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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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 管理 制度
1 1 、 目的意义: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并统一考勤标准,制定本规定。
2 2 、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经理级别以下所有在职员工。
3 3 、 日常规定
1 3.1 考勤时间
3.1.1 夏令时(5 月 1 日——9 月 30 日)工作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30 3.1.2 冬令时(10 月 1 日——4 月 30 日)工作时间: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8:00 3.1.3 各单位可根据自己门店实际情况,对以上作息时间做适当调整。
2 3.2 打卡
3.2.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3.2.2 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2.3 如有打卡异常者,须注明具体原因,并经部门领导或门店店长签字后生效。
3.2.4 打卡异常原因签注,可以分因私(忘打卡、私事外出等)及因公(接客户、带看、拉产调、交房等等)两种。
第 2 页 共 6 页 3.2.5 因私未打卡,计算漏打卡罚款 XX 元/次;因公漏打卡,视做正常打卡。
3.2.6 如发现虚假签注或代打卡情况,即签注原因与行成表、成交明细等资料不符,则扣除店长、助理及当事人当月全勤;并处罚款 XXX 元/次。
3.3 迟到、早退 3.3.1 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60 分钟以内(即 9:00—10:00),当月第一次罚款XX 元,第二次款 XX 元,第三次罚款 XX 元,以此类推。
3.3.3 当月累计迟到 5 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视情节考虑开除。
4 3.4 旷工
3.4.1 迟到 60 分钟至 120 分钟内,按旷工半天处理。即,处罚款XXX 元/次,并扣除当日半天工资。
3.4.2 旷工 1 天的,处罚款 XXX 元/次,并扣除当日全部工资。
3.4.3 旷工 1 日且月累计不足 5 日的,扣除当日工资,并处当日工资*200%的罚款。
3.4.4 连续旷工 5 日或当月累计旷工 8 日或当年累计旷工 12 日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放工资、奖金、遣退费。
5 3.5 全勤
3.5.1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以外,公司全体员工每月可休息 4天(不得连休)。
3.5.2 出勤奖:员工自愿放弃休息,每少休息一天奖励 XXX 元/天,当月最高累计奖励 XXX 元。
第 3 页 共 6 页 4 4 、 特殊规定
1 4.1 公差
4.1.1 员工出差分“远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远程出差”。
4.1.2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出差申请单》,经呈领导核准后,向财务部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查。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
4.1.3 因公外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并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1.4 因办理公事产生的费用,按报销标准凭发票报销。
2 4.2 事假
4.2.1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者,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4.2.2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4.2.3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休事假扣除当日全部工资。
3 4.3 病假
4.3.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公立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方为有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4.3.2 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九点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3.3 员工申请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病历卡复印件。
第 4 页 共 6 页 4 4.4 年休假
连续工龄满 1 年以上 3 年以下,每年可享受 1 天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龄满 3 年以上 5 年以下,每年可享受 2 天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龄满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每年可享受 3 天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龄满 10 年以上,每年可享受 5 天带薪年休假。
5 4.5 婚假
4.5.1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符合国家规定结婚条件的员工,可凭结婚证享受 7 天带薪婚假。
4.5.2 入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享受 3 天带薪婚假. 4.5.3 入职不满三月的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4.5.4 员工申请婚假,需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登记证复印件。
6 4.6 产假
4.6.1 连续工龄不满 1 年,无产假待遇; 4.6.2 连续工龄 1 年以上、3 年以下,享受产假 1 个月; 4.6.3 连续工龄 3 年以上、5 年以下,享受产假 2 个月; 4.6.4 连续工龄 5 年以上,享受产假 3 个月。
4.6.5 产假休息,总时间不得超过 100 天。超过 100 天还未到岗上班者不享受产假补贴。
4.6.6 产假工资于正常上班后第二个月发放。
4.6.7 员工申请产假,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 4.7 陪产假
4.7.1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满足国家计划生育要求的男员工,可凭婚育证享受 3 天带薪陪产假。
第 5 页 共 6 页 4.7.2 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国家规定,不享受陪产假待遇。
4.7.3 员工申请陪产假,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8 4.8 丧假
4.8.1 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死亡时,可给予丧假。
4.8.2 连续工龄 3 个月以上、1 年以下,享受丧假 2 天; 4.8.3 连续工龄 1 年以上,享受丧假 3 天。
4.8.4 员工申请丧假,需提供员工与死者关系证明及死者死亡证明。
4.9 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 4.9.1 员工请假或休假,应于 1 日前安排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
4.9.2 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并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亦以旷工论。
4.9.3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由他人代理有关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9.4 请假未满 4 小时者,以半天计算,累积满 8 小时为一日。
4.9.5 请假 7 天以上务必提前 3 日申请。
4.9.6 业务部员工请假 3 天(含)以内的,由门店负责人批准;4—7天(含),由区域经理批准;7 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应向批准人销假。
4.9.7 运营部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 天及以上的,需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 6 页 共 6 页 4.9.8 各单位请假单须经本人(业务部可由秘书辅助)逐级送签,并将签批后的请假单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5 5 、 其它规定 5.1 公司考勤周期为每月 1 日起至月底止; 5.2 各助理为考勤第一负责人,直接负责各店考勤。助理应积极做好考勤管理,监督并督促员工严格执行考勤规定。
5.3 各助理于每月底将考勤数据提报人事部,人事部根据考勤数据核对出勤、请假、异常打卡、出勤奖等项目。
6 6 、 人事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修 订。
7 7 、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