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小学各项应急预案汇编(2022年),供大家参考。
XXXX 小学应急预案汇编
目
录 XXXX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XXXX 小学灭火与应急疏散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XXXX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XXXX 小学防汛抢险专项应急预案 XXXX 小学地震逃生专项应急预案 XXXX 小学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突发治安暴力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运动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拥挤踩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教育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XXXX 小学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XXXX 小学教育考试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XXXX 小学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灼烫伤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XXXX 小学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XXXX 小学学生外出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XXXX 小学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XXXX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指挥和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迅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教育稳定大局和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如地震、水灾、雷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如建筑物坍塌、交通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群体性不明疾病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民族宗教、涉外突发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实施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教体局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2、“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
3、“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共享、科学应对”原则。自上而下建立统一规范的预警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协同应对。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别与界定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 号令)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据此,对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分类与界定: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育教学、使用、存储、实验过程中因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在建工程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是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他特种设备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学校重大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公益活动、劳动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中,因管理不善、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学校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在校内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体育活动、课间活动中突发的,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七)学校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是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学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学校、幼儿园发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中列举的 25 种传染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症状,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中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学校、幼儿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九)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是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
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造成 10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学校重大社会对抗和冲突事故是指一次在公共场所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和投放危险物品案件,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涉及面广的非法集会和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呈送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对于传染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症状,学校设置刘会为疫情报告人,建立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记录,及时了解学生因病缺课原因。一旦发现传染病疑似症状或流行性病例异常增多现象,要立即向区教体局和区卫生疾控中
心报告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名称、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特征、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责任单位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文字,向区教体局报告。同时责任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三)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局领导,通知相关科室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应急、疾控、市场监督等部门,给予学校支援和帮助。
(四)学校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不能长时间保护现场原貌时,应通过摄影、摄像、标示、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法对相关痕迹和物证进行妥善保存。
(五)出现事故,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允许,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六、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最大程度保障学生安全,并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具体情况,果断而稳妥地处置。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启动应急预案,发出紧急撤离信号,同时“第一时间”拨打 119、110 报警电话,并迅速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组织疏散引导、通信联络、应急救护、后勤保障等各小组迅速到位。
3、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有关人员立即切断失火区域电源,打开校门和应急灯,保证所有通道畅通。
4、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在“第一时间”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
5、根据火情,组织人员展开灭火扑救,并尽快转移易燃易爆和贵重物品器材,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等待消防人员到来。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7、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迅速开展救援和疏导撤离工作,教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滞留在危险区域时最后离开。
2、迅速控制实验室等区域的危险源,测定危险物品性质、危害区域及程度,及时采取清洗、销毁、封闭等措施防
止污染扩散。
3、及时将险情上报区教体局。做好现场保护和伤者救治工作,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安抚工作。
(三)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立即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同时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险和幸存人员。
3、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调查和伤员救治等善后工作。
(四)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救,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五)学校集体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1、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及时与公安、交警、卫健等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2、迅速派专人将受伤学生送就近正规医院救治,同时,稳定师生情绪,安全有序地疏散、撤离学生。
3、保护事故现场、收集有关证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根据有关部门事故处理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由于失职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5、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并联系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的理赔工作。
(六)学校重大意外伤害事故 1、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迅速将受伤学生送就近正规医院救治。
2、稳定其他学生情绪,保证正常的教育教育秩序。
3、保护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由于管理不善、教学设施不安全或因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引发的意外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依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有关条款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5、坚持一次性解决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的理赔工作。
(七)学校重大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报警。拨打 110 或使用学校 110 联动防控报警系统迅速与公安部门联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2、组织学校保安人员、男教师应急分队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尽可能制止非法侵害行为,并
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3、如果已发生伤害事故,要迅速将伤员送往就近正规医院抢救,及时通知伤员家长。
4、稳定师生情绪,保存好现场监控录像和有关证据,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成立现场保护、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积极配合疾控机构进行现场疫情核实和流行病学调查,协助查明流行特点和发生原因,明确事件的性质,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3、对确认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及时采取隔离治疗病人、疫点消毒、宣传教育、易感人群预防服药等防治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蔓延。对新发病人要做好跟踪登记和隔离工作,及时通知病人家长。
4、隔离期间的病人严禁到校(园),病愈后须经专业医疗卫生部门诊断确认后,方可返校。为及时控制疫情,必要时疫情所在学校可经区政府和区教体局批准,暂时停课。出现暴发疫情的学校要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将每日新发病人情况、采取的防控措施等报告区教体局和区卫生疾控中心。
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后,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
6、组织专人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安排专人搜集可疑食品和患者排泄物以备化验,整理搜集原始材料和相关证据,积极配合教育、卫生和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发现有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病例,应立即报告区卫生疾控部门和区教体局,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安抚工作。
9、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严禁以个人名义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学生家长来校或去医院,学校要配合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
(九)学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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