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规性评价表【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合规性评价表
JL--4.5.2--07 评价 目的 验证固体废物的处置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评价 范围 公司生产和服务所涉及的产生固体废物的部门。
评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第十六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第五十七条:禁止将固体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评价 内容 通过对本单位内部生产部门、其他部门的生产、工作现场和各单位固体废物的管理登记台帐的检查情况来看,固体废物都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进行处置管理:
废旧包装塑料桶全部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废旧包装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废旧干电池、打印用墨盒、硒鼓等由供应商收回处置。
生活垃圾按协议送往垃圾站处理处置。
评价 结论 固体废物均按规定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评价人:
李静、韩文栋、王越、陈硕
日期 :2013 年 12 月 20 日 审批人:张金虎
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合规性评价表 JL--4.5.2—07 评价 目的 验证公司的“噪声、粉尘”排放是否遵循法律法规要求。
评价 范围 公司生产范围内的厂界噪声、粉尘的排放。
评价 依据 公司工业废水实现零排放,粉尘排放执行 GB16297-1996《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执 行GB12349-90《工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的三类标准。生产粉尘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标准。
评价 内容 粉尘:
TSP 参照点浓度:0.048mg/m 3
TSP 实测浓度:1.8241mg/m 3 1.6428 mg/m 3
1.7552 mg/m 3 无组织排放平均值为 1.3620 mg/m 3
噪声:法律法规要求排放标准
环保局的检测结果:
白天不大于 60dB;夜间不大于 55dB;白天 49.3
夜间
无 评价 信息 通过唐山市环境保护局的监督检测结果对噪声、粉尘的抽查结果来对照法律法规的排放标准要求,公司的排放达标,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评价人:
李静、韩文栋、王越、陈硕
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审批人:
张金虎
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合规性评价表 JL--4.5.2—07 评价 目的 验证公司的“污水”排放是否遵循法律法规要求。
评价 范围 公司生产范围内的污水的排放。
评价 依据 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88 钢铁工业部分 评价 内容
对各个排放口进行检查,无污水外排 评价 信息
1、炼钢连铸二次冷却及直接冷却后的废水含有悬浮物和油类,通过旋流井沉淀,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氧化铁皮回收后直接送入烧结混料。转炉煤气洗涤后产生的废水含大量悬浮物,通过斜板沉淀器沉淀、再由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沉淀下来的泥浆水经浓缩池浓缩、虑带式压滤机压滤后成含铁污泥后送烧结混料 2、轧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旋流流井沉淀、平流池沉淀,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沉淀下来的氧化铁皮回收后直接配入烧结混料。
评价人:李静、韩文栋、王越、陈硕
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审批人:
张金虎
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