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调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督促检查人员通知【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调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督促检查人员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落实 2021 年 3 月 26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重要指示,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毕节市集中时间强化生态环境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毕环督改办通〔2021〕13 号)要求,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除草剂滥用、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扔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在中央环保督查进驻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督促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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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内容 (一)检查是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是否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场(户); (二)检查否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台账,查看工作台账是否填写完整和规范; (三)检查是否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是否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是否实行网格化包保,每月是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安排调度会; (三)检查是否按照《七星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及《七星关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方案》要求推进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做到畜禽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污无直排、粪便无露天堆集、无污染环境等现象,并建立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台账; (四)检查是否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时整改及收集报送排查整改相关资料。
(五)检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是否完成,包括村级暂存点、乡级转运点、基地回收点、农药经营主体等回收点建设,回收点是否规范,是否专桶专用,乡级回收点是否清理干净,标识是否为永久标识。
(六)检查赤水河流域乡镇对省人大、中央院水生所反馈赤水河流域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二、督查人员
区农业农村局由三名分管领导带队,组建督查组。
第一组 组
长:漆自勇(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尚家瑞(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陈
勇(植保站负责人)
唐承胪 (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胡元品(畜牧股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158278701 检查范围:阿市乡、普宜镇、龙场营镇、大屯乡、田坎乡、撒拉溪镇、杨家湾镇、放珠镇、大河乡、青场镇、市东街道、市西街道、洪山街道、麻园街道。
第二组 组
长:成
群(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定尧(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杨(植保站工作人员)
叶圣平(畜牧师)
联络员:燕
翔(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股负责人)
联系电话:15685476010 检查范围:对坡镇、大银镇、林口镇、团结乡、生机镇、千溪乡、阴底乡、田坝镇、长春堡镇、海子街镇、鸭池镇、三板桥街道、德溪、碧阳街道。
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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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吉庆文(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柯西洋(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薛朝进(草地站工作人员)
张艳芳(植保站工作人员)
联络员:朱珍谋(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18212645023 检查范围:八寨镇、层台镇、小吉场镇、清水铺镇、燕子口镇、亮岩镇、水箐镇、野角乡、何官屯镇、田坝桥镇、朱昌镇、柏杨林、碧海、大新桥、观音桥。
三、工作要求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督促检查实行片区负责制,各检查组要具体核实片区内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在中央、省、市等各级环保督查反馈、信访反馈等农业面源问题整改及养殖场(户)(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整治点、养殖场(户)必须场场见面,实地查看整改完成情况,切记走过场,各检查组对各自督促检查结果负责。
附件:1.七星关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督查表 2.七星关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检查表 3.赤水河流域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查表 4.七星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督导表
5.七星关区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现场核实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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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8 月 9 日印发
共印 45 份
附件 1 七星关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督查表
督查镇乡:
督查时间:
年
月
日 一、督促检查内容 有无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专班,是否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是否实行网格化包保,每月是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安排调度会
有无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台账
排查是否全覆盖,是否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场(户)
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推进落实排查整改
是否安排专人指导督促整改,收集报送排查整改资料
二、督促指导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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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七星关区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检查表
乡镇: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养殖场(户)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存栏(头)
其中能繁母猪(头)
现有圈舍面积(㎡)
清粪方式
雨水沟或雨水管 有□
无□ 污水沟或排污管(注:污水沟必须是封闭的) 有□
无□ 化粪池 有□,
立方米;无□ 粪污堆集发酵池 有□,
立方米;无□ 干湿分离机 有□
无□ 沼气工程 有□,
立方米;无□
粪污直排 有□
无□ 粪便露天堆集 有□
无□ 三、镇乡(街道办)主要领导意见
粪污偷排漏排 有□
无□ 污染环境现象 有□
无□ 其 他
督查人员签字
备注:清粪方式主要指干清粪、冲粪、水泡粪等 附件 3
赤水河流域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检查表
乡镇:
督导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级及乡镇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措施,查看完成情况。
农药、化肥使用量,数据是否来源于农户或者经营户
长期坚持整改完成情况,即七月份以后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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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归档情况,包括整改方案、工作总结、报表、简报、培训、宣传资料、回收点建设、签订承诺书等
督导组意见
附件 4 七星关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督导表
乡镇:
督导时间:
村级回收点建设情况
乡级转运点建设情况
基地回收点建设情况
经营主体回收点建设情况
是否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清理
督导组意见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 5
七星关区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现场核实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
牵头整改单位
责任部门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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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核实情况 经组织相关单位现场检查核实,核实组一致意见如下:
现场核实人员签字 组长:
成员:
牵头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区级包保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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