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心学校对于评选2020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滩头乡中心学校关于推荐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奖励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精神和盐津县教体局实施方案,经滩头乡中心学校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滩头乡中心学校推荐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20 年以上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冉作顺(滩头乡中心学校校长)
副组长:朱启明(滩头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欧贤勇(滩头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段文毕(滩头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罗灼奎(滩头乡中心学校政教主任)
张云秀(滩头乡中心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石庭玉
肖业彬
何维祝
刘春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滩头乡中心学校,由罗灼奎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校同时成立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对整个推荐过程负责。
二、推荐对象与名额 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乡村学校从教年限累计满 20 年及以上、仍在乡村学校从教的在职教师。
从教年限是指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累计周年数。
其中,间断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前后从教时间合并计算。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2、推荐名额 各村校各 1 名。
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详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奖励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中“基本条件”。
四、推荐程序 1、学校推荐
由各学校根据《滩头乡中心学校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评分细则》(见附件)测算出各校预选人员名单,再组织各校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县中心校安排的推荐名额测评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填写好推荐表,并将推荐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初评 由各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推荐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再次评议,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学校上报 各校公示后,经学校签字完善《2020 年度云南省乡村学
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表》和《2020 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会同佐证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两种形式在2020年7月11日17:00前报中心校。
4、中心校推荐评审 由中心校组织成立滩头乡中心学校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评审工作组,工作组由滩头乡中心学校行政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开评审会,对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根据县教本局下达的指标(1 名),等额推荐出县级人选。
因时间紧迫,各校在公示期间同时上报材料到中心校人事股,如因学校公示期间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则取消该校参评资格,不再递补推荐。
五、一票否决指标 1、从教以来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虽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言行不规范,造成含区域内不良影响者。
3、从教以来,有旷工者,事假累计超过 6 个月者,病假(非特殊病种如癌症)累计超过 1 年者。
4、推荐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如有此类行为,还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于处分。
六、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奖励 2020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到态度坚决,不折不扣,严格认真执行文件要求。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基本条件,严格执行推荐程序,确保本校每个申报人平等参评。
3、各校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所有候选人平等参评,不搞弱势陪选,不搞戴帽推荐,不搞优亲厚友,不弄虚作假,不借机谋取私利。
4、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本校未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对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盐津县 2020 年度乡村学校从教 20 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评分细则》
滩头乡中心学校 2020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