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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副本,(2)

时间:2022-07-19 08:3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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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检查,-,副本,(2)

 

  查阅资料  查看现场 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 取证  其他 公告或通知 (暗访不通告)

  制定检查方案

  检查报告

 处理决定 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检查

 办理机构:阴底乡教育管理中心 业务电话:朱祥福:13985878435 监督电话:0857—8572013

  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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