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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通知24号(2)(全文完整)

时间:2022-07-17 13: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参加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通知24号(2)(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对于参加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通知24号(2)(全文完整)

 

 七星未保办发〔2021〕24 号

 签发人:王 查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 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视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未保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排,国务院未保办、民政部联合于 9 月 24 日召开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暨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视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五)15:00 二、地点 主会场设在民政部多功能厅,分会场设在区民政局视频会议室(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双狮路区民政局 6 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区分会场。

 1.区未保办主任(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区政府分管领导)。

 2.区未保办常务副主任(区政府联系民政工作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民政局主要领导)。

 3.区未保办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妇联分管领导。

 4.区未保委成员单位(区直)分管领导(区未保办副主任单位可不重复派人参加)。

 5.区未保办全体人员、区未保委成员单位联络员。

 (二)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村(居)干部、儿童主任、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直播联接收看会议(直播网址:http://live.xylink.com/live/v/cd8ePwIU 密码:210924)。

 四、会议议程 (一)观看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片。

 (二)宣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经验交流。

 1.大会发言。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眉山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泗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北京区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区教委、重庆区公安局渝北分局两路派出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2.书面交流。江苏省南京区团委、浙江省网信办、福建省漳州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新密区卫生健康委、湖南省妇联、贵州省毕节区七星关区民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书面交流。

 (四)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民政部部长李纪恒讲话

 五、相关要求 (一)请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区直)单位于 9 月23 日下午 18:00 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通过手机短信反馈区未保办刘应征(电话:15086399129)。请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于 9 月 25 日 12:00 前将辖区参会情况(含参会人员总数)反馈上报区未保办。联系人:刘应征,联系电话:0857-8310535,15086399129,联系 qq:836401099. (二)请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区分会场参会人员于 9 月 24日 14:50 前进入区民政局视频会议室(区民政局 6 楼会议室),会议期间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自觉佩戴口罩。

 附件: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毕节区七星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3 日

  毕节区七星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3 日印发

  单位参会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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