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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1〕45号大岭乡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20 14:1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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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1〕45号大岭乡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大政发〔2021〕45 号

 大岭乡 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 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农局发〔2021〕5 号)和《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覃政办通〔2021〕6 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按时完成我乡 2021 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及绩效等相关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201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16〕94 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 2021 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我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 2021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二、责任主体 《改革方案》明确规定大岭乡人民政府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

 体,乡农业农村中心对本区域内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认识落实补贴政策的重要性,做好统筹协调,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按时间节点报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工作都必须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上进行操作,对相关业务干部和各村进行软件操作培训,在操作中发现问题需要解决的,可通过“广西农补网”群(群号:)向软件客服咨询。

 (三)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2021 年覃塘区耕地地力补贴项目资金.54 元(其中包括贵财预〔2021〕22 号 6052 万元,贵财预〔2019〕224 号 2570.54 元),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 准确把握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流转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2 2. . 明确补贴范围。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

 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

 3 3. . 严格奖惩措施。

 一是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户保护和提高耕地地力,对 2020 年 10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农户,适当提高这类耕地的亩均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 250 元/亩,由各村填写并审核推广稻田冬种绿肥、秸秆还田等技术的申请表,提供农户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汇总表、种植绿肥或秸秆还田图片等原件材料;各村(社区)公示种植绿肥或秸秆还田的农户名单后将汇总表上报乡农业农村中心,乡农业农村中心汇总后,报乡人民政府审定。

 二是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加强环境保护及防止面源污染相结合,因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受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处罚的或乡人民政府审核确认露天违规焚烧秸秆的生产者(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申报资格。具体是乡人民政府填写并审核露天焚烧秸秆地块面积表、汇总表、焚烧地块图片、调查说明表(无法找到农户签字填写)等原件证明材料;乡人民政府公示焚烧秸秆地块权属(田主)名单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再由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公示,公示后分别下发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资格的农户告知书,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可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4 4. . 统一依据和标准。2021 年度应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

 贴标准,原则上统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上年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5 5. . 规范补贴面积登记。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在耕地所属地域登记补贴面积。所有核实后的补贴面积在“农民补贴信息系统”的补贴登记中应统一登记在“确权登记面积”栏,以便汇总统计数据准确。

 6 6. . 落实补贴公示制度。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大岭乡人民政府公章后,由各村在村内公示 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区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7.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相关部门要做好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材料归档和绩效材料的要求:

 (1)农业农村中心。各村的公示照片;各村的宣传照片;汇总数据纸质版;农户一折通复印件(每村提供两户农户并写上联系电话);检查指导工作照片;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回执单;补贴资金发放完成时间证明(政府盖章)。以上材料于 10 月 10 日前交电子版到区农业农村局邮箱(邮箱:),并把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交一份给财政所做为绩效材料归档。

 (2)财政所。做好绩效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档案盒正面和侧面标明文字、 简要说明、目录、上级文件、汇总表、详细数据表、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回执单、总结等资料进行保存。

 12.工作经费。由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划拨到各村。

 (四)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标语、广播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耕地地力保护的激励作用。

 (五)完善档案管理。农业农村中心和财政所负责收集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村为基本单位、乡人民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签字的各村分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按要求上报批复实施方案、补贴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未尽事宜,请与乡农业农村中心和财政所联系。乡农业农村中心:韦燕芬,联系电话:;财政所联系人:何秀华,联系电话:。

 覃塘区大岭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5 月 14 日

 大岭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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