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7对于报送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通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七星宣通〔2018〕7 号
关于报送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 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地各部门新媒体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工作亮点及成功经验做法,寻求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新闻线索,按照区委分管领导的要求,决定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统计并安排专人负责关注。
具体要求:
已建立微信公众号的地方和部门,请于 2018 年 3 月 21日前将《七星关区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1 )
填 写 完 整 后 , 报 区 委 宣 传 部 邮 箱(QXGXCB123456@163.COM)。还未建立微信公众号的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建立公众号,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精心采编信息,将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动态、
工作亮点及成功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并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本地或行业内以及更广泛的群体进行关注。待公众号建立后,及时填报《七星关区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信息登记表》,报区委宣传部邮箱(QXGXCB123456@163.COM)。
特此通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0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0 日印发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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