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人重要考点(全文),供大家参考。
第
01
讲
法人
第 — 章
民法根底知识
一、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 组织。
〔一〕我国(民法典)对法人的分类 标准:设立目的,是否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二〕自然人 VS 法人 区别点 自然人 法人 属性 生命体意义上的人 法律意义上的“人〞 权利能力 始于出生,总算死亡 始于成立,总算终止 行为能力 不肯定有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范围相同 〔三〕法人 VS 非法人组织 区别点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有 无 具体类型 营利法人〔企业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效劳机构等 能否独立承当责任
能 不能 投资人为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总结)
1.法人包含企业法人;但并非法人都是企业 2.企业的组织形态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公司都是法人;但企业并不都是法人。
〔四〕法人 VS 法定代表人
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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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是社会组织,教材中经常指的是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法人内部代表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然人。
3.代表行为 VS 代理行为
代表 法定代表人本身就可以代表法人,无需另行授权。但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 = 法人的行为,法人必须为此承当责任。越权代表:合约一般有效
代理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是两个主体,代理人要代理被代理人,必须有特意授权〔包含法定、托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越权代理:合约效力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