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明确毕节市马铃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br有关工作职责有关事项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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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领办函〔2019〕1 号
关于明确毕节市农村产业革命马铃薯产业 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马铃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领导领衔推进 500 亩以上坝区和农村产业革命工作制度的通知》,现将毕节市农村产业革命马铃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吴东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付
波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红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付立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
庆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梅
艳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王显斌 市商务局副局长
喻兴忠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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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雄 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
郭绍源 市科技局副局长
朱光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
薇 市金融办主任
韩
沁 市市场监管局科长
陈
黎 市农业农村局粮油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马铃薯产业发展。集中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市马铃薯产业组织化生产、规模化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班)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付波(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副主任付立云(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红梅(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检查、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调度,有针对性的提出政策建议,拟定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协调有关具体问题等。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和协调解决马铃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汇总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汇报。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好马铃薯核心示范基地建设、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马铃薯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马铃薯种薯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做好马铃薯质量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薯的行为。积极争取马铃薯产业相关项目资金。
- 3 - (三)市科技局:负责抓好马铃薯生产和加工的科技创新,组织科技团队为马铃薯产量的提升提供技术服务。
(四)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负责马铃薯新品种选育研究及原原种扩繁,加强马铃薯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为马铃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马铃薯种植及加工企业实施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 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指导全市马铃薯科研机构、马铃薯种植及加工企业做好标准化建设。做好马铃薯质量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马铃薯制品的行为。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抓好马铃薯精深加工体系建设,促进马铃薯主食化加工业健康发展,实行产、加、销一体化,促进加工增值。
(七)市商务局:负责抓好马铃薯市场体系建设,做好马铃薯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发展马铃薯电商,做好马铃薯产销对接等工作。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抓好马铃薯会展经济。依托马铃薯博览会,对全市马铃薯产业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积极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我市马铃薯产业和产品,提高我市马铃薯产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促进马铃薯产业的发展。
(九)市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马铃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马铃薯产业年度市级预算,牵头落实马铃薯产业发展补贴、担保、保险等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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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市投资促进局:负责马铃薯产业链招商项目编制和发布,做好马铃薯招商引资活动,抓好龙头企业引进工作。
(十一)市金融办:负责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并配合做好绿色产业扶贫投资基金投入工作。
三、运行规则 (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协商会议,出席人员范围根据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或委托副组长主持。
(三)成员单位需要商议的议题,应在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资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班),统一提交讨论。
(四)议定事项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印发给各成员单位,并按照职责抓好落实。
(五)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报送1 期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市农村产业革命马铃薯产业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2019 年 4 月 24 日 (联系人:胡耀辉;电话 0857-822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