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订购合同
订购合同
2004年07月20日
定 购 合 同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以利于更好地进行合作,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细则:
甲方(销货方):深圳市思邦电子有限*司
地址:深圳市思邦电子有限*司
电话:0755-83744958 83744718
传真:0755-83744858
乙方(购货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一. 要求:
1. 运输方式(请选择打勾): EMS 航空快递 中铁*运
邮局包裹 ,自提/代提 送货上门
2. 运费结算:由 方负担。
3. 运输地点: 联系电话:
4. 运输包装:安全、 准确。如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碰撞、损坏或数量差异现象,当天必须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甲方视现货为安全、准确抵达。
5. 质量要求:按厂家技术要求。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对所售货物承担 30 天内质量保证的责任,由于集成电路属易损品,保质期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甲方要求乙方在进行全部或抽样测试或使用芯片时必须采用插座,如直接把芯片焊接上板后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退换。
2.乙方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和甲方上述要求测试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一律给予更换或退货。对于乙方未按产品本身参数标准等超标使用或其它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甲方将不承担退换。
四.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
2. 甲方收到传真单后,当天发货。
五. 其它约定事项:
a) 本合同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b)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外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以下空白处补充:
1.
2.
3.
4.
三. 采购内容:
序号 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价 小 计 封装形式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甲方:深圳市思邦电子有限*司 乙方: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