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6号对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规问题自查自纠通知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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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管通〔2019〕6 号
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规问题 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按照市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毕管通〔2019〕9 号)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对本单位党政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包括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等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自查整改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毕节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七星关区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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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规定整改到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自查整改报告于 4 月 4 日 12:00 前报邮箱 451369736@qq.com;纸质档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机关事务局局后勤科(817 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237621。
( (二 二) ) 督查核实
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自查整改工作是否彻底、报送情况是否真实和全面等,并根据核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检查。
( ( 三) ) 问题处理 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自查整改和实地督查等情况进行汇总,对自查不清、整改不力及存在漏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项规定,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主体,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自查整改全覆盖、无死角。
(二) 各单位自查整改工作要把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及保留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等作为重点,在自查整改报告中专门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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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公务用车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相关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将公务用车违规问题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区机关事务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