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迎接中央督查、省第三轮集中督导检查补充通知七星关区政法委,供大家参考。
- 1 - 毕节市七星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何万学 等级 特提·明电
七星扫黑办〔2018〕2 号
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督查、省第三轮集中督导检查 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迎接中央督查和省委第三轮集中督导检查,市委扫黑办于 2018年 12 月 7 日下午再次召开会议,对迎检准备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会议下发了《毕节市毕节市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见附件),对村(社区)具体业务工作再次作出了细化分工。根据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何万学的安排,请各乡镇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照责任清单,务必于 12 月 10 日前抓好落实,迎接中央、省委督导。如果被中央、省委督导未完成清单规定任务的,将提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严格问责。
附件:毕节市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
毕节市七星关区扫黑办
2018 年 12 月 7 日
- 2 - 毕节市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特制定此责任清单,请各地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指导村(社区)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资料。
1.村(社区)应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线索摸排等; 2. 村(社区)应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会、村组干部会、群众会、“两代表一委员”会等,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实现村组干部知晓率率 100%,群众知晓率达 90%以上; 3.村(社区)应有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印证资料: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治安隐患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等,都要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4.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设置要合理,要有专人负责; 5.村(社区)干部人员登记表及背景审查要有台账; 6.村(社区)有 2 幅以上的永久性宣传标语。
7.村(社区)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纳入文艺宣传队、农民讲师队伍、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