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7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两节假期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保障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两节假期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保障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在假日期间统筹安排落实人员驻站巡查做好人员出行及公共场所客货水运建筑施工城市公共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以及运输市场监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我局紧盯方案、紧盯隐患、紧盯专题、紧盯落实,强化督促指导和执法检查,坚持不懈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站位,迅速传达,及时部署。我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督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一是研究部署“中秋”、“国庆”期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两节”假期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保障“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稳定的详细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在假日期间统筹安排,落实人员驻站、巡查,做好人员出行及公共场所、客货水运、建筑施工、城市公共交通、消防等安全监管以及运输市场监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二是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山西太原10月1日火灾事故后,我局领导第一时间对
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全县交通系统各单位深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对节日安全工作再推动、再检查、再落实,从严从实从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一线安全工作督导;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纪律,重视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迅速通过微信和电话将有关会议精神和山西太原10月1日火灾事故教训有关信息下发至局相关单位部门,我局相关科室和单位也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开展了安全生产再检查。10月8日上午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即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要求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各部门要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毫不放松底继续抓紧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此外,为深刻吸取国庆假期以来全国多起涉及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第四季度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的通知》等文件,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加强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带队围绕我县道路客货运输、交通执法、公路施工养护、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道路客货运输方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规范营运、非营运及“营转非”客车登记管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只剩一台“霍邱至潮安”均在白天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等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化管理。整治客车变相挂靠经营行为,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全面实行公司化经营。开展了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专项行动,业务部门组织所有营运驾驶员和车主分级、分层全部接受一次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教育培训和考核。
2.交通执法方面。一是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会同县公安交管多次对打击行动会商研判。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县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采取增设卡点、错时执法、区域联动、联合执法等措施,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强行闯关、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打击客运领域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二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对重点路段G105、G328、S310、县道017等路段,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矿区周边、校园、医院、客运站,加大路面巡查频率严查各类超限超载,非法危险品运输车、非法营运、非法改型等违法行为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对所辖公路、桥梁采取巡查值守、流动治超、卡点治
超等措施,排查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并在桥梁两端设置限速、限载、限高(限宽)、绕行等警示标志,确保公路桥梁安全通行。10月份以来,共查处非法营运29台,非法改型85台,抛洒扬撒15台、到期未检测11台。
3.公路施工养护方面。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按照“全摸底、严整治”要求,我局会同公安交管、第三方设计公司抽调专人对管辖范围内14条县道、106条乡道,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隐患清单、整改时限及措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目前乡道存在安全隐患已交办至各乡镇正在进行整治;县道交通安全隐患已由我局向县政府报告申请整治费用,并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分三年度拨付整治资金。当前正在进行图纸设计,拟列入2021年养护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整治实施,逐步提升我县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公路部门,重点围绕公路急弯陡坡、危桥、临水临坑、马路市场等重点路段,对公路标志、标线、标牌维护和易出现团雾、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公路应急保通等情况,开展集中巡查和物资储备,强化对现有公路和危桥风险排查治理或技术指标综合判定,尽快纳入改造计划加固除险,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三、大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全面整合我县城乡客运资源,依规回购老旧营运车辆,购置新能源客运车辆254台,其中城区公交
80台新能源公交车即将投入运营,城乡公交线路将逐步开通,督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配套完善换乘站、候车亭、站牌等附属设施,逐步改善城乡公交乘车环境,为群众提供“便利、优质、安全”的城乡公共运输服务。依托打击力度,从而促使农村非法从事运营的“面包车”逐步退出客运市场,人民群众乘车更加安全可靠。
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制度。强化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检查处罚等方式,让企业法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通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岗位。二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员参与。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为主体,着重提升干部安全意识,把****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学习宣传作为年度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邀请专家解读安全法,把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法律责任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各部门和全体干部;
以企业负责人、一线企业职工为主体,全面提升企业和职工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原来对企业法人的培训基础上,进一步向下延伸,开展对企业中层培训计划,邀请专业培训机构上门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传递到每一位员工。三是深入开展安全检查。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设施、安全隐患问题为检查重点,开展运输企业安全检查,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狠抓客车及场站安全管理。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实化责任,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切实做到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篇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为加强园区城市建设安全管理,按照市安委会印发《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制定《石化园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园区城市建设安全管理得到了显著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园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园区安全韧性作为园区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园区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和园区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园区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工作措施1: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编制制定石化园区城市公共设施专项体检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组织开展了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聘请第三方编制了市政工程、环卫、热力及燃气行业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工作措施2:推动园区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园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园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资金紧张尚未落实。工作措施3: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加强园区城市安全环境建
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园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园区城市各项安全要素。
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资金紧张尚未落实。二、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工作措施1: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完成情况:已完成。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违章建筑专项排查方案,根据检查方案进行了全面排查;组织安监、国土开展了联合检查,整治违建三处。工作措施2: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完成情况:已完成。根据局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制定了规划建设局权责清单,制定了石化园区建设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明细表,落实了各科室安全监管职责;编制了年度执法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督导检查;编制了《建筑施工安全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和建设局监督执法手册,定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按照隐患整改要求,对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拉出清单、建立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到位。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工作措施1: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在日常检查中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检查内容,进行重点督查检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行为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50216)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企业和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
工作措施2: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园区监管体系。
完成情况:已完成。强化建设单位首责。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在检查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抽测力度,督促质量责任落实;严格执行质量监督报备,重要节点全部现场。
工作措施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将工程质量安全经费纳入局工作经费。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工作措施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落实部门、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辖区范围内地下基础设施目前只有市政府承建的地下管廊,该工程截止2022年10月,尚未交付投入使用。经排查未发现风险隐患。
工作措施2: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园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资金紧张尚未落实。工作措施3:推动园区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
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资金紧张尚未落实。五、指导园区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园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措施1: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园区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完成情况:未完成。由于资金紧张尚未落实。经咨询市政数局和市给排水公司,市级正在研究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工作措施2:加强园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园区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完成情况:已完成。修建了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立了建设、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对辖区范围公用设施、市容市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园区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措施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制定《石化园区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截止2022年10月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措施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组织制定危大工程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检查。
工作措施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要求,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完成情况:已完成。组织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和园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石化园区黑名单制度;实行网上审批,所有起重机械审批全部同省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办理;组织开展了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工作措施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
完成情况:已完成。开展了违法分包、转包专项检查,暂
未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及分公司关于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我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持续针对站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确保我分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持续施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汛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针对所辖区道路、隧道、办公区、宿舍、厨房、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指示标识、用电、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保障监控分中心的安全生产。
二、全方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___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小时带班,加大外场隧道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对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加强设施设备保养运行、做好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等,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1、积极改进安全工作方法,把安全工作重心下移,树立危机意识,大力倡导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持续加强职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战斗、德才兼备的职工队伍。
3、加大监控力度,实行实时监控,快速准确传达工作信息,传达指令批示及时准确,不断提高监控水平。
篇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落实构建完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涵盖各个岗位各个风险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素质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全部达到6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76%以上;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
求,其中一级占达标煤矿的50%,力争建成智能煤矿10座,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有智能综采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2亿吨左右;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5以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1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家制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进展,及时跟进,加快配套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煤矿安全治理效能。(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地方标准。在落实好国家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积极对接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移交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1加快推动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积极推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减量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对列入当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时间停产停建、实施关闭、通过验收。(省能源局负责)2严格落实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省能源局负责)3规范产能核定工作。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组织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产能核增煤矿严格按照现
有合规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开展工作,产能置换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初次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近2年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重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产能。(省能源局负责)
4规范采矿秩序。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采矿秩序。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建成投产和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依法依规采取加快办理手续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正常组织生产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安全生产许可证超期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假数据、假报告等隐瞒作业地点和人数的;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及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经能源部门批准采用巷道式、条带式矸石充填绿色开采工艺的除外);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
限作业的;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采深超800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停产停建矿井违规复产复建,技改煤矿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违法施工顺序施工的;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以隐患整改、维护性推进名义组织生产的;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或者隐患排查治理弄虚作假的;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对煤矿存在重大隐患且符合《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中启动调查情形的,按照“谁查处、谁报告、谁调查”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岗、有职、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链条。煤矿办矿主体要优化安全管理层级,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制定本企业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办法,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对标整改,进一步规范煤矿托管行为,彻底解决乱承包和乱用工现象;鼓励引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的煤矿实行整体托管,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或整体托管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恢复生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每座煤矿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要将上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煤矿企业作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开小灶”,重点督导检查,加大服务力度,加快**煤矿安全治理难题;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
意见》《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
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落实煤炭规划区实行“先抽后建”,煤炭准备区实行“先抽后掘”,煤炭生产区实行“先抽后采”;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开展瓦斯抽采动态评判;实施突出煤层鉴定、钻孔轨迹测定、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强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动煤与瓦斯突出精准治理;超前预防煤层自燃火灾,对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按设计实施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程,采用束管监测开展火灾指标气体预测预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害防治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持续深化“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防治水分区管理,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探放水程序。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
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顶板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顶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优化支护设计,抓好特殊条件、特殊地点、特殊环节顶板防治。(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治冲击地压方面。加强《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宣贯落实,开展冲击地压调查摸底工作,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相关防冲措施。(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组织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学习贯彻“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山西煤监局牵头,省应急厅配合)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提高员工素质,严厉打击以包代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督促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学历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煤矿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组织开展风险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和岗位辨识评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各环节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煤矿办矿主体要加强对所属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的检查指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要建立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治理成效,形成本地区煤矿重大风险研判报告,并逐级向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全面开展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实现风险隐患排查由矿级领导向区队、班组、工种、岗位延伸,从2021年起,省应急厅将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开展情况列为标准化考核定级的基本条件,如不具备则直接判定不达标。(省应急厅负责)
6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以保险机构为平台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链条,构建保费费率随安全状况浮动机制,实现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煤矿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探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与煤矿实现安保互动,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省应急厅负责)
7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专业技术、安全管理和事故救援优势。推进煤矿救
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煤矿应急救援铁军。煤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要与专业煤矿救援队伍签署服务保障协议,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建设完善适用可靠的安全避险系统,确保水管、通讯线路、压风管三条生命线畅通可靠;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管监察信息平台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鼓励
和引导企业建设智能煤矿。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智能煤矿10座。(省工信厅牵头,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认真贯彻落实《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科技兴安、科技强安,紧紧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煤炭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优势,督促煤矿企业积极与产、学、研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广泛交流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智能化采煤技术装备、工作面超前支架以及掘锚一体机、盾构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在智能采煤、智能掘进、智能打钻、连续化辅助运输上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水平。(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0年底全省煤矿高档普采采煤工艺全部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正常生产建设谋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
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系统优化,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要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省能源局、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1实施煤矿分类监管监察。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科学编制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结合日常监管监察执法情况,逐一梳理分析每座煤矿的主要风险、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等情况,“一矿一册”建立档案,扎实做好煤矿分类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建设状态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分类类别,并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实施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
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前哨”作用。开展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改革和清理整顿,提高五人小组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做到机构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素质到位,真正发挥五人小组“前哨”作用。五人小组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职责,对所包保煤矿每周巡回检查1次,每月对每个包保煤矿做到全覆盖对表检查。(省应急厅负责)
3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
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级政府要为监管监察
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对本地区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要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并对全省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我省煤矿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纳入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根据省级制定的方案,明确本地区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工作推进部门,建立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资金、政策方面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智能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等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片联系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各地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地区和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五)强化舆论宣传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篇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血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一、整体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完善和落实血站从根本上消除医疗卫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力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明确,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工作措施(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
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文件,推进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
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
三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四)严肃问效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篇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word格式-可编辑-感谢下载支持今年以来,XXX公司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积极防范、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狠抓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XXX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公司2020年1至7月份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XXX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逢会必讲安全,通过党委(中心组)带头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深入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宣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召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3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8次,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验收、同总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安全事故,努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XXX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在XXX公司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基层领导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三)精准施策,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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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XXX公司实际,强化对生产板块领域的安全监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共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7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重点时段节点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确保了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周密部署,做好岁末年初取暖安全工作
为全面做好XXX公司岁末年初安全取暖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XXX公司重点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摸排,定期开展走访。
(五)防控结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
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下发上级机关的《关于疫情期间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知》,报送企业存在的困难,要完善复产复工相关资料、做好设备维修及返岗人员登记管理,确保尽快复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六)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及生产现场防灭火工作
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会议、微信推送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有效预防生产现场火灾发生,XXX公司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村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格落实网格化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灭火压力不减、责任不空。
(七)强化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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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XXX公司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内7家涉危外协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进行了摸排,要求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加强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周及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提高XXX公司广大群众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意识,XXX公司通过设置宣传栏、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以全国第十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制定印发了《2020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于6月16日在广场参加了区应急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50余人(次),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活动正在开展中。6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问答活动。
(九)加强预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为及时防范汛期暴雨、大风天气带来的损失,及时向各村发布雨情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预防措施,不定时推送防灾减灾相关制度及常识,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提升了防灾减灾水平;XXX公司于4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自然灾害隐患点排查,重点对危房、低洼地带、避险场所等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的隐患排查,XXX公司共排查出13个自然灾害隐患点,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度汛。
(十)积极防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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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XXX公司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情信息员、应急联络员、安全监管员“三员”队伍建设,全面清点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备及应急救援机械,划定应急避难场所,确保一旦出现灾害险情,人员及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培训不认真等问题;二是各村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网格化管理未能有效落实,微信应用平台宣传不及时、不到位;三是XXX公司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少,缺乏必要的专业力量和执法装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篇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方案总结
中学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局关于学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把全面排查整治与聚焦重点领域贯穿全过程,把提高安全意识与狠抓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建章立制与压紧压实责任贯穿全过程,着力化解影响制约学校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责任机制,着力提升学校安防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安全标准高、稳定基础牢、防控能力强、师生员工满意、家长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二、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成员: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三、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着力消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四、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校教职工观看专题片,并进行相互交流。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对全校师生安全宣讲全覆盖,校长、班主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讲。三是广泛组织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大讨论,通过显示屏、宣传栏、板报、校园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平台,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
全宣传活动。四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风险整治,积极参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有效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
(二)全面强化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校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把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落实学校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三是强化校长室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一是严密风险防控。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和责任清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清单》“两张清单”管理及公示制度,落实化解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管控、公告制度。二是落实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市局《交办清单》和学校《自查自改自报清单》“两级清单”整治制度,对风险隐患滚动管理,压茬推进,闭环销号。三是强化协调联动。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镇(街道)协同联动,促进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安全共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社区、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二是深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020年,打通
“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完成率100%,学校食堂定期清理油烟机油污。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100%,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深入开展治安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安防条件。切实落实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指导意见,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完善安防设施,加快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健全安防机制,夯实安防基础。二是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同公安机关强化巡逻守护,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二是有效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七)深入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建立完善涉危实验室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和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风险分布档案,责任到人。二是定期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摸清涉危实验室及危化品底数,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定期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学科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做好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和相关来访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准入要求,使其了解掌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等。
(八)深入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二是严格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严格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并督促认真履行照管职责。严格校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严禁超员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确保安全运行。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四是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结合实际不断优化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九)深入开展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摸清校舍安全底数,落实学校建筑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完善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地基沉陷等区域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在建项目施工隔离管理等安全措施。(十)切实提升安全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以“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阵地,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常态教育、专题教育参与率、完成率100%。在
教育教学课程中安排安全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进校园等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范溺水、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应急避险等专题教育。通过开展科普讲座、安全演练、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二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把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三是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师生参加相关安全在线课程学习,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水平,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100%按规定开展应急避险、人员疏散掩蔽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
五、时间安排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将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统筹推进,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8月)。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安全宣讲和宣传教育。结合雅中实际,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二)集中攻坚(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市局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本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坚持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一年小灶”整治任务。
(三)持续整治(2021年全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探索依托专业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突出安全治理的专业性、精准性。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出在制度规定、办法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深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学校持久安全。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校上下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高政治站位扛起学校安全稳定责任,统筹好“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学校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必要时报请上级领导统筹协调解决。(三)严格督查问责。学校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教职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有较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人问责,并且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四)强化安防保障。加大学校安防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整体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日常做好与保
安公司的管理对接工作,按标准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保安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逐步提高保安待遇,优化年龄结构,提升业务素质。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配齐相关防卫器械。加强技防建设,完善校园消防、监控、门禁等各类安防系统,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