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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X 县城乡供水企业整合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促进乡村振兴,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增强企业行业竞争力,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城乡供水企业(指县自来水公司、县供水公司、乡镇“百吨千人”及以上水厂,下同)整合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有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自来水企业整合工作第一责任人。县直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扎实推进企业整合和清产核资工作。
2.先行托管,企业运作。县自来水公司和县供水公司合并组建 XX 县 XX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水务”),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实施主体,通过划拨、关闭等方式逐步将河西片和河东片国有和集体水厂进行整合,在强化管理基础上,实现群众有受益、安全有保障、企业有发展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财政局、县国资事务管理中心、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 11 个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国资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委、县纪委监委、县城投集团公司和各乡镇政府配合,组建清产核资工作专班,负责对全县 3 个水厂和农村“百吨千人”及以上供水工程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拟划转的水厂及工程资产进行财务审计,明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按要求进行划转,资产报表并入县城投集团公司。由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住建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水公司、县自来水公司配合,组建 XX 水务整合工作专班,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 XX 水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城乡供水企业整合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整合工作;县国资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负责资产评估指导、备案、核准、并表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对水质进行监督监测,严格卫生许可和管理;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优化党组织建设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对正式员工和合同工的认定,指导人员安置工作,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源水质监测,关停或取缔不达标水源点;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危险品购入、运输、使用及存储情况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审计局负责国债资金、政府补助资金自来水项目审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收费项目检查;县发改委负责适时适度调整用水价格,节约保护水资源;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整合工作全过程,对整合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查处;各乡镇负责“百吨千人”及以上水厂稳定运行,做好水厂现有人员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清产核资和并表等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2021 年 12 月底前成立领导小组和两个工作专班,并开展广泛宣传动员;2022 年 1 月 15 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公司整合方案制定;1 月底前,完成 XX 水务注册登记、挂牌工作;2 月底前,完成公司员工身份信息摸底及资产登记;3 月底前,完成企业组合、人员转隶工作,资产注入并表至县城投集团公司;2022 年年底前,接管乡镇“百吨千人”及以上水厂。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全县城乡供水企业整
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合的指导、督促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要相应成立整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乡镇的城乡供水企业整合及今后水厂、管网建设征迁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和县自来水公司、县供水公司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宣传公司组建工作政策,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宣传城乡供水企业整合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城乡供水企业整合工作氛围。
(三)强化工作举措。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对整合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按时间节点推进整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联动,全力配合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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