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供大家参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 杭上市监望冒告〔2022〕1 号
杭州伦加布俗贸易有限公司:
经查,杭州伦加布俗贸易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7 日的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刘煜系冒用刘煜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刘煜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局拟撤销 2018 年 3 月 27 日杭州伦加布俗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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