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X〕93号)和《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4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使农产品加工业成为我市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农民增收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目标。
到X年,全市主要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超过全区平均水平。
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五县及X区、X区、X区、X区都有农产品加工园区、每个园区都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每个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都有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知名品牌,打造2~3个有竞争力的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二)打造农业产业集群。
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打造农业千亿元产业集群的重点任务,加强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实施质量兴农,加强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加工、规模化经营,力争将我市水果、X粉、桑蚕丝、林业、水产畜禽产业打造成100亿元产业,将粮食、甘蔗、蔬菜、茶叶等打造成50亿元产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聚集区建设。
做好农产品加工聚集区规划,加强其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与研发设施。根据规模需求,落实安排农产品加工聚集区、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用地。围绕“三区三园”和工业园区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依托全市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及各类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成为农产品加工的示范区、引领区。以农产品加工聚集区为主要载体,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及废料再加工、再处理循环利用等系统,创建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体系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到X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五县及X区、X区、X区、X区各建成1个以上县级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或集中区。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等〕
(四)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
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成长计划,全市重点培育和引进15家以上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培植2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X家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每个县每年至少引进一家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前端延伸带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体系。支持贫困地区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业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五)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技术装备创新能力、品牌培育创建能力。重点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推动一批加工农产品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和X著名商标、X名牌产品,力争全市“三品一标”认证达到110个,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生态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加快提升优势特色富硒农产品的产业链及品牌价值,打造优质、安全、高效的农业外销基地和出口基地。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委、发展改革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投集团等〕
(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纽带,支持建设仓储、预冷库、冷链物流、线上线下销售,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重点支持X粉产业融合先导区建设、X粉产业园和柑桔产业园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产值超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三产融合示范区,培育2个以上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到X年,力争休闲农业总产值突破30亿元,接待游客突破800万人次。
〔牵头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委、旅游发展委、粮食局、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三、政策支持
(七)落实建设用地。
对农产品加工园区用地指标,在自治区切块下达的市级指标中予以保障。在用地指标安排使用中要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所在地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八)加大财政支持。
全市各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从X年起,市级财政通过统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支持,制定配套相应的扶持办法。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产业提升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通过市场化方式,在与各出资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与设立涵盖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在内的各类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参与投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局、科技局、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九)落实税收政策。
除符合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外,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48号)相关规定,自X年1月1日起,对在我市新办的属于《X农产品加工重点项目目录》范围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X年,免征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配合单位:市地税局、财政局、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十)强化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通过提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投向农产品加工业。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引导融资租赁企业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大型机械、生产加工设备、冷藏设备设施等融资租赁服务。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地方特色险种。探索完善价格指数保险、风险指数保险等新机制,满足企业和社会多元化保险需求。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市农业担保公司、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等〕
(十一)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以执行原单一制电价。在低谷时段(23时至次日7时)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度电价的50%执行。
〔牵头单位:物价局,配合单位:X供电局、X县供电局、X县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十二)降低农产品交通运输成本。
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通行。实行农产品运输船舶优先过闸措施。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物价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X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县(区)也要相应地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县各有关部门〕
(十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每年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大型农业招商引资活动,采取小分队招商、行业专题招商、节会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等灵活多样方式,开展农产品加工系列招商推介活动。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精心策划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项目,引进装备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品牌吸引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参与我市农产品加工建设。推动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强强联合、兼并重组。
〔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局、粮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
推进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展示展销和企业共享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咨询、信息交流、人才对接,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行业指导和联合,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搭建交流、展示、合作及融资平台。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调查统计工作。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机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为农产品加工园区和企业提供对外贸易、法律、会计、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委、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科技局、林业局、统计局、食药局、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