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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梯年检费用范文(通用5篇)

时间:2022-05-07 11: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上海,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截至2019年,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上海电梯年检费用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上海电梯年检费用5篇

【篇1】上海电梯年检费用

银川车辆年检流程及费用

首先是准备工作,有两项。第一是处理违章,这里要注意的是,最好提前1-3天处理。因为你交完罚款,交警系统要有个消除违章的过程,没消除你就办不了年检,我就是因为这个,白跑了两趟。去交警队或在网上交完罚款后可以通过银川交警网查询,查到你没有违章了,就可以去年检啦。第二是买两个必备的东西,一是三角架(如果你找中介,中介会拿一个给你暂时用,不过你年年都年检,买一个一劳永逸啦),二是拓印纸。这些车管所附近的商店都有,都是每年都用的到的。三是灭火器。

然后就开着你的车车去车管所啦。首先是去检测车间检测性能,从车管所南面的检测中心进去,开到里面有排队的,跟着排。有个工作人员拿着单子挨个外检,拿着你的行驶证给她,让她检测你的车辆外观,她会给你两张单子,一张放在车上,一张拿去交费。可是你车还要排队啊,所以最好两个人去,呵呵。拿着交费单子去旁边的检测中心交检测费,检测费是车检100,环检60,还有个75,总共235。去车管所大厅先交下车船税,等会要用的。我的是1.6的排量,今年300元车船税。回到车跟前,终于排到你了吧,这时会有工作人员上来开车,你就到检测中心大厅等着吧。等到检测完毕,工作人员会拿着钥匙、表格进来找你,车会停在外面。你到大厅领取你的检测报告、环检标志后,就准备去给交警检查了哦。

现在整理下资料吧,首先是从检测中心拿到的四张单子,检验单、外观单、查验记录表、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然后是强制保险的第三联,然后是行驶证复印件,然后是车船税缴费单,总共7张单子,订到一起。然后拿出拓印纸,打开车前盖,找到你的车架号,把拓印纸贴上去,用钥匙划,把车架号拓印到纸上。然后把这张拓印纸贴到机动车检验记录表上。拿着这些单子、行驶证、三角架,开车去车管所西边的检测中心排队,等待交警检查。排到你的时候把前盖打开,让交警看车架号。

然后拿着你所有的东东去车管所大厅最西边,领个号,等着吧。办完手续后,会给你个年检贴。一切完毕啦。

总结费用:车船税300+上线检测费245=545元,自己来很省吧,呵呵。

【篇2】上海电梯年检费用

电梯年检所需资料

1.维保合同

2.上一年度电梯检验报告

3.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使用单位电梯人员操作证(司机证及安全管理员证)复印件

5.电梯报检申请表使用单位盖章签字并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6.电梯使用登记证(上面需贴有上一年度检验标志)复印件;(注册过的电梯不带)

7.电梯自检报告(检验人员检查时交给他)

【篇3】上海电梯年检费用

曳引驱动与强制驱动电梯

报告编号:

重庆市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注 册 代 码 31105001132016018930

使 用 编 号 1#

使 用 单 位 巴南区盛腾宾馆

维 保 单 位 遵义台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自 检 日 期 年 月 日

遵义台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注 意 事 项

 

1.本记录依据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定期检验。

2.本记录的检验内容、要求、方法均应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3.检验结论栏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第十九条规定的要求填写。

4. 本记录用“√”表示“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无此项”。

5. 本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6.本报告需有自检人员、批准人员签字、自检员资格证号、维保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和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否则报告无效。

7.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标准或者更早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8.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检。

9. 本报告一式二份,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重庆市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p

< cla>

使用单位代码

/

使用登记证编号

/

p

< cla>

设备使用地点

巴南区盛腾宾馆

单位内编号

1#

p

< cla>

安全管理人员

熊伟

联系电话

187********

p

< cla>

制造单位名称

苏州台菱电梯有限公司

制造日期

2014年9月

p

< cla>

最近一次改造单位

/

最近一次改造日期

/

p

< cla>

产品型号

TDTT

产品编号

D201408078

p

< cla>

维护保养单位

遵义台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电话

158********

p

< cla>

设备名称

☑客梯 □货梯 □观光梯 □医用梯 □汽车电梯

控制屏型号

TKTT

p

< cla>

设备类型

√有机房 □ 无机房

设备型式

√ 曳引驱动 □ 强制驱动

p

< cla>

设备

技术

参数

设备

基本

信息

额定载重量

1000kg

额定速度

1.5 m/s

p

< cla>

层站门数

5 层 5 站 5 门

控制方式

集选

p

< cla>

驱动主机编号

14MX32821

控制屏编号

D201408078

p

< cla>

轿厢限速器

型号

XS-240F

轿厢限速器编号

114060062

p

< cla>

对重限速器

型号

/

对重限速器编号

/

p

< cla>

限速器下次

确认日期

2020年 01月

下次制动试验日期

p

< cla>

电梯下次检验日期

/

p

< cla>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1、绝缘电阻测量仪 2、钳形电流表 3、转速表 4、秒表 5、照度计

6、卷尺 7、钢直尺 8、塞尺 9、磁力线锤

p

< cla>

备注

该电梯的维护保养质量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和《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相关要求,我们公司已按照电梯检验规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结论合格。

自检结论:

合格

自检员资格证号:

自检员签字:

年 月 日

维保单位许可证编号: TS3352248-2023

(加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自检结果

整改结果

结论

1

1

技术资料

1.4

使用资料

B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要求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5)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的,1.1、1.2、1.3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

2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与通道门

C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00m;

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容易握到的把手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

2.5

照明与插座

C

(1)机房(机器设备间)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入口(或者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设置一个开关,控制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

4

2.6

主开关

B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5

2.7

驱动主机

B

2.7

驱动主机

B

(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6

2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8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B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5)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

②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③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④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和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②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3s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开门;

③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

④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7

2.9

限速器

B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8

2.10接地

C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导体(PE,地线)可靠连接

9

2.11电气绝缘

C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10

3

井道及相关设备

3.4

井道安全门

C

(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1

3.5

井道检修门

C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2

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B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

对于局部高度不大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13

3.10极限开关

B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14

3.11

井道照明

C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15

3.12底坑设施与装置

C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16

3.14

限速绳张紧装置

B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17

3.15缓冲器

B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

实测

18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C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19

4.3

轿厢安全窗(门)

C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20

4.5

对重(平衡重)

B

(1)对重(平衡重)块可靠固定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21

4.6

轿厢面积

C

(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表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且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22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B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本条(1)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23

4.9

地坎护脚板

C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24

4.10超载保护装置

C

设置当轿厢内的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时,能够发出警告信号,并且使轿厢不能运行的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最迟在轿厢内的载荷达到110%额定载重量(对于额定载重量小于750kg的电梯,最迟在超载量达到75kg)时动作,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25

5

悬挂装置

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情况

C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1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断丝的形式

钢丝绳类型

6×19

8×19

9×1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股谷(缝)断丝

1

1

1

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6d(d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26

5.2

绳端固定

C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

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3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27

5.3

补偿装置

C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28

5.5

松绳(链)保护

B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29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

C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按照以下要求检验:

①采用悬臂式曳引轮或者链轮时,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或者链条脱离链轮的装置,并且当驱动主机不装设在井道上部时,有防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之间或者链条与链轮之间的装置;

②井道内的导向滑轮、曳引轮、轿架上固定的反绳轮和补偿绳张紧轮,有防止钢丝绳脱离绳槽和进入异物的防护装置

30

6

轿门与层门

6.3

门间隙

C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mm

mm

mm

mm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31

6.4

玻璃门防拖曳措施

C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32

6.5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B

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33

6.6

门的运行和导向

B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如果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34

6.7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

B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35

6.8

紧急开锁装置

B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36

6.9

门的锁紧

B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有符合下述要求的门锁装置:

①门锁装置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

②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③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最大值

最小值

9mm

7mm

④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2)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应当符合本条(1)的要求

37

6

轿门与层门

6.10门的闭合

B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38

6.11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

B

☆(1)应当设置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外时,能够防止轿厢内的人员打开轿门离开轿厢

☆(2)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允许的最大制停距离范围内,打开对应的层门后,能够不用工具(三角钥匙或者永久性设置在现场的工具除外)从层站处打开轿门

39

6.12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C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40

7

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

7.1

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C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30m

41

7.2

底坑内的作业场地

C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42

7.3

平台上的作业场地

C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3.2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如果该平台不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满足上述(1)的要求

43

7.4

附加检修控制装置

C

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则应当在相应位置上设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2)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则通过持续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转换到“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同方向的按钮时,才能够移动轿厢

44

8

试验

8.1

平衡系数试验

C

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

45

8.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C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46

8.3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试验

B

☆(1)轿厢在井道上部空载,以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试验速度上行并触发制停部件,仅使用制停部件能使电梯停止,轿厢的移动距离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

试验速度

移动距离

范围值

/

/

/

☆(2)如果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则当制动器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并且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47

8.4轿厢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B

(2)定期检验,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48

8.5

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B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49

8.6

运行试验

C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对于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人员无需通过IC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IC卡功能

50

8.7

应急救援试验

B

(1) 在机房内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设有明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2) 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

(3)在各种装载工况下,按照本条(1)所述的应急救援程序实施操作,能够安全、及时地解救被困人员

51

8.9

空载曳引检查

B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52

8.10

上行制动工况曳引检查B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53

8.13制动试验

B

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自检结 果

整改结果

结论

1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项目

2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项目

电梯平衡系数检测图表

注:每一方格为2%的载荷量

30%

40%

45%

50%

60%

上行电流值(A)

下行电流值(A)

平衡系数

对重块数量或者总高度

%

【篇4】上海电梯年检费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电梯年检整改报告



  篇一:电梯整改请示
  关于-----电梯整改的请示
  尊敬的公司领导:
  公司现有的五台电梯型号为TKJ1000/1.0-VVVF(4台客梯)、ThJ1000/0.5-AcVV(1台货梯)的电梯,在年检中根据新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使用需对原报警装置进行整改,原装置为Ac220V工作电压,停电时不起作用,整改增设停电应急报警装置,即三方通话(已有电话)、停电应急报警、停电应急照明。增加费用为¥元。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示。
  -------------------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整改方案1份。
  篇二: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样本
  设备地点:朝阳南大街436号报告编号:bDDTDJ20XX04-0079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使用登记证号梯冀bDs
  使用单位整机编号设备名称设备类型检验类型自检日期
  保定三洋电梯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查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XX)制定,适用于定期检验自检使用。
  2.本报告由保定三洋电梯有限公司统一编制,禁止盗版使用。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人员签字和检验合格章无效。
  4.使用本报告时,只打印填写封面和前6页,可以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报告项目填写不得涂改,涂改报告无效。
  5.使用本报告做监督检验,根据项目检验要求,将结果记录在“自检结果”并对检验结果作出“检验结论”。
  6.本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及整改措施结果应由三洋电梯维修人员负责填写。结论用语“合格”、“不合格”。
  7.本报告书中要求测量数据的项目(有█标记)必须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少量文字表述不清的,可以另页说明,并在检验结果栏注明“见附页”。凡检验项目,都须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
  8.自检报告检验合格单位:电梯检验项目分为A、b、c三个类别,全部符合检验要求。
  9.不合格的电梯,须经施工单位整改。自检或复检合格方能申报验收检验。
  10.审核栏和复检审核栏应上交审核,用语为“同意检验结论,同意申  
报验收检验”,“同意检验结论,需要整改”。
  11.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可提供复印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保定三洋电梯有限公司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自检报告
  设备基本信息
  篇三: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电梯(改的)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年月日
  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一检验
  机构保存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二受检
  单位返回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受检单位须知
  1)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电梯,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2)需要在《通知书》上签署监护使用意见的整改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明确处理结果的《通知书》、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并已对上述应整改项目实施了相应的安全措施;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整改情况,检验机构将出具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并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3)对于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安全
  三受检单位保存
  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电梯,将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4)如果使用单位拟实施改造或重大维修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或者拟做停用、报废处理,应当及时在《通知书》上签署相应的意见,并且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给检验机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对应的相关手续。
  5)不合格的电梯,经整改、修理后或者解决了造成检验中止的问题后,可申请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填写规则表
  说明:
  通知书中某一栏内的内容过多,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描述,该栏内填写“见附页**”。
  

【篇5】上海电梯年检费用

曳引驱动电梯

年 度 自 检 报 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自检日期

编制 审核 批准

森赫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说 明

1、本报告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

⑴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⑵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1号修改单

⑶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信 息 表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资 质 许 可 证 号

TS33

资 质 有 效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备

技术

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控制方式

□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

□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

开门方向

□中;□左;□右;□垂直

开门方式

□自动;□手动

曳引绳根数

曳引绳直径

(mm)

缓冲器型式

□蓄能型;□耗能型

安全钳形式

□渐进式;□瞬时式

拖动方式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单速;□交流双速;□直流调速

备注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检验项目及内容

自检结果

1 技术资料

1.4B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有□ 无□

(2)安全技术档案

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有□ 无□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有□ 无□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有□ 无□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有□ 无□

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有□ 无□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人员的职责

有□ 无□

安全操作规程

有□ 无□

日常检查制度

有□ 无□

维保制度

有□ 无□

定期报检制度

有□ 无□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有□ 无□

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有□ 无□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有□ 无□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有□ 无□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电梯司机(仅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管理人员证号:

电梯司机证号:

自 查 结 论

经审查,本电梯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和1号修改单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

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表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1

2

(机

间)

2

(机

间)

△2.1

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

如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楼面高: m

梯子高: m

夹角: °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上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门宽: m

门高: m

2

△2.5.

(1)

机房照明与开关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3

2.6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4

2.7.2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5

2.8

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6

(2)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参见6.9和6.10)。

2.9

制动装置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7

△2.10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8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9

(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10

2

(机

间)

2.11

(1)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11

(2)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校验单位:

年 月

m/s

12

2.12(2)

接地

连接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3

2.13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标称电压

绝缘电阻

动力电路( V)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照明电路( V)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电气安全装置电路

( V)

14

3

3

3.4

井道安全门应符合

(1)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15

(2)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16

3.5

井道检修门应符合

(1)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17

(2)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7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18

3.10

极限

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上: mm

下: mm

19

3.11

随行

电缆

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20

3.12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2

(2)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23

3.15.2

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24

3.16

缓冲器

(1)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形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25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26

(3)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允值:

mm

实测值:

mm

27

4

轿

4

轿

4.1

轿顶

电气

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8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9

4.3.3安全窗(门)

轿厢安全窗(门)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30

4.5

对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31

4.6.2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

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32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轿厢内应装设符合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33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紧急操作地点)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34

4.9

地坎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高度

m

宽度

35

4.10

超载保护

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额定载重量

Kg轿厢内载荷

Kg

36

5

5.1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37

5.2

端部固定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38

5.3

补偿装置应符合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39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40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41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42

6

轿

6

轿门与层门

6.2

门关闭后,门间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附表1

43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附表1

44

6.3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45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46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47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48

6.5

门运行和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49

6.6

自动关

闭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50

6.7

紧急开锁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

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51

6.8

门的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52

(2)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附表1

53

(3)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54

(4)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55

6.9

门的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56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57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附表1

58

8

★8.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59

8.2

耗能缓冲器试验

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电梯才能正常运行;缓冲器完全复位的最大时间限度为120s。

s

60

8.3.2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61

8.4

对重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62

8.6空载曳引力试验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63

8.7

运行

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

64

8.8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如果电梯设有消防返回功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消防开关应当设在基站或者撤离层,防护玻璃应当完好,并且标有“消防”字样;

(2)消防功能启动后,电梯不响应外呼和内选信号,轿厢直接返回指定撤离层,开门待命。

65

8.10

上行制动试验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被可靠制停,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66

8.11

下行制动试验

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67

8.12

静态曳

引试验

(1)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68

(2)对于额定载重量按照单位轿厢有效面积不小于200kg/m3计算的非商用汽车电梯,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以1.5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表

自 检 项 目、内 容 与 要 求

自 检 结 果

69

7

7

7.2
设在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70

(4)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如果检修门(窗)的尺寸中较小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30m。

71

7.3
设在底坑内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如果检查、维修工作需要移动轿厢或可能导致轿厢的失控和意外移动,应当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置检查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该机械制停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且未进入工作位置时,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当机械制停装置进入工作位置后,仅能通过检修装置来控制轿厢的电动移动;

72

(3)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73

7.4
设在

平台上的作业场地

检查、维修机器设备的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如果该平台位于轿厢或者对重的运行通道中,应当

具有以下安全措施

(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缩回后电梯才能运行;

74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防止轿厢移动的机械锁定装置和检查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机械锁定装置处于非停放位置,能防止轿厢的所有运行;

75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76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

77

7.5

紧急操作与动态试验装置

(1)用于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如制动试验、曳引力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试验、缓冲器试验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试验等)的装置应当能在井道外操作;在停电或停梯故障造成人员被困时,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操作屏上的应急救援程序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78

(2)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除非在附近1m之内有可接近的主开关或另一停止装置。

79

7.6

附加检修装置与轿顶检修的互锁

如果需要在轿厢内、底坑或者平台上移动轿厢,则应当在相应位置上设置附加检修控制装置。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则通过持续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转换到“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同方向的按钮时,能够移动轿厢。

注:1、标注△的项目不作为无机房电梯检验项目。

2、标注★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1.6(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序号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自检结果

1

机房、滑轮间环境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2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齐全,在指定位置

3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动作灵活

4

制动器间隙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5

编码器

清洁,安装牢固

6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7

轿顶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8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9

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10

对重块及其压板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11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工作正常

12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13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齐全、有效

14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功能有效

15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16

轿门运行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17

轿厢平层精度

符合标准

18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齐全、有效

19

层门地坎

清洁

20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21

底坑环境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22

底坑急停开关

工作正常

23

减速机润滑油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24

制动衬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25

位置脉冲发生器

工作正常

26

选层器动静触点

清洁,无烧蚀

27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28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清洁,无严重油腻

29

靴衬、滚轮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0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31

层门门导靴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2

耗能缓冲器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33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工作正常

34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无松动

35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36

曳引轮槽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37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38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39

控制柜各仪表

显示正确

40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41

曳引绳绳头组合

螺母无松动

42

限速器钢丝绳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3

层门、轿门门扇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44

对重缓冲距

符合标准

45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46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47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8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49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50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51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52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53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54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附表1 门锁啮合长度,层门间隙,门地坎距离检测记录 单位(mm)

层站

检测项目

11

22

33

24

55

66

77

88

9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220

221

层门与轿厢地坎水平距离

1

门扇与门扇

门扇与立柱

门楣与地坎

门最不利点的间隙

门锁啮合长度

门刀与地坎

门锁滚轮

与地坎

层站

检测项目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440

441

442

层门与轿门地坎水平距离

门扇与门扇

门扇与立柱

门楣与地坎

门最不利点的间隙

门锁啮合长度

门刀与地坎

门锁滚轮

与地坎

经测量: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最小值为 mm;

门扇之间、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最大值为 mm;

150N人力施加最不利点时层门间隙最大值 mm;

门地坎距离最大值为 mm;

门刀与地坎间隙最小值 mm;

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最小值 mm。

自 检 结 论

该电梯按照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行了年度自行检查,运行状况良好;各项目符合 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规定和要求, 。

备 注

检验员: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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