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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时间:2022-07-12 19: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1 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医院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成立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安全、政治思想宣传 5 个组和一支应急队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三、此项工作应当遵循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

 四、建立应急报告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2、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爱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2 4、发生或者发现群体性疾病; 5、发生毒剧物品、放射源物品等丢失的。

 (二)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6 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三)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12 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

 五、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感室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

 七、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八、接到报告后指挥部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个部门人员须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

 十、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有权指挥各个职能部门及科室;有权调配各科室的仪器、设备办公室紧急征用五楼宣传中心办公室一间单独值班、设专线电话>4 部,备有 1~2 部直拨电话及传真、录音、复印设备。

 十一、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在职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

  3 挥部及办公室的调动、安排。

 十二、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

 十三、对于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请示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

 十四、在诊治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应当在 2日内作出明确诊断。

 十五、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死亡后,尸体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消毒处理,处理后应立即火化。

 十六、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转诊或死亡后,应对病人接触区域、仪器及物品等进行终末消毒。

 十七、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恪尽职守,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

 十八、医院及时组织、培训第二梯队人员,适时接替第一批人员。

 十九、医院停车场保留必要的车位、通道,由保卫处负责疏导、指挥车辆。

 二十、附则:本预案用语含义如下: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

  4 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的病人和疑似病人。

 3、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爆发: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 5 例同一传染病病人。

 5、流行:指一个地区某种传染病发病率显著超过该病历年的一般发病率水平。

 二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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