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公告

时间:2022-07-17 17: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公告,供大家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7 号 现将出口货物保险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 (二)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 年 12 月 22 日

推荐访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对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