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总结优质7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贯彻深改意见,逐一责任落实
今年县安监局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克服人员少、职能多、任务重、战线长、责任大等诸多困难,挖潜力、抓学习、促业务,始终将行政执法摆在重要位置。局班子年初专题研究年度执法工作,重要涉法事项还及时征求县法制办意见,保证每项决策合理、合规、合法。局班子将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局班子不定期进行督查,年底进行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已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健全执法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监队伍素质。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并切实对照工作实际,积极解决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了确保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县的正确实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凡涉及安全生产执法的事项,都有制度作出相应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教育人、约束人。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我局执法大队编制人数6名,以前我局人员少,流动性也大,加之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常常会出现缺编和串岗混岗现象。今年,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我局将执法大队进行了单设,明确了专职执法人员1名(大队长),兼职2名(矿山股、综合室负责人)(原执法人员全为混岗),并就执法大队建设情况向县委、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全局增加了2个人员编制,其中执法大队1人,应急办1人,配备了部分的执法装备,保障了执法办案经费,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顺利开展。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执法、检查的数据(非产煤县)
按照年初县政府批复的《执法监察计划》全年共计划监察执法企业38家(其中非煤矿山21家,危化冶金4家,烟花爆竹3家,综合监管4家,名录库随机抽查6家),截止12月5日,完成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7个,检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145条(其中非煤矿山83条,危化12条,烟花爆竹6条,工贸企业26条,其他行业18条),整改完成145条,隐患整改率100%。计划外执法监察15家次,查出一般隐患39条(其中非煤矿山8条,危化3条,烟花爆竹0条,工贸企业25,其他行业3条),整改完成39条,隐患整改率100%。
2、立案查处案件数量:10起,其中:
一般违法行为立案调查7起(其中非煤矿山3起,罚款7.38万元,水电建筑施工1起,罚款1万元,冶金1家,罚款1.2万元,烟花爆竹1家,罚款0.11万元,石材加工厂1家,罚款0.5万元),均已全部结案,共实施经济处罚10.19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监管水平和专业人员缺乏,执法队伍业务水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不高,对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掌握不够,在执法检查中容易造成“吃不准”的情况,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2、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我局安全生产监察的大队是6个编制,但实际在岗在位的专职执法人员只有1名,其余均为兼职人员,全县监管企业较多,执法监察人员不但承担执法监察工作也还具体负责股室工作,尤其是综合监管行业更为繁重,因此执法工作有时候还流于形势,执法方式单一、执法力度偏软。
3、拓展提升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还不多,监察执法人员在处理安全生产复杂问题执法方面的能力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在执法实践中进行执法分析和总结,需要进一步拓展学习的方式和途径,增强敢于执法、精于执法、执法必成的责任意识,确保监察执法到位。
4、部分执法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不够充分,违法事实不够清楚,责任定性不够准确,执法文书格式和案卷归档不规范。
培养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出一支有能力、有知识、有干劲的执法监察队伍。
20**年以来,昌图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大队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股室配合下,以安全生产年为契机,以铁岭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为主线。在“基础建设、透明执法、队伍素质、创新方法”上下功夫。在全市安监系统标准化建设考核中,荣获了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标兵单位”的荣誉称号。在代表全市安监执法系统迎接省局考核中,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赞扬。为全市执法监察队伍在全省规范化建设考核中取得了荣誉。在市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我执法监察的大队以东道主的身份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状态迎接了全市安监执法系统兄弟单位的观摩与学习。真正起到了安监系统排头兵的作用。在大队全体队员一年的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年度执法大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章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上的标准化。
自大队组建以来,局领导就针对大队的规范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把大队建设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有力的监察队伍,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战线上的一把利剑。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局领导大队领导审时度势,把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作为大队建设的基础,并以此规范大队建设的标准、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管理方面的制度11项,执法监察方面的制度8项,做到了制度完备、职责到位,做有标准、行有尺度。
二、执法监察情况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执法监察的大队根据人员组成,设置了三个执法组,把39个乡镇场和重点监管企业分成三个管辖区域,分别由三个副大队长负责一组。在检查时间、次数上,大队规定周一到周四为深入生产一线进行执法检查,周五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日,下午为执法检查小结和案件整理时间。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每月不得少于3家,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二)严管重罚,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今年以来,执法监察的大队克服了人少、面广、企业相对分散的特点,想办法、出主意、谋策略,全身心的投入到生产经营一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监察,确保了全县130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年来,大队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经营单位3600多家次,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100多次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32份,共查处违章、违规案件87件,结案87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49件,一般案件38件。截止到目前为止累计罚款41.45万元。违法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实现了100%。
三、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人性化
1、今年下半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给执法大队带来了新的契机。让我们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新一步的了解。进一步加强了我执法监察的大队的行政执法能力,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优化了执法环境,提高了执法水平。
由执法监察的大队与相关股室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总的原则是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服务帮助相结合,在具体实施中,坚持先教育、后整改、再处罚的执法模式。互相监督增加了执法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从严查处瞒报事故,认真核查举报案件,我执法监察的大队在全县39个乡镇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与检查企业建立了监督举报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大队接到举报案件5件,已经结案5起。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经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举报的职能。
2、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查、审、定、三级分离制度,即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案卷的审核。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经过集体讨论后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突出抓好案件双审工作,提高案件查处和卷宗质量。在工作与实践中,为了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的科学管理,更好的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推行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拟定了《昌图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立案归档办法》全年年的工作中我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大队做到无行政复议实现零投诉。
四、配合各股室完成局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
1、6月份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安全监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在北山文化广场组织大型文艺演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通过活动,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站前广场设立了咨询台发放2000多份关于安全生产相关宣传资料。为人民群众讲解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与职业病的危害性。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百日督查、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2、安监执法队伍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无证上岗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培训职责和义务,为我县安全培训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解放思想拓展安监执法新思路
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执法大队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安监执法办公制动化。局领导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执法大队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安监执法软件。下一步还要采购便携式打印机。实现了现场办公、执法文书打印、个股室资源共享。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查询、鞭炮证查询。安监执法系统的启用大大提高了安监执法效率。提升了执法形象。
六、积极宣贯和认真落实国家局24号令
国家局新近颁发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是一部规范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行为和准则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保护安监执法人员职务安全和行政、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我们大队在24号令颁布实施后,先后两次组织大队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并将24号令作为今后监察、管理人员长期学习、研究细化的主要工作来抓,目的是将我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规避的风险,找到一个合理的、安全的平台,再不能让我们辛苦工作的同志,因为工作的上的马虎、管理上的疏忽、执法中的盲目,承担不应有的后果。大队全体同志认真研读法律法规的内容,加强业务知识的提高,为更好地履行安全监察监管职责奠定基础。
七、不畏困难、保持整体形象、团队精神充分体现
1、大队全体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在检查过程中冒着寒风顶着大雪,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早出晚归深入企业排查隐患。针对非煤矿山企存在无证开采擅自经营的情况,对矿山企业进行多次夜查。队员冒着生命危险在崎岖的山路上调查取证,稍有不慎人车就会随时发生意外,即使是这样全体队员没有一个叫苦叫累的。
2、在迎接省、市安监执法系统领导的考核中,全体同志集思广益,舍小家保大家以集体利益为重。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团队荣誉、协作精神。全体同志的向心力、凝聚力得到了充分验证,是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这就是团队精神充分体现。
总之,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市支队及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今年我局执法监察的大队执法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大队规范化建设步伐,提高规范化建设质量和标准,让执法监察队伍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管理战线上的一把利剑,为实现昌图县安全生产形势上的稳定和好转,做出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规范蕉城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部门和公安、运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一、工作目标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交警、交通运政联合执法工作的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平安蕉城”为总目标,依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擅自拼(改)装车辆、超限超载、驾培行业不规范等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机制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建立联合执法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研究讨论联合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重点以及需要协调事项,共同研究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本区域“打非治违”形势,提出工作措施和要求,部署联合执法行动,推动联合执法长效工作制度化。
三、工作重点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公安交警、交通运政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着重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1、严厉打击重点线路、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车辆。对汽车站和各乡镇主要旅客集散场所进行联合执法,通过技术手段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抓拍,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曝光,提高打击力度,增强震慑力,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进行专项治理。
2、加大对擅自拼(改)装车辆整治力度。建立由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政共同参加的专项治理工作班子,通过集中统一行动形式,严厉打击擅自拼(改)装车辆违法行为,并积极探索消除违法拼(改)装车辆源头管理措施。
3、加强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力度。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依托固定检测站实行24小时检测,组织开展流动治超,加强路面执法,每月将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及运输企业名单抄送交警大队和运政部门,纳入“黑名单”。运政部门对重大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等场所实施监督检查,加强源头治超,对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依法查处。公安机关要在各超限运输检测站设立公安执勤室,维护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治安秩序及其周边的交通秩序,实现交通、公安联合治理,加强治超工作合力,保持治超高压态势。交警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时,应当当场查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予登记,组织力量开展路面执法,对驾驶员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计分。通过联合治超,有效保护公路和公路桥梁安全。
4、规范驾培行业管理,建立联合通报机制。交警部门要对驾龄三年以内的肇事驾驶员的培训学校进行汇总,每季度一次抄送运管所,对新培训驾驶员发生事故的驾校进行通报,共同建立驾校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切实规范驾培市场秩序,提高驾培行业质量。
5、建立事故倒查和隐患动态排查制度。增强事故隐患点的整治力度。交警部门每季度对全县发生事故的路段进行汇总,提出事故隐患治理建议,由交通,公安会同安监等部门联合踏勘,科学论证,切实提出隐患点整治方案。
6、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引入高科技信息化管理手段,交通部门建立“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向公安部门开放数据,实施联合监管。公安车管部门车辆管理信息系统向运管部门开放数据,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重点地开展非法改拼(装)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驾培行业等专项治理,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的法规政策,讲清政策界限,制作宣传单,告知非法营运、非法拼(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同时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以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对非法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3、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打击“黑车”、拼(改)装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联合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有损群众利益的各类逋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注意证据收集和执法程序。
4、畅通渠道,鼓励举报。要积极创造条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安“110”等举报投诉电话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
5、罚教结合,严格执法。本着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予以纠正。对查处的非法营运及非法改装车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一次查处未出现从重情节的给予从轻处罚,并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对“黑名单”中的车辆有未及时改正或限期未恢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6、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要全面系统总结联合执法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巩固治理成效。要建立奖励制度,对于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促进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积极性,提高联合执法效率。
为加强旅游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和配合,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并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旅游市场实施执法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市旅游局局长为组长,旅游质监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各县市相关管理部门(科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市旅游联合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日常工作。
(二)在各成员单位抽调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稽查队。负有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旅游执法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协调机制。
二、上述各单位应加强协商,形成合力,组织开展重点或专项旅游市场监督检查,纠正和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自己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旅游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依照法定职责确定为牵头单位的应具体负责联合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各个相关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联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依法处置的违法行为;
(三)旅游市场工作联席会议统一研究、部署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
五、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应当制订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参与部门等事项。
六、联合执法的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需要开展常规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由牵头单位提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对单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查处的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可提前3日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旅游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并组织实施;
(三)紧急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事后予以总结。
七、各相关执法单位要积极配合联合执法牵头单位的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八、参加联合执法的单位要指派具有行政执法资质、业务熟练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
九、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结束后联合执法牵头单位要将联合执法情况及时报告市旅游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十、联合执法有关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联合执法经费及时到位。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下,于11月份起组织开展了打击“黑车”,“四小车”等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整治活动,时间长、力度大、效果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打击了各类非法营运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自11月份成立了以宋队为队长,各分管领导为副队长,其余9名同志为队员的联合执法队开始,队领导便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着手开展各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县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有针对性、分阶段的行动方案,明确了重联合、要实效的工作要求,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方案进行布置和落实。
同时,为保证打击“黑车”,“四小车”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我们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口头宣传、发布公告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认知非法营运危害、抵制乘坐“黑车”,为整治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
二、大力开展对非法营运车辆及大型货车违章停车的整治
为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从11月份开始我们深入开展县城区内调查摸底工作,对黑车数量、地域分布、从业人员结构、重点地区违章停车分布等逐一摸排梳理,掌握县城区内黑车运营格局,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掌握的资料,我们采取了分时间段的方法对其整治,有时利用上班时间之外的时间对“四小车”进行打击,使其猝不及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得了百姓的支持。而对客运中心、高铁南站的黑车,我们主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对百姓宣传乘黑车的危害,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将得不到保障,他们大都表示理解,以后坚决不乘黑车,但也有少部分表示高铁公车少,有时只能乘黑车方便。
二、我们对黑车车主进行教育劝说,部分黑车司机很配合我们工作,承诺不会再开黑车,但还是存在一些黑车跟我们打“游击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大力度,对这样的黑车进行处理。而我们对大型货车的违章停车整治通常在晚间进行,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但也存在些许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维护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整治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首先,我们要巩固之前成果,再接再厉。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推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工作取得新成效。
其次、我们要认清形势,再鼓干劲。当前,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查处难,“黑车”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取证难,由于部分群众和乘客对我们的整治工作不配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黑车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在认清了这些问题之后,我们会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我们要标本兼治,再添措施。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要在联合执法常态化、疏堵结合、维护稳定等方面下功夫,使打击“黑车”整治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基础上顺利推进。
为促进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促进我县各类企业单位持续稳定运转,根据《关于对全县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合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清人社发[2012]40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县各类企业所面临的形势,2012年8月6日至8月26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监察执法小组,深入全县80多个企业单位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等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执法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联合执法大检查,着重以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用人单位为主,对各用人单位是否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使用童工、是否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薄弱,尤其砖厂和石料厂的农民工在作业时不戴安全帽,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对于违规企业我们责令其限期整改。
本次联合执法对83个企业进行检查,其中有5个企业前来续保,27个企业新参保,共有350人参加工伤保险,收回基金8万元,另外对2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有16个企业处于停产期间。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在专项活动中,由安监局、劳动检查大队和工伤保险一行6人对83个企业检查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对150名工人问卷调查,现场进行摄像,最后把影响资料做成宣传片,在南坪大屏幕显示器上连续播放,使得更多的农民工了解、接受工伤保险,同时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对全县劳动密集型风险程度较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合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和工伤保险条例等逐一送达到各类用人单位手中,并耐心讲解工伤保险的好处以及赔偿额度,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以及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为每一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不愿意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书,确实保障用人单位和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部份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3、虽然现在很多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已经认识到了参保的必要性,但这些高危企业的农民工参保率仍然较低,多数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伤待遇落实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一步加大社保稽查执法力度,督促应保单位参保,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
4、本次联合执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希望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联合执法,能够充分督促和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年**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依法治安,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的责任体系、保障体系和运行体系,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照《XX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考核评分表》,现将20**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充分发挥组织机构职能作用。
20**年县安监局将执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常议,统筹安排,落实经费、人员、装备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理顺了行业监管与安全监管执法的关系,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合力,充分发挥了安全监察执法的职能作用。
(一)统筹部署全年执法工作。年初,局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年监察执法工作,明确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和本年度监管执法任务,并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执法大队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编制了《20**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并报县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与此同时,分煤矿、非煤行业两大类定期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分析、年中有小结、年度有总结,确保全年执法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保障建设。落实人员、经费、装备保障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配备与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适应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取证工具、办公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整合充实执法力量,20**年6月我局在市安监局的督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将执法大队4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全部清理归位,重新整合执法力量,构建一支拥有15名执法人员,两个执法中队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三)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要求。积极配合支持上级监察执法机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执法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认真准备参会材料,保质保量的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20**年6月,在全省举办的执法比武活动中,我局荣获全省集体二等奖和参赛人员个人二等奖的奖励,刷新了XX市历年的参赛记录。
二、强基固本,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自身建设。
苦练内功,注重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能力培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的运行体系,完善档案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一)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制定执法人员学法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省市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实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20**年共集中组织学习6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2部,学习48课时,送培24人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二)健全完善运行体系。今年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案审委员制、监管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夯实了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基础,明确了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职责分工,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档案管理。落实专人对文书档案、处罚案卷进行专项管理,建立完善的执法工作台账和行政处罚台账,档案规范有序,查阅使用方便。
三、从严执法,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安全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科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计划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日常化。
(一)全面完成计划执法任务,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按照监管人员在职情况、矿井诚信等级及瓦斯灾害情况等,实施分级管理。20**年计划执法生产经营单位87个,实际检查225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533项,完成整改1376项,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60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70份,复查意见书146份,形成了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
(二)着力开展专项执法,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一是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自成立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我局始终把“打非治违”工作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事故的有效举措,并将此项工作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行动、煤矿采掘头面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深化煤矿“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将计划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二是进一步监管关闭矿井和暂停生产建设矿井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关闭煤矿日常监管工作,严防擅自启封井口、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确保关闭工作取得实效。三是严格井下密闭管理。建立健全密闭管理台账,并将密闭管理作为复产复工的必要条件之一,要求煤矿企业严格按照雅市安监〔2013〕221号文件要求,规范井下密闭管理,做到密闭管理“四对口”。四是以矿井头面审核为契机,严格执行煤矿“以风定产”制度。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以及人员信息卡的办理情况,明确井下作业点个数、作业班次以及最大班入井人数。
2、非煤行业安全监管执法方面。一是围绕直管行业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活动期间重点就非煤露天矿山爆破安全管理、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及非煤地下矿山局部通风、顶板、井下防治水患、防中毒窒息、防矿井坍塌、防火灾等安全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
对烟花爆竹的储存及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围绕灾后重建项目开展了坚守安全底线专项检查活动。今年6月,会同规建住保、交通运输、水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开展拉网式的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限期要求责任单位予以整改。三是围绕“8.12”天津瑞海公司重特大事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带队,XX县公安、供销社、发改经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重点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应急救援物质装备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家,排查隐患123项,下达执法文书3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