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纪办通〔2017〕57号对于报送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加分印证材料通知,供大家参考。
中共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文件
七星纪办通〔2017〕57 号 ★
关于报送纪检监察宣教工作加分印证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顺利开展 2017 年目标考核工作,请各单位及时统计 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单位在中央、省、市、区级媒体发表的纪检监察类稿件或信息情况,于 12 月 5 日 17:00 前将印证材料和附件 1 纸质档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附件 1 1 报一份电子档)报送至区纪委宣教室(611 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无加分项。
联系电话:0857--8345626 邮箱:1846250869@qq.com 注:区级媒体含毕节晚报、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七星关纪
检监察杂志;市级媒体含毕节日报、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毕节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杂志;省级媒体含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杂志、贵州电视台、贵州省纪检监察网;中央级媒体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区纪委宣教室工作人员采写的稿件不加分。
附件:2017 年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类信息稿件采用情况登记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1:
7 2017 年七星关区纪检监察类信息稿件采用情况登记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审核领导:
序号 稿件标题 采用媒体 (版面)
采用时间 作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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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区级媒体含毕节晚报、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七星关纪检监察杂志;市级媒体含毕节日报、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毕节市纪检监察网、毕节廉哨杂志;省级媒体含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杂志、贵州电视台、贵州省纪检监察网;中央级媒体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教室工作人员采写的稿件不加分。
中共七星关区纪委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4 日印发
共印 3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