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问题整改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1—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等级
● 明电
七星府办发电〔2021〕43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 2020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问题 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0 号)要求,我区已完成全年四个季度卫片执法的外业核实和系统填报工作,通过系统数据显示,我区2020年全年违法占耕比为 21.19%,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须于 2021年 2 月 28 日前形成 2020 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报自然资源部。为全面完成 2020 年度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所有设施农用地备案或拆除复垦,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或拆除复垦,农村砖厂、锁厂等小型企业引导转产或拆除复垦,才能确保全年违法占耕比控制在 15%(问责线)以内。为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 完成农村道路和机耕道举证。符合农村道路和机耕
—2— 道认定标准的图斑 4 个,面积 69.3 亩,其中,耕地面积 54.44 亩,占基本农田面积 46.98 亩(见附件 1)。由属地乡镇街道于 2021 年2 月 20 日前提供发改文件或机耕道相关证明文件(农村道路提供发改批复文件,机耕道无批复文件的可以提供证明文件)。
二、全面完成临时用地整改。符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图斑15 个,面积 56.31 亩,其中,耕地面积 17.07 亩,占基本农田面积8.22 亩(见附件 2)。须由属地乡镇街道督促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或拆除复垦,并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前提供办理手续资料或拆除复垦复绿验收资料。
三、全面完成设施农用地整改。第四季度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的图斑 28 个,面积 110.9 亩,其中,耕地面积 72.77 亩,占基本农田面积 61.38 亩(见附件 3)。须由属地乡镇街道实地核实后,办理备案手续或拆除复垦,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前提供备案手续或拆除复垦验收资料。
四、全面推进农村小产业用地整改。此类图斑共 10 个,面积18 亩,其中,耕地面积 14.91 亩,占基本农田面积 4.1 亩(见附件4)。因农村小产业属于建设用地范畴,受集镇、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制,符合建设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较少,需通过引导转产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由属地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从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出发,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前引导转产并办理相关手续或拆除复垦并提供复垦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交区自然资源局 302 办公室或扫描件发
—3— 邮箱:823058148@qq.com(联系人:蒋敏,联系电话:15285155598)。各乡镇街道必须按时提供资料,如因资料提供不及时,导致 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无法按时上报或全年违法占耕比超过问责线的,所涉及图斑按违法用地填报,并由属地乡镇街道组织拆除复垦,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情况台账(通村通组路)
2.2020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情况台账(临时用地)
3.2020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情况台账(设施农用 地)
4.2020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情况台账(需要拆除 或转产)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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