此致 敬礼等。

  5.单位名称和日期

  二、介绍信的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3.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3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4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5

派出所:

  兹有我公司职工 与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南路 (初婚)于20 年 月 日结婚,于20 年 月 日生一男孩,取名为 ,系第一胎,现申请给儿子 上户,请给予办理上户手续为盼。

  特此介绍。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年 月 日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6

江苏银行苏州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XXXX)经办人员王彬(身份证号码:),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XXXXX

  希协助为荷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7

___________:

  兹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北京搜房科技发展科技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科技发展限公司

  ****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8

  XX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 公司职工 同志 ,符合青建集团股份公司集体户口迁入条件,请贵处予以接洽办理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的介绍信范文四

  XX派出所:

  兹有 等 位同志,因 前来办理迁入、迁出、出生、复退落户、死亡、参军、逮捕注销户口手续,请接洽。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一、介绍信的结构和写法:

  1.标题

  在第一行居中写介绍信三个字。

  2.称谓

  另起一行,顶格写收信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加同志、先生、女士等称呼,再加冒号。

  3.正文

  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不分段。一般要写清楚:(1)派遣人员的姓名、人数、身份、职务、职称等。(2)说明所要联系的工作、接洽的事项等。(3)对收信单位或个人的希望、要求等,如请接洽等。

  4.结尾

  写上表示致敬或者祝愿的话,如此致 敬礼等。

  5.单位名称和日期

  二、介绍信的写作要求

  1.接洽事宜要写得具体、简明。

  2.要注明使用介绍信的有效期限,天数要大写。

  3.字迹要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9

XX:

  兹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于XX年X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搜房科技发展科技限公司分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科技发展限公司

  x年x月x日

办理公积金介绍信10

**银行**分行: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x)经办人员王彬(身份证号码:********),前往你处办理领取园区公积金会员卡事宜,请接洽!

  希协助为谢

此致

敬礼!

  介绍人:**

  20**年x月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7)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篇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2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3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4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5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于****年**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x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名: **x中心

  帐号:**********************

  开户行:**x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 **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由于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年**月 **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7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8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9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称:(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原单位名称)

20**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介绍信10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身份证号*****************,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此致

  敬礼!

  20**年x月x日

  办理住房公积金介绍信篇三: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此致

  敬礼!

  xu

  20**年x月x日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好的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开户申请书、开户决议、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缴交人员明细表)、介绍信、单位公章及财务大、小印预留印鉴等材料。(注:若单位启始缴交时间与单位成立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或工会决议)到开户办事处办理。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开户回单连同职工开户清册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并预留财务印鉴后,中心柜员将预留印鉴卡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开户回单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注意事项:

  单位如低于标准比例开户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提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职工*或工会决议、上年度及本年证明亏损的财务报表。须经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单位下全部或部分职工按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需申请特殊账户或组合帐户,开户时除须提供正常的开户手续外,还需填写《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住房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提供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申请、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的决议、上述职工近一年工资表。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8)

——公积金介绍信10篇

公积金介绍信1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2

**********x:

  兹有我公司员工**********x,身份证号码:************x,于**********年******x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x

  **年x月x日

公积金介绍信3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4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5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分公司

  **年**月**日

  拓展: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缴存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由工作单位出具,有效期3 个月;离婚证有效期6 个月。未婚证须原件,结婚证和离婚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购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十复印件,付款税务票据(原件+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70%)

  4、购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票据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件+复件)

  5、缴存人在宁都开户的存折或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银行夫妻双方均需提取的.,提供各自的银行帐号,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公积金介绍信6

  (一)开户单位提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各项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4、新开户单位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和个人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需另外提交《职工*决议》。

  (二)开户单位填写表格

  1、《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

  2、领取并填报印鉴卡(加盖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单位开户信息,扫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和《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单位专管员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确认无误并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单位开户相关规定

  1、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单位开户,且每个单位只能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县市管理部)建立一个单位帐户。

  2、开户工作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知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和汇缴公积金。

  3、开户时比例超过上、下限的由分中心(管理部)提交归集处审批后办理。

  4、单位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

  5、《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确认回执单》。

  6、《职工*决议》(缴交比例低于5%或高于12%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一)个人开户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录用证明类文件: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原件;

  ②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3、工资证明类文件: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见样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开户填写表格

  《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一式二份(单位须提供电子版)。

  (三)办理流程

  1、初审柜员受理并核对单位专管员所提交的以上各资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2、初审柜员在公积金软件系统中登记录入个人开户信息,扫描《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规定的)和录用证明类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到系统中。

  3、初审柜员提交复核柜员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初审柜员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交由单位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

  5、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并将《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返还单位专管员。

  (四)个人开户相关规定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3倍,下限为我市上年度公布社*工资标准的60%。

  2、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必须一致。

  3、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5、新开户单位,在个人开户业务完成后,初审柜员须告之单位专管员,按中心规定及时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

  6、单位新开户职工缴存基数超过规定的,单位须提交《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由初审柜员扫描后报归集处审批。

  7、个人开户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各级审批不通过须及时在系统中说明原因并提交初审柜员。

  (五)存档要件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复印件;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以上之一即可)。

  2、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到本单位第一个月发薪工资表复印件。

  4、单位新增职工,缴存基数超过上限规定的,留存《代扣缴纳个税承诺书》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职工变更清册》。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确认回执单》。

公积金介绍信7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8

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

  开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分公司

  **年**月**日

公积金介绍信9

  积分申请介绍信

  介绍信 上海市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兹介绍我公司工作人员**x前往贵单位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项目的相关事宜,

  请给予接洽办理为谢!**有限公司

  积分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办事指南 受理依据

  1、《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令第2号)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40号)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31号)办理程序

  1、来沪人员向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

  5、注册完成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7、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8、单位将相关持证人的申请积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首次申请的,单位人事专员还需持单位材料至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9、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10、受理点调阅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11、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12、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明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

  一、《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未经批准的各类中介机构不能代理注册,如有上述情况,受理点可以不予受理。

  3、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申请人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

  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

  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

  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申报材料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

  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

  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具有资质的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7、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积分材料(对应积分指标,申请人可自愿提供):

  1、学历、学位证书(需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的聘书、专业技术类职资格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用人单位所聘岗位与专业、工种需相符;

  (2)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需注册并在有效注册期内;

  (3)在外省市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4)国家级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行业特有的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国有大企业提供的,予以认可;其他单位提供的,需提请设在本市的鉴定机构予以验证。

  (5)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应有评审表(无需提供,但档案中应有相关材料)。

  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4、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5、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积分所需材料:

  (1)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

  (2)工商档案机读材料;

  (3)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

  (4)用人单位出具的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名单(须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6、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三、持证人同住配偶和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胞及以上的只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具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6、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

  明; 申请积分对象信息变更、增加同住人信息、补办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 (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一、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申请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条件与新办居住证条件相同;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同时更新居住证卡内信息;

  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补办

  1、申请人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指南 受理居住证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事告知编码:

  一、项目名称:受理居住证申请

  二、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 上海市人民*令第 2 号)。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 6 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须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

  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 6 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 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⑴劳动(聘用)合同指本人与单位订劳动(聘用)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⑵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 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 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的证明(说明:营业执照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⑵参加本市 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缴费证明【指申办当月在缴费状态,并前 12 个月正常缴费累计缴满 6 个月(不包 括补缴月份)】要本人或单位到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打印缴费证明,金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石化卫零路 357 号或朱泾镇健康路 271 号);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部门认 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 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公积金介绍信10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分公司

  **年**月**日

  拓展: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缴存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或离婚证。未婚证由工作单位出具,有效期3 个月;离婚证有效期6 个月。未婚证须原件,结婚证和离婚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购商品房的需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十复印件,付款税务票据(原件+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70%)

  4、购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完税票据和销售不动产发票和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件+复件)

  5、缴存人在宁都开户的存折或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任一银行夫妻双方均需提取的,提供各自的银行帐号,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9)

——单位介绍信作文3篇

单位介绍信作文1

  证明兹有我单位***前往贵处,全权处理**事宜,请予接洽为盼!

  ***单位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介绍信作文2

_____负责同志:

  您好,兹介绍_____等贰名同志,前往你处联系_____相关事宜,请接洽并协助办理。

  备注: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此致

敬礼!

  (有效期x天)

  **年x月x日

  (单位盖章)

单位介绍信作文3

  兹有我单位(单位代码:****)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x),前往你处办理**事宜,请接洽!

  希协助为荷。

  

  参保单位:XX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公积金介绍信3篇(扩展10)

——出国单位介绍信

出国单位介绍信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介绍信,介绍信是联结双方关系的一个桥梁,其目的旨在证明来人的身份,以便防止假冒。大家知道介绍信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国单位介绍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国单位介绍信1

致X国驻华*:

  XXX,身份证号:XXX,为XXX(单位名称)员工。自XX年几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任某职。我单位在XX时间段准他休假,批准他到美国旅游,不会滞留不归。 请予协助办理其签证事宜。

  单位名称:

  日期:

出国单位介绍信2

致x国驻华*:

  **x,身份证号:,为(单位名称)员工。自**年几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任某职。我单位在时间段准他休假,批准他到美国旅游,不会滞留不归出国签证单位介绍信样本出国签证单位介绍信样本。请予协助办理其签证事宜。

  单位名称:

  20**年**月**日

出国单位介绍信3

美国驻华*: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_________(单位名称)。

  自______年___月至今一直在我单位任___职。我单位在时间段准他休假,批准他到美国旅游,不会滞留不归。

  请予协助办理其签证事宜。

  单位名称: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国单位介绍信4

尊敬的驻*X国领事馆签证处官员:

  您们好!

  本人姓名**x, 家住X国X市,住宅电话是(XX)XXXX-XXXX。今特写此信介绍我的** (邀请人与被邀请人关系)**x(被邀请人姓名)于20**年X月X日至20**年X月X日到我家探亲。我的身份证号码是**********。

  我将负担其在此期间的一切开销。XXX(被邀请人姓名)的生日是X年X月X日;在**国的住址是:XXX XXX ,XXX。

  请负责官员予以批准,特此致谢,

  (邀请人签名)

  **x

  20**年X月X日

  出国探亲手续

  l、被探亲人所发出的邀请函。

  2、自己与被探亲人关系的公证书(凭户口簿或有关单位证明去公证处办理)。

  3、个人身份公证(也是凭有关证明去公证处办理,如已退休就得办退休证明,还要写明退休金多少)。

  4、要办一本因私护照(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5、购买出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探亲人年龄超过70岁,则须由被探亲人在境外购买。

  6、订购到被探亲人处的"往返机票(只拿订坐单,不用交钱)。

  7、到出访国驻华*或领事馆签证,也可将有关资料寄往被探亲人,由其在该国的有关机构(如移民局)办妥签证后再寄给你。

  还要提醒你,在办理有关手续前应访问一下所前往国家的相关网站,进一步了解特别要求。另外在买往返机票时要注意机票的有效期:是一个月有效还是三个月有效?还是六个月有效?有效期还应考虑时差。

出国单位介绍信5

尊敬的签证官:

  您好!

  我是一名自助游爱好者,计划于20**年x月x日带**岁的儿子出发去****国自助旅游,**月**日回国,这段时间是他的放假期间。**美丽的自然环境和繁华的现代都市都深深吸引着我。我希望能利用假期带儿子一起领略**国怡人的风光。我保证遵守当地法规,按时回国,因为:

  一、我有很好的工作,在公司的重要部门任职,属于当地收入较高而且稳定的工作。

  二、我的丈夫在***有自己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后),经营良好。

  三、我们在***有自己的房产。

  希望您能接受我的申请,顺祝您工作顺利!

出国单位介绍信6

  X国驻**/领事馆签证处的先生/女士: 您好! 由_____(组团旅行社)组织的___________(团号)旅行团________(人数)于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年、月、日)至贵国_____________(旅游地点)旅游。 望准允签证办理事项。 (附:旅游团人员名单) (编号及单位全称) (年、月、日)于(城市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负责人签署: XXXXXXXX

  签署人职务:

出国单位介绍信7

*局出入境管理局:

  兹介绍我单位**x,前往贵处为下述人员办理相关证件:

  请为持号护照的籍人员,x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延期。

  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领导签字

委托人签字

  20**年**月**日

出国单位介绍信8

致:英国驻北京*

  尹先生,出生日期:****年4月13日,护照号码:**x,是我公司的总经理。他从****年9月18日起在我们公司工作。他在4月19日和4月22日去英国旅行。所有费用将由他自己承担。他的工资是28万人民币。我们在此保证他会准时回到*。

  公司:**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电话:**x

传真:**x

  日期:20**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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