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114期(总第391期)贵州改革情况交流:毕节市“四有”体系激发城市社区服务活力,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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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改革情况交流
2017 年第 114 期 (总第 391 期)
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28 日
毕节市“四有”体系激发城市社区服务活力
近年来,毕节市针对城市社区服务阵地不够、队伍不稳、功能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构建场所、队伍、财力、制度“四有体系”,激活社区这个城市健康肌体中最活跃的“细胞”,为城市繁荣和社会发展夯实了基础。
一、建阵地,服务有场所。一是按规划设置。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地域及管理幅度等因素,遵循便于管
- 2 - 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等原则,建立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推动新建社区设置规范化、科学化,并把是否有社区设置作为批准新城区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照标准建设。结合毕节实际,制定了社区阵地建设标准,指导全市城市社区开展场地建设工作。按照社区人口 6000 人以下的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 600 平方米、人口 6000 人以上的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800 平方米的标准完善社区服务站,同步推动社区小广场、停车场、卫生室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各县区主城区社区已按标准建成 38 个社区服务站,设置了 10 个城市社区,其中七星关区 6 个、黔西县 1 个、威宁县 3 个。三是依功能配套。从社区治理的实际出发,完善场地“硬件”的同时,配套以数据化管理为主的“软件”,推动社区信息化管理。达到数据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家采集、多家使用,实现资源共享。全市 171 个城市社区中,已有 37 个社区建立了数据服务平台。如七星关区依托大数据打造城市“智慧社区”,其中兰苑“智慧社区”已基本建成,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开张为群众服务。
二、选干部,服务有队伍。一是注重选贤任能。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出台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大学毕业生、复退军人、致富领头人到社区任职;通过换届选举、公开招聘、市县部门下挂和名誉支书等方式,丰富和完善社区工作队伍。目前,全市居委会干部 6876 名,大中专及以上学历占 85%,其中下挂和名誉支书共 390 名。二是注重提质强能。
- 3 - 建立社区干部培养后备库和长效培训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社区干部进行轮训,提高干部素质。规定市级每年举办 1 期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社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社区主要负责人岗位教育培训累计不少于 7 天,其他社区工作者不少于 5 天,并将培训情况纳入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今年,全市已组织村(社区)干部培训班 30 余期,培训村(社区)干部 3668 人。三是注重人尽其能。注重队伍稳定性、积极性的激发,通过提高待遇报酬,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促进干部队伍稳定持久发挥作用,目前全市社区干部平均工资达 2000 元左右,并确定在今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设置部分岗位定向招聘社区干部。尤其是在道德评说员等特别岗位上,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确保社区群众自治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三、保经费,服务有财力。一是突出经费预算。将社区阵地建设,办公配套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干部的工资性支出、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列入县区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在为群众服务中不因为经费场地等分心操心。今年,各县区已足额发放社区工作经费达 5 万元;在社区阵地建设方面,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完成社区建设任务的按照每个社区给予10万元的奖补,已拨付各县区共 870 万元。二是突出费随事转。着重理顺体制机制,将上级政府延伸到社区的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统一整合到社区服务站,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哪个
- 4 - 单位或部门委托社区办理服务事项或相关业务,则划拨对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上级确需社区办理事项尽量不占用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如今年黔西县文明办、综治办分别为水西社区提供环境整治经费、禁毒经费 5.5 万元、3.0 万元。三是突出投入撬动。针对社区在整合现有资源,开展业务代办、物业代管、工程代建等工作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缺乏撬动社会资金的情况,社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等积极作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帮助社区渡过经营关键期。2014 以来,全市已投入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 573 万元。
四、定规矩,服务有制度。一是建立责权清单。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制定出台了《毕节市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社区提供服务的项目和业务,其余项目不再承接。到目前,保留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包括管理集体土地财产等 14 项,协助上级政府工作事项 20 项,社区创建达标项目 9 项,社区盖章证明7 项,真正让社区在发挥职能职责过程中,权清责明。二是明确服务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毕节市城市社区工作规则》,对城市社区和社区组织的设置、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以及社区工作的日常运行进行了规范,确保社区的设置和管理有章可循。指导各社区建立完善了《居民会议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居民公约》《居民自治章程》等为主体的制度体系,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制度执行落实的督察考核,保障了社区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有力有理有规矩,切实为人民服务。
- 5 - 三是细化帮扶责任。分解了《市级领导挂帮七星关区城市社区名单》任务,推行市、区两级领导挂帮社区工作制度,帮助改善社区办公环境,夯实基层基础,化解基层矛盾,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层次需求。目前,市直部门 108 家单位对城市社区开展帮扶并拟制了年度帮扶计划,以本单位在社区内的闲置公产支持社区解决办公用房等急难问题。通过各级挂帮,为社区解决了 10 处约3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帮助社区解决了 300 余万元资金,协调解决 216 件事情,真正发挥了部门在社区改革建设中的引领帮扶作用。
(省委改革办根据毕节市委改革办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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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中央改革办。
省委常委,省委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 省政协领导同志,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
送:各专项小组成员、联络员,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
省直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委改革办 主任办公会成员、省委政研室主任办公会成员。
发:各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专题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改革办各处室、省委政研室各处室。
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秘书处( 0851—85891171 )
2017 年 8 月 29 日印
共印 731 份(其中 OA 系统发送 29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